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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华人福尔摩斯:重返"3·19"枪击现场-第10部分

小说: 华人福尔摩斯:重返"3·19"枪击现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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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还找到几片碎纸,隐约可见“海伦”和“克拉夫兹”的字样,像是个破碎的信封。很可能是信封放在睡衣的口袋中,和尸体一起进入碎木机内,却没有被完全磨碎。此外,最后还捡到一些类似女用内裤的纤维,经过比对,也证实是属于海伦的。
  虽然没有海伦的完整遗骸,但是在我们找到的56块碎骨中,包括了1块头盖骨、1块面颊骨、几块手指骨及几块腿骨;此外,还有2000多根头发,1颗牙齿,1副假牙架,半个指头。总之,我们总共收集到1/1000身体的物证,但是经过5000多项检验证实——这些碎骨都属于同一个人,并且任何人缺乏这些骨骼及肌肉都不可能存活。检察官认为证据充足而逮捕了理查。
  理查在刑警拘提时,只不屑地讲了一句话:“你们说人是我杀的,有本事就证实给我看。”
  

法庭审判
很快就要开庭了。我意识到法庭上会有个很大的问题,如果辩护律师问我,假定海伦是被碎木机灭尸的,你将如何证明?
  我们的案件重点是碎木机灭尸,要进行比对,必须切碎一具类似的尸体。我们本来下决心以无名尸做试验,却基于人道立场而中止。退而求其次,我们只有改用一头猪,因为人体与猪体有很多相同之处。同时,为避免保护动物组织人士抗议与新闻媒体渲染,我们只有到深山野谷进行实验。
  刚开始,我们估计碎木机的弹抛距离是15英尺,我将车子停得远远的,但是,许多刑警好奇心旺盛,都将车停在附近,以图亲眼目睹。
  我原来以为100多磅重的猪,至少要花十几分钟才能磨碎。谁知道,开机后一瞬间,轰隆数声,这头大猪居然在2分钟内就灰飞烟灭了。
  碎屑弹得老远,周边停车走避不及。接下来两个多星期,这些刑警车上的猪肉碎屑还是清晰可见。
  经过比对,碎木机弹出来的猪骨碎片与湖边现场的人骨碎片形状完全一样,呈现多边切割的痕迹。
  然而,头发经碎木机切磨后又是什么样子呢?猪鬃与人发完全不一样,不能作为比对标准。穷极生变,实验的前一天,我正在书房里盘算,到哪里找这么多的头发,女儿孝美刚好进来,长发飘逸。我灵机一动跟她说:“孝美,你留短头发比较好看。”
  “真的吗?但是妈妈说我留长发比较好看。”
  “我是男生,从男生的眼光来看,你留短发会更清爽,而且,我还可以帮你把头发剪得美美的。”我回答道。
  “真得?那你就帮我剪短些吧。”她果然中了我的计。
  我拿起剪刀,咔嚓几声,就收集到我需要的头发。
  第二天,我兴高采烈地正要出门,没想到妙娟一早发现女儿头发剪短了,马上联想到我的实验。她还没来得及问我,我便赶紧驾车离家。
  我将孝美的头发放入碎木机内,经过切刀装置绞切的头发果然留下拉扯的痕迹,与湖畔现场收集的头发一模一样。出庭时,在专家证人席上,检察官问到用来作为比对的头发从何而来,当我从实招来时,陪审团都笑了起来。
  我出席作证了6天半,经过两个多月的交叉盘问,终于要由陪审团作出裁定。陪审团经过多天的磋商,在裁决的当天中午,一位陪审员午餐后就遁迹无踪,只剩下11位陪审员。法官宣布审判未结束而无效,3个多月的辛劳就这样白白浪费掉了。
  这宗无尸的命案涉及前中央情报局人员与外遇事件,审判期间,又传出理查的前妻,一名菲裔女子也凭空失踪未获。经过媒体的详细报道,案情已升高到全国性的关注。此外,海伦家世显赫,这宗谋杀案成了欧洲的头条新闻,康州新镇更扬扬沸沸,无人不晓。在第二次审判前,法官为维护公正裁决,便将审判转移到他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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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重建
1年后,我再次出庭作证。检察官最后问道:“李博士,综合所有证据,你能否推测出海伦被害的经过?”
  陪审团听了几天乏味的科学证据分析,现在一听我要重建第一现场、解开谜底时都竖起了耳朵。我一边展示幻灯片,一边述说着海伦的最后一晚:
  11月18日晚上7时,克拉夫兹一家吃完了晚餐,保姆出外约会,海伦帮小孩洗澡。
  8时,小孩子上床睡觉。海伦到了卧室,换上了她最喜爱的蓝绿色睡衣,顺手将一封信放入睡衣口袋内,准备躺在床上看信。此时,理查进入房间,两人为离婚发生争执,海伦转身不理会理查。
  理查顺手拿起重物,可能是球棒,也可能是警用的手电筒,悄悄地走到海伦背后,用力一击。这一击将她打倒跪在地上,理查再补上一击,海伦头部血流如注,并有7点血迹喷到了床边。同时她在重创后头部着地,摩擦到床边,留下了擦抹型血迹。
  海伦倒地后,理查将海伦的尸体用床单包起来,放入车库内的冷冻柜内。随后,再用浴室的毛巾清洗地毯上的大片血迹。
  第二天,即11月19日清晨,他支开小孩和保姆,开始毁灭证据,先找一辆小卡车拖来先前租好的碎木机,回到家后,将染有血迹的地毯全部卷起丢弃。
  然后,19日深夜,他将冰冻的尸体搬上卡车,拿出几个月前购买的电锯,以及车库内的一些木材,开车朝约尔拉湖驶去。
  到了湖边,他将碎木机停在一个接近湖中央的空地,先用电锯将海伦的尸体分段锯开。由于尸体已经冻僵,没有任何流动的血液,因而现场没有找到任何血迹。
  随后,理查开动碎木机,将肢解的尸体连同一些木材一起放入碎木机内粉碎。碎片被抛到湖中央,但是一些骨头碎片和头发依然留在湖边。
  在粉碎完这些证据后,理查将电锯的编号磨掉。然后,将整把电锯丢入湖中。
  接着他赶回家,继续毁灭家中所有的证据,并将海伦的汽车停到飞机场,以转移警方的目标……
  他满心以为自己是个经过特殊训练的情报人员,而这是一个精心策划、天衣无缝的灭尸计划,但没想到我们能利用科学方法,用身体的1/1000作为证据逮到他。
  第二次的审判时间较短些,只进行了1个多月,我作了5天半的专家证人。陪审团经过几个小时的磋商后,很快地作出了裁决。虽然理查始终不肯认罪,但是在这些科学铁证下,陪审员裁定理查谋杀太太海伦的罪名成立,他最后被判50年徒刑。
  

家人情深(1)
我的祖籍在江苏如皋;世代在当地经商,生意做得很成功,家境相当富裕,颇受当地乡亲的尊敬。父亲李浩民继承家业后,不再甘心自己的生意局限于如皋地区,听人说大上海滩是一个商机遍地的好地方,他便到上海、南通一带经营石油及日常用品的贸易,生意非常兴隆。
  父亲很疼爱小孩,除了整天在外面忙碌生意家计外,一有空就回家和小孩玩。父亲和母亲李王岸佛原已生了10个子女,1938年我呱呱落地时,已是第十一个。很多人都担心孩子过多家计负担过重,不过,双亲都觉得他们已经习惯带大了这么多个孩子,再多1个也不会太累。
  等到我1岁多时,我们便举家从如皋小镇迁到当时被称为“花花世界”的上海。虽然上海的大都会环境对于我们来自小城镇的外来人来说很陌生,但是我们家人口多,住在一所很大的房子里,大家聚在一起,有说有笑,日子过得很愉快。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我们的生活一直十分舒适,不愁吃穿,母亲忙不过来,还请了佣人帮忙。许多同乡亲友到上海投靠我父亲,我父母待人很友善,热心助人,让他们和我们住在一起,因而进进出出的亲朋好友为数众多。
  父亲在将我们送往上海后工作更加繁忙,不过他总会抽空教我识字,他的管教非常严格,有时我念错了字,他就用筷子打我的手掌,因此我在学习时都不敢有半点马虎,在他回家考我前,我都设法背得滚瓜烂熟。
  在上海的日子过得很快,眨眼间就过了3年。到了1947年,父亲担心战乱会危及家人的安全及小孩的成长,便安排母亲带着我们兄弟姐妹前往台湾。二哥李政宣早几年已先到台湾经营农场,三哥李昌钢也随后在台湾找到一份工程师的工作,他们把我们兄弟姐妹安顿得很好,许多亲友也到台湾投靠我们。父亲定期从上海带钱到台湾,家中十分富裕,母亲和兄长们也十分慷慨地招待这些亲友或同乡,让他们住在我们家中,真可谓“食客数百”。
  记得我在9岁的时候,全家人正喜气洋洋地备办着除夕年夜饭,准备在父亲回家后大家一起开心地吃一顿团圆饭。就在这个时候,消息传来,父亲乘搭的太平轮出事沉没,船上的几百名乘客全都罹难。刚开始我们都不相信,但是,报纸、电台都陆续报道这一消息,称这艘运载几百名乘客及大批黄金的轮船的确在海上出事,无人生还。
  这一噩耗来得太突然了,我们都不愿相信,我从来没有看过母亲如此悲伤,她觉得纵使轮船沉没,父亲仍有可能会在轮船沉没时死里逃生,便花大笔钱雇了一架飞机到出事的地区四处搜索,但是没有任结果。
  父亲就从此与我们永别了,他为我们编织好的在台发展的美梦也破灭了。原来投靠我们家的亲友同乡纷纷离开,剩下从未出外工作过、年近半百的母亲,带着失去丈夫的创痛,在家用所剩不多的情况下,于异乡陌地里担负起把10多个未成年子女抚育长大的重担。
  母亲是一位性格坚强能吃苦耐劳的女子。在父亲罹难后,她擦干眼泪,挑起我们这个有十几张口的大家庭重担。家里只有两个哥哥及两个姐姐工作,积蓄又少得可怜。为了养活这么多小孩,母亲起早摸黑,四处奔波,忙里忙外,填饱我们的肚子,替我们安排学校,有时看到别人都有父亲而自己却没有,我们心里都很难过。母亲却将自己的痛苦掩饰起来,开导我们要好好读书,不要辜负她对我们的期望,才能安慰父亲在天之灵。我们兄弟姐妹也理解家中的困境,都会设法帮助家务,或到外面打工以贴补家用。
  上海的日子和台北的生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家里常常缺钱闹穷,饭都吃不饱,衣服都是大的穿完小的穿,缝缝补补继续穿。用电也是十分节省,为了省电,我们小孩都围在一张圆桌上一起看书做功课,睡觉时间一到,得马上关灯。虽然母亲没有接受过教育,但是她知道父亲对子女教育的重视,尽管忙里忙外不可开交,只要一有机会她就查问我们的学业。家里没有钱,买东西都要考虑再三,但是如果我们需要文具或学费,母亲总是想尽办法去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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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情深(2)
当时我们住在桃园郊区,但上学却在桃园小学,要走很远的一段路。自从父亲过世后,我都没有穿过新鞋,大部分时间都是光着脚。记得我入学那一年,学校不允许学生光着脚上学,虽然当时家里很缺钱,但是母亲还是挪出家人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钱替我买了双新鞋。我知道这双新鞋得之不易,不愿意将它穿坏,因此我总是在上学时光着脚丫提着鞋子走路到学校,到了校门口才将鞋子穿上,下午一走出校门时又马上脱下来,提着鞋子光脚走回家。就这样,别的同学每年都换一双,而我这双鞋却伴随我很长的日子。
  虽然家里经济环境很不好,但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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