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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乖,跟我回家-第14部分

小说: 乖,跟我回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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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好混乱的,年代久远也记不清楚,只是打那之后我见到她就有些发怵。

  
                  第五十四章 听哥哥们的秘密
  少女情怀总是诗,那么少男情怀是什么?史诗么?
  我就说大伯母护短吧,什么时候见穆洛谨擀饺子皮了,不是我以貌取人啊,他那妖孽程度直逼陈墨砚的长相,看起来就不像是居家的主。
  我到小客厅瞄了眼后院没有,又到前厅瞄了眼前院也没有,后来想想又不是要放烟花,没事站外面做什么?暗叹自己够笨的,又上楼去大书房找人。
  家里的小书房是父亲用来办公什么的,大书房都是些杂七杂八的古董摆件,游戏器具,影音设备。大伯、二叔和我爸在小客厅聊天,估计几个哥哥们就该猫在那儿了。
  书房的门没关牢,鹅黄色的灯也亮着,溜着门缝曲曲折折钻出来,我刚想推开,听到里面传出的声音,又顿住了。
  大哥的声音很威严,有着军人的刻板和庄重,“你好好念你的书,你们不合适,不该想的就不要想,没意义的事就不要做!”
  “什么叫没意义的事?我喜欢她怎么就叫没意义?!呵,难道像你一样听咱妈的话,让和谁处就和谁处就有情有义,忠孝两全?”三哥的声音里混杂了太多复杂的情绪,我一时竟不能分辨,是伤感、痛苦、讽刺、无力、失落......
  “你!......这是我自己的事!”大哥有些气急败闷声喝斥,听得我肩膀一抖。
  “是呀,你自己的事,你连自己的事都处理不好还来管我的?不是笑话!”
  烟草的味道悠悠充斥鼻端,他们在吸烟,看样子还吸了不少。我怕这两兄弟一言不合再动起手来,打算冲进去,好歹在我面前他们总不会怎么样。
  这时二哥的声音又不紧不慢的响了起来,唔,原来他也在,那就轮不到我来充好汉了。他有多大本事不好说,至少把矛头转移到自己身上是不难的。
  “我说老三,你跟老大较什么劲。你再惦记,人家也是要结婚了。”
  我默默地下楼,没有再听下去。不管那个女孩子是谁,三哥无疑是动了真心的,否则也不会闹到大哥都知道的地步。可是人家都要结婚了呀,唉,只能感叹造化弄人了。
  考前一个月,我妈说什么也不让我熬夜复习了,每天变着法的让家里的阿姨给我煲消暑养生增进食欲的靓汤。
  我苦夏,一到夏天就吃不进去东西,我乐呀,这自动自发的调节体重不是很好。可今年不行了,连拿身材比命一样重的景丹华女士也不纵着我了。
  那一年的夏,我这个千军万马中不起眼的小兵,携带历史记录最重的膘上战场了。
  考完试我这个身心舒畅啊,减肥也没人管了吧?!

  
                  第五十五章 毕业聚餐
  拒绝这个东西,谁的一生不要经历个......嗯,数不清的次数。
  经历的多了渐渐的也能悟出其中的门道和艺术,运用起来得心应手,接受起来......恐怕永远都是不甘的。
  因为怕被拒绝,只有锻造金钟罩铁布衫,看起来威风凛凛、坚不可摧,却只是为了包裹那柔软的血肉之躯。
  愿把沙砾搁心里,还不是为了那柔润珍珠。
  众多的文献资料摆在那里,告诉我们在聚会上千万不要离席啊!总会撞见或者被撞见那些不该撞见的事啊!
  这不分班前的班级办毕业聚餐,我去了,去了就得喝东西啊,喝东西就要去厕所。好嘛,我怎么就能这么正好接二连三的撞见别人“谈心”呢?
  我的酒量不好,准确地说是没有酒量,两杯啤酒就晕了。
  在洗手间洗了个脸,出去后找了个僻静位置的包厢转角阴影处,靠在窗边看璀璨灯景。
  对面的商场墙幕装点着莲花形状的灯饰,暖暖的金,在暗夜妖娆绽放。
  听到交错的脚步声,我没有在意。听到他们的谈话声,我动了动脖子想过去。可听到他们交谈的内容,我进退两难了。
  从没听过阮宁清这样怯怯的,带着些娇羞的声音,像是委屈的昙花,只在无人的静夜开到荼靡。
  她表白了,她终于表白了!
  我真替她高兴,还盘算着在夏宇语点头答应的时候,蹦出去吓他们一跳,做第一个恭喜他们的人。
  这样的想法怎么看都是不错的,如果夏宇语他首肯的话。
  好比拍摄五彩祥云,如果是用黑白底片的话,那还有什么意义?
  没想到他会拒绝,那句“对不起”在这样的时刻听起来竟是如此的残忍。
  长久的静默,炎夏微乎其微的风声在耳边放大震动。又或许其实只不过短暂的瞬间?
  有句广告语:时间令生命充满喜悦。哦,是的,只有钟表的广告才会说的这样大言不惭,此刻的分秒,连我这个局外人都分外尴尬。
  我居然又想去厕所了,该死的啤酒!
  “你……你是不是喜欢……喜欢她?”
  阮宁清的声音有一丝丝颤抖,飘浮在无声的沉默两端,久不消散。我不自觉的按住心脏的位置,不知它为何跳的厉害,不想或是不敢探究?我使劲儿的摇头,默念:不要想,不要想……
  “你说……谁?”夏宇语清清淡淡的开口,话语间只是稍作停顿,却无波无澜。看不到他的表情,却依然猜想得到他此刻一定是飞快地皱起眉头,复又展开,迅速的像一场幻觉。
  “……西年。”

  
                  第五十六章 蜗牛也许不需要重重的壳
  蜗牛很慢,蜗牛很柔软,蜗牛需要一个重重的壳来保护……
  可你知不知道,它是世界上牙齿最多的动物,小小的身躯里,足足承受有25600颗。所以即使没有厚重的壳,它也远远强于我们的想象。
  “是的吧?你喜欢她是吧?呵,我怎么可能看错呢,我一直都在看着你的啊……”
  我害怕再听下去,进退无路的情况下只好死死的捂住耳朵。我蹲在地上,后背紧挨着沁凉的墙壁,耳孔里充斥着血液流动的“嗡嗡”声,躁动不安的像是身处繁忙的火车站台。
  我不是乌龟、不是鸵鸟,应该是那以假象惑人的蜗牛。
  不去听、不去证实,遇见哪怕只是一点点会伤害、扰乱自己的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逃避。一向如此。
  喜欢陈墨砚,可邢端出现了,我甚至都没有认真争取过,就说服自己放下了青涩的情感;因为和阮宁清、夏宇语是好朋友,怕证实三角恋的可能,就本能先于思考地促使自己成为不知情的局外人。
  我从未全力以赴,关上了一扇又一扇通向结局的门,甚至连手握的钥匙也恨不得抛到太平洋。总有一天,我会为此所累,我明明知道,却死不悔改。
  直到他们晃动斑驳的暗影远离,我才敢放松微微颤抖的双手;直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才敢撑起发麻的双腿返回包厢。
  “穆西年,你干什么去了?!”
  “你是给自己搭了个厕所啊?!”
  “还有夏宇语、阮宁清,你们三个还真是好朋友啊,这么有志一同的逃避喝酒,都该罚!”
  “对,对,我们今天的目标就是不醉不归!”
  真是没想到平时就知道闷头学习的大头班长竟然这么豪放,看来被变态高三压抑的天性完全解放了。
  他把自己满满一杯啤酒往桌上一撂,玫瑰金色酒水沿着杯沿晃晃悠悠的终于洒出了三分之一。大头班长满面通红、双眼迷蒙叫嚣着不醉不归,一边不忘晃荡着酒瓶给我倒酒。
  “唉,班长,我何德何能让您服侍我,我自己来,自己来。”我嘴角抽搐着掀起,痛苦地踌躇着举起酒杯,那表情一定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了。
  此刻除了痛苦还要加上不安的是,夏宇语神情肃穆地探臂过来,仿佛理所当然要接过我的杯子。他白净的面颊上透出水粉,抿着唇一言不发。
  我下意识的去看阮宁清,她苦涩的牵起唇角,扬起纤长的脖颈,姿态优美的咽下一大口啤酒,我的心瞬间像浸了水的羽毛,湿漉漉、沉甸甸的。
  今天是穆西年人生中的第一次,第一次名副其实的干杯,涩涩的微苦,尝不出一点点小麦的清香。

  
                  第五十七章 冥冥中自有定数
  那样留恋,可少年时代还是要结束了,结束在一个闷热潮湿的午后。
  阮宁清的好消息最先传来,作为提前录取批次,她接到录取通知就整理好行李,准备回京做准备了。
  她的笑容里掩藏着极力掩饰的落寞,她是耀眼的光芒,不该是这样,像是罩上了暧昧的灰,让人心疼。
  她说我在北京等你们,要尽快来哦!
  我的眼睛酸酸胀胀的,光线刺的眼角几乎流汗,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如果她的胸不那么大的话,该是亲密无间的吧?
  我附在她的耳畔用只有我们可以听到的声音说:“他一定会考上北医大,所以,你要这样就放弃了么?”
  我们退离开对方的怀抱,双手交握,她粉润的唇微微张开,怔愣地看了我一会儿,又“扑哧”笑了出来,唇角扬起优美的弧度,“当然不!”
  夏宇语和我并肩站在巨大的玻璃墙幕前,看着跑道上的飞机起飞或降落,像是人生的聚散离合。总会有终点,却也总不会缺少起点。
  “西年……我有很重要的事想对你说。”
  他清朗的声音响起,在喧闹中依然透着温柔的、安定的力量,像是颗颗珍珠从锦袋掉落,坠在古玉盘上敲击出的柔润脆响。
  我垂眸敛去所有混杂的思绪,面对他时挂上了亲切疏离的微笑,“唔?很重要?你确定,要对我说吗?”
  我的眼睛眯起来,与以往同桌时和他开玩笑的威胁不无两样,可却控制不住地有些不同。其实我也在紧张,怕难得的平衡被打破。
  很多事只要那层薄薄的窗户纸不被捅破,即便透着光看到影影绰绰的影也可以假装是错觉。
  记得贺云北带着我和陈墨砚去吃街边的小摊,这一直是被景丹华同志严令禁止的,“不卫生”、“大肠杆菌”……balabala~不知道是不是谬论啊,好象好吃的小吃就没有太干净的。
  可它在不干净也不会摆在台面上让顾客看呐,所以没看见我就可以不去想。掩耳盗铃从小事做起,掩着掩着就习惯了。
  他眼中灼灼的光芒逐渐暗淡,像超新星诞生,归于沉寂后只剩幽暗的黑洞。他的瞳仁漆黑,我觉着这样很漂亮。他双手插在裤袋里,脚跟旋了个圈,背对着我说:“我忘记要说什么了,我们回去吧。”
  他宽阔瘦削的背脊受伤一样的躬起,我紧咬着嘴唇,我想其实我真的是很混蛋的人,将来难保不会成为很混蛋的女人。
  也许我就这样混蛋一辈子了,可是夏宇语,你知道么?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我这样的混蛋自私,将来一定会有某些机缘罚我受苦,所以你不会吃亏。

  
                  第五十八章 自由与流浪
  自由和流浪,也许是每个人埋藏心底曾经魂萦梦牵的向往。
  因为这巨大、珍贵、难以实现的梦想的出现,莱特兄弟制造了滑翔机,世界各地遍布着正在历险的行者。
  我也一样向往自由,渴望流浪,相对而言自我脑补就好。我要离开家去念大学了,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我要获得自由了,山高皇帝远,高堂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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