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同人)倾尽今生今世-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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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兴哥,高丽的花比中原的好看多了,尤其是王宫的,我过段时间带你去看看,趁现在还是春天的时候。”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金钟大很巧妙的扯开这个话题,不是他不想谈,而是他不敢谈。这个男人在用生命爱护他,而自己不配亦不会。
凭这两人的脚程,想要走到高丽,估计会半年时间,幸好身上还有些盘缠,张艺兴准备买两匹马来代步,这样最多三个月就到的了。
“两位公子,我这两匹可都是好马啊,瞧瞧这颜色,比马窖里那些棒多了!”马夫一个劲的夸着,是不是好马,别人不知,张艺兴孰能不知?
金钟大倒是不怎么会看,这做生意肯定不会给得好货,挑来挑去就院子里那两匹最好,“卖家,我想要那匹红毛的。”
卖家一看,脸都绿了。“使不得,使不得,那两匹都是我拉货的,卖了我们还拿什么做生意?”
“老板,就来那两匹吧,你这些好马,我们也非伯乐,自然识不出,还请见谅。”
老板本来还想说些什么的,金钟大已经卸下两匹马的缰绳,准备跃跃欲试了。
“真是的,你两个小子!”
张艺兴把银子塞在老板手里,牵过马儿,纵身一跃,“辰儿,跟我一起看遍天下美景可好?”
“自然好。”金钟大也翻身上马背,这一黑一红,相得映章。
小河请水绿柳荫,伊人桥上归叹息,不言不语。塞下春来东风丽,少年何时才知意,无声无息。
香樟树下小河流,岸上两名男子正安寝,一人倚靠旁边大树为床,另一人在河边与鱼儿嬉戏。
“钟大,水凉,不要玩了。”
“那些鱼也真是的,赶都赶不走,这是为什么?”
“或许因为你长得好看吧。”张艺兴笑着揽过他的腰,在他脸上亲一口。
之前游湖时也出现这种情况,只要金钟大在,那些鱼都会聚拢过来围住他,这也算是一大景观。
“兴兴哥,我们给马儿取个名字怎么样?”
刚买来的马儿正在不远处低头吃草,即使都是公性,依然觉得情意绵绵。
“好啊,你的意思是?”
金钟大那匹马是少见的殷红色,难怪他喜欢,因为只有这颜色才适合他。
而张艺兴那匹却是纯黑色,尾巴上一点点灰白色的毛,美观不足,但却是难得的好马。就是卖家说的,要是用来拉货,那真的大材小用了。
“赤……焰怎么样?”
“赤色火焰,红衣绯绯。名字不错。”张艺兴简单评论道。
金钟大摸了摸赤焰,又摸了摸黑色的马,“你的呢?”
“我不想取得太复杂,就用你的姓氏,加上他的颜色就够了——黑金。”
“赤焰与黑金……”
张艺兴摸摸金钟大的头,“以后我们就要养着他们了,要当成亲儿子来对待。”
“好啊。”
马儿啊马儿,你在这里,我在何方?
☆、第三卷 第三十一章
【乌衣年少,遗世微笑】
“兴兴哥,我们来比赛赛马如何?”
“好啊,看谁先跑到前面的城里,输的人……输的人就听赢的使唤,一日为期。”
金钟大吹吹口哨,“不许赖皮!”
红色马儿一举当先,扬起灰尘四处,而另外一匹马似乎没有动意,马背上的人呐,也仅仅是笑着眼看他扬尘而去。
大概五丈左右,张艺兴才策马奔腾追上前方,这马术是中原必修,大顷更是马背上得的天下,子民又怎么差得太多?
“辰儿,你再不快点,我可就追上你了。”
“你是在小看我吗?”金钟大的御术比起从小训练的张艺兴,确实差了不少,“驾!”
“驾——”
临近边口时,还是金钟大赢了,虽然不知道这是故意还是人家有意的。
“以后请叫我金大帅①。”
“是是是,金大帅,稍后请问我们在哪家店落脚?”周围有两处客栈,一家修的比较华丽,另一家略微简陋。
金钟大扶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右边家吧。”正是比较简陋那家。
对此,金大帅给出的回答是,出门不易,盘缠本就不多,还是节省着点好。
张艺兴简直是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小子终于知道养家了,最重要的是,他终于把张艺兴当自己的人看了,好了不起的进步。
说着简陋也不过是和另一家相较,修建这些还是朴素得可以,至少张艺兴挺喜欢这种风格。
“老板,一间上房。”
年近四十的老板余光打量了一下两人,很多这样借宿的小伙子,也不足为奇,不过像这样长得俊的,那还真少。
房间坐北朝南,一床一塌一桌一门,倒也别致得紧。
赶了这么久的路,金钟大直接就瘫在床上,其实他是在想怎样来使唤张艺兴,那人已经把该做的不该做的都主动做完了,显得多有男子风度。
“是不是在思考怎么样整我?”
“是啊。”既然猜到就大大方方承认了呗。
张艺兴有记录的习惯,本来就不多的行李里,还有他一个厚挪挪的记事本。只要发生愉悦的事情,总会在晚上记录下来。曾经金钟大效仿过,可是坚持不到几天就放弃了。
“那有什么方案吗?”
“还没想到。”金钟大趴在床边,看着自家男人执笔行书的模样确实很帅,“明天就可以到高丽了吧。”
“按我们这个脚程,明天到得了。”张艺兴关上蒲帐,抬头,“你有多久没回高丽了?”
“很久很久了……唔,五六年。”
这时刚好小二带着白帕脸盆敲门,“客官,你们的洗脚水。”
张艺兴刚准备过去,金钟大用最快速度从床上爬起来接过手并将小二告别回去。
“你这是要干嘛?”张艺兴惑。
“你坐下。”金钟大把他推攘至床边,笨手笨脚的为张艺兴解开鞋袜。
“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看着张艺兴微微发烫的脸,金钟大咬咬唇,“就今天,我帮你洗一次。”
以往都是张艺兴为金钟大洗脚,长久以来都是如此,而有些事情时间久了就习惯了。
如果让一句话来形容张艺兴此时的感受,那只能是——感动。
梳洗完毕后,颠龙倒凤的事情是必须做的,高丽对于世俗男男比较开放接受,而张艺兴也没有拒绝理由啊。
两人一夜好梦。
日上三竿时小二来收房了,两人才起来,洗漱过后继续上路,这边的地带繁华,很有富贵感觉。
“我走不动了,先休息会儿,张艺兴快去给我买吃的。”
“哟,连哥都不叫了。”
“麻利点,那一日时辰还没过呢!”
“你唤我一声夫君,我就去买。”
金钟大坐在台阶上装模作样踢他一脚,像极了打情骂俏的小情人儿们,不过方式粗鲁些罢了。
“中原人不是唤做相公吗?”
“那就相公也成。”张艺兴盘算一下包裹里的盘缠,已经不多了。“你想吃什么?”
“嗯……枣泥酥饼和黄桥松饼。”
“好,我去去就回来。”
张艺兴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因为钱的事烦恼过,而现在,居然连吃一顿饭都拮据着。
想当初,还是因为钱财这事才结缘的两人,又呵呵的笑起来。
金钟大点的两样食物都还是不算便宜,张艺兴也毫不吝啬的买了下来。有时候千金也难买美人一笑,可谁想过一笑便是毁千金呢?
“你自己那份呢?”金钟大看他只带了一人分量的的食物,有些不解。
张艺兴摆摆手,“我吃过了。”
谁都瞒得过,可就是瞒不过金钟大的法眼,“真吃过了?”
“好吧,我从实招来,是因为……盘缠不多了。”
这句话对于金钟大来说,也没多大概念,潜意识里就是没钱了,没吃没穿没住了。
“那你还给我买这么多,这么贵的……”说实话金钟大有些颤抖,这两样点心可是御用点心,价钱高,分量少,就贵在做工精细。
“给你买东西,没有什么不值得,何况我们这里再走走就到高丽皇城②了,到时候还怕吃不饱吗?”
说得这么轻松,金钟大觉得,咬在嘴里的饼都是甜蜜到苦涩的味道。
从为有人对他这般好,即使说“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也不为过,因为张艺兴真的真的是很爱金钟大啊。
街头巷尾人群复杂,来来往往几十号人,有人再叫卖着盘算着今天的生意,有人已经在结账看赚了多少回家好跟妻儿团聚,谁都不会注意到,街头这两男子之间的微妙气氛,像得露的干果,那样温润美好。
“还有下午呢,你把这吃了,不许嫌弃我的口水。”
“你不是饿吗,我以前练武功经常饿肚子的,没事……”张艺兴推脱着,很不巧的肚子也打起退堂鼓。
“你要是不吃完,我就把你拉到断头台上乱刀砍死。”
“这么狠心?!”
“言出必行。”
金钟大其实倒不是很饿,一来是本身身材就瘦小,不像每顿吃得多的人,二来是小时候练就那些文韬武略,一连几天不吃也是常有的事。
这个傻瓜……
张艺兴还是把食物吃完了,按现在话说,反正没多久都到得了高丽皇城,那时还怕没吃的吗?
此时已步入高丽境界,两人都很顺利的通行,不过有点难人的就是不知道怎么进去王宫,毕竟这里不是大顷,而且金钟大出去这么多年,也没多少人会再对他有印象。
“兴兴哥,我再问你一次,真的确定去见王父吗……说不定,说不定他会杀了你。”
金钟大偶尔在焦急的情况下,会出现囧字眉,看起来很可爱,跟小孩子一样,张艺兴也喜欢抚平那对囧字眉,因为这么多表情只准他一个人看。
①大帅:大帅在高丽(韩国)的意思就是将军,联系上下文就是很了不起的将军的意思。
②皇城:高丽皇城相当于现在韩国首都,这一段我百度过,高丽朝存在的时期正是元末明始,虽然大顷是不存在的大顷国家,可以和他讲讲这个故事里的。
☆、第四卷 第三十二章
【千里奔赴,一笑花落】
张艺兴笑笑抚上他的眉梢,“当然,我会得到你父亲的认可,向天下公开我们的恋情。”
从未觉着龙阳之好是羞愧的事,张艺兴认为里,相爱必能成眷属。
两人不过只是在皇城里游玩了一会儿,后面冲出大批士兵,团团将张艺兴金钟大二人拦住。若是对打起来,张艺兴突出重围是没问题的,可金钟大还在这里那就不好办了。既然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
“贼子张艺兴,藐视高丽律法,欺辱世子,本将奉命将你拿下!”领头满嘴胡渣,年纪略大,一股正气。
张艺兴挑挑眉毛,这才刚落户,人家已经先发制人。虽然很多词听不懂,大概意思就是给自己安了一个强拐人家世子的罪名。不过好奇的是,怎么这么快就已经知道他们行程?
“住手!”金钟大挡在张艺兴身前,“我看谁敢。”
“世子殿下!”众兵将齐齐对金钟大跪着行礼,高丽是规矩最多的国家,一言一行都有良好的教养,也难怪金钟大会有这么温润的脾气。
“李副将,这么久不见别来无恙。”
“世子殿下,吾等只是受王命所归,不要让我们为难啊。”李副将看来很有把握,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