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同人)倾尽今生今世-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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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摆宴,普天同乐。
“今日旭王凯旋而归,朕心大悦,赏金万两,锦锻八千匹,玉器五千件。着握兵五万。”吴世勋端着酒对张艺兴点头,一饮而下。
“臣谢主隆恩。”
“恭喜旭王,贺喜旭王。皇上得兄如此,是皇上之福,是大顷之福!”带头的丞相敬酒,后面一众大臣也站起来敬酒。只一人除外。
“同喜,为大顷效力是臣的本分,不敢邀功。”张艺兴左右笑笑敬酒,瞄一眼金钟大所在的位置。
那人依旧不穿朝服,头发随便一束,不同于官场的混乱之际,濯清莲而不妖。
开场过了便是歌舞升华,本来就是拉关系的酒宴,小官员们无所事事只能瞧瞧这皇宫里的舞女,而大官员们可是别有用心。
“据说这次的胜仗除旭王外,还有一人是功不可没啊!”说话的这人是两朝大臣,位居二品的礼部文史尚书赵青山。
“哦?此人是谁?不出来让我等瞧瞧?”这是坐在后排的四品书令姜古。
赵青山撇一眼,不难看出两人的唱戏,“不就是旭王的高丽小姑爷吗?”
被点到名的金钟大依然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坐在自己位置上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他有何功劳?”姜古这么一问,其他官员也纷纷好奇,除丞相之类的外。
赵青山笑笑没说话,其他一个比较瘦高的官员开口,估计想让皇上注意点自己,可惜只是忘了宫中生存法则。
“郡马爷是因为郡主思兄心切,才不远万里给旭王送些东西,哪知郡马这么有才华,轻而易举推算出敌军我军的作战方式,反正都是一家人。”
姜古看大家兴致缺缺,一又起哄,“那让郡马给旭王敬一杯如何?”
“好!”大臣一同鼓掌,纷纷扭头看金钟大的方向,只见他已斟好酒,抬头一示张艺兴。
张艺兴一愣,本以为他会不理这些人,还怕他当场砸了酒杯,只是没想到,居然同意了。
“说的话都被大家说完了,清酒一杯,还望兄长不要嫌弃。”不同于大顷的敬酒方式,这眼神是在告诉张艺兴今晚上你打着洗脚水等着吧。
“哪里哪里,婿弟才华横溢,是大顷之幸。”
吴世勋暗笑,现在你张艺兴终归是有怕的人了吧,看热闹也看过了,只有自己出来调解,“咳,姜爱卿看戏怕是过了,明日可记得早点来上朝。”
“臣谨遵圣旨。”
☆、第二卷 第十八章
【惜颜之年,携彼一生】
“夫君,终于回来了,快坐下。来人,上茶!”吴澜一脸遮不住的笑,不难看出她见到金钟大是有多开心。
“夫人辛苦了。”要不是张艺兴在临走之前还记挂着给他小妹买件礼物,金钟大都忘了自己是有妇之夫了。
吴澜对金钟大是真的尽心尽力,虽然人家没有一点领情的意思,但她相信自己会感动这个人。
“他是……”
“他以后就是我府里的管事,白贤。”
“额,白管家。”吴澜尴尬的打着招呼,听名字就知道他们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
“夫人好。”卞白贤小小的行了个礼,在高丽,自己的地位也不会比皇子妃差,但碍于这是汉国,所以还得入乡随俗。
挥了挥手,其余下人全部都走光了,只剩下金钟大和吴澜两人,继续相对两无言。
“钟大哥,听说这次大哥打了胜仗,全靠有你,真是太厉害了。”吴澜扯着笑容,一脸艳羡。
“哪里呀,我根本就没帮上什么忙,是艺兴哥太抬举我了。”
“我大哥看人特准,别看他年纪轻轻,许多老官员站在他面前都自叹不如。”吴澜又起了恋兄癖,好像只有和金钟大聊这个,才永远聊不完。
看人特别准?金钟大暗笑。
“对了,过几天若敏姐姐要过来,我们搬回府上住吧。”反正吴澜一直都想着回王府,小女孩恋家也正常。
“若敏?”
也不怪金钟大不知道,除张艺兴外,金钟大就记得吴澈和吴溢,其他亲戚一概没映像。
吴澜所说的若敏是高员外家的独女高若敏,高家和皇有些交情,虽不为官,但在京城还是很有名声。此女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面容姣好,行为端庄,又是大户之女,与钟大同年。
“为什么她到现在都还没成亲?大顷不是……”
“当然不是没人要,只是若敏姐姐眼光高,至今为止只看中了我大哥——张艺兴。”
这句话像石头一样砸在金钟大心上,他好像从来没有想过,张艺兴会这么优秀,是啊,他都这么优秀。
“你怎么了?”吴澜在金钟大面前挥了挥手,“魂不守舍的。”
“没事。”
“大哥这年龄,确实也该物色物色。”金钟大几乎是咬着牙龈在说这话。
戌时,金钟大才慢悠悠的踏进张艺兴的寝殿。他正在拭剑。
“不是让你未时过来吗?”
“不乐意啊,不乐意我回去就是。”金钟大又转身抬脚往外走,被某人一把拉进怀里。
张艺兴当然也是不可能与他置气,“今儿是怎么了?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还不都赖你,混蛋混蛋!
“今日喜迎大军回城,又是灶炉节,百姓都在城边的红纱河里放莲花灯,不知你在高丽有无见过,反正我想带你去瞧瞧。”
“我……”金钟大还想置置脾气说不去,可是抵不过对莲花灯的稀奇,决定回来再算账。
红纱河的原名叫赋安河,很久很久以前,一对新婚夫妇很是相爱,两人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可是还是抵不过征兵的大将。丈夫被抓去当兵,远在他乡,妻子哭得肝肠寸断。不久后,前方闻来丈夫战死沙场的消息,妻子从此一病不起。待敌军侵入,这女子不畏艰险,即使被敌军迫协也不愿透出我军的消息,趁一个不注意,跳入河中死了。听说那时血染红了这段河水,女子身着披孝白衣也染上了纱巾,后人为纪念此女子,故取名为红纱河。①
“此女豪情壮志,可惜……”
“并无可惜,他只是为完成丈夫没完成的事,故事而已,何必当真?”张艺兴掠过他的发丝,含情脉脉。
这个时间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人,只是河里还漂浮着没有散尽的莲花灯。
“两位公子,买个莲花灯送给心爱的人,赚点小钱,老头子也打烊回去了。”一位老人拨弄着最后两个莲花灯,想必是卖剩下的。
“大爷,这莲花灯怎么用?”
金钟大拨弄拨弄着,左看右看,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白痴。
“呵呵,公子一看就是外地人,此莲花灯名为相欢,意为与相爱之人合欢之意,这灯里面有个盒子,用放纸笕,纸笕上写上心爱之人名字,再放入河中,两人就会一起白头到老,举案齐眉。”
金钟大红了脸,皎洁的夜色还好看不出来。
“就要这两盏,谢谢大爷了。”张艺兴取出一锭银子,拿起另一盏灯,仔细看着。
“这灯十文钱一盏也卖不到这么多啊,老夫……”
“不用找了,早点回家和妻儿吃顿饭,洗洗睡吧,这天气怪冷的。”张艺兴回答道。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可能因为年纪大,根本认不出张艺兴就是当今旭王。
河边的人本就不多,金钟大小心翼翼的写好纸笕放入灯里,这期间一个子也没让张艺兴看见。
“你写了什么?让我瞧瞧!”金钟大上前去抢张艺兴的纸笕,肯定……是没抢到。
张艺兴瞥眼道,“你都不让我看,我能让你看吗?”
“小气鬼!”这句话金钟大是用高丽语言骂的,恰好张艺兴也能听懂,便笑笑不说话。
烛光摇曳,在河上渐行渐远,远到消失在两人视野里。
“辰儿。”
“嗯?”
我愿做你导航,寻找迷失的方向
无论森林再深,海洋再广
只好一路护你前行
找回你最初的梦想
“你猜猜我写的是什么?”
“这我哪儿猜得到?”金钟大颦眉,一脸说着张艺兴是混蛋。
“所以要你猜啊!”张艺兴不怒反笑,“我写的是愿金钟大越来越能吃,吃胖到没人要了为止。”
“没人要?”
“哦,错了,是除我之外没人要。”
“凭什么?”金钟大瞪大眼睛,一点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假,叽叽喳喳的张艺兴面前辩驳自己一点也不胖,是吃不胖的那种身材……
好吧,小傻瓜,我告诉你,我在里面写了:倾尽今生今世护你周全,若你盲,吾为杖;若你残,吾为梁。
两人又在河边晃荡一会儿,就准备回府,没想到却遇到一个老熟人。
确实是老熟人,还是两人相见的证人——钱芳芳。
☆、第二卷 第十九章
【公子不见,心之所属】
“好久不见,现在应该称——旭王。”
“确实是好久不见,钱小姐。”张艺兴稍稍回了个礼,又带上那假笑。
这是金钟大最不喜欢的表情之一,可是没办法,因为他是张艺兴,是旭王。
“荣幸王爷还记得小女子,可否请府上一杯茶。”
“这是自然。”
可能金钟大的模样与去年青涩的模样有些出入,钱芳芳一时还不敢确认。
“当年珠钗之恩,本王时刻铭记于心,正想着如何报答钱姑娘,既然今日一叙,那必须清酒一杯,以示谢意。”张艺兴微微欠身,钱芳芳也红上了脸。
随后摆手道,“钱财之物,何恩之有?只是相识一场,帮个小忙还是可以的吧。”
因为金钟大站在后面,夜色朦胧,钱芳芳并没有看到他,只以为是小厮而已。
“什么忙?”
钱芳芳凑近张艺兴的耳朵,踮起脚,细声道,“我离家出走了,收留我几天。”
张艺兴一瞥,回头看了看,某人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眼睛不时瞟着别处。
“应该是在下邀请钱姑娘居住才是,何来收留一说?”
之后三人一同回到府里,因金钟大还要回自己府里,为了不惹人嫌疑,还有这钱芳芳,连告别都没有。
“笨蛋!”
张艺兴看那人吃醋的样子,这是在吃醋吧,一副傻样。
“易离,为钱小姐准备一间客房,最好离我的房间近一点。”
“什……什么?”易离不解,难道自家王爷准备出轨?“王爷……这不太合适吧……”
“按我说的话去做!”张艺兴板起脸,很难看到他有这么正经的表情。
钱芳芳也是挺意外的,因为自己父亲非逼着自己嫁给一个官员亲戚,当然是死也不依,所以离家出走。本是在京城也没有什么友人故人,幸好遇到一面之缘的张艺兴旭王。
若是真能嫁与他,此生也必享尽荣华。
且听闻,旭王至今年二十出头,与当今皇上至亲,未婚,父母已逝。文武双全,风华绝代,人品温柔,实是京城第一夫婿人选。
想到这,钱芳芳脸上一片绯红,她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但遇到对的人,便是信了。
大顷年间,最为流行的言情小说家岚公子写道:爱一个人,不是论先来后到,中眼那个,才是被爱之人。
翌日晨。
王府里只有张艺兴一人食早饭,以前是没这个习惯的,还不是为了将就某人。
待钱芳芳起床后,张艺兴已经准备下席了。
“早啊,旭王。”
“钱姑娘早。”张艺兴一脸客气的神情,就是这副神情,才令人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