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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

细说民国大文人-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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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一法师是南山律宗中兴之祖。律宗着重研习和传持戒律,弘一严格持戒,实行过午不食,每日只食二次,第一次在上午六时左右,第二次是上午十一时。他的饮食极为简单,从不浪费,生活用品都是出家时的物件,二十六年来,未尝更易。一领衲衣,补钉二百二十四处,青灰相间,褴褛不堪。

  弘一大师后改为日食一餐,过午不食。素菜之中,他不吃菜心、冬笋、香菇,因为它们的价格比其他素菜要贵许多。除三衣破衲、一肩梵典外,他身无长物,一向不接受他人施舍。挚友和弟子供养的净资,也都用来刊印佛经。

  弘一法师处处以身作则,他曾现身说法教育僧众:“诸位请看我脚上穿的一双黄鞋子,还是民国九年在杭州时候,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给我的。又诸位有空,可以到我房间里看看,我的棉被面子,还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又有一把洋伞,也是民国初年买的。这些东西,即使有破烂的地方,请人用针线缝缝,仍旧同新的一样了。简直可尽我形寿受用着哩!又如吃东西,只生病时候吃一些好的,除此以外,从不敢随便乱买好的东西吃。”

  瑞今回忆,弘一大师“衣着无过三件,即使严冬亦是如此。如升座说法,即披七衣,平常集会开示,则穿海青(邯广袖的僧衣),有人送他夹衫厚袄,皆转赠别人。……马一浮居士挽他的诗有句云:‘自知心是佛,常以戒为师’,他是当之无愧的。”

  刘质平回忆:“忆先师五十诞辰时,余细数其蚊帐破洞,有用布补,有用纸糊,坚请更换不许。人闽后,以破旧不堪再用,始函命在沪三友实业社,另购透风纱帐替代。为僧二十五载,所穿僧服,寥寥数套而已。”

  一次,弘一法师收到弟子刘质平寄来20元,遂复函说自己花费“每月约一二元,至多三元。出家人费用无多,其善能俭约者,每年所用不过二元,若朽人者,比较尤为奢侈者也。”刘见信,几欲落泪。

  1924年,刘质平托人给弘一法师带去饼干、桂圆、笋干,法师命人收好,等到去温州时,带去送给道侣。

  啸月在《弘一大师传》中记载:弘一大师“云游四方,一衲一钵,赤足露顶,不与俗伍”。“一领衲衣,补钉二百二十四处(现存经子渊居士处,)青灰相间,褴褛不堪,初出家时物也。二十六年来,未尝一易。生平不乐名闻,不受供养,不蓄徒众,不作住持”,因主持妨害修行,不开大座,因“听众混杂,流弊丛生”。

  抗战时期,上海刘传声居士担心弘一法师生活困难,奉上千元以作供养,弘一婉谢,欲全部退回,但因沪闽之间交通断绝,无法退还,遂将这笔钱款转交开元寺,用于购买米粮,供僧人斋饭。他还拿出多年前好友夏丏尊送给他的一架美国产的真白金水晶眼镜,售出得大洋五百,赠送给开元寺。

  夏丏尊曾回忆弘一法师滞留宁波时的情形:弘一时住在七塔寺的云水堂中,告知夏他当天才到寺中来挂单,前两天住在一家小旅馆里。夏问:“那家旅馆不会十分清爽吧。”弘一答:“很好!臭虫也不多,不过两三只。主人待我非常客气呢!”他接着说挂单在云水堂很是舒服。夏环视四周,水云堂中住了四五十个游方僧人,他是在无从想象舒服何来。

  将弘一接到白马湖畔后,夏丐尊将他安置在春晖中学中。打扫完毕,弘一打开铺盖,将一床破席子铺在床上,摊开被褥,再卷了几件衣服作枕头,接着便拿出一条发黑而且破烂不堪的毛巾,走到湖边去洗脸。夏忍不住提出替他换条毛巾,他将破手巾仔细摊开给吓看:“哪里,还好用的,和新的也差不多。”

  夏丏尊每日去给弘一送饭,到第3日,弘一对夏说,以后不必将斋饭从家里送过来了,他自己可以过去吃的,并笑着说,上门乞食原是出家人的本分之事。夏只好答应下来,但坚持雨天还是由他送来。弘一说:“不要紧,要是下雨,我还有木屐哩!”接着他又说:“每日走些路,也是一种很好的运动。”夏丏尊只好答应。

  一日,夏丏尊前去看望弘一法师,正赶上有人送来斋菜,夏也一同吃,其中一菜太咸,夏说:“这也太咸了!”弘一淡淡地说:“好的,咸的也有咸的滋味,也好的!”

  佛陀在戒律中规定,比丘不得重操旧业,以免妨碍修道。弘一出家后,几乎放弃了一切世俗学问,唯以书法接引众生。佛制比丘当常易住处,勿于一处贪著不舍。弘一的出家后,居无定所,一衲一钵,辗转于浙江、福建等地的各寺之间,行云流水,动止安祥,威仪寂静,无挂无碍。

  1922年春,弘一法师在给侄儿李圣章的信中说:“任杭教职六年,兼任南京高师顾问者二年,及门数千,遍及江浙。英才蔚出,足以承绍家业者,指不胜屈。私心大慰。弘扬文艺之事,就此告一结束。”

  弘一法师持律甚严,后半生仅有破布鞋、雨伞随身,吃饭不放油,每天只是在房中念佛,不见外人。

  弘一法师在福建讲学时,永春一位16岁的少年写信给他,说他忙于酬酌。他立即回信说:“惠书通悉,至用惭惶!自明日起,即当遵令闭门静修,摒弃一切。”

  弘一法师有“三不”:一不做主持,因主持俗务繁多,妨碍修行;二不开大座,如应他人之请讲律,仪式简单,不可大规模号召;三不要闻名。

  1939年1月,弘一法师在厦门养正院作题为“最后之□□”的讲演。标题中缺失的两字大概是当时记录者瑞今法师有意隐讳的,有研究者猜测,此题目应为“最后之忏悔”。弘一在讲演中说:“我自从出家以后,恶念一天比一天增加,善念一天比一天退失,一直到现在,可以说是醇乎其醇的一个埋头造恶的人……其中到闽南以后十年的功夫,尤其是堕落的堕落。……自从正月二十到泉州,这两个月之中,弄得不知所云。……何以近来竟大改常度,到处演讲,常常见客,时时宴会,简直变成一个‘应酬的和尚’了!”

  【接引】

  弘一法师弘法之际,接引众生。知交杨白民在他的引导下学佛。后他又造访袁希濂,普一见面,他仔细打量袁后,笑道:“希濂居士,你前生也是个和尚呢。”袁希濂在弘一的引导下,也开始虔心向佛。

  弘一法师在衢州的小店买豆沙饼,见包装纸上所写的店号饼名,工整秀丽,顿生惜才之心,便向店主打听,得知是浙江省立第八师范学校的青年教师毛世根所写,即与约见。二人晤谈时,法师对这位21岁的青年连连嘉许,其后又多次指点他书印之艺。在法师的循循善诱之下,毛开始向佛,法师为他取法名“慈根”。

  弘一法师在绍兴普庆庵挂单时,将居室命名为“千佛名室”,在半个月内写下300张佛号,交给3个学生,嘱咐他们分赠有缘人。

  丰子恺虚龄30生日时,礼弘一为皈依师,在他的居室“缘缘堂”中举行了皈依三宝的仪式,由法师赐名“婴行”。

  在厦门时,弘一法师在南安小雪峰寺遇到十九岁的陈海量,陈问弘一,世上果真有鬼神吗?法师并不回答,只劝他去读些佛典,并赠他10余种佛书。至此,陈开始学禅,弘一常给予指点。两年后,弘一再度到闽时,去看望当时寄居慧泉梅山寺的陈海量,陈苦恼地对法师说,自学佛以来,于佛法尊重之心日深,可对现实中的佛门出家人却总觉得难生信重,因为自己所接触的僧人大都浊俗,且又很少戒行,不知怎样才能加以对治。法师严肃而慈祥地告诫一番:“论人过失,殊非学佛者所宜。出家僧众,凡圣参差,既学佛未久,道力未足,无从深知其究竟,怎可随便议论?他人是否如法是他人的事,自己生起骄慢却是自己的过失,况且依佛法教义,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若能作如是观,于一切众生恭敬还怕来不及,何敢怠慢于僧宝?”陈海量深感悦服。送法师下山时,两人于路上遇到一个平常的僧人,看上去颇为鲁拙无知,弘一却上前向他伏地礼拜,态度非常恭敬。陈看后大感惭愧,知道这是法师有意以身示教,从此对于出家僧众再不敢心怀不敬了。

  1931年5月,陈海量到五磊寺拜见弘一法师,陈问法师,何以自己初见法师就会生起莫名的欢喜。法师告诉他,这是宿缘所至,并说陈海量过去某世曾为天台山国清寺僧,两人前世曾是师生关系,今生是再续前缘。

  1935年12月,弘一法师第二次到惠安弘法,住在当地信众家中。在近半个月的时间里,法师作了几次讲演,为40余人证受皈依,30余人证授五戒。他写下《惠安弘法日记》。

  一次,弘一法师在丰子恺家中的书架上看到一册由基督教徒谢颂羔写的《理想中人》,就说:“他这书很好!很有益的书!这位谢居士住在上海吗?”丰子恺便预备邀谢颂羔来聚谈,可是他说:“请他来很对人不起。”于是,他写了一张横额“慈良清直”四字,让丰子恺送去,又由丰的邻人陶载良备了素斋,把谢请来晤面。

  弘一大师在福建时,一天,一位基督教徒、小学校长庄连福想听弘一大师说法,但在半道上却被弘一大师的弟子传贯拦下,理由是基督徒不宜来听佛教高僧的演讲。弘一大师得知后,即批评了传贯,并要求他向庄校长道歉。次日上午,传贯来到庄的小学校,跪在庄上课的教室门口请罪。庄连福请他到宿舍喝茶,传贯硬是不肯,谢罪道:“我是受师父之命,特地来向你们赔罪的,万万不可受你们的招待!”说着,他又从怀里取出弘一法师手书的单条四幅及一本《华严经》,送给庄校长。庄连福深受感动。此后他常与其他教友前往净峰寺听大师讲经。庄连福说,弘一大师“给我们很深的启迪。因此,我们连续上寺听弘一大师讲经,每次都增加了不少基督教徒听众。”

  少年黄福海到泉州承天寺拜见弘一大师,问过他的姓名和来意后,法师请他到禅房中坐坐。黄见法师面带微笑,正襟而坐,既慈祥又威严,就像是尊活菩萨,他噤得不敢作一声,又舍不得就此离开,便如同木偶人似的坐在那里,默默地望着法师。法师见他尴尬,便亲切地问道:“我会写字,要不要写几个字给你?”黄福海自是求之不得。第二天一大早,黄买了4条一般大的凳子送过去。他小心把凳子送进禅房,弘一法师见了,用长者的口气说:“你还买凳子请我啊。”临别时,弘一将早已写好的字送给他,黄因太兴奋,竟忘了向法师致谢。几日后,黄福海提出想和法师合影留念,二人朝照相馆走去。走了一会儿,弘一法忽然放慢了脚步。黄抬头一看,原来前面远处走着一位身材矮小的老和尚,弘一指了指和尚的背影说,那位长者是承天寺的大和尚,是佛门中的前辈,所以要走慢点,不能走到他的前头去。黄极为敬服。

  【功德】

  弘一提倡在家律学。佛制要求七众弟子都要学戒持戒,依律行事,因此,不只是出家僧尼必须如此,就是在家居士也应如此。但佛教界不少在家居士,对于戒律知之甚少。弘一针对这一情况,特从南山三大部中录出关于在家律仪部分,编为《南山律在家备览》,便于在家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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