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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梦碎之地-第26部分

小说: 梦碎之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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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快瞧,嘿,快瞧,〃那声音大声吼道。
  一时间,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又一位充满幻想的纽芬兰人沦落纽约城啦!〃说这话的人嗓音深沉、发颤,声音清晰,响彻公园,引得长凳上的人们纷纷坐起来,眼睛盯着,不仅盯他,也盯着我看,好像他们在想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才有人用这样的音量对我说话。
  我掏出眼镜戴上,看见高耸在我面前的是一位身高好像超过6英尺的男子。
  他头发卷曲,很黑,一片蓬乱,几乎垂到眼前,眉毛又黑又浓,络腮胡子一直落到下巴处,像根皮带。
  他头戴一顶黑色尖顶的船长帽,还有一副眼镜,镜片很厚,使得他的黑眼睛看上去比实际大得多,那对眼睛,加上他心照不宣的似笑非笑,让你觉得他好像正盯着你,好像认为你正试图要掩藏什么,只要仔细察看,你就会自动露馅似的。
  他身上穿的有点像是燕尾服,也许曾经是男仆或管家穿的外衣。
  衣服几乎垂到他的膝盖处,衣边都已经磨破了,上面全是灰尘或白粉似的污迹,好像一大早他是沿街滚来的。
  〃你怎么知道我是纽芬兰人?〃我问。
  〃确切地说,你浑身上下都看得出来。
  〃他说,〃你鞋上有'斯莫尔伍德'的名字。
  〃他笑着摇摇头。
  〃我偶尔在这城市的公园里转,留心有没有纽芬兰人。
  〃他说,〃通常,他们不像你这样一眼就认得出来。
  我已经注意你好长一段时间了。
  〃我心想,要看清印在我鞋上的〃斯莫尔伍德〃字样,不知道他得凑多近。
  〃你是什么意思?〃我问,〃你是谁?〃〃首先,让我们搞清楚你是谁。
  〃他说,〃从你的口音判断,你来自圣约翰斯。
  你来纽约已经有3年,最多4年了。
  你来后一直避开你的同乡,因为他们让你忘不了你来这儿想忘掉的东西,或者至少是想暂时回避的什么。
  在家乡小有成就之后,你来这儿想证明自己在任何地方都能有所成就。
  你现在依然相信,或者在出发前曾经以为,你是不会回去的,或者是有朝一日衣锦还乡,功成名就,再也不需出来证实自己的能力了。
  〃〃你的这段描述适合于所有在纽约的纽芬兰人。
  〃我说。
  〃要是你跟纽约的纽芬兰人呆上一阵子,你也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大多数纽芬兰人是跟着其他纽芬兰人来这儿的,在这儿又结识了别的纽芬兰人。
  不过,我的这一段可以说是对我自己的描述,许多年前的那个我。
  〃这些话听起来煞有介事,很不自然,像是《圣经》里描写的与神的巧遇一样,像是基督与他的使徒第一次相遇一样。
  听起来让人心里慌慌的。
  〃我之所以知道你同其他纽芬兰人没有来往,另一个原因是你不知道我是谁。
  〃他说,〃我叫汤姆·海恩斯,是一份名叫《还乡人》的报纸的业主和出版商。
  订阅者遍及40多个国家。
  外国通讯员比《纽约时报》的还多。
  〃〃我从没听说过这份报纸。
  〃我说。
  他笑了,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乔·斯莫尔伍德。
  〃我回答,〃不错,我跟制作这双靴子的人有亲戚关系。
  鞋店是我祖父开的,现在我堂弟在经营。
  〃〃那你父亲呢?〃他问道,两只被镜片放大了的眼睛盯着我。
  其中一只充血得很厉害。
  〃他跟鞋店没关系。
  〃我回答。
  〃我敢肯定这里头有文章。
  〃海恩斯说,〃你现在干什么?或者应该这样问,你来这儿想干什么?〃〃我是报刊记者。
  〃我回答,〃在《召唤》报停刊之前我在那儿干了差不多两年。
  〃他笑了,好像我的事情他想要知道的全都知道了。
  〃《召唤》,就是那份由世界大同主义者写的和读的报纸?〃海恩斯说,〃幸好停刊了,我听说它用的纸薄得来根本不能用作被毯。
  〃我愤怒地掀掉盖在身上的报纸,站起身打算以同样的口吻回敬他,但一阵眩晕向我袭来,我不得不坐回到凳子上。
  当我睁开眼睛,海恩斯还在跟前,俯视着我微笑,好像我的眩晕是他的所为。
  〃你最后一顿是什么时候吃的?〃他问。
  我耸耸肩。
  他把手伸进自己的运动上衣,掏出一张名片。
  〃你可以去上面这个地址住,直到你能自食其力为止。
  〃他从同一个口袋里掏出一枝铅笔,在名片的背后写了点什么。
  〃这是《还乡人》的地址。
  来见我。
  严格意义上我没工作给你提供,但如果你来为我干活,睡觉的地方可以给你,等我有钱了再付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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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恩斯(3)
〃他把名片递给我,看到我不肯接受,他把名片插在我夹克衫的口袋里。
  我头昏眼花,浑身无力,没法抗拒。
  〃伙计,记住,汝乃纽芬兰人,必为还乡人。
  〃我觉得自己听见他离开时说了这句话。
  我在布赖恩公园的石凳上又睡了两个晚上,白天在图书馆里打瞌睡,怀里放本书装着正在阅读的样子。
  与海恩斯见面后的第三个早晨,醒来时太阳还没升起,我小心翼翼地把身子挪成坐姿。
  我看见地上有截烟头,于是弯腰想去捡起来,结果从凳子上滚下来,重重地,或者说是更快地栽倒在地,比我的正常感觉还要重,还要快。
  我仰面躺在地上。
  接着,我想起了儿时的那个错觉,以为仰卧就是肺结核的症状,于是我赶紧翻过身侧卧着,又睡着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另外一个男人浑身盖满报纸,睡在了我的凳子上。
  我试图靠着凳子站起来,想把那人弄醒,告诉他那凳子是我的,但看上去我可能不是他的对手。
  我在公园里徘徊,寻找空着的凳子,但没有找到。
  我估摸着自己的身体离彻底崩溃还有一天,最多两天的时间了。
  我在口袋里摸索着海恩斯留给我的那张名片。
  地址在布鲁克林。
  我徒步朝那儿走去。
  12小时之后,我到达了目的地,只剩下站立的力气了。
  我所注意到的只有这地址的号码〃1693〃和门上方的一个灯光照亮的红色十字架。
  我走进门,把那张名片递给坐在旅馆柜台后面的一个女人。
  她接过名片,仔细看了看。
  〃亲爱的,马上就好。
  〃她说,然后大声喊道:〃乔治,有人来住公寓啦。
  赶快,要不人家上来了。
  〃乘坐以前用来运货的电梯就能到达合作公寓。
  在第6层楼,所有的墙壁全拆了,整个空间用网眼铁丝网分隔成许多牢笼模样的房间,铁丝网一直顶到天花板,每个房间有一扇从里面上锁的铁丝网门。
  这些笼子既不能保护隐私,也不能提供宁静,主要的目的是保护居住者和他们仅有的几件东西不受相互侵害。
  从这层楼的一头,你能看到另外一头,一些人站着,抽烟,隔着笼子相互交谈,但大多数人在还没熄灯之前,就已经平躺在自己的铺位上,睁着眼睛,手枕在头下,好像在沉思过去美好的时光,或一系列导致他们沦落到今天这地步的事件。
  许多人把自己的铺位和财产移到笼子的中央,与每堵〃墙〃都保持着等距离,尽可能远地让小偷够不着。
  第一夜我的邻居告诉我,这些小偷把挂衣钩绑在一起,会把你的东西钩走。
  他说海恩斯是个老板,可以说是〃纽芬兰老板〃。
  他告诉我说合作公寓可以免费住两周,过了这段时间,假如我能找到工作,如果我愿意的话,还可以继续无限期地住下去。
  他说,海恩斯把这些〃房间〃按低于现行租金出租给任何只要能证明自己是纽芬兰人的人…在纽约,这样的〃房间〃别的地方也有。
  〃海恩斯是五旬节派教会的执事。
  〃他说。
  我想难怪他能那样评价我,准确得让人吃惊。
  毫无疑问,他一定认识加里格丝小姐。
  〃他在圣约翰斯出生长大。
  可现在,他在这儿主持这座小教堂,被他称为纽芬兰五旬节派教堂。
  我去过那儿。
  如果你常去,还可给自己多挣几天免费住公寓的待遇。
  〃〃这里看起来像监狱。
  〃我环顾四周,说道。
  〃哦,不,你来去是自由的。
  〃他说,〃只是晚上9点你得回来,谁要是被逮住醉酒,那就会被永远撵走。
  谁要是干了莫名其妙的事情,下场同样。
  〃〃他一定挣了很多钱,否则怎么能让大家住两周免费的公寓?〃我说。
  〃我想他是靠办报挣钱。
  〃那人说,〃他在我身上从没挣到钱。
  每次我住公寓从不超过两周。
  期限一到,我就再上街流浪。
  工作我没法找。
  要是被撵出公寓的,三个月内是不许回来的。
  〃那天晚上,我站在笼子里,手指抓住菱形的铁丝网,朝楼面上那排睡着男人的床铺看去,看见一间小笼子里住着一个男的,一个女的,还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个子很小,可以睡在一个铺位上,那对男女睡在地上,女人夹在男人和那张铺位之间。
  在这种地方,很少见到女人或孩子,许多低级旅店都有规定,不接纳这些人。
  两个孩子蜷缩在床上的情景使我回想起家里的弟弟妹妹们,我坚信,他们至今仍然是三人同睡一床。
  我记得在费尔德中学自己平生第一次独享一张床的情景,多么奢侈!我看着地上的那对男女,男的仰卧,女的侧卧,背对着他,膝盖收起,双手枕在头下,这姿势似乎带着责怪的意味,仿佛她在怪罪那个男的,怪他使他们沦落到这个地步。
  我想起了我的父母。
  刚开始,我打算在公寓住上两周,然后再继续寻找生计。
  可虽然每天都出去寻找,我仍然找不到任何自由撰稿的活儿,找不到能挣钱的工作。
  

海恩斯(4)
我想起在〃地板旅店〃度过的那些夜晚。
  决不能再回到那种境地。
  要么接受海恩斯的建议,要么打道回府,不过,我发过誓决不回去,除非用我自己的钱。
  于是,我去《还乡人》报社找海恩斯,这份报纸与《召唤》相比只有一点相似,那就是两者的宗旨都非常狭隘。
  《召唤》的宗旨是宣扬社会主义,而《还乡人》的目的则是鼓吹纽芬兰。
  如果800平方英尺的面积被称作编辑厅不算太吹牛的话,那么《还乡人》的编辑厅坐落在西15街一家五金商店的楼上,离纽芬兰旅馆有6条街的距离。
  编辑厅有两间闷热的房间,一间海恩斯用,称作海恩斯的〃小办公室〃,另一间给我们大家用,称作〃编辑室〃。
  (报社的一切称呼,包括我们这些〃记者〃,其实都名不副实。
  )〃嘿,这不是斯莫尔伍德先生吗?〃海恩斯一边说,一边走出他的办公室,把我拦在去编辑室的途中,大概是我走进大厅的时候,他听见了我的声音。
  〃约瑟夫·斯莫尔伍德先生,一度担任《召唤》报的记者,曾经是布赖恩公园的居民。
  我几乎已经放弃了你光临蓬荜,以你的记者才干惠泽敝社的希望。
  我以为你一定是又回到那帮世界大同主义者当中,去过你的老日子去了。
  〃他透过那副把眼睛放得很大的镜片看着我,左眼几乎完全充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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