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本宫忍你很久了!-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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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没有把握宋初锦会不会将这些人安全击退,可他心里很清楚,如果他还想在这里呆下去的话,那就不能让她们知道自己没有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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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很积极的码字,发文的时候,一般是下午或晚上,原因是醉在睡懒觉!
姑娘,你有武器么?
“姑娘,你一个弱女子,万一受伤了,怎么办?”为首的当家的对宋初锦提了来比武,心里其实是欢喜的,一个男人要征服一个女人,不应该是用抢的,而事实不是也证明了么,他抢了那么多次,也没有成功过,倒不如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的跟着自己。
宋初锦莺莺作态,“这是我的事情,与你无关。”比武最重要的是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这跟做任何事情,都是相同的道理,拼酒的时候,不管你能不能喝过对方,千万不能装出自己已经不行的样子。
情敌之间,这个理论也很合适。
小龙听的是心惊肉跳,这样不好吧,她左手臂上的伤,似乎还没有好呢,这样动手,万一伤口再次一撕裂怎么办?
“姑娘,我很喜欢你的性格。”为首的头目一脸的笑意,像一朵绽放的菊花,他一个飞跃,一下跃到宋初锦的面前的一米远的地方,直直的看着她。
宋初锦镇定自若的站了起来,这个男人的身高比起自己略高一个头,看起来也比较强壮,又不能以性命相搏,可自己以前做为职业杀手的时候,学的那些招势是刀刀致命的啊。
师傅也曾经说过,作为杀手,绝对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必死无疑。
而最后那一次,若不是自己一念之间,也不会穿越到这个时空。
“姑娘,你有武器么?”为首的将自己手中的一柄弯刀抛了过来,“这是我割肉的弯刀,借你用。”
为人爽快,豪气,看来,土匪也并不是坏人。
宋初锦会心一笑的站了起来,将外衣放在椅子上,朝头目走了下去,她穿着白色的内衣,隐约还能看见内衣里面的红色肚兜,神情凌厉,一头青丝随风飞扬,一股冷风吹过,她觉得自己身上都起了几层的鸡皮疙瘩。
身穿着白衣的狗头军师,脸上泛着一抹阴狠的颜色,一闪而过。
她熟悉的操着刀,以自己熟悉的姿势,只是换成了右手,她本来就是个左撇子,不善于用右手,而这一次,是不得已的。
比武开始
虽然,明明知道,这个身体的主人,习惯用右手,可,二十几年的生活习惯,并不是一朝穿越就能改变的。
“我是宋初锦,你是?”她说。
用人家的刀,取人家的命,连名字都不知道,似乎不太好。
不知是不是以前杀手生涯留下的硬伤,每一次,她都问清楚,你是谁?
省得死的不明不白。
“我是叶景天。”当家的笑。
站在那里,披着老虎的皮,看起来粗狂而霸气,整个人都笼罩在一种逼人的气息之中。
“开始吧。”她上前一步,亮出那一把弯刀。
弯刀像极一轮弯月,在火气的照映下散发着阴冷而嗜血的光芒。
叶景天的眼眸,闪出一股烁烁的光芒,众里寻她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时,和那一句诗文中的意境,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呀……”他大吼一片,赤手空拳的朝宋初锦的下颌扑来。
强劲的掌风带着凌烈的气息,宛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抹暖阳,宋初锦身形一摇,回忆着以前那熟悉的姿势,好在叶景天并没有因为她是女人而手下留情,相反,他的掌风以及力度都刚刚好。
宋初锦自然也不敢大意,这些古人但凡有些武功的底子,都不是普通的人,说不定都有内功护体,只有自己却以蛮力和巧劲,以及曾经用来杀人而致命的刀法。
宋初锦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她的身法利落的像只飞燕,虽然不主动攻击,却可以在瞬间的移动中,避开叶景天的进攻,一袭白色的身影,在火光中跳跃,可只有那军师多了几抹耐人寻味的暗笑,这个女人,倒还真自不量力呢。
会点拳脚,就以为可以取胜了么?当家的根本就没有用尽全力,一旦用尽全力,她必死无疑。
小龙在缝隙里,不由的替宋初锦暗自担心,那日从狮子口中逃脱,是与死神赛跑,狮子们根本不会口下留情,所以,只有拼命一博。
不要对我手下留情哦
“不要对我手下留情哦。”
叶景天近身在宋初锦的耳边低语,眼眸一片惊艳的欣赏,这样的女人,是他第一次遇上,千万不要错过了。
“你不是也没有用尽你的全力。”她说。
脚下的步形,却是稳扎稳打,丝毫没有一点慌乱,细细密密的汗珠儿,将一些细小的头发贴在额头的位置,左手受伤,一点忙也帮不上,而渐渐的,宋初锦的体力明晃不支,再这么耗下去,自己一定会先倒下,绝对不行。
“我要进攻了。”她说。
右手的弯刀,像是被她注入了生命一般,变得凌厉起来,这样的变化,让所有的人都吃一惊,她的刀法,每一刀都足以让叶景致命,可却是每一次到关键时候就会被叶景天巧妙的化解。
眼看着这样,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她绝对是占不到一丝的好处,于是一边是铺天盖地的进攻,一边是暗自想着办法。
看着宋初锦的招式,叶景天的眼眸中掠过一丝残忍,这个女人,到底是谁?
她的招式太过于阴狠毒辣,而这些招式在江湖之中,是从未见过的。
“你,输了。”叶景天一把卡住宋初锦的脖子,一脸得意的笑道。
宋初锦浅笑,示意叶景天看自己的胸口,那一把弯刀直直的被她握在手中,若他的手用力一分,她的弯刀就直直的没入他的心脏。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跟着叶景天来的人都很吃惊,打了近一个时辰,却只落了一个平手,而刚刚打的斗他们也看的清清楚楚,当家的并没有手下留情。
白衣军师笑意浓浓的拍着手,大叫,“真精彩!”
与宋初锦近在咫尺的叶景天,嗅间她发丝传来的一缕茉莉花一样的香味,沁人心脾的香味,让他的手,不由自主的下垂。
“宋姑娘好身手。”他由衷的赞美。
心下打定决心,一点要把这个女人的身家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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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不相识
看着人家叶景天如此的大气,宋初锦也将手中的弯刀取了下来,温柔的递到叶景天的手里,“谢谢!”
叶景天对宋初锦产生了兴趣,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窈窕淑女,君子好求,尤其是这种进退自若的女人,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就更加是少见了。
“宋姑娘,我们以后不会再踏进雾园一步。”叶景天坚定的说道,眼神掠过宋初锦的时候,激起了小小的涟渏。
白衣军师从怀中掏出一只小小的瓷瓶,朝叶景天抛了过去,“这是作治伤口的药。”
叶景天了然一笑,刚刚比武的时候,她一直没有用左手,看得出来,估计是受过伤,只是不知怎么受的伤。
宋初锦接过瓷瓶,朝着白衣军师浅浅一笑,“谢谢!”
“我可以问一下,你是怎么受伤的么?”叶景天不由的担心,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又怎么会受伤呢?
况且,她的武功尚且不错,能伤她这样的人,估计也是一个高手吧。
“我从七只狮子的口中救人。”她说的云淡风轻,听的那些人长长的抽了一口凉气。
从狮子口中救人,还是七只,这个女人,真的太厉害了?
“姑娘真是女中豪杰。”白衣军师夸奖道。
宋初锦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暗蓝色的天空中,闪烁着点点的繁星,她微笑的对着叶景天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倒可以做个朋友!”
叶景天豪爽的笑了,这个朋友,他可是交定了。
总有一天,我会用八抬大轿将你抬到我的山寨,让你乖乖的做我的压寨夫人。
“好。”叶景天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像白葱一般的细嫩,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一个习武之人,连走动起来,也没有练家子的轻盈,若不是今晚的比试,他还真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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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喝羊肉汤
宋初锦不留痕迹的从叶景天手中抽出自己的手,然后淡然的说道,“天色不早了,各位请回吧。”
叶景天依依不舍的上马,然后带着手下的一帮人匆匆的离开,马蹄轻扬,溅起了一地的灰尘。
深秋的天气,微微发冷,她拿着外衣,轻手轻脚的开门,缩进被窝里,碧湖假寐的闭着眼睛,心里暗自在想,这个少夫人,到底是什么人?
难道真的是那么简单,只是一个酒铺的女儿么?
可这些天,她的行事风格,是独具一帜,完全不像是一个正常人家的女儿。
出了一身的汗,宋初锦觉得自己的手臂,开始火辣辣的疼,大概是今晚的运动导致恶化了,于是,又从被窝中坐了起来,脱掉外衣和内衣,轻轻的将药粉,铺在那一排狮子的齿印上。
咬着牙关,那药粉一触及脓血,就是一阵钻心的疼。
原本是以为来雾园,自给自足,就是稳定,却不曾想到招来了土匪,说不定,以后的日子会更加的有趣。
之后的一个月,还算是平静,小龙依旧当着免费的先生,孩子们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还可以写三字经,能够摇头晃脑的背着三字经。
除了米和面粉是在镇上买的,其他的蔬菜都是自家种的,他们在湖边的空地上开垦了一块,种了一些常吃的葱啊,蒜苗,香菜什么的。
至于那帮土匪倒再也没有到雾园来找事,偶尔叶景天会派人送来一次口粮,日子就这么平静的过了,转眼间,就是冬天。
雾园的习俗是冬至的时候,家家户户要喝羊肉汤,于是一大清早,宋初锦和苏三就决定去镇子上买些羊肉回来自己做。
临走的时候,小龙一直站在马车前,吱吱唔唔的也想跟着去。
“姐,你就带我去吧。”小龙可怜巴巴的求着宋初锦,苏三听好说也帮着小龙说,“让小龙去吧,他还是个孩子。”
听着这话,小龙的头上,一抹黑线,我还是个孩子?
胡说,我都已经二十一了。
老娘要跟你一刀两断。
“那也好,苏三,你和碧湖留在家里看门,我和小龙进城。”宋初锦转眼一想,之前说过,进城去买些文房四宝,这一次,一定要多买点。
“嗯。”小龙兴奋的跳上马车,这是他第一次进城,所以格外的兴奋,同时,也想在给远在京城的父皇和母后捎个口信,这些日子,他们应该很担心吧。
冬至这一天的永安镇,分外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