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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贱女孩-第7部分

小说: 贱女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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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悄悄地按住我的心脏,那里痛得想哭。

    “整天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城堡,什么天使,连死的时候都与众不同——老天爷也配合她,那天夜里,这个城市下了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雪。后来,听说丹麦某个出版社在她死后出版了一本她的童话,叫什么翅膀,这本书在圣高传得可火了……”

    “八婆。”薛贝贝扔过去一个汉堡,矮个子识相地啃汉堡,还不忘补一句:“还是趁早转宿舍吧,五楼真的很邪门!”

    翅膀,关于翅膀的童话书?我从未听说丹麦出版了塔塔的书。黎峻从未告诉过我,向伟也没有。如果说黎峻与康家再无联系,他对此事一无所知也情有可原,可是身在圣高的向伟,他为什么没有告诉我?

    该死的向伟,难道他不知道我是多么在乎,有关于康塔塔的一切。




Chapter 5 (1)

晚上七点,初升的月亮苍苍白白,以留级生著称圣高,它的夜生活比起低调的春秋高中简直是人间天堂。我换上Versace的低胸小礼服,纪梵希的高跟鞋,LV的手提包,在玻璃窗上努力端详自己的倒影,我看见膝上的血红色裙摆仿佛玫瑰一般绽放,看见我的双脚宛如两只毒蝎子高高翘起的尾巴。

    我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彩铃的高音飙的很高,是信乐团,离歌。阿信的嗓子让我羡慕到不行,他的情歌让我心疼的不行: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感情,最后我无力地看清,强悍的,是命运……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我听得入迷,歌声突然断了,接电话的男生连“喂你好”都没有说,口气很冲地问:“你是谁?”

    他的声音是专横霸道的,有些颓靡。十七年来,做过最疯狂的事,不是打架斗殴,不是离家出走,而是此刻。我说:“你不认识我,但是我想求你一件事,可以拒绝,但是请你不要骂我神经病。”

    “如果不是电话销售的话,”他冷漠地说:“不如说一个让我继续听下去的理由。”

    理由?虽然冷漠,但也算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本年度信息产业部统计,中国手机付费用户已达5亿,5亿分之一,我选了你,你相信一千年的缘分么?”

    听筒的另一端沉默一会儿,没多久,他说:“什么事?”

    “和我约会吧。”我毫不修饰地说。

    “我有权利知道原因么?”他居然没有惊讶。

    “因为今晚我需要一个男朋友。”话刚出口便觉不妥,怎么貌似一夜情女生的邀请函?我赶紧解释说:“只是和朋友一起去玩,不是单独约会,其他女生都带了男朋友,所以,你会同意吗?”

    “用来炫耀?还是应付?为什么要同意?”他的声音沉下来,“我很忙。”

    “因为,我今天很美。”我一动不动地举着电话,盯着玻璃窗上盛放的红玫瑰,“我穿了酒红色的小礼服,如果你不去,我就穿黑色。”

    “这样,我穿白色行么?”我似乎看到他的暧昧目光。

    “八点钟玫瑰大道,贝贝宝迪。”我按捺不住狂喜,“7点50分我打电话给你,我们门口见面!”

    “必须提醒你,我对女人可是很挑剔的。”

    “遇见我,会让你以后更挑剔。”即便他看不到,我仍然保持不太习惯的淑女微笑,“预祝你今晚愉快。”

    他哑哑地咳嗽一声,深吸一口气,好像在抽烟,“希望你不要再莽撞地给陌生人打电话了。”没等我回话,电话挂断。




Chapter 5 (2)

我看一眼豆芽菜的床位,心里不是滋味地道一句“对不起了”。没想到,她的“小王子”居然是一个谈吐这么有味道的男生,懂得体贴,也懂得绅士风度,应该算是一个好男人吧?可是,随便接受一个陌生女人的邀请,能算是好男人吗?

    我赶紧摇摇头,让自己保持清醒,是不是好男人与我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借用一晚而已,我向上帝保证,只要今天一过,就再也不与他联系,从此分道扬镳互不干涉。

    我在圣高门口截了计程车,告诉司机目的地并要求他开快一些。七点四十五的时候,车堵在玫瑰大道与立交桥交汇处,翘首眺望,十六车行道的大马路上,汽车远光灯排成两行无限延伸的平行线,一直延伸到玫瑰大道尽头。

    “自从玫瑰大道走商业化路线,天天都堵车,特别这会儿黄金时间,简直是寸步难行啊!”司机唉声叹气地说:“我们都不爱走这条路,你知道外地人叫这里什么吗?”他见我没反应,咳一声,“小旺角。”

    “不赖嘛。”我想起身为玫瑰路商霸的黎峻,有一些骄傲地说:“那些经商的可真有本事。”

    “是啊,想当年这里还是黑糊糊的小胡同,整天有小混混在这里争地盘,现在治安好了,那些家伙也不知被赶去了哪里,大概也都老了,争不动也打不动了。”司机转过头打量衣着华丽的我,笑呵呵地说:“出来玩的?我的女儿和你一般大,我天天督促她好好念书,不要出来玩,不然以后连饭都没得吃。”

    “你不想做生意啦?”我不悦,记得黎峻以前也总这样教训我,可我生来就不是一块好料子,注定做不成一件像样的好衣裳。而优秀的塔塔,她的成绩永远是那么的好,干什么都出色,小学一年级钢琴过了十级,写一手娟秀的小楷,喜欢读书,还能写许多好看的故事。

    或许,两夫妻早已放弃我了吧,他们把一切希望抛向了塔塔,放任我随性高飞。但无论如何,他们也没能料到,最终背叛他们的人,居然是塔塔。

    “别太逼孩子念书,会弄巧成拙的。”我递给他一张50块,“下车行吗?”

    “这里不让下车,你看,”他指了指十几米外高耸的金属杆子,“摄像头,拍到了罚二百咧。”

    “太堵了,我赶时间。”我掏出二百块扔到他的副驾驶上,没等他反应过来,开门跳下车,“谢谢您,师傅。”

    穿过车水马龙的塞车大道,距离贝贝宝迪还有两站路,载满上班族的公车混杂在各种名贵轿车中央,漫不经心的司机一边吃东西一边借路灯看报纸,看样子早已习以为常了。




Chapter 5 (3)

好久没有独自一人上街,特别是月光流泻的深夜,我弯下腰,脱掉高跟鞋,光着脚,不顾任何人的目光,沿着著名的玫瑰大道一路向北,潇潇洒洒。

    “啊你,从远古蹒跚而来,踏着原始的懵懂与野性,啊我,把爱情放在月亮上,让它从最高的地方,重重落下。”

    又来了!这些乱七八糟的鬼东西!我赶紧放弃作诗,站在红灯的路口,用心享受每一个匪夷所思奇特目光。我知道,今晚,我很美。本小姐生来就是一个美人,用鲁迅先生的话说:这简直是一定的。

    红灯变绿灯,我随着人群穿过马路。而就快要经过那条东西方向的逼仄胡同时,我看见,忽明忽灭的火星闪闪烁烁,月光中攒动着灰暗的人影。我听见,不断辱骂的嘈杂声隐约传来,高高挥舞的棒球棍随声而落!

    我猜大概会有影响社会和谐的事情发生了,赶紧加快脚步,但,当我通过绿灯迈上人行道的时候,听见了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小伙子,让你老子亲自来找我,你还不是老子的对手。”

    我倏地站在原地,所有的神经线集体惊呆,那个人说:“赶紧解决了,老子吃饭去了。”

    黎——峻?没错!对于那个相依为命十年的男人,他的声音,他的语气,他的口头禅,就算化成雾,我也能轻易在空气中伸手抓住!我尽量保持上半身不动,双腿一步一步往后退,伸长脖子,法拉利的车门“砰”的一声,我的心差点儿震到嗓子眼。

    汽车启动之后,很快驶出小胡同,黎峻并没有发现我。我大大地舒一口气,而胡同里仍有闷闷的打击声,好像欧巴桑在夏天晒被子时用毛掸子揍棉被的声音。

    我拎着高跟鞋,屏住呼吸,踩着小胡同的沙砾与石头,慢慢地踱过去,躲在一堵破损的石头墙后面,胆战心惊地探出头。

    月光之中,三个黑西服小混混围着一个男子,他靠在墙上,低头垂眸,刘海遮住他的脸。看他的脸型和身体轮廓,应该只有二十岁出头。黎峻为什么要对一个年轻人下毒手呢?这个人怎么能惹到坚持“忍耐论”的黎峻?

    棒球棍反复挥舞而落,那些人一边揍人一边用低俗的语言说粗口,似乎听见鲜血扑扑流出来的声音,甚至闻到了血腥的味道。我一阵恶心,仓皇跑路,胳膊却不争气地撞在石头墙壁上,破烂的石头堆散开一坨泥土,掉落在地。

    “谁在那?”一声暴唳:“出来!”




Chapter 5 (4)

我惊呆在原地,心脏忘记了该怎么跳。跑?还是大大方方走出去?出去之后该怎么办?所幸的是,没等我搞清楚该如何收场,身后传来乱七八糟的脚步声,齐齐擦擦,越来越远,直至消失。我缓慢地转过头,黑胡同空荡荡的,只留下一个靠在墙上快要死掉的家伙,剩下的人都跑光了。

    我侥幸地咧了咧嘴,盘算着,三十六计走为上!

    “你,过来。”黑暗中传来一个低哑的声音。

    我吓得转身就走,脚后跟踩在一块尖石头上,疼得眼泪差一点流下来。还是趁早逃吧,遥远的大钟在不停的敲,当它就快要敲到20下的时候,我决定,要像那个奉劝你不要回头的神话故事一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绝不回头。

    他突然开始咳嗽,我不由自主地扭头去看,他无力地慢慢蹲下身瘫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罢了罢了,谁叫我生来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呢?我踮着脚走过去。近了,看见他的脏兮兮的白衬衣染了一块块凝固的血渍,腕上的袖口和撕烂的领子让他裸露的肌肤面目全非。

    他的额头,涌出汩汩的鲜血。

    暗红色的血,暗到发黑,触目惊心的黑!而,塔塔的血是玫瑰的红,令人窒息的红。他是不是就快死掉了?不,他不会死的。他和塔塔是不一样的,他流血的时间太长了,分量也太多了,他肯定还活着,因为塔塔的血仅仅流了一朵花开的时间,仅仅流成了一滩红蔷薇,她却死了……

    我蹲下身子,打算从包里找湿巾面巾纸手绢之类的东西,但我却由于更换包包时太匆忙,连一张破纸都没带。

    果然是耶稣受难的13日,黑色星期五。我懊恼地抓脑袋,没有纸,也没有多余的衣服。难道用钱?那不是犯罪吗?




Chapter 5 (5)

我突然想起上个月背这个包包的日子是3号,犹豫一下,难为情地拉开包包暗格的拉链,掏出两袋护舒宝。

    撕开,撕开,撕开,撕开撕开撕开。

    撕到没什么可撕的时候,将它们完全藏在手心里,血还在流,他一动不动,是不是流血过多快死翘翘了?事实上我也经常打架斗殴,可是我也没像黎峻下手那么狠呀!怎么办?叫救护车?报警?那不是等于把亲爹出卖了吗?

    “这个,嗯,很卫生,很吸水,益母草口味的,咳,不是啦,它的治疗效果很好,救死扶伤的好东西,疼的话你就哼哼但别乱动。”完全没经过大脑。

    他靠墙坐在地上,一只腿横在眼前,一只腿支起来,膝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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