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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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凭你这宝贝,还吓不住我。”
枭面血尸背后,探出一颗发如枯草的脑袋来,精瘦精瘦,面皮像是直接绷在了骨头上,龇牙一笑,形若鬼魅。他开口说:“你这个老东西,每次都是这么不配合,你哪怕假装害怕一次,也让我心中好受不是?”
刘仲眯着眼睛,不怀好意地看着养枭面血尸的老人:“你答应我的事办完了吗?我为何要让你?”
老人一瘪嘴:“老东西,你不是卸磨杀驴,就不承认了吧?我可是千里迢迢,为了你那个单门独传的宝贝孙子,跑到了内蒙刚回来。”
“唉!”刘仲忽然叹了一声,“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去了不假,可是如今,我那孙子可是在阴阳路上转圈呢,恐怕再得不到救助,这小命也是三两天的工夫,就化为泡影了。”
“是真是假?”老人一副不相信的嘴脸,追问刘仲。
“当然是真,我就算准你会来。这样,正好用你这宝贝急速驮我们赶去一看,这事不小,我也只能出面了。”
老头儿脸拉得比马脸还长说:“算了,算了,就知道他娘的我就是苦力的命。我这宝贝虽然疾速,可是代价却不小。看来我又要大出血了。”
“不就是一些带有血庛的明器吗?”刘仲微微一笑,“回头我想办法补给你就是。”
老人乐得像孩子一样,“此话当真?没想到我还有让你老刘出血的时候,有这句话,这明器你给不给,这活计我都干了!”
圣山山谷外,蒙古人的帐篷已然寥寥无几,成群的牛羊不知被如何处理掉了。草原上一片宁静。
只有十七八个强壮的小伙,面容阴沉,聚集在一起,凝视着晨雾中的山谷,眼中似乎要冒出血来。
对他们来说,这是赤裸裸的侮辱。身为守陵一族,数百年来,这一脉在此地休养生息,目的就是不让外人打扰了这里沉睡的先祖。关于这座陵墓,流传下来的消息不多,作为守陵人,也未被告知陵主是谁。
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一个传说里,这陵墓中隐藏着秘密,有着蒙古兴盛的关键物件,子孙当尽力以命守之,不被外人侵扰。
数百年来,这一脉人对这陵墓早就有了深厚的感情。尤其是一脉的传统,无论谁家中有了子嗣,只要是男孩,做父亲的就必须入谷,到指定的方位,拈一小撮土回来,让婴儿吞食下去。据说如此,可得陵墓中风水神物保佑,百病不生,强壮健硕,又能从此和陵墓血脉相连,鱼水交融。
若是女孩子,则注定长大要外嫁,自然没有服下这撮土的资格。而且,女孩不得进入圣山的山谷,否则会为全族带来危害。
据传在明清时代,有一七岁幼女,一天追逐蝴蝶,趁大人放牧时刻进了山谷。结果回来之后,浑身冷若冰块,满脸铁青,嘴中有獠牙龇出唇边,满嘴溢血。凡见到她的族人,皆感觉浑身风冷,接二连三地高烧不退。
最终,族内老人称女人入谷,乃是对陵墓不敬才有此祸。最终使人抓了女孩,要活埋山谷之内祭陵,告知先祖,此女不嫁,永守陵墓,要先祖消退对整个守陵一族的惩罚。
说也奇怪,小小女孩,被抓之时,力气极大,寻常三五个成年男人,根本近不得身,就被甩稻草人一样轻易甩了出去。
全族束手无策,最终,长老让女孩父亲亲自出手。这男人看女儿变成如此模样,内心难受,原本想躲开此事,可是没想到,最后事情还是落到了自己的头上来。
男人无奈,只得靠近女儿,边抓女孩的胳膊,边眼泪横流,称女儿死后,自己也不独活,必自刎于女儿埋骨之地,长伴女儿左右。
说也奇怪,这女儿听闻此话,竟再不挣扎,一双眼中流下了两行血泪,乖乖地就范。从那之后,守陵一族对这山谷陵墓更加恭敬,百分百相信,自有风水神物藏于其中。
没想到,这千百年来族人精心保护的地方,如今被一群外来的不速之客给进入了,而且糟蹋得整个陵墓七零八落。
这就好似用尖刀,一把扎进了守陵一族的心脏,然后不停地搅动。那种感觉,让人无法忍受。
“杀了他们。”一个壮汉咬牙切齿地说,“山谷里的人,没一个好的,我们一个也不能留。”
“可是,他们有枪,我们不能蛮干。”身边一个人轻轻摇摇头提醒说。
“有枪怎么了!”壮汉怒气冲冲地说,“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我们也有弓箭、刀子,就算没了弓箭、刀子,我用牙咬,用手掐,也要弄死他们!”
众人被激起了血脉里的凶性,连那个迟疑的汉子也不再说话。大家手里拎着雪亮的钢刀,背后背着弓箭,腰间挎着的箭壶中,插着喂上了山上毒草汁液的雕翎,趁着晨雾弥漫,向着山谷中而去。这些人像觅食的豹子一样,躬身在草丛里行进,不仔细看,根本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从山坡上下来,将要接近山谷,那发狠的壮汉忽然眉头一皱,轻轻地“咦”了一声。这山谷往日他不知来过几百次,每次都顺畅无阻,可是现在,却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一股无形的大力向外推去,再想行进一步,格外地困难。
看看身边人,壮汉心中不详的预感涌现了出来,身边的伙伴们,每个人都是身体前倾,一副全力以赴的样子。这寻常走路,哪需要摆出如此的姿态,而且,行进速度缓慢,每个人尽管头上都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可是双腿却像绑上了千百斤重的铅块一样,挪动一步都需要五六分钟的时间。
“天责。”先前质疑的汉子一脸绝望地摇摇头,“我们守护不利,被长生天责罚了,不想让我们再进入圣谷了。”
壮汉咬牙,“不管如何,哪怕是死,也要先杀死那些盗贼,也算死得安心,就算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他们。”
说着,壮汉兀自发狠,奋力向前走去。一行人不再说话。
忽然,壮汉鼻子里冷哼一声,脸上的汗珠变得黄豆颗粒大小,身体一顿,僵在了那里。他走在最前面,已经从山坡处完全下来,一只左脚迈进了山谷当中,这左腿小腿处的裤子,忽然碎裂,散乱的布片犹如蝴蝶一样随风飞舞。
让他冷哼一声的,是小腿处传来的疼痛。低头观看,整个小腿已经皮开肉绽,伤痕密密麻麻地出现,宛若被摔裂的瓷器一般。钻心的疼痛更加强烈,伤口处的肌肉开始脱落,顷刻只剩余一根白骨。那白骨上,裂纹横生,大概三两分钟时间,变成了满地的骨片。
大汉身体再也无法保持平衡,前倾倒下,“咕咚”一声,整个人面朝下摔在了山谷之内。这突然的变化,让他身后的人浑身发冷,紧张得连嗓子都痉挛了,话也说不出来,只发出“咕咕”的声音。
壮汉倒地之后,全身变得像那条小腿一样,纷纷肉落骨碎,鲜血横流。一条性命,活生生地眨眼间变成了一堆没有知觉的骨片碎肉。
所有人都双腿发软,一直反对壮汉的汉子用尽了浑身的力气颤巍巍地说:“看,我说长生天责备我们了吧,我们不能再进山谷,绝对不能。”
这队人中,赞成他的人马上成了大多数。只有少数几个,不知想些什么,最终依旧抬脚朝前走去。几个反对继续进山谷的人拽住他们阻拦,这几个人冷笑着说:“就算长生天处罚,我们犯了错,也愿意以命相抵。但凡有一人能进入山谷,也要这些人付出相应的代价。”
话说得斩钉截铁,一晃膀子,就要挣脱几个人的拖拽。反对的几个人松开手,低下头,默默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草丛中忽然一动,一个庞大的怪物迎面冲来,众人心惊,忙将手中的刀举起乱砍。可锋利的刀子砍在那怪物的身上,撞击出了不少的火星,像砍在了坚硬的巨石之上。那怪物倒也不伤人,只是抓起这些人,轮流丢了出去。
所丢的位置,正在山坡靠近山脚下的草丛里。这力道拿捏得正好,被丢出去的人,晕晕乎乎地落下,方看到草丛中,两位老者的笑脸。尚未来得及反应,便被其中一位老者手中持银针,快若闪电地刺中身体的穴位,只觉得一阵眩晕,眼皮发沉,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过几个呼吸的工夫,一行人就顷刻被抛入草丛,扎得昏迷了过去。老者收起银针,从袖中取出一个剔透的瓶儿来,将每个人中针部位沁出的鲜血,接在了瓶内,总计有小拇指指甲盖大小。
“老东西,没想到你也有这歪门邪道,采人精血的时候。”一边的老头嘎嘎地笑着,声如破锣。
这正是赶来的刘仲二人。刘仲摇摇头,“我这么做,可是救这些人一命。此地有陵,风水却是活尸地,一旦被掘,风水外泄,凡和此陵有关的人物,都要被风水之力冲刷而死。这些人久守陵墓,体内又有活尸地的风水之气,如若不放出这和风水相融的精血,恐怕无一人能够存活。”
老头摇摇头,“罢罢罢,咱也不懂这些风水之说。咱们还是赶紧救你的孙儿去吧。”
刘仲一笑,其实这刘季三人的情况,救命之道还真落在这瓶小小的精血上面。此地为活尸地,比传统风水中所说煞气冲天的养尸地还要阴邪。所谓养尸地,是尸体埋葬其地,经年不腐,得风水煞气,遍体生毛,终成僵尸。这僵尸因肢体僵硬,不能行走,只能蹦跳,毫无意识,只懂嗜血杀戮。
而活尸地,能让死者因风水之力而复活,犹如墓葬之中复生的将军,如死者心智坚硬,借风水之力复活后,与常人无异,尚能保存几分记忆见识。
这活尸地素来少见,此陵尚在时,有将军尸体及陵葬吸收风水之力,自然无害。这陵墓一盗,将军一死,风水之力四溢,只寻有陵墓风水气息之人冲刷。活人哪里受得起这风水煞力,也正是刘季三人和这干陵墓守护者中,壮汉落到这般地步的原因。
要想救治,只能以物极必反之法,集陵墓气息风水于几人一身,让几人堪比陵墓中曾经的将军尸体的风水吸纳程度,转煞为己用,转死局为生时。
刘仲和老头,在枭面血尸的驼背之下,其实早已到了圣山山谷。只是刘仲坚持不进山谷,要在这儿等待什么。当时更深露重,老头还满心不乐意。现在才知道,刘仲是掐算之下,自有安排,可谓是算无遗策。
言谈之间,刘仲从怀中取出一个罗盘,犀角打造,边缘用玳瑁条纹,成天然八卦纹理。他站在山坡之上,手中拨弄罗盘,默然不语。良久,罗盘上那洁白无瑕的玉指针一阵跳动,猛烈程度似要跃出罗盘中心。
刘仲点了点头,“走吧,老伙计,现在我们一起去救人。”
刘仲来到的时候,徐克正在心慌。
不知为何,素来奇怪而平稳的刘季三人,今早却异状突起。那平素每日一次,傍晚出现的伤口,清晨时分忽然出现,此次出现得更加彻底,而且骨头也开始开裂。
若徐克知道详情,必然更加惊讶,这恶化时间,与那守陵一族壮汉进入山谷身死时间别无二致。
鲜血再也不是喷涌成血雾既止,反倒是不断地涓涓流出。随着满地血污,整个帐篷里腥气弥漫,催人欲呕。
几个医疗专家手忙脚乱,却始终无果,最后只能明告徐克,他们对此束手无策。眼瞅着三个人因为失血过多,面色煞白,更兼那肌肉不断开裂分解,眼看着只剩三具皮肉包裹,犹如暴晒了数日的干尸,徐克一脸颓然,瘫软在地,心中全无恐惧,却是满心愧疚。当日探自家陵墓,得知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密,祖先留书,言明此乃刘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