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蚁丘-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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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就会发现你不得不在夜里涉水过河。
克里斯似乎在庸人自扰。过了一个星期,仍然没有信使给我送来用宫廷雷明顿打字机写成的责问信,也没有绿色的军车或者蓝色的警车停在报社或者寓所的门前。克里斯会感到羞愧。自然的,谁能责怪他呢?今晚我将到他住的地方去,看看我能不能让他好过一点。
崇拜一个*者是一件痛苦的事儿。如果这仅仅是倒立着用脑袋跳舞,倒也不是一件太坏的事。只要经过训练,谁都可以做到那个。真正的问题是,一日复一日,一分钟复一分钟,你压根儿不知道什么会发生,什么在上面,什么在下面。当克里斯上一次在总统府里的时候,大人物似乎十分明确地说过他将访问阿巴松。克里斯从宫中出来,负责任地将这新闻传达给所有的人,包括我。但在这期间,大人物打了一会儿盹,醒来时对世界的看法就改变了。他现在说:“我一定不能去造访我忠诚的阿巴松百姓。”所有的计划立即取消。那也没什么,只是没有任何人记得要通知部长大人,他可是负责把这至关重要的消息传播到四个省去的人啊。所以,可怜的克里斯整个儿被遗弃了。
也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但我和克里斯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我从来就没有指望有人来通知我。我用自己的方式去感受这些事情,在艾勒瓦坐出租车走了之后,我就像个自由撰稿人那样坐在夜里梳理我的想法。我不断地告诉克里斯,要是那样的话,生活要简单一些,甚至,简单得多了。我告诉他,不要总是回过头去,并没有一个总是落后于日程表的救助者。像一个男子汉那样地走向桩子,将胸口去迎向子弹,这就简单多了。
荒原蚁丘 第四章(7)
讽刺的是,我的方法更成功,甚至按照克里斯的标准也是如此。在读出大人物的心思方面,我有多少次胜过那些宫廷大臣们了?说不定我很快就会被认为在施展巫术,或者有一条与总统府相通的秘密热线!因为按常理你无法解释,作为一个生活在森林深处的隐士,怎么可能测知皇帝的心思,甚至胜过每天待在他身边的昏庸献媚者呢?其实这也很简单,这皇帝也许是一个傻瓜,但不是一个魔鬼,至少目前还不是。虽然一旦克里斯和他的团体跟他决绝之后,他终究有一天会变成那样,但不管怎么样,他现在还不是。眼下,感谢上帝,他仍然正常。那就是为什么我相信他基本上仍然想做正确的事。在这一点上,我知道,我的一些朋友不同意我的看法。甚至克里斯也不同意我的看法。但我肯定我是正确的,我仍然确信如果我们真心努力的话,萨姆还是可救的。他的问题是,一整天有那么多微不足道的利益在围着他转,比如像检察总长那样的讼棍,他根本就没有机会知道什么是对的。而那正是克里斯和我应该做的——在那一堵宫廷弄臣的厚厚的墙之中,时不时地让他从缝隙中看到一线亮光;我们认识他比其他人更久,不应该和他们去竞争。我用一系列有争议的社论让他看到了我所能提供的亮光。和克里斯在一起,我可以做得更多。如果萨姆更为坚强,或者更为聪明的话,他也许无须我们的帮助;但要是那样的话,他压根儿也不会成为阁下了。只有笨人才会陷进这样险恶的处境。
我想,克里斯对于参军有一个很好的理论。按照这个理论,军事生涯吸引两类人:一类是真正坚强的人,这种人很稀少;另一类便是想变得坚强的人。第一类人成为辉煌的战士,他们一直是好人,从来不显耀他们的力量,更不用说张扬了。而其他人则是虚张声势、溜须拍马之徒。我是经过了两个事件才对这个真理有所认知的,有趣的是,两个事件都发生在盖勒盖勒市场。一个走路摇摇晃晃的爱斗嘴的酒鬼,正在向一个拎着小旅行包的高大陌生人寻衅生事,这陌生人显然在走向停车场。我想,这酒鬼说那人的皮包或者甚至说这人的衣服是他的。看来市场上所有的人都认识这酒鬼,因为现场目击这事件的许多人都劝告拎包的壮汉说:“你要是不对这傻瓜来硬的,我的朋友,他会把你纠缠死的。”但这陌生人似乎更愿意躲开他,不想听众人的劝告。许多人感到激愤,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容忍一个傻瓜蛋如此粗暴地戏弄自己,除非这人神经有问题,否则找不出其他更好的解释。也许他穿的衣服真的并不属于他。那时,一个人走进人群之中,认出了陌生人就是昨晚卡根新的摔跤冠军。“难怪。”有人用一种简单的就事论事的口吻说。其他的人似乎也明白了。对于他们的洞察力,我真是感到惊诧不已。
另一个事件发生在停车场上。我正坐在我的车中读书,等着一位朋友,她在一家理发棚子里梳辫子。在停车场里散布着卖二手衣的年轻小贩,他们把货品挂在木架子上。时不时会有人发出信号,提示他们警察或者市场头儿来了,然后这群人便会惊慌地散去。在这个用来停靠汽车的场地,这些大声叫喊的街头小贩是没有权利在上面摆卖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这些木头架子,连着上面沉甸甸地摆放着的来自遥远富裕的寒冷消费文化地区的丢弃物,在中午的烈日下,一下子就融化不见了。通常那些警示信号都是虚惊一场,于是他们很快又奇迹般地聚拢过来,就像他们奇迹般地迅速消失一样。他们大笑着,开着玩笑,重又占领他们的非法营地。我从来不放过一个能坐在车内读书或假装读书的机会,让身边围绕着这些生机勃勃、生活充满惊险的戏剧性人物。当然啦,在盖勒盖勒市场就同时上演着无数个生动的人生戏剧。比方说乔伊正在那儿梳辫子的理发棚子,她坐在一张地毯上,脑袋躺在理发师的双腿中间,她的黑发不断地滑进他灵巧的手中,打成结儿。这场景本身就不乏乐趣。但是,我任何时候都会把注意力放在那些卖二手衣的活泼年轻人身上。
荒原蚁丘 第四章(8)
事情发生时,我吓了一大跳。当时一辆军车疯狂地开过来,以极快的速度猛然向后倒车,撞了一个年轻人和他的衣物。他压根儿没有时间躲开那来势猛烈的车屁股。四周爆发出惊叫声。司机走出了汽车,按上锁钮,砰的一声将车门关上。这年轻的小贩胆怯地开口问道:
“老兄,你想杀死我吗?”
“如果我杀你,那我就杀一条狗了。”士兵用一种叫我震惊的激烈口吻说道。我不禁打开车门,走了出来。我想告诉那家伙他压根儿没有必要说那样的话。我很高兴我最终没有出这个头,因为有些事儿一个旁观者只能抑制自己参与进去的冲动,才能看得清楚。所以,我瞧着这混蛋像个懦夫那样以虚张声势的盛气凌人之态走开之后,回到我的车里。但我确实充满了愤怒。我的年轻朋友一个个吓得哑口无言。那个和军车碰撞的人却突然大笑起来,问道:
“他是不是说,杀死我之后要去杀死一条狗?”
其他的人也随之大笑起来。
“不,他是说他杀死你就等于杀死一条狗。”
“所以你不是……狗没把你生出来。”
那位受害者沉浸在他想象出来的诠释中,进一步说道:“不,‘如果我杀你,那我就杀一条狗’,意思就是他杀死我之后要回家把自己的狗杀了。”
在十分钟之内,这个新的想象让人们的生活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当那肇事的士兵回到了他的车里,将车开走时,他在半小时之前伤害过的那个人却对他说:
“走好,先生。”对此,他没有答话,进一步使他变得更为卑微,就像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我则非常高兴,自己终于没搅和进这场无可挑剔的好戏中。
如果说萨姆从来就不是很聪明,那并不是说他过去一直是一个笨蛋,或者说他现在是一个傻瓜。他主要的缺点是,他总是按照英国人的期望去做,他崇拜英国人有时候简直到了犯傻的程度。当我们的校长约翰·威廉斯告诉他参军是绅士一生的事业,他便马上放弃当医生的念头,成了一名士兵。我肯定,他之所以没有和疯医生在萨里给他找的英国姑娘结婚,只不过是因为克里斯和美国妻子路易丝给了他毁灭性的坏榜样。克里斯和路易丝如果在纽约结婚还有点道理,但他们是在伦敦结的婚。我想,如果两个陌生人在一个荒凉的小岛上相遇,即使他们来自世界上两个完全相反的角落,也并非不能孕育出一种相亲的感情来。不幸的是,克里斯和路易丝在他们六个月的同居生活中不曾做到,无论是在床上还是别的地方。
我们的老师约翰·威廉斯最喜欢引用耶稣的话来论述惩罚:“并且还要用好的,连按带摇,以致外溢的升斗①。”他也许为萨姆做了最好的选择。他如此自然地进入了他的角色,甚至比进入医生的角色更为容易,虽然我相信他在病床旁边的举止会是无懈可击的。从桑赫斯特陆军军官学校出来,他成了一个军官的典范。回国后他最喜欢操着纯正的英国口音说:还没完成。
听说萨姆被提升为上尉后的第二天上午,我去看望他了。那天是星期日,时间大约是十点左右。我发现他穿着一件长礼服,懒洋洋地坐在沙发里,星期日报纸乱放在他周围的地板上,茶几上放着一只吸了一半的烟斗,莫扎特的G 大调弦乐小夜曲正在以每分钟45转的速度和331/3的音量在留声机上播放着。那是萨姆的问题,不太聪明,但也不太坏,而且对音调完全不在行。再也没有什么比听萨姆吹口哨更有娱乐性的了。
荒原蚁丘 第四章(9)
在萨姆身上还有一些东西使他显得平易近人:他的戏剧性。他基本上是一个演员,我们对他的不满,有一半是来自于他那些没有道德意识的、轮番上演的场景。他醉心于英国人的习俗,特别是英国上层社会的习俗,乐于模仿他们那些风雅的弱点。当他告诉我他在美法百货商场花了一整个上午挑选优雅的烟斗时,我可以看得出来他自己也没把自己的话当真。所以我就没有必要这样做了。
当然啦,人们可以质疑作为一个元首,这样的行为是否合适。但是坦率地说,我一点儿也不在意。事实上,这种理智的玩世不恭比许多非洲暴君对权力的严肃渴望危险要小得多。只要他能得到明智的劝告,不要受到像雷金纳德·奥孔那样的拉斯普丁①之流的影响,我们就能避免陷入深渊。
也许我太乐观了,但是他对那场医生危机的反应给了我极大的希望和鼓励。他马上就看出来了——正像我看出来了,而克里斯拒绝看出来那样——并不是疯医生疯癫的涂鸦使那些名流恶狠狠地想要他的命,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疯医生的罪行在于他竟敢让他们这群人蒙羞。他们在公开场合承认,奥弗医生在情理上有可能做得不够地道,但是,一个不懂医学的外行人,特别是这个人是一个外国人,难道有权利去唆使一个死亡病人的家属,甚至给他们钱去告发奥弗工作的医院吗?当然啦,他们对自己这个玩弄修辞的问题的回答是一个断然的“不”。而我的回答却是一个强烈的“是”,感谢上帝,阁下的回答也一样。公正地说,克里斯并没有反对我的说法,但他是采取了法律的角度,认为医生们对疯医生的抱怨是另一回事,必须从它自身的原委上分别对待。总检察长那样的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