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宝宝发威-第9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高渐飞想不到这回事,老板们当然更不会想到。
高渐飞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包袱里的食物也没有了。
在这种时候,他忽地想到了一个人,就是在来的时候,在车上遇到的那一个人。
那个人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秦宝宝。
一个人在无助的时候,当然会想起所有可以帮助自己的人。
高渐飞记得秦宝宝说过,“如果你找不到工作,就到大明湖边来找我。”
当时高渐飞并没有把这一句话放在心上,现在他不得不想了起来,想到这句话的时候,他又燃起了希望。
※※※※※※
大明湖。
大明湖无疑是济南的名胜,只要是到过济南的人,绝不会不去大明湖。
甚至有人说,如果一个人没有到过大明湖,简直就不能算来过济南。
高渐飞来到大明湖的时候,才发现这句话果然有一点道理。
他是从一个缺水的山区来的,所以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水。
当他看到清澈如镜的湖水时,竟有一种跳下去的冲动。
现在正是春天,湖岸绿草成茵,甚至还有鲜花盛开。
高渐飞嗅着清草的清香和鲜花的芬芳,觉得就算一辈子这样站着也没有关系。
若不是他肚子里忽然发出一种奇怪的叫声,他甚至已忘了来这里的目的。
他是来找秦宝宝的。
其实他并不知道秦宝宝的名字。
他只知道秦宝宝是一个女人,并且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
女人都是会骗人的,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可惜每一次高渐飞想起秦宝宝的时候,就忘了这句话了。
高渐飞开始寻找秦宝宝。
大明湖的游人很多。
今天是一个好天气,正是春游的好时机,所以很多人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来到湖边。
要想在这么多人中找一个自己只见过一面的人,当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所以高渐飞很有耐心。
他一向很有耐心。
有一次他为了捕一只兔子,不惜在雪地里藏了四天。
能让他藏下去的原因,是因为他很饿。
现在他也很饿。
不过奇怪的是,高渐飞一直坚信秦宝宝一定会来大明湖。
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相信秦宝宝。
他几乎将半个大明湖都走遍了,也没有发现秦宝宝,甚至没有发现一点让自己感兴趣的事。
可是他还是觉得会有一件事要发生。
因为在他不停走动的时候,他发现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自己走到哪里,这双眼睛也一定会跟到哪里。
高渐飞已忍耐了很久,他决定不能再忍耐下去。
于是他转过身去,迎上了那双眼睛。
这个人的身材高大,体格魁悟,身上的肌肉堆积如小山。
无论谁第一眼看到他,都会知道这是一个绝不好惹的人。
他的衣服很华贵,钮扣用一种不知名的珠宝做的。
高渐飞虽然不知道这些珠宝的价值,却知道如果自己有这样一颗珠宝,他绝不会把它当做扣子。
他宁愿用它填饱自己的肚子。
一个穿着这样华贵的人,当然应该是一个有身份的人。
在江湖上,一个有身份的人的意思,就是高手。
高渐飞明白自己一定面对的是一个高手。
高渐飞道:“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这个人根本不去回答高渐飞的问题。
一个有身份的人往往就有架子,有架子的人往往只问问题,而不是回答问题。
这个人道:“你是不是高渐飞?”
高渐飞点了点头,道:“我是。”
他很奇怪这个人居然认识自己,要知道他来济南不过三天。
像他这样一个穷小子,他如果不去认识别人,别人当然不会主动理他的。
锦衣人道:“听说你的拳头很快?”
高渐飞道:“拳头快是什么意思?”
锦衣人显然认为这是一种嘲笑,无论谁听到这种话,都会这么认为。
虽然高渐飞说的是实话。
锦衣人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愤愤之色,他道:“我还听说,你还扬言可以三拳两脚打倒‘神拳无敌’冯子中。”
高渐飞当然没有说过这种话,他甚至都不知道世上还有“神拳无敌”冯子中这个人。
不过高渐飞总算明白了一件事。
他明白锦衣人是来打架的,这个人要么是“神拳无敌”冯子中的朋友,要么就是冯子中本人。
高渐飞道:“你就是冯子中?”
锦衣人大叫道:“不错老子就是冯子中,你来打我。”
高渐飞摇摇头,道:“我为什么要打你?”
冯子中道:“你不打我,我就要打你了。”
高渐飞道:“你要是打我,我当然会还手的,可是你要是不打我,我绝对不会打你的。”
冯子中无疑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一个有身份的人怎能向一个穷小子抢先出手。
可是冯子中也明白了一件事,他明白如果自己不先动手,高渐飞绝不会向自己出手的。
所以他动手了。
一个人如果想在江湖上成名立足,绝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江湖上,一个人的名气和他的武功是成正比的。
名气有多大,武功就有多高。
冯子中的名气并不小,武功当然也很不错。
他最得意的就是自己的拳头。
所以他一拳击出时,已开始为高渐飞担心了。
自己和这个人并没有很大的仇恨,何必为了一句话而把他打死。
可惜像冯子中这种人想法,想法总要比拳头慢得多。
他这一拳击出时,想收都不可能。
高渐飞却在冯子中一出拳时,就发现了其中的破绽。
高渐飞并不懂得破绽的意思,他只知道,一个人如果使出冯子中这样的拳法,就简直像把脸伸向自己的拳头一样。
所以高渐飞伸出了自己的拳头,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一拳有多快,也不知道这一拳有多重。
他只知道这一拳一定可以打中冯子中的脸。
他打中了。
“砰!”
这是皮肉撞击的声音,高渐飞看到冯子中庞大的身体像一个皮球一样弹了起来,高高地向后摔倒。
在冯子中飞出去的时候,他还看到冯子中的脸简直成了一个烂柿子。
只到这时,高渐飞才感到自己用的力气未免太大了点。
冯子中努力地爬了起来,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这时他忍不住惊叫了起来。
他没有摸到自己的鼻子,因为本应该是鼻子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团烂糊糊的肉,他摸到了自己的牙齿。
因为那个叫做嘴唇的,可以盖住牙齿的肉现在已经不见了。
他摸到牙齿的时候,牙齿就到了他的手心里。
这时候他连叫都叫不出来了,现在他只明白了一件事。
他明白这个叫高渐飞的人根本就不是人。
虽然高渐飞一拳打倒了济南府有名的“神拳无敌”冯子中,可是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他仍然觉得肚子很饿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和肚子饿了就要吃饭是一样的道理。
冯子中当然悄悄的溜走了,令高渐飞奇怪的是,冯子中这个人的拳头虽不是很快,脚倒是很快。
高渐飞听说过,当一个人的眼睛不行时,他的耳朵就会更灵敏。
冯子中的拳法不行,所以他的两条腿跑起来很快。
这也是一样的道理。
高渐飞决定暂时不去找秦宝宝,因为他必须先解决自己的肚子问题。
他运气很好,因为他一想吃东西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馄饨摊子。
可是一闻到馄饨的香味的时候,又觉得自己的运气并不好了。
一个人身上没有一文钱,且又很饿的人,如果闻到食物的香味,岂不是一件最残忍的事情?
他现在开始觉得,发明馄饨这种食物的人一定是一个混蛋。
“你想吃馄饨?”
声音从高渐飞的身后传来,很浑厚的男人的声音。
这个人也跟着高渐飞很久,高渐飞本该早就发现他。
可是一个人正在饿着肚子,又发现食物的时候,其它的感觉器官就不会太敏锐。
高渐飞一向是一个说实话的人,他老老实实的道:“我想吃。”
这个人走到了高渐飞的面前。
高渐飞看这个人的时候,就比刚才看冯子中的时候要顺眼得多。
这个人已近中年,穿着一件整洁但绝对称不上华贵的衣服。
这件衣服不该有褶子的地方绝不会有一条褶子。
这说明这个人是一个规矩人。
这种人永远按照一种既定的方法做事,绝不会有丝毫偏差。
这个人客客气气地道:“我可不可以请你吃一碗馄饨?”
高渐飞笑道:“当然可以。”
他想不通这个人居然用这种口气请自己吃馄饨,好像高渐飞如果不答应,他一定会跪下来求他一样。
高渐飞坐下来吃馄饨,他并不知道馄饨是什么滋味,他只知道馄饨很烫。
望着眨眼间就变成空碗的碗,高渐飞觉得很不好意思。
这个人道:“你还想吃。”
高渐飞道:“还想吃。”
于是他一共吃了十六碗,吃到十七碗的时候,他总算知道馄饨是用肉做的。
这个人一直静静地看着高渐飞,脸上没有一丝惊讶的样子。
好像高渐飞就算把馄饨摊子吃下去,他也并不觉得不对。
高渐飞这一次慢慢地放下了碗,冲着这个人笑了笑。
这个人道:“你一定很想走一走,散散步。”
高渐飞道:“当然。”
高渐飞发现,这个人的要求总是令人无法拒绝。
他甚至觉得,这个人对自己简直比自己的母亲对自己还好。
吃饱了饭,就要走一走,好让肚子里的食物尽快地消化。
人的确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人在饿的时候就拼命地想找东西吃,可是当他们吃饱了的时候,又想把食物尽快地消化掉。
在大明湖边慢慢地散着步,看着俊男俏女闻着花香的确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这个比高渐飞的母亲还要心疼自己的人,一直不即不离的跟着高渐飞。好像不管高渐飞有什么要求,他一定会满足他。
高渐飞这时才想起来问那一句早该问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请我吃东西?”
这个人道:“一个人吃饱了,才会有力气。”
高渐飞笑道:“我明白了。”
这个人道:“你明白了什么?”
高渐飞道:“吃饱了才能有力气,有力气才能干活。原来你是替我找工作的。”
这个人似乎愣了一愣,才慢慢点头道:“也可以这么说。”
高渐飞有一点兴奋,对一个失业很久的人来说,再没有比“工作”这两个字更能刺激他的神经的了。
高渐飞惊喜道:“你让我做什么工作?”
这个人伸出一根纤长秀气的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打倒我。”
高渐飞认为自己一定是听错了什么,也许是自己太兴奋的缘故。
他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