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篮球少年-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己昨天抽到的签和孙飞英换一下,刘芷薇笑吟吟地站在场边呢……
韩登云不满地看了得意忘形的孙飞英一眼,嘀咕道:“周六的比赛碰到高一五班的时候,你们谁也别和我抢,我非要把那个王群在篮球场上一样打趴下不行。”
傅子俊喃喃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取消抽签制度了?大家自由发挥多好啊。”孙飞英立即表示赞成,赵森鸣嘿嘿冷笑不语,两个人立即表示他们纯属开玩笑。
刚到操场,眼尖的傅子俊一眼就看到了看台上那个熟悉的身影,立即屁颠屁颠地扔下五人往那里跑去,韩登云大喊道:“你干嘛去啊?我们还要练习战术呢!”傅子俊头也没回,丢下一句话到:“反正下场比赛的主攻点是你,我练不练无所谓,别耽误哥的终身大事!”
“靠!”韩登云低骂一声,问道:“咱们干点什么呢?”
孙飞英瞥了站在场边左手高挂免战牌的燕凌风一眼,想了想道:“以你当主攻点还有什么好演练的,大家拉开,然后森鸣把球传给你,看着你拱着屁股往里挤,这么简单的事情请不要搞的那么隆重。咱们2打2吧?”
燕凌风坐在场边看着四个人围着一个篮球抢来抢去,顺手把身边的篮球举起来道:“这儿还有一个,你们别抢的那么凶!大家都有的!”
全心投入到比赛中的四个人没有谁顾得上回头看这个寂寞男一眼,燕凌风右手拿着球在地上拍了两下,嘟囔道:“一个人的篮球,两只手的寂寞啊,闲着也是闲着,练练右手也是不错的!”
站起身一板一眼的用右手拍起篮球来,燕凌风一直是一个很执着的人,他认准了什么事情便会一直做下去,虽然只能很生涩地拍着球勉强维持住篮球不脱离自己的控制范围,可是这种感觉让他不由想起了刚接触篮球时候的故事。
燕凌风的妈妈曾经是水云市篮球队的一员,虽然没有取得什么太大的成就,可是却给了燕凌风一身不错的运动天赋,小时候燕凌风的个头是很矮的,小学时班级里15个男生,排队他站第十四个,第十五个是个连跳两级的聪明孩子。
小学的时候,法兰西之夏的足球风暴刮遍了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燕凌风所在的那个小镇也不能幸免,也是巧了,那时候小学课文里有一篇足球小将的文章,于是包括燕凌风在内的每一个孩子都疯狂的迷上了踢足球。
小镇上没有足球场,甚至连大一块的空地都没有,燕凌风就读的那个学校的操场跑道差不多也就100米,中间正好放的下一个篮球场。那时候出名的球星像罗纳尔多、欧文、博格坎普包括会拉小提琴的左脚苏克都是踢前锋的,孩子们后卫都懒得踢,更别说把自己放在球门前守门了,这个篮球场正好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小足球场,两根栏杆撑起一块篮板的老式篮球架被当成球门,一帮孩子每天放学后就在这儿疯跑,进了球欢呼雀跃,被进球了沮丧的回到家饭都吃不香。
有一天,村里一个在市体校读书的大高个放假在家,一时手痒了就抱着篮球来到了这块被小学生霸占了很长时间的篮球场。
燕凌风虽然个头不高,因为学习成绩不错当了好几年的班长,在孩子们中间也有一定的威望,很霸道地走上前对这个高个说道:“不好意思,你来晚了,明天我们放学之前你再来吧!”
小大人一样的燕凌风把高个逗乐了,等着狡黠的眼睛问燕凌风:“你想不想长高一点?”
身高问题困扰了燕凌风整个小学生涯,听到这儿立即点头回答道:“当然想了,我长高了他们就更加听我的话了,而且我长高了也能像齐达内那样用头球射门了。”
高个将手中的篮球扔给燕凌风说道:“我长的高吧?要想长高,可不能踢足球,一定要多打篮球,你看我,以前和你一样矮,能长这么高全是因为打篮球打的。”
“真的?”燕凌风有点疑惑地问道。
高个立即点头道:“真的,我这么大的人骗你这个小孩做什么?”
燕凌风抱着球把同学们轰开,嚣张地喊道:“你们想踢球的以后另外找地方踢去吧,以后这里只能打篮球了!”
燕凌风小时候可是班主任最信任的班长,有时候他打一个小报告可比被违反纪律被班主任抓了现行还管用,你想啊,小学时候的孩子最怕的就是班主任了,谁敢不听燕凌风的话。
那个下午,高个细心的教给燕凌风打篮球,包括运球还有投篮的姿势,这个高个是个天生的左撇子,吃饭写字什么的都用左手,打篮球也不例外,可是燕凌风不是啊,他打篮球用左手完全是受到了高个的影响,后来形成习惯了,也就懒得纠正了,反正左手投篮一样准,而且突破的时候比较难防守,当看到防守人一脸错愕地看着燕凌风从他右边突破过去的时候,燕凌风倒是经常会感谢当年那个高个的误导。
右手生疏的运着球,燕凌风沉积在回忆中,却没有意识到篮球在他右手的指挥下已经越来越听话了,直到孙飞英四个人满头大汗地走到他跟前把他叫醒,燕凌风依然习惯性地拍着球问道:“打完了?”
孙飞英懒洋洋地点了点头道:“出了一身汗,一会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睡一觉,这样的生活真美好啊!
“美好你大爷!”韩登云无情地打击道:“猪妖只是允许我们这节自习课出来玩,可没说批准我们不上晚自习啊?”
“我在教室睡觉不行啊?”孙飞英不屑道。
“喊了子俊,回宿舍洗个澡换身衣服该吃饭去了。”赵森鸣说道。
“喊他他也不和咱们一起回去,和美女聊得火热呢,咱们先走吧。”燕凌风将球扔给孙飞英说道。
“唉,对了,森鸣,和那个秦雪丹发展的怎么样了?”孙飞英好奇地问道。
赵森鸣瞪了他一眼,没有说话,首先离开了篮球场。
第二天上午第一节课,猪妖抱着一摞试卷走进教室,感觉有点莫名其妙的往最后排看了一眼,走到讲台上说道:“昨天咱们英语第一次模拟考试的成绩出来了,总体上说大家的成绩让我比较满意,我先把这次考试班级前十名的卷子发下去,我读了名字的同学上来拿试卷,香紫烟98分!”
燕凌风正抱着一本《灌篮》看的津津有味呢,卡特的扣篮真的没话说,霸道中透着一股飘逸,尤其是这个飞跃维斯的暴扣,真不愧被成为UFO啊!
“刘卓凡96分!”
麦蒂也不错,他可是我最爱的球星啊,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我选择11号就是希望成为下一个麦蒂,可惜的是他和表兄参加了一届扣篮大赛,上帝给了他飘逸潇洒的投篮,就不会再给他那么完美的扣篮了,只能说既生瑜,何生亮啊!燕凌风小声的自言自语。
“燕凌风,96分!”
“嘎?什么?”燕凌风貌似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怎么可能呢?虽然自己拥有多10年的阅历,可是当年高中学到的那点东西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肯定是听错了。燕凌风微微摇头,继续埋首于《灌篮》。
“燕凌风!”
这会儿没听错,真的是喊自己的名字啊!燕凌风直愣愣地看着讲台上笑眯眯的猪妖,机械地离开座位,把卷子拿到手,看着鲜红的分数,燕凌风首先看了看名字,确实是自己的,猪妖没有看错,可是怎么可能呢?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燕凌风在高中、大学耳濡目染了七年英语教学,虽然没有认真学习过,可是四六级考试的时候也曾疯狂地背过单词,高一学年的英语比较简单,所以他考这样的分数也并不奇怪。
“我草,行啊,兄弟,深藏不漏啊!”傅子俊伸着大拇指低声说道。
“蒙的,蒙的,纯属踩狗屎了。”燕凌风一头瀑布汗,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前排的庞宫亮转过身用一种很异样的目光看着燕凌风低声道:“喂,看你平时也不怎么用功啊?怎么考的那么好?”询问的语气中透着一股渴望与嫉妒。
“我也不知道,稀里糊涂的,我自己都一点也没想到。”燕凌风看着试卷,兀自难以相信。
“大家都是同学,交情也不错,对吧?你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就透漏一下啊?”庞宫亮不死心地问道。
“我能有什么学习方法啊?我都不学习哪来的方法,我没必要藏着掖着的。”燕凌风摇头道,语气里已经有点薄怒了。
“就是因为你没怎么学习还能考这么好,肯定有原因的,你好好想想。”庞宫亮试图引导一下燕凌风。
燕凌风还在笑,可是比哭还难看了,“怎么说你才能相信呢?对了,刘卓凡分数比我还高,你可以去问问他啊!”
“切,人家那是天生聪明,还肯用功,我能和人家比么?不说就不说呗,借口真多。”留下这么一句话,庞宫亮愤然转过头去。
“靠了,什么人呢?觉得你比老子聪明还是怎么了?”燕凌风心里嘟囔道,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来,咱已经是26岁的成熟青年了,和这小毛孩计较些什么?
稀里糊涂的一节课过去了,燕凌风将卷子放在一边,一本《灌篮》陪他熬过了一节课,看到猪妖走出教室,燕凌风依依不舍的合上书,下节课是更加无聊的物理课,可不能一下子看完了,不然下节课只能数着星星想太阳了!
“喂,凌风,现在我们五个人只有你没有女朋友了,怎么,不想发展一个?”韩登云庞大的身躯趴在燕凌风肩膀上小声说道。
“你有么?”燕凌风无情地打击道。
“那必须,只差最后一步我就把紫烟追到手了,嘿嘿。”韩登云呵呵傻乐道。
“切,我还不知道你,吹什么牛?就你那样的,最少要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奋斗,这事才能看见点眉目。”燕凌风熟知韩登云高中的时候为了追求香紫烟可是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艰难历程,虽然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了,可其中的酸甜苦辣处只有前世的韩登云才知道吧。
“那我也比你强啊,至少哥有目标了,你有么?怎么样,看上谁了?我帮你参谋下?”这一世的韩登云明显不知道他要面临的艰苦历程,还有心思帮着别人说媒拉纤。
燕凌风想到了什么一样,淡淡的摇头道:“我不会再让她从我身边擦肩而过了,寒假,或者国庆节假期,我一定要找到她对她说出一个长达10年的谎言!”
“你是说谁啊?10年?我的天哪,凌风,你太坏了,原来电视里演的是真的,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开始谈婚论嫁了,不是我太纯洁,而是这个世界太龌龊!”韩登云看着一脸严肃表情的燕凌风夸张的喊道。
燕凌风微微摇头,这其中的跨越尘世的爱恋,说出来,谁会信呢?
很快,一个星期过去了,水云一中篮球赛正式进入了高潮阶段。
高一八班VS高一五班,两个新生班级争夺一张八强席位,是韩登云拆散对手呢?还是王群热血复仇?燕凌风依然坐在场边在评论席准时就位,扯开嗓门做出了大胆的赛前预测。
【新手上路,需要大家的爱护,觉得这本书勉强还可以的大大收藏下可以不?有票票就更好了,拜求了!】
第十二章 一盆冷水
因为燕凌风的意外受伤而坐稳首发位置的香青云很骚包地甩着头发从燕凌风身边走过,留下了一句很不屑的话:“就王群那个怂样?热血这俩字放在他身上简直是侮辱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汉字!”
想想确实是这样,燕凌风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恨不得对莫须有的摄像机说一句“这段掐了,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