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评水浒-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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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先生——这里指道士。
那先生听见,就把窗户关上。武行者拿起块石头,就去打门。只见“呀”地侧首门开,走出一个道童来!喝说:“你是什么人!怎敢半夜三更,大惊小怪,敲门打户地做什么!”武行者睁圆怪眼,大喝一声:“先把这鸟道童祭刀!”手起处,“铮”地一声响,道童的头落在一边,倒在地上。〖又一次无辜杀人。〗只见庵里那个先生大叫说:“谁敢杀我道童!”“托”地跳了出来。那先生手抡着两口宝剑,竟奔武行者。武松大笑说:“我的本事不要到箱儿里去取!正是挠着了我的痒处!”就去鞘里再拔出那口戒刀来,抡起双戒刀来迎那先生。两个人就在月光下,一来一往,一去一回,四道寒光旋成一圈儿冷气。两个人斗到十几合,只听得山岭旁边一声响亮,两个里倒了一个。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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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三十回(5)
寒光影里人头落,杀气丛中血雨喷。
究竟两个人厮杀倒了一个的是谁,且听下回分解。
【简评】
这回书是“武松系列”中的重头戏,是评书“武十回”中紧接“大闹飞云浦”之后的“血溅鸳鸯楼”和“夜走蜈蚣岭”两回书。在评话和山东快书中,是要说好几天的。
这一回书,重点显示武松怎么杀人。
武松在发配恩州的路上杀了四个人,回到孟州,在鸳鸯楼又杀了十五个人,无处安身,只能逃亡,先在十字坡遇见张青夫妇,化装成行者,打算逃到山东青州辖下的二龙山,路过蜈蚣岭,遇见飞天蜈蚣王道人,稀里糊涂地又杀了小道童和老道两个人。
本回书中,提到二龙山属于青州府管辖。青州府在今山东青州市(原益都县)。但是前面杨志护送生辰纲的时候说起,二龙山是在大名府与开封府之间的路上。也就是说,是在河南省的东北方。现在却又说是在山东,属青州管辖,前后矛盾了。而孟州在河南的西北方,从孟州到青州,有两千多里路,于是所有关于张青和鲁智深交往的故事,又失去了地理依据。
上回书中说,张都监和张团练是拜把子兄弟,两人设计陷害武松,把武松“取”到都监府,对武松恩宠有加,不但放他出入内宅,中秋之夜,招武松共饮,还答应把一个既会弹唱又善针指的漂亮“养娘”叫玉兰的许配给他做妻子。武松却还以为是张都监的恩典,——这也是武松一生中惟一一次对女人有了恋情。
当天夜里,张都监在武松的房里栽了赃,又喊捉贼,把武松引到内宅,却把武松当贼给抓起来了。加上知府又是个贪官,武松知道硬挺没有用处,只好招了个“见财起意,入室盗窃”,被关进了监狱。盗窃不是死罪,经过施恩花银子营救,最后被判“脊杖二十,刺配恩州”。——这恩州在什么地方?原来就是清河县!唐初的清河县属于贝州,州治就设在清河县。到了赵匡胤建立宋朝,开国第一年,就把贝州改名恩州,州治还是设在清河县,属于河北东路管辖,路的治所设在大名府。也就是说,把武松发配回原籍了。——这也许是施恩用银子买通的吧。
评论这一章,好像这个张都监的计谋十分蹩脚。其实,要害死一个劳改犯,办法有千条万条,何必费这样的周折?栽赃诬陷,只判了武松一个发配,还要半路上杀他?
如果就这样把武松押解回清河县,武松也许还会默默地忍受了。究竟他和张都监地位悬殊,民尚且不与官斗,何况囚犯?
偏偏张都监听信了张团练的馊主意,买通解差,要在飞云浦结果武松的性命。金圣叹评论这一回,都说张都监把武松引进内宅,就等于把自己的性命交出去了;我的看法,如果矛盾不进一步激化,武松被押走了,事情也许就完了。仅仅栽赃诬陷,张都监等人的性命还能保全;听信了张团练的馊主意,这才是自寻死路。这一下惹怒了武松,先在飞云浦结果了两个解差和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又返身回到孟州,杀了张都监家大小男女十四五口:一个喂马的马夫、两个厨房里的丫环、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两个亲随、张都监夫人、玉兰和两个“小的”,外加两三个妇女;如果加上飞云浦的四个,这一次大开杀戒,一共杀了十###个人。
后人分析,武松这一次为报仇杀人,有该杀的,也有不该杀的。冤有头,债有主,飞云浦的四个,蒋门神和两个姓张的,一共七个人,算是在该杀的数儿之内;两个亲随,不但抓个武松,还可能在武松的柳条箱内栽过赃,可以算是“帮凶”,可杀可不杀;其余十个,就是滥杀无辜了。报仇杀人,即便不算英雄行为,至少也是好汉行径。因为杀的是贪官,作为囚犯,已经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好自己动手了。所以这一回武松杀人,算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山东快书说这一回书之所以要大肆渲染,就是因为它“大快人心”,听众虽然自己不能亲手杀贪官,但也有一种得到宣泄的快感。
按道理说,武松杀了蒋门神等人之后,就应该返身出来,不再杀那些无怨无仇的妇女。但他在“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的思想指导下,杀了许多不应该杀的人,特别是他曾经喜欢过的玉兰。可以理解,玉兰只是一个养娘的身份,和当年潘金莲在张大户家里的身份差不多,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主人家要她干什么,她就只得干什么。在都监府内宅大喊“有贼”的时候,这个玉兰慌慌张张地跑出来,说是贼在里面,这有两个可能:一是她听从张都监的吩咐,必须这样跟武松说;二是的确听见内宅喊“有贼”,她也不过是随口这样说说而已。在她的内心来说,既不想害他,也不会害他,杀她做甚?——这时候,武松“善杀人者即英雄”的思想已经占了上风,救人苦难的“侠意识”完全消失,只剩下以我为中心的“霸意识”了。
人性分善恶。以前的武松,虽然是个粗鲁的浑人,但是人性不恶;自从在十字坡认了张青做哥哥以后,善恶的界线模糊了;血溅鸳鸯楼以后,他的人性,逐渐向“恶”的一面偏移了。
武松逃出孟州,来到十字坡,在结义兄弟张青那里穿上了宽大的道袍,打扮成“行者”模样,从此变成了“行者武松”,也无法再在社会上混了,只好接受张青的建议,到二龙山投奔鲁智深和杨志入伙儿当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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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三十回(6)
武松本来是不愿意当强盗的。这是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了。
当天夜里,武松经过蜈蚣岭,看见一座坟庵中有个道士搂着个妇女在调笑。道士不同于和尚,本来就有“火居道士”的名目,是可以娶老婆的。武松却不问青红皂白,“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一心想拿这个道士试刀。这又是他“霸意识”恶性发作的具体表现。小道童出来开门,他先把道童杀了,接着又杀了那个道士。最后问那女人,才知道那道士果然是个坏人:正是这个道士杀了女人的父母兄嫂,又把她掳到这里来的。这样看来,武松杀道士,也算是为民除害。但是事先没有调查清楚,就动手杀人,而且杀人的一半儿目的,竟然是“试刀”!——想试试刚从张青那里得来的戒刀是否锋利,这就有些匪夷所思、太不把人命当一回事儿了。后来问清楚了:这个开门的小道童,也是这个道士掳来服侍他的。这样看来,这个小道童是不是误杀了?是不是在行侠仗义的名目下公然又一次滥杀无辜了?
金圣叹评这一回说:“此文妙处,不在写武松心粗手辣,逢人便斫,须要细细看他笔致闲处,笔尖细处,笔法严处,笔力大处,笔路别处。”不说连杀一十九人是否应当,却在称赞施耐庵的笔法、笔力,是不是有些不分轻重、没说到点子上啊?请看金圣叹评这一回书的全文:
我读至血溅鸳鸯楼一篇,而叹天下之人磨刀杀人,岂不怪哉!《孟子》曰:“杀人父,人亦杀其父;杀人兄,人亦杀其兄。”我磨刀之时,与人磨刀之时,其间不能以寸,然则非自杀之,不过一间,所谓易刀而杀之也。呜呼!岂惟是乎!夫易刀而杀之也,是尚以我之刀杀人,以人之刀杀我,虽同归于一杀,然我犹见杀于人之刀,而不至遂杀于我之刀也。乃天下祸机之发,曾无一格,风霆骇变,不须旋踵,如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三人之遇害,可不为之痛悔哉!方其授意公人,而复遣两徒弟往帮之也,岂不尝殷勤致问:“尔有刀否?”两人应言:“有刀。”即又殷勤致问:“尔刀好否?”两人应言:“好刀。”则又殷勤致问:“是新磨刀否?”两人应言:“是新磨刀。”
复又殷勤致问:“尔刀杀得武松一个否?”两人应言:“再加十四五个亦杀得,岂止武松一个供得此刀。”当斯时,莫不自谓此刀跨而往,掣而出,飞而起,劈而落,武松之头断,武松之血洒,武松之命绝,武松之冤拔,于是拭之,视之,插之,悬之,归更传观之,叹美之,摩挲之,沥酒祭之,盖天下之大,万家之众,其快心快事,当更未有过于鸳鸯楼上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之三人者也。而殊不知云浦净手,马院吹灯,刀之去,自前门而去者,刀之归,已自后门而归。
刀出前门之际,刀尚姓张,刀入后门之时,刀已姓武。于是向之霍霍自磨,惟恐不铦(xiān先)快者,此夜一十九人遂亲以头颈试之。呜呼!岂忍言哉!夫自买刀,自佩之,佩之多年而未尝杀一人,则是不如勿买,不如勿佩之为愈也。自买刀,自佩之,佩之多年而今夜始杀一人,顾一人未杀而刀已反为所借,而立杀我一十九人。然则买为自杀而买,佩为自杀而佩,更无疑也。呜呼!祸害之伏,秘不得知,及其猝发,疾不得掩,盖自古至今,往往皆有,乃世人之犹甘蹈之不悟,则何不读《水浒》二刀之文哉!
此文妙处,不在写武松心粗手辣,逢人便斫,须要细细看他笔致闲处,笔尖细处,笔法严处,笔力大处,笔路别处。如马槽听得声音方才知是武松句,丫鬟骂客人一段酒器皆不曾收句,夫人兀自问谁句,此其笔致之闲也。
杀后槽便把后槽尸首踢过句,吹灭马院灯火句,开角门便掇过门扇句,掩角门便把闩都提过句,丫鬟尸首拖放灶前句,灭了厨下灯火句,走出中门闩前门句,撇了刀鞘句,此其笔尖之细也。前书一更四点,后书四更三点,前插出施恩所送绵衣及碎银,后插出麻鞋,此其笔法之严也。抢入后门杀了后槽,却又闪出后门拿了朴刀;门扇上爬入角门,却又开出角门掇过门扇,抢入楼中杀了三人,却又退出楼梯让过两人;重复随入楼中杀了二人,然后抢下楼来杀了夫人;再到厨房换了朴刀,反出中堂闩了前门;一连共有十数个转身,此其笔力之大也。一路凡有十一个“灯”字,四个“月”字,此其笔路之别也。
鸳鸯楼之立名,我知之矣,殆言得意之事与失意之事相倚相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