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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世间情-第16部分

小说: 世间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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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能够在行为和言语中记住上面几个原则,岂止可以处理家庭妯娌,也是一切处事做人之道。   

  孝顺公婆,和孝顺父母略有出入,在孝顺之外,还要加上“敬”字。我们在父母面前可以撒娇耍赖,赢得父母欢心。在公婆面前,便须略加收敛,否则便被视为撒野了。但是也不可装出一副小媳妇状或卑职状,总之需要亲切自然而不矩。最难恰到好处的就是这个“不矩”。   

  至于其他妯娌对于孝顺公婆的看法和方法与你不同,你不必介意,只要行得正,行得心安理得,何必在乎他人的评论?所谓“正”和“心安理得”,只是设想和公婆异位而处,你所期望于你将来的儿媳者,你便知道如何做儿媳了。然后再将他们所有人的生活背景和习性多加了解,了解愈多,同情愈多,也就愈多原谅了。   

  叶曼答   

  一件是非两个标准   

  叶曼女士:   

  在专栏中几次谈到婆媳之间的问题,不免令我感触良多而心有戚戚焉,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呀!   

  曾听过这么一句话:“一个女人的命运是好是坏,婚后才知晓,婚前当小姐时怎么好都不算。”   

  又曾听过这么一则趣谈:有位太太逢人便称赞她的女婿,说女儿好福气,嫁了一个体贴的丈夫,但是当她看到儿子帮媳妇做家事时,竟然骂儿子没出息,是妻奴。   

  有人希望自己的女儿婚后自组小家庭,不与公婆同住,甚至最好是离远些,仅逢年过节才见面。可是自己却要守着儿子媳妇,人心是多么地自私呀!   

  听说日本目前盛行父母与女儿女婿同住,而不和儿子媳妇住在一起,我想这样可以减少家庭失和的问题,毕竟母女的生活习惯及观念思想比较一致,且岳父母与女婿间的关系也较婆媳之间处得好。   

  有位媳妇侍奉生病的婆婆而有了一个感触,就是将来要疼媳妇甚于疼女儿,因为出嫁的女儿仅是偶尔回娘家探病,而媳妇却是日夜辛劳地看护照顾。   

  我认为人当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推己及人”的胸襟,我想将来我不愿我的女儿嫁到怎样的婆家,我就不让我的媳妇遇到那样的婆家。   

  莫邪敬上   

  莫邪女士:   

  天下一切问题就是出在用两个标准评断一件是非,私事私情如此,是因为个人的自私心理。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对于友邦,责之甚苛;对于敌人,反而不置一词。譬如美国朝野对于友邦的民主程度,一定要用他们自己的尺度去衡量比较,对于极权暴政的国家却噤不敢声。这些当政的衮衮诸公,用两个标准评断是非,也是为了其本身的利益。若非有所畏惧、期待,便是哗众取宠。那么对于目光如豆、只顾私情的妇人女子,我们也不应该用两个标准去加以深责了。   

  圣人教人处世待人,只是“忠恕”二字。忠是把心放在中间,不偏不倚;恕是将他心比己心。所以说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这本是人人皆知的老套格言,可是见诸实行,却为自私自利所蒙蔽,倒行逆施,自误而又损人,最后大家受害。能够把非常简单的待人接物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时常放在心中,便可达致忠恕之道。若将自私自利摆在眼前,不但事实上并无所得,而且小则惹烦恼、大则招灾害。   

  我们希望别人善待我们的女儿,我们便应该善待自己的媳妇。我们身受过婆婆的歧视和虐待,我们便应该不要欺负媳妇。   

  我们生儿育女,就应该知道父母养育恩深,便应该感激爱戴公婆或岳父母养育自己的丈夫或妻子的深情。我们希望我们的儿女长大成人、嫁娶之后,仍然对父母有眷恋的孝心,我们便应该如此对待我们的公婆和岳父母。   

  不为别人,只为自私自利着想,须知我们的孩子们是会用同一个标准——我们的榜样,去决定他们日后自己的行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是最聪明、目光最远大的“自私自利”。   

  叶曼答   

  本书精华已连载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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