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与相随-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工作量每天都最大限度的消耗着他的体力和脑力。他经常下班后虚脱得连开车回家的力气都没有,但是他从未想过放弃。因为每次看到病人重新恢复健康,脸色恢复生气,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有了意义。
都说医生应该身体最好,因为他们最知道如何爱护自己的身体。可是旻宇两年前就开始闹胃病了。常年熬夜,肝脾功能也不好。即使他妈妈每天都各种药膳高汤的给他补,脸色也总还是苍白。没办法,谁不知道一日三餐的时间,谁不知道吃饭应该细嚼慢咽。可是你不能因为到了吃饭时间就把病人撂在手术台上,也不能因为吃饭吃到一半而叫急诊病人躺在那等你。和死神战斗需要争分夺秒,迟了哪怕一分钟,病人可能就会断气。每次因为无能为力,看着生命迹象奏停,旻宇都觉得心好像被挖空了一般难受。一个人需要多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承受得住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消逝。为什么这些人,这些完全不认识他的人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指责他麻木不仁、草菅人命?
医院向公众说明了当天的实际情况,但是没有人在乎。网民只热衷起哄,趁机宣泄自己的不满。两天后,网上甚至出现了旻宇清晰的近照,是网友在医院偷拍的。这给旻宇带了很大的困扰,并波及了他的父亲。因为很快就有网友爆料旻宇的父亲是省公安厅的高级领导。然后就是各种子虚乌有的所谓内*幕真相。事情立刻变得严峻起来。旻宇知道,如果此时回应稍有不慎,这件事就会被有心人利用。或者,事情发展至此,就是因为有心人刻意为之。
但是一向意志坚定的旻宇始终相信瑕不掩瑜、邪不压正,这凭空掀起的浪升得再高,也终究会回落。所以他保持沉默,可是心里终究还是憋屈,精神都变得萎靡起来。
这天上午,旻宇上班后收到通知,今晚原定他主刀的一场二级手术取消了。病人要求更换主刀医生。主任抱歉的拍了拍旻宇的肩膀,鼓励了一下这个年轻后辈,叫他早点下班回家休息。
旻宇很是沮丧。脱下白大褂,拿着外套感觉连穿上的力气都没有了。干脆就这样提着出了办公室。
电梯直达地下停车场。这是医院职工专用的停车场,所以虽然小但是没有外面的停车场那么拥挤。旻宇的车放在比较靠里的车位,需要走一段较长的路。停车场很冷清,他的皮鞋踩在水泥地板上发出的嗒嗒声音特别明显。
一辆车从旁边驶过,明亮的车灯照亮周围的空间。亮光转瞬即逝,旻宇看到自己的车旁站着一个挺直的身影。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快步走过去。车旁的人就这样看着他越走越近。看着他的沮丧和委屈,万分心疼。
旻宇伸开手臂用力的抱住秦炀,手牢牢的抓着他坚实的背。秦炀也用力回抱他,把他的头按在自己热烈的胸膛。
旻宇当然知道秦炀为何而来。秦炀也知道旻宇是什么样的人,不会做什么样的事,所以什么都不必问。
医院离秦炀住的地方很近,十几分钟的车程。秦炀住的小区是新建的小户型小区。入住率只有一半,所以很安静。电梯里只有旻宇和秦炀两个人。秦炀轻轻的牵住旻宇的手,旻宇也轻轻的回握。自然得好像这两双手从来就不曾放开。
一进门,鞋子都来不及脱。两人就像纠缠的菟丝子缠绕在一起。
旻宇两手抓着秦炀的侧腰,秦炀一手搂着旻宇的后背,让他贴着自己的身体,另一只手捧着他的后脑勺。两只冰凉的嘴唇相互追逐,啃咬,想给予对方热量。
少年相识,相恋四年,被迫分手,日日思念。重逢刹那,怎么会看不出对方眼里的余情未了?
旻宇觉得自己好像在大海中深潜,全身陷在一个温柔的怀抱里,幸福却无法呼吸,想挣脱又舍不得。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盘古开天辟地,昏暗,混沌之后,眼前出现了空气。
睁开眼,看着秦炀的脸。浅铜色的皮肤,因疏于保养略显粗糙,就连深藏在衣领下的脖子肤色也是淡淡的麦色。 这是真正经历过残酷的体能训练的皮肤。脖子和手背的青筋很明显,摸起来粗糙而有力。摩挲着他的脸的手因十指长茧,坚硬而干燥,如砂纸般粗粝。
旻宇蹬掉脚上的皮鞋。秦炀从鞋柜里拿出干净的棉拖鞋让他穿上。南方的冬天湿冷,一着凉就容易感冒。
秦炀住的是两居室。客厅就一套冷色沙发,一个方形玻璃茶几,电视墙上挂着一台电视,同样冷色的电视柜上一件摆饰都没有。客厅虽然不大,因为东西少,反倒显得空阔。
两个房间的门都敞开着。不用进去,里面的物件都已经一览无遗。一间是卧室,另一间姑且算书房,但是其实根本没几本书,架子上放的全是秦炀珍藏的各种军事模型。
“你这真够简单的。”旻宇坐到沙发上,又环视了一下一件多余的摆饰都没有的客厅。
秦炀坐到他旁边,手臂揽着他的窄细的腰身,两手握着他的手,很快又吻到了一块。
“我饿了。”旻宇斜身靠到秦炀的身上。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期,那时他也是每次从医院回来就累趴在沙发上动都不想动。
秦炀起身去翻冰箱,冰箱里也是空空如也,连个下面的鸡蛋都没有。尴尬的抓抓头,“我不常在家住,家里什么都没有准备。”
“那出去吃吧。”旻宇站起身拿外套。秦炀帮他把衣服撑开,他自然的把手伸进袖筒。
秦炀住的房子虽然小,但是好在地段好。交通方便,还有很多商店饭馆。旻宇不喜欢吃酱味太重的菜,所以选的是粤菜馆。秦炀点了个清蒸多宝鱼,酿豆腐,上汤豆苗,外加一个茶树菇土鸡汤。都是旻宇习惯吃的口味。旻宇的一切喜好,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吃过饭又去逛了一下超市。买了满满一购物车的吃的和用的,秦炀的屋子一下子添了不少生活气息。
旻宇先洗好了澡,坐沙发上喝热水。秦炀进去洗,出来的时候旻宇已经进房间钻被窝里了。秦炀本来就不怕冷,这会儿又刚冲了热水澡,感觉全身热烘烘的。他坐在床沿边,俯身连着被子把旻宇抱在怀里,亲他的脸。旻宇的脸经常都是冰冰凉凉的,因为皮肤细致,亲起来就像小时候吃的棒棒冰。
“还不快进来,别着凉了。我没开空调。”旻宇掀开被子把秦炀圈进来。
秦炀顺势钻进去抱住他。两人四目相对,鼻子相抵,呼吸相闻。
“还疼吗?”秦炀拨开旻宇额前的碎发,抚摸那块浅浅的疤痕。
“你怎么知道我这里受伤?”旻宇奇怪的问道。
“当时我在场。”想起那天的情景,秦炀现在心都还在颤抖。即使他有过很多次解救人质的经验,即使他接受过最严酷的加强心理承受能力训练,即使他在以往的任务中从未失手。可是他真的很后怕,如果当时那个人真的下手,而他的子弹迟了0。1秒,或者如果突然发生意外,他的枪失了准。。。。。。如果旻宇真的出了事,那他的下一颗子弹肯定就是打在自己脑袋上。
“原来那天你也在啊!”旻宇笑着看着他,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早知道你在我就不那么担心了。”
旻宇扬起下巴亲秦炀的嘴。秦炀热情的回应。被窝里热得像个火炉。
两人相拥着。许久,秦炀几乎以为旻宇已经睡着了。旻宇却突然从秦炀的胸前抬起头。
“秦炀,我睡不着。”旻宇蹭了蹭秦炀热乎乎的脖子,像一只受了伤想寻求安慰的猫咪。睫毛在秦炀粗糙的皮肤上刷过,有种痒痒的心疼。
“11月6日,救护车送来一个17岁的男孩,骑摩托车出事故摔伤了头。枕骨、颅底骨折,左枕顶硬膜外血肿,右额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当即就送抢救室做开颅血肿清除。我们主任主刀,我是二助,手术很成功。但是术后病人一直处于病危状态。凌晨四点,病人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你们是医生,不是神仙。”秦炀捧起旻宇的头,亲了亲他的额头。
旻宇握着秦炀温暖的手,继续娓娓说道,“我们在治疗抢救过程中,没有违反诊疗规范及常规。病人的死亡是重型颅脑损伤的自然转归,与我们的医疗行为无关。但是病人的父亲认为病人送来时还是活的,做了手术后却死了,坚持认为是我们抢救不当,所以要当天做手术的医生偿命。当时病人宣布死亡后,参与手术的其他医生已经离开。我那天值班,所以继续留下。早上七点多我准备去查房,刚从办公室出来就被人当头打了一棒,再醒来时就发现被挟持了。”
秦炀紧紧的抱着他,心疼得几乎要化开。
“当年提分手,你恨我吗?”旻宇抬头看着秦炀,黑亮的眼睛闪烁着月光般的晶莹。
“不。” 他知道他当时有多么为难,怎么会忍心责怪。
“我挺恨我自己的。”旻宇又重新把头埋到秦炀的怀里,声音变得有点闷。“但是,如果回到当时,我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秦炀觉得有点心酸。他从来不曾怀疑他们的爱情。当年分手,他难受得想把自己的心撕掉。因为没有心,就不会觉得心痛。可是再怎么不舍,他又能如何?总不能也像林阿姨那样以性命相逼吧。
秦炀正陷在当年的悲伤回忆里,一个冰凉的脑袋钻进了他的睡衣,肚皮上好像有一只泥鳅滑过。
秦炀的身体像个火球轰一下就炸开了。他翻身压住旻宇,瞬间把自己上身的衣服脱掉。因为把旻宇拉上来的时候太激动用力过猛,旻宇的头撞到了床头。幸亏床头套了柔软的靠包,旻宇倒不觉得有多疼。倒是秦炀心疼坏了,抱着他的头又揉又亲的。
两人纠缠着扯掉了对方身上所有的衣物。
秦炀从头到脚,亲吻,抚摸旻宇身上的每一寸肌肤。
旻宇摩挲,撩拨着秦炀的每一片敏感处。
他们是彼此的唯一激/情记忆,是对方唯一的爱恋与情…欲。因为唯一,所以纯粹,所以刻骨铭心,所以即便分别四年,却从未淡忘。
旻宇修长的腿缠绕着秦炀遒劲有力的腰背,两人像重归浩瀚草原的烈马勇士,一个肆意驰骋,一个疯狂追随。用激/情抚慰这四年来的深沉思念。抵死缠/绵,癫狂与共。
仿佛一场铺天盖地的大火烧遍他们的全身,融化他们的血肉,让两人胶着,从此融为一体。
外界的烦扰全都消散,旻宇在秦炀火热的拥抱和温柔的呢喃中沉沉入眠。这段时间,他总是睡不好。每天上班很累,一趴下就能睡着,但是一睡着就会被各种奇怪的恶梦惊醒。如此反复,精疲力竭。
旻宇习惯侧睡,秦炀从背后轻轻的抱着他,不断亲吻着他左眼角下的那颗细细小小的黑色浅痣。听说这是泪痣。
泪痣是一个人前世死的时候,爱人抱着他哭泣时,泪水滴落在他脸上从而形成的印记,以作三生之后重逢之用。有泪痣的人,遇上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他们就会一辈子分不开,直到彼此身心逝去。
当年秦炀第一次看到关于泪珠的这个浪漫传说时曾兴冲冲的用短信发给旻宇看。旻宇的回复是:痣是人类最常见的良性皮肤肿瘤,是表皮、真皮内黑素细胞增多引起的皮肤表现。
想到这秦炀忍不住轻笑出声。他的旻宇就是这样不解风情,却偏偏又让他觉得风情万种,被迷得没了七魂,失了六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