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庶女归来-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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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当归端着脸盆愣了半晌,然后走到窗边将手中水泼出去,嗬!她向来都是忽悠别人的人,冷不丁让别人摆了自己一道,这可真是终年打大雁,一朝不慎被雁啄了眼。
“小姐,你起来了!”蝉衣端着晶亮的鸡蛋面线走进来,笑道,“呀,你还自己叠好床了,真稀奇啊,我跟你住了这么长时间,你从来都不叠被子!”
何当归翻了个白眼,问:“你昨天半夜找我什么事?”老太太那边来人找了?
“哦,”蝉衣放下了碗,低头扭着衣角说,“风言哥哥和风语哥哥让我来问问你,你能不能不跟凌小姐说他们在咱们府里住过,虽然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那位凌小姐是谁,不过看他们求的挺可怜的,小姐要不你就答应他们吧。”
“风言风语?”何当归微微皱眉,“以后你不许跟他们讲话!”
“嗯?为什么啊?”蝉衣诧异地松开衣角,劝道,“小姐你别看他们油嘴滑舌,其实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上次摘小白花的时候,有个小孩儿吃的粽子糖人儿掉到地上了直哭,他们就买了两个糖人儿哄那小孩儿笑呢而且他们昨晚就已经离开罗府了,我就是想跟他们讲话也找不着人了啊。”
“他们离开罗府了?你是说他们四个人全都走了?!”何当归睁大眼睛直盯着蝉衣,见后者不知所措地点点头,她又问,“摘什么小白花的时候,你跟那两个人走得很近吗?”
蝉衣连忙摆手道:“没有,我跟他们就见过三次面,一次是昨晚,一次是上回在鸟鸟丁凉亭,还有一次是你在街上差点儿让马踩到那回,你不是让我和槐花去摘小白花吗?风言哥哥和风语哥哥也是去摘花的,还说那是他们宁公子预定要采的花。”
“火烈花?”
“是啊!”
何当归忽而觉得身体有些冷,坐下抱着那一碗面线取暖,不会有错了,如今她已经完全可以确定,那宁渊就是朱权。
关于火烈花的那一段记载文字,她是从王府中朱权的小书房里看来的,那里面的书都是他搜罗来的绝版古籍和孤本珍册,别的地方绝不会有。她记得清楚分明,那一年的一个雨夜,他和她一起在小书房中围炉品茗,他手里一本《太上众经目》,她手里一本《异草经》。
她读到火烈花的时候,看到了两行墨迹陈旧的批注,注中赞火烈花为“万药之盐”,其字体与他的仅有六成相似,她问后才知,那是他少年时期写上去的批注,只因后来改练了柳体书法,因此字体跟从前大有区别。而后她微笑提笔,在书页空白处添了一句“永乐五年十一月八日夜,清逸阅览,开卷有益,然也。”他也笑着接过笔,在后面加了一句“此书主人权同阅,红袖添香夜读书,人生第一乐事,然也。”
何当归拿起筷子开始吃面,咬牙暗恨道,没想到那人溜得这样快,昨天在花园里她已经想好,虽然暂时不想去杀这个少年时期的朱权,毕竟他还没有害过她,但是她已经想好了一个可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办法。
她只需写一封匿名信,投入扬州知府衙门外的铜亀,信上说宁王朱权私自拜了圣上一心招揽的道圣柏炀柏为师,学得一手精妙的易容之术,经常擅离封地从事各种地下活动,如今易容后化名为“宁渊”藏身于罗府听竹院。扬州知府韩扉收到这样一封信,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是率兵二次包围罗府捉拿宁渊一探究竟,第二是派人去探宁王其人是否身在大宁,第三是上书给皇帝并附上这封匿名信。
不论他选择其中哪一种办法,当然,最好是三管齐下的雷霆而行,此事的后果都够朱权好好喝一壶的。毕竟他的一切权势啊,地位啊,钱财啊,说到底都是他老子朱元璋给他的,一旦朱元璋不信任他了,那他的逍遥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可恨,他竟然跑得这样及时,若是能迟上一两天罢了,这一世她只愿跟他做毫不相干的路人,跑了就跑了吧,但愿苍天见怜,让这个人从此在她的视野和她的生命中永永远远地退出。
“呸!”
何当归快速地将口中的面线吐进漱口的盖碗中,大惊失色道:“蝉衣,你在面里加了什么?白糖?”好甜好腻,难吃得惊人的一碗面!何当归的心中一时冒起了一团邪火,这小妮子走火入魔了不成,端来的菊花茶浓得像糖浆,自己也硬着头皮喝了,怎么一碗浇着辣椒酱的咸面线,她还是要放糖?!
蝉衣吃惊地掩口,圆溜溜的眼睛睁得更圆了,因为她还从未见过小姐发脾气的样子,更何况是对她。
“又放糖,甜死了,不吃了,睡觉去!”
何当归拿桂花露漱一漱口,撅着嘴“咚”地跳到床上,先是面朝里躺着,然后又扯过被子,藏进里面生闷气。
房间里悄然无声地安静了半晌,何当归的心中开始打滴漏。滴答,滴答,滴答滴。过度的寂静,让她的心中浮现了些许罪恶感和自省——其实说穿了,她气的只是自己没能早点认出那个恶魔的真面目,气的是自己曾经对着他语笑晏晏,甚至把他当成了半个朋友,气的是自己想起那些往事的时候,依然会有心痛的感觉。这样的感觉让她自怨自苦,却又如同呼吸和心跳一样,不能中断,不能和自己的身体分离。
而这些根本不关蝉衣的事,她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能做出多好吃的东西呢?自己实不该为了一碗面就对着她大声嚷嚷,细想起来,自己上一世极为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有银子从道观带走蝉衣,如今能得偿所愿的跟好友天长地久的在一起,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人果然都是得寸进尺的动物么,得到了又想要更多
道歉的话语含在舌间,几乎就要脱口而出——
这时,她感觉自己的背隔着被子被戳了一下,然后蝉衣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来,是她的招牌碎碎念:“小姐你不喜欢吃糖的话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不喜欢吃糖呢?虽然你突然把筷子一扔跑到床上来,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到底喜不喜欢吃糖的!你真的不喜欢吃糖吗?那大不了我以后不放糖就是了,咦,小姐你莫不是在假装发脾气,其实是为了偷懒睡觉?起来起来,你不能再睡了!你再睡就变猪了!”
☆、第145章 长发随风而散
更新时间:2013…09…05
何当归无奈地从被子里爬出来,继续回桌边喝桂花露,然后又把面线里的鸡蛋拣出来吃了,问蝉衣:“你干嘛那么喜欢糖?”
“小姐你真懒,你又不叠被子,不叠被子就不要随便乱扯被子嘛!”蝉衣边叠被子边答道,“我也不知道啊,反正小时候我就觉得糖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可是家里穷吃不起糖。“”我奶奶知道我喜欢吃糖,于是拿她的私房钱买了一罐儿放在床底下,每天开饭的时候就往我的碗里抓一把,后来奶奶得病死了,便没人给我加糖了。过了几个月,有一回吃饭前我自己去床底下找那个糖罐儿,却发现已经被老鼠偷吃光了。”
何当归沉默一刻,突然道歉道:“蝉衣,对不起,刚刚对你发脾气。”
是呀,小时候的记忆和喜好往往是最难改变的。蝉衣小时候吃不上的是糖,而自己小时候吃不上的却是盐。
寄住在农庄上的时候,她所在的钱老五家是庄上数一数二穷的人家,终年到头的伙食都是稀多干少,而且几乎不往稀饭里加盐。在那儿住了一年之后,有天中午吃饭时破天荒地吃了菜粥就咸菜,那大概是她有生之年第一次吃到那么咸的东西,顿时觉得很好吃,问了瘸腿钱老五的婆娘,她才知道那种咸咸的东西叫“盐”。
钱氏把一个破陶罐抱给她看,指着里面白花花的东西说,这是咱们农庄的东家,扬州城的罗府发给的,每家都有四斤呢!以后咱家也能吃一年的有咸盐的稀饭了!吃了这个,干起活计来就多一把子力气!
半夜里,五岁的她悄悄从床上爬起来,跑去厨房找到那个陶罐,抓了一把“好吃”的盐好奇地研究着,这就是她家里送来的礼物吗?研究完了之后,就一把塞进嘴里之后她的嘴巴被那把盐烧破了,肿了半个月,尽管这样,伤好之后的她还是最喜欢吃咸的东西。
“只要你喜欢,以后你就在你的碗里随便加糖吧,”何当归闷闷地说,“吃完糖记得用青盐水漱口,再喝两杯清茶解腻,毕竟糖吃多了也于身体无益的。”
“原来小姐你不喜欢吃糖吗?”蝉衣遗憾地说,“彭二公子给你送来了好多糖呢,不过都掉地上了!”
“掉地上了?弄脏了就扔了别吃了,”何当归看向蝉衣,补充道,“对了,蝉衣你记好,以后彭渐那小子来了别招待得太热乎,让他自感没趣然后自己离开,多这样几次他就不乐意来了。还有,从现在开始,他拿来的东西咱们都不能要,原样给他退回去。”彭渐那小子不大机灵,又天性热情如火,尽管他大概是来到一个新地方喜交几个新朋友,可万一他的这些举动被老太太汤嬷嬷她们看在眼里,硬把他和自己凑成一对,就算最终被彭渐的父母驳回,中间只怕也要几多曲折,还不如趁早将之扼杀在摇篮里。
蝉衣闻言冲过来,焦急地分辩道:“不能扔啊小姐,那几盘子粽子糖和芝麻糖都是装在提盒里的,彭二少爷晕倒之后就整个儿掉在地上了,里面的盘子虽然碎了两个,但是糖没弄脏啊!我已经尝过了,每一种都好吃得不得了,为什么要扔呢?!”
听完之后,何当归的眼角不禁抽了抽,原来,竟然是为了糖,还以为她突然冲上来是要为彭渐辩解呢“咦,彭渐晕倒了?他病了?”
“不知道啊,早晨的时候,他正笑眯眯地拎着提盒往咱们院子里走,彭大少爷突然从后面窜出来,一记手刀砍到他的后颈上——”说着,蝉衣举手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脸上做出一个凶狠的表情,立刻刺激何当归想到了彭时那一张阴沉的脸,“——然后只听‘砰、咣叽’的两声,那提盒就掉到地上了,真是可惜!里面那几个盘子一看就很值钱,有两个当场被摔成八瓣儿了,还有几个也有豁口了!”蝉衣摇头叹息,然后把围裙一摘,双膝跪到床边,去捡那些粘在枕头上的小姐的长发
何当归静等了半天,难道她的故事就这样讲完了么“那,彭渐被砍晕之后怎么样了?”
“笨啊你,小姐,晕了之后当然是被拖走了呗!”蝉衣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少时,她捏着七八根长发走到门口,对着晨光照了半天,一惊一乍道,“小姐,你快来看,你的头发出问题了!”
何当归眉心一跳,难道是孟瑄的头发到她手里了吗?正要想言辞去解释的时候,又听得她说:“快瞧吧,你有两根头发的发梢都分叉了,我帮你打打尖吧!”说着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把剪刀来,明晃晃的举着就朝何当归走来,摘走了她的簪子打散了她的发髻,然后就开始“咔嚓、咔嚓”地帮她剪头发。
剪了几次都不齐,于是蝉衣安抚她说“再等等,马上就好了”,几次过后,何当归回头往地上一瞧,已经是黑压压的一大片了。尽管为自己的长发感到一些忧心,但是,她还是很享受这一刻的悠闲时光。
住着一间大大的阳光能照耀到的干燥而温暖的房子,不用为穿衣吃饭攒钱的生计之事发愁,不用去为讨得某个男人的欢心而呕心沥血,不用去跟一群同样呕心沥血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