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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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具备力量的最好证明。
不知不觉间,陈剑臣已经由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瘦弱书生,变成了一名孔武有力的“壮士”——书生的体貌,武夫的身子骨,说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之所以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那枚白狐送来的神秘果子功不可没。
他昔日的相貌清秀有余,刚阳不足,总给予人一种孱弱的感觉,而现在则充满了一种蓬勃的阳光健康的气息。
此种蜕变,从外在看来颇是明显。不但莫三娘,就连村中的其他人都发现了。然而他们都没有多想,只想着陈剑臣三试第一,不但成为秀才,而且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自此前途一片光明,繁花似锦。
所谓春风得意,心情自然好极。
心情好,吃得好,睡得好,人的身体状况当然就会得到好的提升。心宽体胖嘛,从这个角度看,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如此也好,免却了诸多麻烦。
不过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陈剑臣躺在床上,他总不自禁地想起那匹通灵的小白狐。白狐的作为,无疑和前世的某些志异小说情节很是契合——好心书生搭救落难狐狸,而狐狸感恩而图报,就差“变身美女、以身相许”这一环了……
那么,现身所处的到底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第六章: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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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枫冬雪。、
在江州地界之上,有两座山闻名遐迩,属于风景优美的景区存在。一是枫山——这里说的枫山主要指前山。要知道枫山整体山势浩大连绵,虽然大部分地方都枫树成林,但险峻幽深的后山区却鲜有游人涉足,属于未开发的莽莽地带。
另一座山叫“笔架山”。
相比枫山,笔架山则要小得多,小且高;其山如其名,孤零零一座,就像一支竖起来的毛笔一般,登高而眺远,十分适合观景。
观雪景。
人居巅峰,四顾天下,见白雪飘扬,大地苍茫,那是何等壮阔的情怀?加上笔架山正面不远外,波澜浩荡的鉴江奔腾东去,惊涛拍岸,仿佛为全幅景色注入灵魂,一下子活了起来。
当雪落大江,浩浩汤汤,更为壮观!
所以,每年入冬,特别是下雪之时,就是笔架山上游人如鲫之时。
今年的第一场雪,下得特别大。
在大雪纷飞之中,陈剑臣正坐在一辆舒服的马车内,赶往笔架山。同行的,是马车的主人,名叫“王复”,字“拂台”。
王复同样是一名秀才,但家庭背景比起陈剑臣就远胜了,地主阶级,拥有良田百亩,可谓富家子弟。
当然,这个富家子弟也要看和谁比。总的来说,王家只是庶民阶层的地主,乡绅级别,和那些豪强世族无法相提并论。
陈剑臣和王复同乡,在乡上同一间私塾读书,更巧的是,他们同年获得秀才功名,并一起考进了江州的明华书院,因此互相间颇有些同窗之谊。
王复此人,固然继承了其父工于盘算的刻薄性格,但也不是那些飞扬跋扈、欺男霸女的纨绔,少有做出鱼肉乡里的事情,算是难得的了。
不过,现在的陈剑臣对他并无多少好感。
这和家境出身无关,纯粹是地球位面的思维习惯作怪。
陈家家境虽然贫寒,但陈剑臣自幼熟读四书,有“神童”之称号。在这个“科举改变命运”的官本位世界,该称号非常管用,有八股文天赋的人,哪怕出身再低微,一般人也不敢小觑,谁知道哪一天穷小子就中举了?
中举往往就意味着当官。
古往今来,无数的事例证明,到了那时候,就是穷小子清算旧账,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时候。
因此,一直以来陈剑臣和莫三娘的生活都比较平静,罕有不长眼的人找上门来寻麻烦。而平日里,还常常受到邻居们的热情帮助。
等陈剑臣三试第一,成为明华书院的廪生后,陈家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发生大变化;而陈剑臣,宛然已经被人恭敬地称为“陈相公”了。
——在天统王朝,秀才的地位也是各个不同的。主要以年龄为划分标准,四十岁以前的秀才都是“潜力股”,地位明显较高;四十岁后的秀才则有点走下坡路的趋势,到了花甲之年,那就是“老秀才”了。
何谓“老”?
老眼昏花,记忆衰退,想要中举,难矣;如果老且穷,更是不堪……
陈剑臣十六岁就考取秀才功名,比起个别十二三岁就成为秀才的“怪胎”来固然逊色些,但绝对也可以称为“前途无限量”的了,自然成为乡人巴结讨好的对象。
对象内,甚至包括那些庶民地主阶层。
比如说,王家。
王复今年二十九岁,童子试足足考了十次才获取秀才资格,真正迈入“读书人”的层面。论天赋,他自然比不上陈剑臣,进入明华书院后亦是普通的“生员”资格。因此,他觉得有必要借助同窗之谊的桥梁和陈剑臣提前打好关系,而不是等到人家金榜题名时才去抱佛脚,那就为时已晚了。
况且,这个世界交通蔽塞,乡土之谊本就一向为人所看重。
于是,王复一大早出门,赶到陈剑臣的家中,先送上一口价值不凡的紫檀木书筪作为礼物,然后邀请陈剑臣去笔架山赏雪。
那口紫檀木书筪,两尺长,九寸宽,制工精巧,携带便易,其内可装纳笔墨纸砚等文房四宝,简直是读书人的一大杀器。至于紫檀木料,色泽深沉,天生香味,防虫防蛀,绝对是难得之物,有价无市。
王复出手如此贵重,倒令陈剑臣大感意外,半推半就收了,他也真心喜欢这口书筪,自此之后,就可以把以前那个粗木旧书筪当柴烧掉了。
书筪是读书人出外行旅时的必备行李,作用性可比包袱之类的好多了,拥有牢固、容量大等优点,其上还装有竿子挑着布幔,能防晒遮雨,简直是集合多功能于一体——有身份有地位的读书人的书筪一般由书童拿着,不过陈剑臣目前的情况只能自己背。
不知怎的,当把墨块纸砚、书籍、辟邪笔等家伙放进筪中,第一次试着背起来的时候,他恍然想起那部经典的《倩女幽魂》中,张国荣扮演的宁采臣背负着书筪的飘逸和潇洒。
这口紫檀木书筪规格不大,但因为材质的缘故,甚重,要不是陈剑臣练过,还真不好携带。
其实送出书筪时王复颇感到阵阵心疼,不过他找不到其他更合适的礼物了,心疼就心疼吧,只要做了这番顺水人情,他日等陈剑臣高中,此人情即可翻倍捞回来。
只可惜他算盘打得响,却万万没有算到这世界居然还有穿越之事。
——如果说以前的陈剑臣高中的几率有50%的话,现在的陈剑臣就只有1%,虚无飘渺之极。
车厢内铺着厚实的锦布,还搁着炭火,甚是温暖。陈剑臣和王复围炭聊天,说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
聿!
猛地赶车的王家车夫阿水一声吆喝,喝住了奔驰的马匹,让马车停了下来:
“少爷,路上倒了个女的……”
“哦,怎么回事?”
两个秀才撩开车门布,跨了出来。王复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狐皮大裘,华丽名贵,而陈剑臣身上穿着的却是一身质朴臃肿的棉袄,面子倒是全新的。
外面雪正下得紧,地面积雪盈盈,路边处,一名身穿红色小袄,头发凌乱的年轻女子正斜倒着,看其装束,可能是出外时遇到什么意外,被冷晕了的。
王复微微皱了皱眉,但当他走前两步,看清那女子的相貌时,一下子犹如被电击了似的,脑子一片空白,全身麻痹住——
美,太美了!
世间竟有如此美色,堪称绝伦呀!
王秀才眼睛睁大如牛眼,瞬间只觉得口干舌燥,一股邪火竟不由自主地从小腹处腾腾升起,胯下条件反射般硬直起来。
此时后面陈剑臣也看清楚了女子的样子,同样泛起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很快,他的异样情绪便被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莫名的疑惑警惕的念头。
第七章: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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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鱼落雁,国色天香”等等的形容词在那晕迷过去的女子面前似乎都黯然失色,她衣着朴素,不施脂粉,但精致的五官搭配在一起,便足以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魅力,具备魔力般,使人一看,便禁耐不住的心猿意马,食指大动。;
陈剑臣阅人多矣,可从未曾见过如此妖娆的绝色,简直就像电脑合成的一样,实在太过于完美无瑕。
也正因为如此,让他本能地产生出警醒之意。
美,近乎妖。
这就是女子给他的最大感觉;而如今陈剑臣对于异时空位面的认识早非当初那浑浑噩噩的书呆子,在白狐以及那枚果子之上,他隐约感到这个世界不简单。
那么,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巧妙”地晕倒在路上,会不会也不简单?
相比他的清醒,王复却早心急火燎地吩咐阿水把女子抱进了马车内。他当然想自己抱,只是碍于身份。
陈剑臣欲言又止,终不好出声,他更没有任何立场理由阻止,总不能拦着人家救人吧。
“留仙,你说此事该如何处理?”
王复问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全由拂台兄做主。”
王复道:“有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如今日我们暂且不去笔架山赏雪了,救人要紧,你看可好?”
陈剑臣暗自腹诽:救人?如果晕迷的是个老太婆你会如此上心着急?敢情是想走桃花运了吧,便随口道:“甚好。”
于是,车厢内一下子由两人变成了三人;奔驰的方向掉头而回。
那女子久久没有苏醒,被一张厚厚的被单包裹住,只露出一张祸水红颜。得到了温暖后,她的两颊微微泛起了红晕,更添艳色,直如一朵要含苞待放的桃花。
瞧着假装一本正经又忍不住偷眼瞥看的王复,陈剑臣便暗觉好笑;然而多看了村姑几眼后,他心底的不安越发明显。
这纯属是因为直觉而萌生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无法确切到要点。
由于王复说要把对方送进江州城内找大夫医治,所以半路陈剑臣就下了车。目送马车萧萧远去,他沉吟良久,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或者,是我想多了……哎,随他去吧。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王复好色。
这一点,陈剑臣早就知道了。王复家中已有一妻一妾服侍,可其依然经常出入江州到那烟花之地寻花问柳,流连忘返。
自古名士多风流,在天统王朝,读书人光顾青楼实属平常行径,还美其名曰“找诗词文章灵感”;而名士和名妓之间发生的风流韵事,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传唱千古。
当然,这些和陈剑臣无关。
倒不是不想,而是以前的他一穷二白,没有那个娱乐的本钱;而现在的陈剑臣固然观念开通,可也不觉得那点事儿有多光荣。
五天后,王复再度登门拜访陈剑臣。只见他精神抖擞,满脸都是掩盖不住的笑意。只是,他本来颇为肥腴的脸颊微微瘦下去了一圈儿。
“留仙,走,请你喝酒!”
不由分说,就拉着陈剑臣直奔一里外的酒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