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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猎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第112部分

小说: 猎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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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蛋糕店里甜甜的味道弥漫不散,她望着满屋子的阳光想,如果这个世界上有艾斯米这个地方,她就有足够的理由说服自己,留下来也不是那么坏的事。

    因为这里有鲜花,有人情,有朋友,还有共同梦想的伙伴。

    比起一本漫画,她发现自己一开始喜欢上的就是,艾斯米这个繁花之城。


兰斯,住酒店去

    我是在雨声中慢慢醒过来,艾斯米冬初的雨水砸在关上的玻璃窗上,是种清脆的透明感。

    把手从被窝里伸出来,脑子里还有些迷糊,我边揉揉眼睛边从那个温暖的怀抱里爬出来。

    没爬多远我揉着眼的手就按到头上,头皮发麻的感觉。

    有些无奈回头对那个只会赖床的家伙抱怨,“兰斯,不要抓我的头发。”这都是什么鬼毛病,好不容易适应了他死不松手的力道,现在却一直在纠结头发长后,他多了个喜欢睡觉死抓着我的头发不放的坏习惯。

    他半睁开那双一片黑蒙的眼睛,眼里浓郁的阴暗告诉我他还处于不清醒的状态。

    我有些心疼地伸出手轻柔地覆上他的眼睛,然后接近他俯□在他脸上留下一个安抚的吻,“没事,好好睡觉。”

    无论想了多少方法,他的失眠症从来没好过,只要外出无论是短暂一个星期或者两个月,他都可以自虐到期间不闭一次眼。搞到每次外出回来后,无一例外都会带回一对熊猫级别的黑眼圈,意志力得多变态才能支撑他这么长时间不睡觉时理智的不崩溃。

    我敏锐地感受到他在我轻声的安抚下游放松地闭上眼,才松开自己的手。

    其实也不是说他从来没崩溃过,只是他崩溃时跟他的冷静理智分开得很彻底,所以只要他没有具体的表现,连他的团员都不会发现,这个黑着眼圈那么有条理地安排一切事情的家伙,其实两只脚都踩到疯狂的极端里。

    我握住他被子里的手,然后低着头轻轻将有些微曲的银灰色头发,一绺一绺从他手指间解开。

    留长发其实是种麻烦,可是要剪掉也觉得是种可惜。年龄到了某个阶段总要让外表贴近实际的岁数,因为身体的特殊性,我发育得比较晚,所以外表比实际年龄年轻幼稚。长发可以改善这种距离,至少可以让我看起来成熟点。

    发丝在他自然弯曲的手指中互相纠缠,我无计可施看着他手中那把死结无处解的发尾,越解越混乱,这些非自然的死结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一秒内用手指缠绕起来的。

    麻烦的小子,连头发都可以当成偏执的小游戏乐此不疲地玩着。

    我低着头,将视线抬高点看到他安静得很无辜的睡脸,青涩的脸部线条随着岁月的磨砺趋向成熟,可惜这份成熟并不足以改变他的娃娃脸,还是念能力者总是年轻得过分的原因?反正外表依旧是清秀有余,过于文气,不告诉别人年龄还可以装学生的样子。

    犹豫地听着屋外的雨声,空气中有一种冬来的寒气,我想了想还是小心爬回被窝,重新蹭回他温暖的怀抱里,他自然侧了侧身体伸手抱住我,手指尖打着死结的长发至始至终都没有要放开的意思。

    我闭上眼有点不满地喃语,“下次不准这样,兰斯。”自己赖床,也非要拉着我赖床,年纪越大越孩子气。

    “只要你解得开那些头发不就可以了。”他闭着眼睛,声音有刚从沉睡中回来的沙哑,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小把戏被揭穿。

    我昏昏欲睡地轻声说:“你明知道我解不开,快睡觉,天要亮了。”

    “嗯。”他轻应了一声后又恢复安静,刚才片刻的清醒只是他觉得需要醒过来,所以现在又陷入深层的睡眠里。

    屋外的雨声一直没停过,艾斯米的冬天经常下雨,这种天气最适合赖床。我拍拍他的背,有些无奈地懒虫有时也是被人逼着当的,可惜又狠不下心拽醒他,昨天进家门之前他不知道又有多久没闭过眼。

    一想到他累崩溃后那种任性到没道理讲的孩子气,我还是觉得他想赖床就赖吧。

    大罗红花全部凋谢光,只剩下一片绿色的叶子在雨中无声地伫立着,这片浅绿色连同篱笆门上的藤玫瑰花,都得等到春天跟夏天才会重新开花。只有月光花一年四季会在夜晚盛开,或者在冬季的雨天里长出半含半露会发光的花苞。

    鸭子花倒是不在乎季节水土跟温度,隔壁院子里的主人从不管那些花朵的死活,所以看不过去的修理工时不时就扛着把大剪刀,把那些从院子里爬出来的鸭子花剪回去。

    有时植物生命力强过狗尾巴草也有不利的一面,例如那些花可能一夜之间会从你屋顶瓦上长出来招摇白鸦鸟,然后你就会发现隔壁屋顶上除了跑来吃花籽的鸟群,还有一大堆羽毛跟鸟粪。

    我坐在藤椅上,安静地拿着一双制作接近尾声的纯黑色布鞋,正在用线慢慢将鞋底跟鞋面缝起来。不过隔壁院子里的花无论多茂盛,对于梅雅来说其实都没差,梅雅回流星街去了,算算时日已经有半年。

    我仔细地一针一针密密缝着,常年在外跑动的鞋子只能在材料及手工下功夫,纯黑色也可以让到处跑的人不易看出脏污。

    这双鞋子是要给给侠客的,我发现他很喜欢布鞋的舒适性,可是又老找不到合适的,所以在很久以前我就帮他做布鞋。我发现从我送他第一双鞋子开始他就不叫我“小仓鼠”,而是正正经经叫我的名字,这让我有些哭笑不得这些人的别扭之处。

    都不太敢去计算时间是怎么流逝的,有些东西早已面目全非,有些却永远不会改变的样子。

    我已经很久都没有真正想起那本漫画书,就算经常见到旅团成员,就算这些年没少来往于流星街,就算团长早已习惯按时回家,可是这些都无关漫画情节,仅仅只是我的生活而已。

    我从篮子里拿出捆黑线,开始穿针,黑色的线头轻巧地在指尖穿过针眼。我拿着针望向沙发,他一副没睡饱的样子,懒洋洋拿着钢笔当打发时间为身边一大堆历史书籍做标记。

    说起改变,我跟他似乎是变化最少的人,无论是娃娃脸的外表,还是彼此的性格。我是因为上一世性格早已经定型,所以除了阅历与对于这个世界越来越深的认同感外,其实也没什么好变的。

    他则是性格过早定型,所以除了越来越圆滑的表面功夫,还有越长大越宅外好像也没变到哪里去。本质上还是那个有兴趣就爬过去为所欲为,没兴趣就死赖着不换地的任性小子。

    有时看看他,再想想自己就很不好意思,我们俩其实很浪费粮食,也白白浪费光阴流逝,怎么光吃不变样,好歹也长高点才对得起这些年来的一天三顿饭。

    “米露,你相信人类的灵魂吗?”他翻书似乎翻到有趣的东西,用钢笔在书页上开始写注释。

    我听出他语气中的无所谓,淡淡望了他一眼,见他黑色的头发又乱翘起来,所以很清晰地看到他额中央那个十字架的刻纹。

    “相信啊。”他问得无所谓,我回答得随意。没有灵魂我能在这里赖坐着缝布鞋吗?也不知道梅雅过得怎么样,流星街里好像还是有一些人想扒他的皮。对于当初逼梅雅对我保护权的放手我一直不后悔,他的能力不能一直浪费在我身上。梅雅是风,而我不允许自己成为他永久的锁链。

    “要是人类有灵魂,那是随着肉体死亡,还是可以永恒不变。”他又从自己半躺着的地方抽出一本书,钢笔轻轻地在他手指上转几个圈圈。

    “不论是从宗教还是科学的角度来论述,灵魂都是一种可以持久存在的东西。可是对你而言,无论是生物学上所谓的大脑储存的生物信息,还是真的有死后的世界,那些永恒都没有任何差别。”我低着头说,针在指尖有种尖锐的冰冷。

    这个世界里有很多有趣却都是谜题的东西,包括灵魂。

    “这么说起来灵魂具有不朽性,不过以现在的状况来推理,灵魂在不朽的基础上却是不断处于被清洗的位置。”他不太在乎地笑着,“真是没趣的东西。”

    “无论是不是永恒的,假设死后的世界能让我们获得不断重生的机会,可是就像你所说的灵魂早已被清洗过,当再一次开始新的生命旅程时,你仅仅只是一个空白的生命。以兰斯你的性格而言,这种灵魂学你会毫不犹豫抛弃不是吗?”我纯粹是实话实说,这个小子才不甩上一辈子或者是下一辈子,他能管好自己的现在我就谢天谢地了。

    “确实,就算人类拥有不灭的灵魂,可是如果无法保存现有的人格与记忆,那这种灵魂对我而言一点意义都没有。”他笑着赞同,然后手里的书籍又往一旁乱扔过去。

    “不要老是将书叠成不规则几何形,我每次要收拾一碰就散开,很麻烦的。”我随口对他说一句,就是他不改我还是要说。

    窗外的雨声将我的注意力拉走,我突然感受到什么愣愣望向窗外,雨水从玻璃窗外滑落划出透明的图案。看了一会后将鞋子跟针线放回篮子里,穿着拖鞋走到沙发边。

    “兰斯,有事要跟你说。”我笑容不自觉灿烂了些,伸手将沙发上散开的书拨开。

    他眼睛沉寂地看着我的动作,然后语气平淡地说:“你需要沙发?”他只是借由我的动作猜出我大概的目的,因为我一副要他起来的样子。

    “外面冷,记得将外套穿上,不要老是仗着自己身体好就无视春夏秋冬。”我将一边搁着的长外套往他怀里塞。

    “你需要这个房子?”他站起身拿着外套,又猜出我的目的。

    然后我笑脸不变将他牵到门边,他赤着脚跟我走。我把他推出门去,见他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似乎在猜我下一步要干嘛。

    “兰斯,去住酒店,一个星期后再回来。”我数了数时间,觉得那件事一个星期应该足够了,短则三四天。

    接着不给他任何出口的时间将门甩上,三秒后门又立刻打开。他头发乱七八糟,没穿鞋子手肘上挂着一件外套站在门口,有些无辜看着我莫名其妙的动作。我对他笑了笑,将一把浅绿色的雨伞塞给他,“不准淋雨。”

    门再次关上,我脸色马上发青。长袖里的手跟拖鞋里的脚部的冰凉比平时还明显。我有些头晕往二楼走去。这种事也太突然,不,是太晚了吧。

    我颤抖着爬上床,将还有暖意的被子全部拉过来,连头带身体蒙起来,整个人缩到被窝里发抖。

    “米露,你的身体怎么了?为什么附于身体表面的气锐减了很多,如果我没事的话,你的身体的气不该出现这么大的减损才对。”

    被子外某只该去住酒店的书虫,轻易从窗外爬到二楼的房间来,然后坐到床边开始想寻找自己需要的答案。

    我整个人缩在被子里,脸色特别难看。伸出一只手用力拍掉那只想掀开我被子的爪子,生气地说:“我没怎么了,你这个笨蛋去住酒店。”这种事你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好奇的,这些年的饭你都白吃了,常识缺失的笨蛋。这种时期有你在,我很不方便。

    “为什么……你身上有血的味道,哪里受伤了?”他声音冰冷起来,抓住被子的手用上力气。

    我再次伸出手将那只该拿去红烧的爪子用力拍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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