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蝴蝶·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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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流星·蝴蝶·剑
作者:古龙
作者简介:
古龙,本名熊耀华,原籍江西。古龙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外文系,是台湾著名新派武侠小说作家。他从1960年创作《苍穹神剑》始,一生共写了近70部武侠小说,影响巨大。其代表作有《风云第一刀》、《绝代双骄》、《楚留香传奇》系列、《陆小凤传奇》、《七种武器》系列、《白玉老虎》、《流星·蝴蝶·剑》等。
正文
第一回 杀手行动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剑上。
但剑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会变得和流星一样短促。
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就躺在这块青石上。
他狂赌,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经有过各式各样的女人。
他甚至杀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现,他都很少错过,因为他总是躺在这里等,只要能感觉到那种夺目的光芒,那种辉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欢乐。
他不愿为了任何事错过这种机会,因为他生命中很少有别的欢乐。
他也曾想抓一颗流星,当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剩下的幻想也不多,几乎也完全没有回想。
对他这种人来说,幻想,不但可笑,而且是可耻。
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灯光还亮着,有风吹过的时候,偶尔还会将木屋中的欢笑声、碰杯声,带到山上来。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却宁可躺在这里,宁可孤独。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呜咽,狂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必须冷静,彻底地冷静下来。
因为杀人前必须冷静。
他现在就要去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
每当他的剑锋刺人别人的心脏,鲜血沿着剑锋滴下来的时候,他并不能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
他只觉得痛苦。
但无论多深遽,多强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杀人不可。
不杀人,他就得死!
有时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只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他开始想起第一次杀人的时候。
洛阳,是个很大的城市。
洛阳城里有各种人,有英雄豪杰,有骚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贫穷;还有两大帮派的帮主、三大门派的掌门人住在城里。
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金枪李”那么响亮。无论谁的产业都没有金枪李一半多,无论谁也无法抵挡金枪李的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
他第一次杀人,就是金枪李。
金枪李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从没有一个人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金枪李手下有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每个人的武功都可说是江湖中第一流的,还有两个身长八尺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
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甲,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根本无法接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杀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进入他住的金枪堡去、打退围拥在他四周的力士、四大金刚、十三太保,然后一枪刺人他的咽喉,绝不能刺在别的地方。这一枪绝不能有丝毫错误,绝不能慢半分。因为你绝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没有人想去刺这一剑,没有人办得到。
只有一个人能办到,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金枪李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金枪堡,在大厨房里做挑水的工人。
然后,他再花半个月的工夫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等却不容易,金枪李就像是一个冷淡而贞节的处女,永远不给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机会,甚至,连洗澡上厕所的时候,他身旁都有人守护。
可是,只要能等,机会迟早总会来的——处女总有做母亲的时候。
有一天,狂风骤起,吹落了金枪李头上的高冠,紧贴在他身旁的四个人同时抢着去追。
金枪李的目光也跟随着被风吹走的帽子。
在这一刹间,没有人留意别的,因为这一刹那实在太短,没有人能把握住这一刹那机会的。
所以他们疏忽了,他们认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孟星魂就在这一刹那间冲了过来,斜剑一刺。
只一刺!
剑往金枪李左颈后的血管刺人,右颈前的喉管穿出!
剑立刻拔出。
鲜血激飞,雾一般的血珠四溅。
血雾迷漫了每个人的眼睛,剑光惊飞了每个人的魂魄!
血雾散的时候,孟星魂已到了十丈处。
没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时更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据说金枪李人殓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目中还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会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杀得了他。
金枪李的死讯立刻震动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却还是默默无闻。
因为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毒手。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凶手”,为金枪李报仇。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救星”,跪下来吻他的脚,感激他为江湖除了一害。
还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剑客,也在找他,却只不过是想和他斗一斗,比比看是谁的剑快。
这些他全不在乎。
杀了人后,他就一个人跑回那孤独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着泪呕吐。
到现在,他虽已不再流泪,无泪可流,但每次杀了人后,每次看到剑锋上的血渍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
杀人前,他是完全冷静,绝对冷静,极端冷静的。
可是杀人后,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须狂赌,酗酒,烂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个最好看的女人,来将杀人的事忘却。他很难忘却,甚至根本无法忘却。
所以他只有继续不停地狂赌,酗酒,继续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杀人的时候。
那时他就会一个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着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强地使自己冷静下来,好去杀另一个人。
这个人和他既不相识,也没有恩怨,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个人的死活本来也和他全无关系。
可是现在他必须去杀这个人。
他杀他只因为高老大叫他这么样做。
他第一次见到高老大的时候,才六岁。那时他已饿了三天。
饥饿对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来说,甚至比死更可怕,比“死”更不可忍受。
他饿得倒在路上,几乎连什么都看不到了。
六岁大的孩子就能感觉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但那时他的确已感觉到死——也许那时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没有死,是因为有双手伸过来,给了他大半个馒头。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馒头。
当他接着这块馒头的时候,眼泪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来。泪水浸馒头。他永远不能忘记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馒头咽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远无法忘记高老大的手。
现在,这双手给他的不再是冷馒头,而是白银、黄金,他要多少,就给多少。
有时这只手也会塞给他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个人名,一个地方,一个期限。
这纸条是那个人的催命符!
“苏州,孙玉伯,四个月。”
四个月,这期限就表示孙玉伯在四个月内非死不可。
自从他杀了金枪李之后,他从来没有再花三个月的时间杀一个人。
就算他杀点苍派第七代掌门人天南剑客的时候,也只不过用了四十一天。
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剑更快,而是因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狠。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个月的工夫去杀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现在,期限却是四个月,这也说明了孙玉伯是个怎么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
要杀这
孙玉伯这名字孟星魂并不生疏,事实上,江湖中不知道孙玉伯这名字的人,简直比佛教徒不知道如来佛的还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孙玉伯不但是如来佛,也是活阎罗。他善良的时候,可以在一个陌生的病孩子床边说三天三夜故事,但他发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将祁连山的八大寨都夷为平地!
这显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里却忽然变得毫无意义了,就好像是一个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像出剑锋刺人孙玉伯心脏时的情况。他也能想像得到孙玉伯剑锋刺人自己心脏的情况。不是孙玉伯死,就是他死。
这其间已别无选择的余地,只不过无论是谁死,他都并不太在乎。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渐渐在山林间、泉水上升起,又渐渐一缕缕随风飘散,飘散到远方,谁也不知飘散到什么地方,飘散到消失为止。
人生,有时岂非也正和烟雾一样!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尔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已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已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晌。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几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拥睡,有的却只是在怔怔地凝视着酒樽旁的孤灯。
看到盂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拥的人分开,半裸着的女孩子娇笑着奔过来,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缠住了他的脖子,温暖的胸贴上他的胸膛。
她们都很美丽,也都很年轻,所以她们还未感觉到出卖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
“你溜到那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孟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在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
“滚!”
“你叫她们滚?”
软榻上半躺着一个男人,亦裸的上身如同紫铜,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却还留着一把刀。
一把紫铜刀,刀身上泛着鱼鳞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无妨,但这柄刀若不在他手上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很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道:“你醉了,连我是谁都忘了。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上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