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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梦碎之地-第25部分

小说: 梦碎之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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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码头上她曾问过我们算什么,她问对了。
  我们不算情人。
  我们算什么?她想让我们算什么?性伴侣?拒绝一个你只能用他的姓来称呼的男人的求婚,除了可笑之外,你还会是什么?她没法叫我的名,就像我没法叫她的一样。
  我并不想就这样被菲尔丁轻而易举,或者说尴尬地拒绝掉,毕竟,她菲尔丁无非就是个菲尔丁,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怎么这么傻?这么天真?我让自己相信,我的心并没破碎,只是感到羞辱,而这羞辱不仅归咎于我自己,也归咎于她。
  〃对不起…〃她说,〃我晓得怎么…〃除了假装开玩笑之外,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从这尴尬中解脱出来,我希望她会假装相信我,就像她过去在处理许多其他事情时经常做的那样。
  〃你不会以为我是当真的吧?〃我问。
  立刻,她的脸上露出了那个自然率真的菲尔丁的表情,一时间忘了我的存在。
  那是另外一个菲尔丁,无人关注、无人察觉、不合时宜,她所见的是一个过去的世界,一个没有她存在的世界。
  接着,那个真的菲尔丁又恢复了,一切又重新开始。
  〃你该不会真的以为我要你嫁给我吧?〃我问,〃我的意思是,并不是你有什么不合适的,只是你不是那种像我这样的男人想要娶的女人,而且我相信我也不是那种你想要的男人。
  〃〃我觉得我们不应当再这样了。
  〃她含糊不清地说。
  〃这样〃是指〃像这样谈话〃还是继续呆在一起?〃我觉得你说得对。
  〃我说,〃既然两个人之间没什么感觉,倒真的不该再这样下去了。
  〃〃一点没错。
  〃她的声音颤抖,但一字一句很清楚,〃两个人之间没什么感觉。
  两个人之间应该有所感觉。
  不过,毕竟是你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你的。
  〃〃如果这事你往心里去,那随你。
  〃我说。
  〃如果记忆可以选择,我宁愿选择忘掉我们的相会。
  我还愿意忘掉许多其他的事。
  〃她把背转向我,身子站得笔直,头昂得很高。
  这使我想起了那天在训练中心费尔德中学的男孩子们把她释放之后她站起来时的姿势。
  我怀疑,不论我怎么说,她是否会改变对我的看法,而且我相信,要是她知道我倾心爱她,那她会永远不把我放在眼里。
  我表达了爱意,却被嘲笑甚至委婉拒绝,一想到这些我就无法容忍。
  我曾发誓永不结婚,决不受制于单纯的生理需求,或放弃自立,放弃自我…我怎么可以先前立下雄心,却在一时冲动之下将其抛于脑后?我的本能从没出过问题。
  〃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说。
  几天之后,我听说菲尔丁搬出了纽芬兰旅馆,去了哪儿,无人知晓。
  菲尔丁的日记1923年2月12日亲爱的斯莫尔伍德:或许这只是我的想象,你的嘴唇之间突然冒出我名字的前半部分〃菲尔…〃,一声几乎听不见的低语。
  你的感觉怎样,斯莫尔伍德?有没有感觉?我没想到你会求婚,像那样求婚,在那个时候求婚。
  不过,我应该想到你会的,终有一天你会提出来的。
  我早该有所准备。
  你的求婚难道那么快就回收了?不过至少你还没未进洞房就一逃了之。
  在你娶我之前,也许应当有什么办法把你有权知道的事情告诉你,应当有什么办法告诉你,免得你改变主意,或把你吓跑?我干吗问这些?我脸上的表情,我眼里的神情,已经足以把你吓跑了。
  在家时,我总是小心保管我的日志,但在纽约,好像除了你,我不必对任何人保密了。
  当时,在我进门之前,你在屋里干什么?你当时说你看到的只是称呼,你肯定没说谎。
  否则,你是不会提出求婚的。
  不过,你求婚了吗?我希望你说过的是这些话:〃菲尔丁,虽然我这个人受着愚蠢的虚荣和自尊的支配,但菲尔丁,从12岁起我就爱上你了。
  菲尔丁,跟你在一起时,我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过去记忆中的童年,好像你就站在我的身边,我想起那天在学校旁边我们第一次相见时的那个女孩。
  当时阳光明媚,但空气中已经有秋天的第一丝令人忧伤的寒意。
  菲尔丁,我记得的事情还很多很多。
  你站在费尔德中学的山上,在你身后是城市的屋顶,往下一直延伸到海港,到海边,到峡口,以及海拔500英尺的信号山。
  菲尔丁……〃除了在书中,或者在被弃女子写在日记里的幻想中,男人们会不会这样对女人说话?假如说我爱着的你仅仅是我自己虚构的,那我干吗还在乎呢?你有你那令人讨厌的雄心、自欺欺人的自信。
  在这些虚妄的东西的压力下,你才23岁就快抵挡不住失意和落魄了。
  我怎么这么傻?如果我愿意,我受伤的心也许是可以疗治的,但不是现在。
   。。

10 移民之怨
  菲尔丁的《纽芬兰简史》
  如普劳斯所为,把海曼斥为能写几句打油诗的傻瓜是件非常容易的事,但在《趣闻杂论》中,在他那首《移民之怨》的诗中,他确实入木三分地记录了在这个所谓的〃新〃世界里日复一日的枯燥和无趣:早餐是鱼,午餐是鱼,满目是鱼,让人心凉。
  最糟糕的是这帮野人,夜夜鸡奸,令我心慌。
  多么希望,来些女子,多么希望,来些婆娘。
  男人因此不再乱搞,我的屁股也不再受伤。
  

海恩斯(1)
一连几周,由于痛苦得干不了什么活,我跑到纽约的街上闲逛,只是偶尔感到一丝快慰,因为从身边经过的成千上万的人当中,没人知道我的秘密、我的羞辱。
  一时间,在陌生人当中,我好像没什么可羞耻的,没理由感到丢脸或伤心。
  我告诉自己,我对菲尔丁是什么感觉,对其他女人也会是同样的,事实上会更强烈。
  世界上有的是女人会激发出我的爱,比对菲尔丁更深更强。
  我这样因为迷恋她而消损自己是愚不可及的。
  不过,我倒不是想跟这些女人结婚,或同她们发生关系,或……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想念她了。
  在纽约,记者的处境没有好转。
  冬天过了一半,我再也付不起每周6美元的房租了,于是搬了出去,希望只是暂时的。
  我给自己每天40美分作为伙食费:10美分早餐,然后是一餐30美分的猪肉、豆子、面包,还有苹果派和咖啡作为甜点。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那是我每天的正餐菜单。
  我搬进第六大道42街公共图书馆附近的一家廉价旅馆,房费是每晚50美分,这里主要的缺点是高架火车经常呼啸而过,让人没法入睡。
  我在那儿住了几天,然后意识到自己还得去找更便宜的地方住,否则很快就会身无分文。
  我搬进离市中心更近的一家每晚25美分的低级旅馆,离鲍威利 很近,近得让人心惊胆战。
  对于时运不济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被打入了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可我还是有翻身之日的,那就是返回纽芬兰,可一想到失魂落魄地回去,就像我父亲30年前从波士顿回去那样,我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在这里撑下去。
  我搬进了一家集体宿舍模样的低级旅馆,名叫〃地板旅店〃,在那儿付15美分,得到的就只有地板。
  我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意识到自己是如此不堪一击。
  听说在这儿,人们喝醉了或因为衰弱无法抵抗而出了事。
  这儿没人维持秩序,也没人可以求助。
  坐在楼梯下桌子后面的是个大个子家伙,他最关心的是不让别人把三美分一夜的床单偷走,并且在他身后的墙上挂了那根明显砸凹了的棒球棍作为制止这种行为的警示。
  我在〃地板旅馆〃住了三夜,但没有睡着。
  我没有像别的人那样,把靴子当枕头,而是穿在脚上,害怕被人从头底下偷走。
  真希望所有人都以我为榜样不脱鞋睡觉,因为臭袜臭靴已经使这地方臭气熏天。
  身后没有依靠,甚至用手撑在身后,这样坐着让人很累,等我再也没法保持这个坐姿时,我枕着一只前臂睡下,不时地抽一口香烟不让它熄灭,以表示我还有点清醒。
  时值早春,纽约的四月中旬,比通常的气温更暖和一些。
  我决定不再住15美分一夜的旅馆了,这样就可以用所剩的那一点点钱买吃的,于是我加入了那些在布赖恩公园图书馆背后睡大理石条凳的人的行列。
  我从垃圾箱捞出报纸作为被毯。
  夜晚,我老是梦见寒冷和菲尔丁,经过一夜充满不安、寒战的梦境之后,清晨醒来我的头发和胡须挂满了白霜。
  在一个梦境中,我在街上遇见了她,正挽着里弗斯的胳膊散步,当我试图解释我的手为何发抖、麻痹时,她朝里弗斯笑了笑,好像早就提醒过我会有这个下场,除非我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在其他夜晚,我身下的条凳像是木头的铺位,我仿佛能听见〃纽芬兰号〃上运煤绞盘和毛皮斜槽发出的声音。
  为了取暖,我钻在报纸底下抽烟。
  每天晚上我都在同一根条凳上睡觉,确保及时地回到公园以便占领这条石凳。
  凳子的形状很独特,我设法让自己的身子顺着凳子躺卧,在大理石上找块凹陷的地方放好屁股,不过,早晨醒来时,我依然浑身僵硬,简直无法动弹。
  有个警察名叫巴恩斯,他的职责就是在公园巡逻,不让流浪者白天躺在凳子上。
  每天一大早,他便沿着两旁有条凳的路径走来,用警棍击打每个睡觉者的脚后掌,嘴里总是喊道:〃快起来,天亮了。
  〃很快,整个公园里,人们纷纷坐起,打着哈欠,揉着眼睛,活像一尊尊雕像复活了似的。
  沦落到晚上睡大理石条凳这地步,要是我父亲看见了,不知道他会怎么说。
  不过,有一点使得这样的生活变得可以忍受,那就是我知道任何时候只要愿意,我都能一逃了之,回到纽芬兰换一种活法。
  不过,我很不情愿去想象自己被迫回家,身无分文,看上去穷困潦倒。
  我可以给我的堂弟沃尔特发电报索要回家的路费,如今,弗雷德叔叔死后,他成了靴鞋店的老板。
  我知道他会寄钱来的,但同时我也知道,即使我还了他的钱,从此他也会像他父亲对待我父亲那样对待我。
  布赖恩公园全是些像我这样的人,他们尽可能久地努力撑着,希望自己的命运出现转机,害怕终有一天不得不承认面对这偌大的城市自己无能为力,只好打道回府。
  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这最让我感到气馁。
  

海恩斯(2)
当初,我们这些人来到这城市,深信自己出类拔萃、独一无二,可如今却被相同的命运所羁绊,在这个乡巴佬聚集等候的地方省吃俭用地过完在这座大城市的最后几日,然后返回故里,成为活生生的教材,教训当地那些以为自己与众不同的妄想之徒。
  一天早晨,我躺在大理石长凳上被人弄醒,不是巴恩斯,而是另外一个人,因为没戴眼镜,我辨不清那人是谁,也听不出他的声音。
  〃嘿,快瞧,嘿,快瞧,〃那声音大声吼道。
  一时间,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又一位充满幻想的纽芬兰人沦落纽约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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