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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大唐太子李承乾-第113部分

小说: 大唐太子李承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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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卑城的地形易守难攻,城池四面壁立高耸,只有西门可攀登,要想减少伤亡,然是不能强攻的,只能智取。
    柴令武坐在船舱里,用一块麻布擦着自己的陌刀,这是几个老将教他的方法,可以自己沸腾的心平静下来。在战场上,最重要的是保持一颗平静的心。他已经感受到了大战来临前的味道,他需要让自己冷静下来。
    程名振同样神情端然,不过,他早就不是年轻人了,当年群雄逐鹿,他就已经是窦建德麾下的将领,不知打过多少硬仗,早已经过了那种热血沸腾的年纪。对待战争,他已经有了一颗平常心,或者说,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战争是生活的一部分。
    程名振擅长的是长兵器,不过,他早就过了需要亲自上阵厮杀的年纪了,他如今资历也不差,已经是右骁卫大将军,但是他依然习惯于自己的长枪,这是他的半身,他的伙伴,对于一个将军来说,他的武器其实跟自己妻子的角色差不多。
    长枪长有丈二。枪把是黑铁所铸,上面用一层层的粗布缠起,这样可以防止手心出汗而打滑,枪头是三棱形的,开了锋,上面有着浓重地血腥味。隐隐看得到里面的暗红,可以看出,这柄长枪已经饱饮了人血。
    程名振盘膝坐在那里,长枪横在膝前,他粗糙的手指在长枪上抚过,脸上露出了嗜血的笑意。
    深夜,老天也在帮忙,月色被浓云掩住,连星光都没有透出。所谓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个夜晚就是夜袭的好时机!
    这个黑夜。投石机是用不上地。因为看不清楚目标。因此。凭借地便是水军自身地战斗力。
    柴令武虽然担了个参谋地名头。但是谁都知道。这小子一向相信拳头胜过相信脑子。让他想出什么精妙地作战计划来。母猪都要能上树了!
    做先锋乃是李承乾这些年好不容易训练出来地特种部队。这次让柴令武软磨硬泡地弄走了一千个人。这一千个人要是用得好。可是不下于十万大军。
    夜色朦胧。一个个黑影已经上了岸。
    所有地人都是一身黑衣。里面衬着软甲。毕竟。特种部队地训练是非常不容易地。他们地战斗力固然比起一般地唐军强大。甚至耍上一些手段。一般地将领都要被他们算计到。但是。相应地。训练他们地成本也是很高地。因此。每一个特种部队地队员都非常宝贵。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损失得起地。他们地制式武器是连发手弩。弩箭地箭匣里可以盛放三十支短箭。短箭地箭头都是三棱地。加了血槽。还淬了见血封喉地剧毒。他们地靴子里插着匕首。那匕首其实就是三棱军刺。同样是淬过毒地。当然他们自己有解药。也是为了避免不慎伤及自身。他们擅长地是杀人地手法。身体地每一处都能击杀人命。堪比江湖上精锐地杀手。而且。他们更擅长配合作战。
    夜枭地声音在黑暗中急促地响起。城墙上没有半点动静。他们一行已经到了沙卑城西门地城墙脚下。寻找了一个防守地死角。为首地一人抬头仔细看了看。估摸了一下城墙地高度。从腰间解下一条一端系着钢爪地绳子来。很熟练地将绳子甩了上去。一声轻微地声音在黑暗中响起。立刻被夜枭地叫声掩住。
    城墙上,一个年轻的高丽小兵揉了揉眼睛,推了推身边的一个老兵,不安的说道:“老哥,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那老兵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声音?哦,是夜枭!真是晦气!好啦,别疑神疑鬼地,唐军已经快要打过来了,趁着现在,还是先享受一下吧!”
    新兵“哦”了一声,也放下了心中地不安,继续随着那老兵有些漫不经心地巡逻起来。
    不过半盏茶时间,那本来已经算不上非常高的城墙已经被踩在了那些特战队员地脚下。在城墙投下的阴影的掩护下,两个特战队员轻手轻脚的摸了过去,飞快的伸出了手,直接将那两个卫兵的脖子拧断了,连一点声音也不曾发出。
    杀人其实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不过一会儿时间,城墙上已经看不到什么高丽人了,这么晚还要巡逻的都是些小兵,知道的事情也有限,因此,简单的问了一些问题后,他们一个活口也没留下。
    直接将那些高丽人身上的衣服扒了下来,套到了自己身上,至于那些尸体,都被顺着城墙丢了下去。
    一群人就这么混进了沙卑城,借着夜色的掩护,他们如同死神一般,无声无息地收割着人命,不过,事情不会一直一帆风顺,一个特战队员不小心遇上了一个刚好出来方便的高丽士兵,最不巧的是,他还清醒了。看到这个走来的特战队员,一下子就叫了起来,说的自然是高丽话,但是大体意思这人还是弄懂了,他说自己几乎认识军营里所有的人,从来就没见过他,然后,在这个特战队员一弩箭射出去的时候,他一下子凄厉地叫了起来:“敌袭!”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失去了生命,成了一具尸体。
    一句话还没有喊完,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已经被发现了。
    高丽军营一下子大乱起来,无数的人拎着兵器冲了出来,寻找着敌人的踪迹。好在特战队员穿的是高丽的军服,当下趁乱又干掉了一大堆人。
    一个特战队员顺着涌动的人潮滑溜地溜走了,顺手干掉了两个多嘴多舌的家伙,然后,看到了高丽人的马棚。
    高丽的马匹同样不是什么稀罕货色,高丽与契丹还有一些草原民族的关系一向很好,隋末的时候,他们一直在支持草原上的民族骚扰中原。
    那个特战队员心思一转,顺手就掏出火折子,直接在马棚里放了一把火。
    不论是什么动物,对火都有一种天然的恐惧,被割断了缰绳的马长嘶起来,疯狂的冲出了马棚,四散的跑开来去,又是一场骚乱。
    沙卑城的西门,已经被特战队员靠近,他们要做的就是干掉那些守卫,打开城门。
    一支支弩箭毫不客气的射出,哪怕只是一点轻伤,也不能阻止死神的脚步。暗沉的匕首一点反光也没有发出,割断了一个又一个人的喉管,温热的血液喷涌而出,这些特战队员依旧冷静,他们的训练中就包括了杀人,杀得都是草原上出名的马贼还有穷凶极恶的死囚。因此,杀人并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反而,敌人的血液会令他们亢奋起来。
    一次完美的奇袭,高丽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要知道,就在白天,高丽人还看见唐军在大肆砍伐树木,建造攻城工具呢!原本他们都以为唐军要借助自身的优势强攻了,谁知道,他们又玩了这么一手呢!
    高丽人晚上休息的实在是太好了,以至于他们冲出军营的时候,很多人都是衣衫不整,有的连兵器都拿错了,如何还能发挥出多少战斗力来,几乎就是一群等着被屠宰的绵羊啊!
    于是,没有费多大的力气,沙卑城的西门就被从里面攻破了!
    早已经准备好的唐军冲进了沙卑城。
    厮杀声四起,柴令武几乎是抢着冲进了城门,他本来是想和特种部队一起进城的,可惜的是,他的要求被程名振拒绝了,原因是他在一对一的战斗中被一个特战队的普通队员打了个落花流水,程名振来了句“这点本事也来显摆,还是乖乖做你的行军参谋吧!”他心里一直憋了一口气,这会儿正好撒气呢!一道雪亮的刀光划过,一个倒霉的家伙丢掉了自己的上半个身子,他亲眼看着自己的上半身离自己的大腿越来越远,终于落于尘埃。柴令武“嗷嗷”叫唤着,挥舞着陌刀一路砍杀过去。
    程名振骑着自己的爱马进了城,枪尖带着刺耳的风声,穿透了一个高丽人的咽喉,妖艳的血花展开,美丽而诡异。
    完全是一边倒的战斗,高丽人节节败退,他们一直没有想明白,大唐的军队是怎么混进了城!相应的,大唐的水军气势如虹,喊杀声震动了天地。
    天上的浓云散开,皎洁的月光洒下,冷漠的看着地上残酷的厮杀。
    一夜之间,沙卑城易主,八千高丽残军被俘,高丽已经对大唐水军敞开了门户。
    (我恨无线网卡,老是断,真是崩溃!)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英雄救美
     更新时间:2009…7…19 18:11:19 本章字数:3519
    兕子一身男装,手里还拿了一把折扇,上面是阎立本绘的牡丹,另一面上,是她磨着李承乾题的诗。
    迟开都为让群芳,贵地栽成对玉堂。
    红艳袅烟疑欲语,素华映月只闻香。
    剪裁偏得东风意,淡薄似矜西子妆。
    雅称花中为首冠,年年长占断春光。
    兕子本身长得极为秀美,虽说个头矮了那么一点,但是身材纤细,反而有了一点玉树临风的味道,看起来就是个美貌的少年郎了。
    她在皇宫中实在待得有些腻味了,李承乾天天在忙着国事,还要考教自家的两个儿子,能够空闲的时间实在是不多,宫中的嫔妃品级差的,不敢跟这个李世民最宠爱的公主说什么,品级高的,总是喜欢拐弯抹角的打探她是否有了心上人,然后,不遗余力地向她推荐自己的子侄,是如何如何地英俊潇洒,品行是如何的端正,学识是如何的不凡。她们清楚的明白,这位晋阳公主一旦下嫁,驸马的家族立马变能再上一层楼甚至更甚。毕竟,晋阳公主是长孙皇后的女儿,身后站着的是一向喜欢她喜欢到了骨子里的李世民,还有素来对妹妹十分亲厚宠爱的下一任天子,加上长孙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让晋阳公主受什么委屈。
    兕子的初恋早已化作了一团泡沫,消失得无声无息。心中的伤痕已然愈合,只是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疤痕。并不是所有的公主的婚姻都能够幸福的,她如今已经明白,大唐的公主和其之多,娶公主的未必心甘情愿,赐婚是给双方的一道枷锁,再这样淡漠无情,日复一日的婚姻中,再美好地年华也会流去,心中的憧憬会被消磨殆尽。留下的,只是空虚寂寞,甚至是无尽的怨恨。兕子想起当初李承乾的话,你一生中会遇到三个人,一个你最爱的人,一个最爱你地人。还有一个会与你共度一生的人,往往,这三个人不是同一个人,若是你不能嫁给你最爱的,就嫁给最爱你的人吧!
    兕子悠然的在街上行走,不知不觉就挤进了人群,消失在了人流中,后面一直尾随的侍卫见得她的身影一下子消失了,都是大吃一惊。赶紧分散开来四处找寻,要是这位小祖宗出了什么问题,自家还不被扒了皮啊!
    兕子却浑然不觉。她其实是很少出宫的,大多数时候,都是跟着李承乾出来,后来,高阳出嫁了,她也经常来找高阳说说话,但是,高阳毕竟也是有了孩子的人了,不能随心所欲地到处走。生活地重心也转移到了相夫教子上,之间的共同语言自然就少了许多。每每见到高阳脸上明媚母性的光辉,说不羡慕是假地,可是,她还未能找到能与她相伴一生的良人。
    这里俗称花街,最是鱼龙混杂不过,最低贱的地痞,或者是王公家的公子哥都会出现在这里。兕子却不明白这些,只是好奇的四处张望。
    她一身华府。身边却没有带什么仆从。一下子就被人划到了“肥羊”地行列。而对于那些公子哥却是不同。她实在是太俊美了。活脱脱一个翩翩美少年。中国自古以来就不缺喜好男风之人。要不然。也不会有所谓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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