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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7部分

重生之庶女归来-第547部分

小说: 重生之庶女归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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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何当归,已经吃了孟瑄亲手喂给她的“尘世孟婆汤”——何其一桩讽刺之事,她重生转世的时候,没有走过奈何桥,饮过孟婆汤,却在尘世里补喝了这么一碗孟婆汤!制药者孟兮告诉孟瑄的是,喝下此药,她将忘记最爱之人、最恨之人和最亲之人的大部分事迹,从而斩断她前半生中最深的牵绊纠葛,清清静静的重新开始,并且爱上她睁开眼看见的第一个男人。
  孟瑄熬药时就在想,哪怕她最爱、最亲的人一个都不是我,只要一碗药下去,她也会忘个干净,从此只爱我;又或者,她最爱之人是我,吃药后暂时忘了我,那也没关系,只要我寸步不离地守着她,那她一觉醒来之后,重新爱上的人还是我,而且爱得比从前更深。
  于是做好了两手准备的孟瑄把药拿给何当归吃,待孟婆汤见效之后,何当归果然不记得他了。那也就证明,他果然是她此生最爱的男人——在喝汤之前。
  得出这样的结论,孟瑄又叹息暗悔,又在心里喜不自胜,才有了接下来的一连串情缘纠葛。只是,孟婆汤制作者孟兮没有告诉他爱侄的是,孟婆汤顾名思义,真的就是一剂孟婆汤。假设,当然只是假设,何当归还拥有前世记忆,那么这一碗孟婆汤下去,她就如同走了一回地府奈何桥,洗尽胸怀中的一切不属于今世的记忆,变成一个彻底崭新的人。
  既然已经彻底忘却了前世,那她就更加不可能记得前世又前世的事了,那么,一心寻找旧主的熠迢,一心想跟何当归说些什么的他,又是如何唤起她回忆的呢?

☆、第573章 最爱最恨最亲

  更新时间:2014…02…03
  与柏炀柏分手之后,何当归已经完全从刚服食“孟婆汤”那会儿的蒙昧天真态中脱出来,找回了积攒两世的聪敏机灵劲儿,却没有找回她的前世记忆,她不记得何嫔乃何许人,更遗忘了与朱权的两世纠葛。“”当然,她既没有想起三年来跟孟瑄间的爱情长跑,也没有找回对孟瑄的爱意。
  吃完“孟婆汤”醒来时,她的心智只相当于一个年方十二、金钗之年的小女孩儿,因此看见任何一个威武雄壮的男子,不论是孟瑄还是段晓楼,她都发自内心地颤抖,哪怕她并未忘记段晓楼,还是微微发颤,暗忖道,她从前是疯了不成,不关在闺房里绣梅花,却跑出去结交如此危险的男人!呜啊啊,男人好可怕!
  后来被万八凤姑娘绑架,何当归空有盖世神功(相对车夫万八而言),却只会伏膝低低啜泣,此时她是十三岁心智;等到被柏炀柏救出,易容送去给孟瑄治病,这时候是十四五;一路上随着孟瑄的马车到青州,昏迷中的孟瑄常有“不轨之举”,使她受惊之余略解人事,渐渐又长大一些。
  最后,在农庄经历了被萧素心推下水和找萧素心算账的种种,她才恢复了自己原本的心智,虽然丢失了不少跟孟瑄、朱权乃至她母亲有关的记忆,但是依靠记忆积攒下的经验智慧竟分毫不减,也算是不幸中之万幸了。
  总而言之,在“孟婆汤”的作用下,她最后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何当归”。而且如孟瑄一开始期待的那样,她的思虑和牵绊减少,少了几许对母亲的牵挂,也就对扬州罗家的人不那么上心了;少了对朱权的仇恨,她彻底从前世的执念中解放出来;只减去了这两样,她就全然不同了,仿佛一个负重良多的旅人骤然减轻了行囊,轻装上路。这也是她受益于一碗“孟婆汤”的地方。
  对于孟瑄,她倒是该忘的都忘了,不过心智长大之后的她,明白女子早晚都得嫁人,按照孟瑄的说法,她早就嫁给他了,两人恩恩爱爱蜜里调油,只是她偶然在街头看见血尸,回家便吓傻了,吃药之后才忘记这一切。同时,给她感觉异常熟稔的柏炀柏,也从旁佐证说,她果真失忆不少,果真是孟瑄的女人不假。所以明了了这些“真相”之后,她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在农庄别了柏炀柏,她想起柏炀柏提到的,孟瑄用琥珀晶收走关墨的一甲子功力,好像说是要送给她练功用。而她还不曾收过这样礼物,所以估计那琥珀晶还在孟瑄手中。又想起她还欠着杜尧一甲子的功力,假如这琥珀晶是习武之人人人用得的增加功力的圣品,那不刚好拿去还给杜尧,也省得她一动用起自己两甲子有余的功力,一掌拍飞十名壮汉的时候,心底总有隐隐的愧疚不安,总有一两个闪念闪过杜尧弃武从文、埋头公案的好好先生模样。
  于是乎,惦记琥珀晶而非孟瑄的何当归,来青州寻夫,但一时摸不着齐央宫分舵的大门,没找到孟瑄,却先一步被熠迢找到了。熠迢一看见昔日小主人的熟悉的容颜,念及玉则公主待他的比天高比海深的恩情,连忙叩首参拜何当归。
  在路边吃豆腐脑的何当归吓了一跳,只因忘怀了孟瑄,她也就顺带不记得了这个十次有九次里都跟孟瑄一起出场的熠迢,见他这样恭敬叩首,便认定他不是疯子就是骗子。不过熠迢说出两层关系,就打消了她的疑虑,一是他乃孟瑄的随从,二是他乃杜尧的堂弟,原名杜欢。他还拿出杜尧托付他在孟家多多看顾何当归的书信,何当归大致认得出杜尧的笔迹,于是打消疑虑,邀请熠迢同吃豆腐脑儿,吃完再同去找孟瑄。
  熠迢又试探地问她一些跟十公主有关的问题,她开始时一个字都听不懂,觉得熠迢说话非常古怪,八成还是疯子。
  正这样想,逢上熠迢说到激动处,用手摇动她的双肩,何当归立刻受惊,逃进一小巷,熠迢像个疯子一样追赶着她,在她身后大声唱童谣,“白日传心静,青莲喻法微。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她只顾跑,脚下又被绊了一跤,忽而感觉胸口某处烫热,又从烫热变为灼热,几乎烧化了她的肌肤。下一刻,但觉眼前漆黑一片,她惊叫着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拖进了昏迷之中。
  等到再醒来时,她身在一间客栈上房的木床上,全身裹着暖烘烘的棉被,枕边的小几上有一碗人参枸杞汤,一碟梅片软糖,三颗去皮去核灌蜜枣。再放眼看去,熠迢的人也在房里,就在外间的门口边上,保持恭敬揖礼的姿势长久不变。
  如此似曾相识的一幕情景!她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过的呢?她起身喝汤,并反复回想,却对熠迢的清秀面目没什么印象,她有印象的是这汤的滋味和枣糖的甜味。依稀仿佛,她小时候每天都吃可她小时候是在农庄上度过的,家里穷得没有隔宿粮,当天只为当天的肚皮奔波,谁又会给她熬参汤喝?
  小半碗汤喝下去,她忽然又想起来,这样的参汤,这样的梅片糖和蜜枣,都是她在一处华丽宫殿里吃到的,而且每次吃这个时,她的身后总是站着一个沉默的侍卫打扮的男人,身高九尺,面膛黝黑,看上去有四十多岁。
  每次吃完之后,她总是把碗一搁,细声细气地同那侍卫说:“索叔叔,我在宫里衣食周全,你不用总冒险进后宫给我送这些。”
  “公主你才五岁,光吃米饭和菜是长不大的,”侍卫平静道,“宫里的皇子公主谁不是十几个奶娘与厨子伺候着,独你一个连奶水都吃不到。京城不比草原,属下寻不到新鲜干净的羊奶,只好熬些参汤给公主补身了,望公主珍重自身,喝光这汤,才能长成一个受人敬畏而且能保护自己的强大公主。”
  幼小纤细的她回头仰望侍卫,但见他满身紧绷的肌肉,连衣衫都遮挡不住他那一副受人敬畏的结实身板。她忍不住想,会不会他就是喝参汤才长这么壮的?会不会她一直喝下去,就要长成他这样?发散思维下去,她把侍卫严肃的面容换成她自己的巴掌小脸,一个女汉子的形象诞生了。这顿时将她吓坏了,缩着脖子哭道:“我不想变强大,还是强大的索叔叔来保护我吧。”
  “属下当然会保护公主,但属下会老会死,公主你的日子还长着呢,往后你须得学着自己保护自己。”侍卫告诉她,“别人的强大是别人的,这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绝对实力更可信赖。还有,请公主还是如常的唤属下‘凡奴’,叔叔二字,属下万死亦不敢受,属下是你们博尔济家族的奴隶,主子岂有叫奴隶叔叔的。”
  “那么凡奴,你什么时候会死呀?”她不带恶意,天真发问道,“是不是等我长成你这么高,你就要死了?”
  “但愿如此。”凡奴垂头答道。
  何当归闭目,脑中场景转换,这一回是悬崖边上那一幕,马车中的她看上去稍微长大一些,正哼着一支歌儿编灯草手镯,行进中的马车突然就翻到了,还持续下坠,她措手不及,吓得捂脸大叫。马车坠落悬崖十几丈,却突然止住了下坠之势,惊险地在半空中定格,落下崖去的,只有两匹长嘶哀鸣的驾车的马。
  定睛看去时,原来是凡奴也跟着跳下崖来,以他的九尺肉躯拖拽住了那辆千金之重的华丽雕珑香车,搭救了幼小的她。凡奴双目赤红,大喝一声,顿时全身的衣衫爆裂飞散,一身遒劲的肌肉光辉无限。他沉声叮嘱,“抓紧车壁,远离车窗”,然后又是几声暴喝,靠着自身无穷大的蛮力,他一手扯着悬崖上的茂密藤蔓,一臂扣着马车正中的车辕,将一整副车驾独力拖上了悬崖的崖顶。
  上崖之后,他顾不上检视右臂上被马车压出来的密密麻麻的血痕,抬手抹一把额上沁出的汗珠,咧嘴一笑,毫不掩饰内心劫后余生的喜悦。然而,他嘴角的弧度还未拉到最大,暗处的一只大手就重重一推,将凡奴整个人推出悬崖,那一道冲力太大,使他失去抓住崖壁上的救命藤蔓的机会,转瞬消失在视野中。
  马车里被甩得晕晕乎乎的她探头出来,一下子望见了那个黑点状的熟悉身影,凄厉大呼道,“凡奴——索叔叔——不要——”
  一碗参汤喝下去,何当归渐渐找回了这些缺失的记忆。准确地说,这是她失去了前世的那段记忆之后,找回来的前世又前世的记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一点她并未领味到,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少了前世的记忆。此时此刻,搁下汤碗,含一颗软糯的梅片糖在口中,她被一件奇异的事吸引了全部注意。
  玉,胎里玉!在发光!
  又或者准确地说,是那一块跟她的胎里玉长得差不多的玉,那一块在兔儿镇上,从燕王妃子徐莲手里得来的弯月形美玉,此刻挂在她的颈间,垂于她的胸口,竟然微微发热!那一片热力穿透了肚兜,熨帖着她的心房,而且玉里透出一道强光,穿透了她的中衣与纱裙,有愈来愈热、愈来愈亮的趋势。

☆、第574章 美人美玉良缘

  更新时间:2014…02…04
  这一块与她的胎里玉可以嵌在一起、拼成一个完整的太极图形的一块弯月形美玉,自打得到了它,何当归一直戴在身上,偶尔拿出来把玩这块玉在白昼的日头地下瞧时,碧透如一汪春日绿水,晶莹可爱;可是深夜里在明亮的灯火下看,却又洁白莹润如南海珍珠,还有一圈一圈类似湖水涟漪的光晕,氤氲着霭霭水汽,缓缓地流淌开来。
  何当归见过不少宝物,眼界不算狭隘,但如此奇异的一块宝玉,她连听都没听说过,握久了暖意就一直在玉上存着,戴起来非常舒服。再加上对她那一块在何家喜宴上失去、如今在仙草郡主手中的胎里玉的遥思,于是她就以十股蚕丝结珠络,穿在这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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