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资治通鉴--柏杨白话版 >

第1314部分

资治通鉴--柏杨白话版-第1314部分

小说: 资治通鉴--柏杨白话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2'初,陈仓折冲都尉鲁宁坐事系狱,自恃高班,慢骂陈仓尉尉氏刘仁轨,仁轨杖杀之。州司以闻。上怒,命斩之,犹不解,曰:“何物县尉,敢杀吾折冲!”命追至长安面诘之。仁轨曰:“鲁宁对臣百姓辱臣如此,臣实忿而杀之。”辞色自若。魏徵侍侧,曰:“陛下知隋之所以亡乎?”上曰:“何也?”徵曰:“隋末,百姓强而陵官吏,如鲁宁之比是也。”上悦,擢仁轨为栎阳丞。
  '12'起初,陈仓折冲都尉鲁宁获罪被投入狱中,自恃品秩高,谩骂陈仓尉、尉氏人刘仁轨,仁轨命人将其乱杖打死。岐州的州官上报朝廷。太宗大怒,命令将刘仁轨斩首,但还不明白:“县尉算得什么,竟敢杀我的折冲都尉!”又命将刘仁轨押至长安当面质问他。刘仁轨说:“鲁宁当着陈仓百姓却要如此羞辱我,我实在是忿恨之极,而将他杀掉。”神色自若。魏徵正在太宗身旁,说道:“陛下知道隋朝灭亡的原因吗?”太宗问:“什么原因?”魏徵说:“隋朝末年,百姓恃强而侵凌官吏,就如同鲁宁一样。”太宗高兴,提升刘仁轨为栎阳县丞。
  上将幸同州校猎,仁轨上言:“今秋大稔,民收获者什才一二,使之供承猎事,治道葺桥,动费一二万功,实妨农事。愿少留銮舆旬日,俟其毕务,则公私俱济。”上赐玺书嘉纳之,寻迁新安令。闰月,乙未,行幸同州;庚戌,还宫。
  太宗将要去同州狩猎,刘仁轨上奏书说:“今年秋季粮食已成熟,百姓刚收割十分之一二,让他们承担狩猎事,筑路修桥,耗费一二万工力,实在是妨碍农事。希望陛下稍微停留十天半个月,等到粮食收割完毕,则对公对私都有好处。”太宗赐给玺书表示嘉奖他的意见,不久提升刘仁轨为新安县令。闰十月,乙未(初二),太宗行幸同州,庚戌(十七日),返回宫中。
  '13'丙辰,吐蕃赞普遣其相禄东赞献金五千两及珍玩数百,以请婚。上许以文成公主妻之。
  '13'丙辰(二十三日),吐蕃首领赞普派他的丞相禄东赞向唐朝进献五千两黄金以及几百种珍玩器皿,请求通婚。太宗答应将文成公主许配给他。
  '14'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时《戊寅历》以癸亥为朔,宣义郎李淳风表称:“古历分日起于子半,今岁甲子朔旦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减余稍多,子初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请更加考定。”众议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风推校精密,请如淳风议,从之。
  '14'十一月,甲子朔(初一),这一天冬至,太宗祭祀于南郊。当时的《戊寅历》以癸亥为朔日,宣义郎李淳风上表说:“古代历法划分日期确定在子时之半,今年甲子朔日早晨冬至,前太史令傅仁均减除时间稍多,子时初刻即为朔日,所以相差三刻,违背周朝订的天子正朔,请求重新加以考定。”众人议论认为傅仁均定的朔日有微差,李淳风推勘校定较为精密,请求遵照李淳风的意见,太宗同意。
  '15'丁卯,礼官奏请加高祖父母服齐衰五月,嫡子归服期,嫂、叔、弟妻、夫兄、舅皆服小功;从之。
  '15'丁卯(初四),礼官上奏请求将为高祖父母服齐衰的仪制增为五个月,为嫡子媳妇服丧一年,为嫂、叔、弟妻、夫兄、舅服丧五个月;太宗下诏依此办理。
  '16'丙子,百官复表请封禅,诏许之。更命诸儒详定仪注;以太常卿韦挺等为封禅使。
  '16'丙子(十三日),文武百官又上表请求行封禅礼,太宗下诏准许。又命众位儒师详定礼仪;命太常寺卿韦挺等人为封禅使。
  '17'司门员外郎韦元方给给使过所稽缓,给使奏之;上怒,出元方为华阴令。魏徵谏曰:“帝王震怒,不可妄发。前为给使,遂夜出敕书,事如军机,谁不惊骇!况宦者之徒,古来难养,轻为言语,易生患害,独行远使,深非事宜,渐不可长,所宜深慎。”上纳其言。
  '17'司门员外郎韦元方没有及时给外出宦发放过关凭证,宦官上奏给太宗;太宗大怒,将韦元方降为华阴令。魏徵劝谏说:“自古帝王震怒,不可随便发作。前几天为宦官事,连夜发出敕书,事如军机要务,谁能不惊骇!何况宦官之流,自古以来很难侍候,往往说话轻率,容易造成祸患,单独出使又行远路,很不合事宜,此风不可长,应当慎重行事。”太宗听从他的意见。
  '18'尚书左丞韦句司农木价贵于民间,奏其隐没。上召大理卿孙伏伽书司农罪。伏伽曰:“司农无罪。”上怪,问其故,对曰:“只为官贵,所以私贱。向使官贱,私无由贱矣。但见司农识大体,不知其过也。”上悟,屡称其善;顾谓韦曰:“卿识用不逮伏伽远矣。”
  '18'尚书左丞韦核查司农卿卖木头比民间百姓贵,上奏太宗说他有隐瞒吞没事。太宗召见大理寺卿孙伏伽书写司农卿的罪状。孙伏伽说:“司农卿没有罪过。”太宗惊异,问他原因。孙伏伽答道:“只因为官府木材贵,所以私人木材贱。假使官府木材贱,则私人木材无法再贱了。我只看见司农卿识大体,不知道他有什么过错。”太宗醒悟,多次称赞孙伏伽;并对韦说:“你的见识远不如孙伏伽。”
  '19'十二月,丁酉,侯君集献俘于观德殿。行饮至礼,大三日。寻以智盛为左武卫将军、金城郡公。上得高昌乐工,以付太常,增九部乐为十部。
  '19'十二月,丁酉(初五),侯君集将高昌俘虏带到观德殿。朝中大摆宴席,三日才散。不久,太宗任命智盛为左武卫将军、金城郡公。太宗得到高昌的乐工,让他们行职于太常寺,并增加九部乐为十部乐。
  君集之破高昌也,私取其珍宝;将士知之,竞为盗窃,君集不能禁,为有司所劾,诏下君集等狱。中书侍郎岑文本上疏,以为:“高昌昏迷,陛下命君集等讨而克之,不逾旬日,并付大理。虽君集等自挂网罗,恐海内之人疑陛下唯录其过而遗其功也。臣闻命将出师,主于克敌,苟能克敌,虽贪可赏;若其败绩,虽廉可诛。是以汉之李广利、陈汤,晋之王浚,隋之韩劾虎,皆负罪谴,人主以其有功,咸受封赏。由是观之,将帅之臣,廉慎者寡,贪求者众。是以黄石公《军势》曰:‘使智,使勇,使贪,使愚,故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急趋其利,愚者不计其死。’伏愿录其微劳,忘其大过,使君集等虽重升朝列,复备驱驰,虽非清贞之臣,犹得贪愚之将,斯则陛下虽屈法而德弥显,君集蒙宥而过更彰矣。”上乃释之。
  侯君集攻破高昌时,曾私自掠夺大量的珍奇宝物;手下的将士知道,竞相偷盗,侯君集不能禁止,被有关官署弹,太宗下诏将侯君集等人拿入狱中。中书侍郎岑文本上奏疏,认为:“高昌王昏庸腐败,陛下命侯君集等人讨伐并攻克他们,没过十天,又一并宣付大理寺。即使君集等人自投罗网,也恐怕国内人怀疑陛下只知记录其过错而遗忘其功劳。我听说受命出师的将领,主要是为了战胜敌人,如果能战胜敌人,即使贪婪也可赏赐;如果战败,即使清廉也要惩罚。所以汉代的李广利、陈汤,晋代的王浚,隋朝的韩擒虎,均身负罪过,君主以其有功于当朝,都给予封赏。由此看来,将帅等武臣,廉正谨慎的属少数,贪婪不检点的居多。所以黄石公《军势》中说:‘用将士们的智慧,用他们的勇武,用他们的贪婪,用他们的愚钝,故而有智慧的人乐于立功建业,勇武的人喜欢实现自己的志向,贪婪的人急于得到他的利益,愚钝的人不考虑生死。’希望陛下能够记住他微小的功劳,忘记其大的过错,使侯君集能够重新升列朝班,再次供陛下驱使,即使不是清正的大臣,也算得到了贪婪愚钝的将领,这样,陛下虽然有亏于法律却使德政更加显明,君集等人虽然承蒙谅宥而其过失也更加明显了。”太宗于是开释了侯君集等人。
  又有告薛万均私通高昌妇女者,万均不服,内出高昌妇女付大理,与万均对辩。魏徵谏曰:“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今遣大将军与亡国妇女对辩帷箔之私,实则所得者轻,虚则所失者重。昔秦穆饮盗马之士,楚庄赦绝缨之罪,况陛下道高尧、舜,而曾二君之不逮乎!”上遽释之。
  又有人上告薛万均私通高昌女人,薛万均不服,太宗下令将高昌女人交付大理寺,与万均当面对质。魏徵劝谏说:“我听说过‘君主对待臣下用礼节,臣下便会以忠诚事奉君主。’如今陛下让大将军与一个亡国的女子当堂对质男女私情,情况属实的话则得到的很轻微,不属实则失去的很严重。从前秦穆公给盗马的野人喝酒,楚庄王赦免因调戏宫姬被扯断帽缨的臣下,最后都得到加倍的回报,难道陛下道高于尧、舜,而却赶不上秦穆公、楚庄王二人吗?”太宗急忙释放了薛万均及高昌女子。
  侯君集马病颡,行军总管赵元楷亲以指沾其脓而之,御史劾奏其谄,左迁栝州刺史。
  侯君集坐马的前额被虫子咬伤,行军总管赵元楷用手指沾脓,用鼻子闻其臭味,御史上奏弹劾赵元楷谄媚,降职为栝州刺史。
  高昌之平也,诸将皆即受赏,行军总管阿史那社尔以无敕旨,独不受,及别敕既下,乃受之,所取唯老弱故弊而已。上嘉其廉慎,以高昌所得宝刀及杂彩千段赐之。
  高昌平定后,众位将领均受到封赏,行军总管阿史那社尔认为没有皇上敕旨,不接受封赏,等到另有敕文下来,才接受,领受的只是一些老弱仆户和残次物品。太宗夸奖他廉正,赐给他从高昌得来的宝刀及各色彩绸一千段。
  '20'癸卯,上猎于樊川;乙巳,还宫。
  '20'癸卯(十一日),太宗到樊川狩猎;乙巳(十三日),返回宫中。
  '21'魏徵上疏,以为:“在朝群臣,当枢机之寄者,任之虽重,信之未笃,是以人或自疑,心怀苟且。陛下宽于大事,急于小罪,临时责怒,未免爱憎。夫委大臣以大体,责小臣以小事,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职,则重大臣而轻小臣;至于有事,则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轻,疑其所重,将求致治,其可得乎!若任以大官,求其细过,刀笔之吏,顺旨成风,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陈也,则以为心不伏辜;不言也,则以为所犯皆实;进退惟谷,莫能自明,则苟求免祸,矫伪成俗矣!”上纳之。
  '21'魏徵上奏疏,认为:“在朝的众位大臣中,担当掌管枢密机要的,虽委以重任,但对他们的信任还不够笃诚,所以有的心存猜疑,抱得过且过的应付态度。陛下对大的事情较为宽容,却对小的过失不轻易放过,责怒下来,未免爱憎过于分明。委托大臣操持大事,责成小臣办小事,这是为政之道。如今各委托其职责,则不免重视大臣而轻慢小臣;遇到出了事,则又信任小臣而怀疑大臣。信任所轻慢的,怀疑所重视的,如此怎么能使国家达到大治呢?假如委任做大的官职,却求其小的过失,必然导致那些刀笔吏,顺从旨意诬告成风,舞文弄墨,百般构陷其罪。如果自己陈述呢,则认为内心不服罪;不加说明吧,就会被认为是所犯罪过属实,进退两难,不能辨明,这样就会导致群臣只求免于灾祸,必然矫饰虚伪成为风气。”太宗采纳他的意见
  '22'上谓侍臣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