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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部分

千禧年三部曲-第177部分

小说: 千禧年三部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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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莎兰德被隔离造成了另一个严重的问题。她是电脑高手,也是黑客,布隆维斯特知情,安妮卡却不然。布隆维斯特曾答应莎兰德绝不泄漏此秘密,也一直遵守承诺。但现在他非常需要她这方面的专长。

无论如何他都得想办法与她联系。

他叹了口气,再次打开欧森的活页夹。里面有一张护照申请表复印件,申请人名叫伊德里斯·吉第,出生于一九五〇年,是个留着山羊胡、橄榄肤色、黑发但两鬓灰白的男人。

此人是库尔德族人,来自伊拉克的难民。欧森挖出关于吉第的资料远多于其他医院工作人员。吉第似乎曾一度引发媒体瞩目,出现在几篇文章中。

他出生在伊拉克北部的摩苏尔市,机械系毕业,七十年代参与过“经济大跃进”,一九八四年进入摩苏尔的建筑技术学院任教。据了解,他在政治上并不活跃,但他是库尔德族人,所以在萨达姆·侯赛因当政的伊拉克是潜在的罪犯。一九八七年,吉第的父亲被怀疑是库尔德族的激进分子而遭到逮捕,没有其他详情,只知道他在一九八八年一月被处决。两个月后,伊拉克秘密警察抓到吉第,送往摩苏尔郊外一座监狱,接着进行十一个月的严刑逼供。吉第始终不知道他们要他供出什么,所以拷问持续不断。

一九八九年三月,吉第的叔叔付了相当于五万克朗的金额给当地复兴党领袖,以弥补吉第对伊拉克全国造成的伤害。两天后,他被释放并交由叔叔监管。当时他体重只有三十九公斤,无法走路,因为在释放他之前,狱方用长柄大槌重击他的左臀,以警告他将来不得再犯错。

他在生死边缘徘徊了数星期,后来开始慢慢康复,叔叔便带他到一座远离摩苏尔的农场,度过一个夏天之后,他终于恢复元气也可以拄着拐杖走路,只不过永远无法完全复原。问题是:将来要做什么呢?八月,他的两个兄弟被捕的消息传来,他知道再也见不到他们。当叔叔听说萨达姆·侯赛因的警察又再次搜索吉第,便以三万克朗的代价安排让他越过边界进入土耳其,再以伪造护照进入欧洲。

吉第很快便发现拥有高学历与建筑技师的经验毫无用处。他当过报童、洗碗工、门房、出租车司机。他喜欢开出租车,只不过有两个缺点。一是他对斯德哥尔摩的街道不熟,一是他只要静坐超过一小时,屁股就会痛得受不了。

一九九八年五月他搬到哥德堡,因为有个远亲看他可怜,便给他介绍了一份办公室清洁公司的固定工作。他只是兼职,在与该公司签约的索格恩斯卡医院担任清洁组组长,工作一成不变。据欧森打听的结果,他每星期要拖六天地板,也包括——C区的走廊。

布隆维斯特端详着护照申请表上吉第的照片。然后登入媒体数据库,挑出欧森引以为据的几篇文章,仔细阅读。他点了根烟。爱莉卡离开后,《千禧年》的禁烟令也很快随之解除。现在柯特兹桌上也摆了一个烟灰缸。

最后布隆维斯特读到欧森调查的关于约纳森医师的资料。

星期一,布隆维斯特没有看见那辆灰色沃尔沃,也不觉得有人在监视或跟踪他,但还是快步从学术书店走到NK百货公司侧门,然后直接穿越百货公司从正门出来。要是有人能在熙攘嘈杂的NK里面进行监视,铁定是超人。他把两只手机都关掉,沿着商店街走到古斯塔夫阿道夫广场,经过国会大厦进入旧城区。为防仍有人跟踪,他在旧城区的窄巷间拐来拐去,然后来到他要找的地址,敲敲黑与白出版社的门。

此时是下午两点半。他没有事先通知就跑来,但编辑库多·巴克什并未外出,见到他也十分欢喜。

“你好。”他热情地说:“你怎么没再来找过我?”

“我这不是来了吗?”布隆维斯特说。

“是啊,不过离上一次已经三年了。”

他们彼此握了手。

布隆维斯特与巴克什在八十年代结识。事实上,巴克什最初创办《黑与白》杂志时,布隆维斯特也是给予实际协助的人士之一。当时巴克什偷偷在工会联合会大楼里印行杂志,却被培…艾瑞克·欧斯壮逮个正着——就是后来“救助儿童会”那个恋童癖猎人,不过八十年代期间他还是工会联合会的研究秘书。欧斯壮发现了《黑与白》第一期的一叠纸张,还有巴克什在某间复印室里行动鬼祟。他看了封面后说:“我的天哪,杂志封面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之后,便为巴克什设计了一个标志,在《黑与白》杂志刊头印了十五年,直到该杂志寿终正寝为止,后来杂志社成了出版书商。那个时候,布隆维斯特正在工会联合会经历一段可怕的IT顾问期——那也是他唯一一次冒险进入IT领域。欧斯壮征召他来做校对,为《黑与白》提供一点编辑方面的支持。巴克什与布隆维斯特从此便成了朋友。

布隆维斯特坐到沙发上,等巴克什从走廊的咖啡机倒咖啡来。他们闲聊了一会儿,就和多年不见的朋友一样,但却不断被巴克什的手机打断,他会用库尔德语也可能是土耳其语或阿拉伯语或其他布隆维斯特听不懂的语言交谈,口气听起来很紧急。他以前到黑与白出版社来的时候也都是这样,巴克什会接到来自世界各地的电话。

“亲爱的麦可,你好像忧心忡忡,有什么心事吗?”他终于说道。

“你可不可以把手机关掉几分钟?”

巴克什照做了。

“我想请你帮个忙,很重要的事情,必须马上做,而且出了这个房间就不能提。”

“说说看。”

“一九八九年有一个名叫伊德里斯·吉第的难民从伊拉克来到瑞典,眼看就要被驱逐出境,却得到你们家族的帮助,最后取得居留权。不知道是不是你父亲或其他家人帮助他的?”

“是我叔叔玛穆特。我认识吉第,怎么了?”

“他在哥德堡工作,我需要他帮我做一件简单的事情,我愿意付他钱。”

“什么样的事情?”

“你信任我吗,巴克什?”

“当然,我们一直是朋友。”

“我需要他做的事非常奇特,我现在不想说出工作详情,但我保证绝不是非法的事,也绝不会给你或吉第惹来麻烦。”

巴克什打量着布隆维斯特。“你不想告诉我是什么事?”

“这件事愈少人知道愈好。但我需要你引见,那么吉第才会肯听我说。”

巴克什走到办公桌旁翻开电话簿,找了一下才找到号码。他拨了电话,接着以库尔德语交谈。布隆维斯特从巴克什的表情看得出来,一开始只是寒暄闲聊,后来才认真地解释他打电话的目的。片刻过后,他对布隆维斯特说:“你想什么时候见他?”

“如果可以的话,星期五下午。问问看我能不能去他家找他。”

巴克什又说了一会儿才挂断电话。

“吉第住在安耶瑞,你有地址吗?”

布隆维斯特点点头。

“星期五下午他五点以前会到家,欢迎你去找他。”

“谢了,巴克什。”

“他在索格恩斯卡医院当清洁工。”巴克什说。

“我知道。”

“我当然免不了会在报上看到你卷进那起莎兰德事件。”

“没错。”

“她遭到枪击。”

“是的。”

“听说她进了索格恩斯卡。”

“那也没错。”

巴克什知道布隆维斯特正忙着计划某种可疑勾当,这是他出了名的专长。他可是从八十年代就认识这家伙了。他们或许不是最要好的朋友,却也从未起过争执,只要巴克什开口请求帮忙,布隆维斯特总是一口应允。

“我是不是应该知道我会被卷进什么样的事情?”

“不会牵累你的。你的角色只是好心替我引见一位熟人。我再说一遍,我不会要他做违法的事。”

有这句保证对巴克什已经足够。布隆维斯特起身说道:“我欠你一份人情。”

“我们总是互相欠来欠去的。”

柯特兹放下电话后,手指敲得桌沿震天响,莫妮卡不禁横了他一眼。但她看得出来他完全陷在自己的思绪中,其实她本来心里就有气,想想就别找他出气了。

她知道布隆维斯特和柯特兹、玛琳、克里斯特老是针对莎兰德的事说悄悄话,却要她和罗塔负责下一期杂志的所有筹备工作。这个杂志社自从爱莉卡离开后根本已群龙无首,玛琳还不错,只是缺乏爱莉卡的经验与分量。而柯特兹也只是个妄自尊大的小伙子。

莫妮卡并不是因为自己被忽略而不开心,也不是希望做他们的工作——老实说那是她最不想要的。她本身的工作是代替《千禧年》留意政府部门与国会,这种工作她喜欢,而且也烂熟于心。此外还有一大堆工作压得她快喘不过气来,像每星期替一份专业刊物写一篇专栏,或到国际特赦组织当义工等等。所以她没兴趣当《千禧年》的总编辑,也不想每天至少工作十二小时还要牺牲周末。

不过她确实感觉到《千禧年》有所改变。这个杂志忽然变得陌生,至于是哪里出错,她也说不上来。

布隆维斯特仍一如往常地不负责任,老是神秘失踪、来去自如。他是《千禧年》的老板之一,当然能决定自己想做什么,可是拜托一下,有点责任感应该无妨吧!

克里斯特是目前留下的另一个共同所有人,但无论他在不在公司帮助都不大。他有才华,这点毋庸置疑,当爱莉卡外出或忙碌时,他可以出面接管事务,但通常只是将别人作好的决定照本宣科。他在美编或排版方面非常杰出,但论及筹划杂志便力有未逮了。

想到这里,莫妮卡皱起眉头。

不对,她这样想不公平。让她心烦的其实是公司里出了状况。布隆维斯特和玛琳、柯特兹一起工作,其他人多少都被排除在外。那三人形成一个核心,老是关在爱莉卡的办公室……呃,应该是玛琳的办公室,然后又默默地成群结队走出来。以前在爱莉卡的领导下,杂志社一直是一体的。

布隆维斯特正在忙莎兰德的故事,内容丝毫不肯透露。不过这已不是新闻。当初温纳斯壮的报道他也是一个字都不肯说,就连爱莉卡也不知情,但这次他有两个心腹。

总而言之,莫妮卡就是火大。她需要放假,她需要离开一阵子。这时她看见柯特兹穿上灯心绒夹克。

“我要出去一下。”他说:“你跟玛琳说一声好吗?我两个小时后回来。”

“出什么事了?”

“我想我有条线索,了不起的独家,和马桶有关。我想先去查几件事,如果行得通,六月号就会有一篇很棒的文章。”

“马桶。”莫妮卡喃喃自语:“这有什么好报道的。”

爱莉卡咬着牙放下有关莎兰德即将出庭的报道。文章很短,占两栏,预定放在第五页国内新闻版。她瞪着文章看了一会儿,嘟起嘴来。现在是星期四下午三点半,她已经在《瑞典摩根邮报》工作整整十二天。她拿起电话,打给新闻主编霍姆。

“你好,我是爱莉卡。能不能请你尽快找到约翰奈斯·菲利斯克,带他到我办公室一趟?”

她耐心地等着,直到霍姆和记者约翰奈斯一前一后悠哉地晃进玻璃笼子。爱莉卡看看手表。

“二十二。”她说。

“什么二十二?”霍姆问。

“二十二分钟。你从编辑台起身,走十五米到约翰奈斯的办公桌,然后拖拖拉拉地带着他来到这里,总共花了二十二分钟。”

“你说不急的,而且我很忙。”

“我没有说不急。我请你找约翰奈斯一起到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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