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教白马踏梦船-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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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撇撇嘴,为什么啊?心里却想,你是不想让我在京城里祸害你的又是公主又是红颜知己的小日子吧。
段青衣说,因为……我担心……太多的少女遭遇毒手了……你也知道,史将军的副将尉迟谨的未婚妻,朱三小姐……
他一说朱三小姐,我突然想起了那日绿涯在流云居捡到的那枚梅花簪,上面赫然刻着:朱府。
难道……是朱三小姐的?不会吧?果真被我这个大嘴巴不幸胡乱说中了,少女被杀……与简钺公子和他的流云居……有关?
想到这里,我立刻把这件蹊跷事情,以及对简械公子的怀疑,采用夸张滇染的手法传达给了段青衣,说得是言之凿凿,口水四溅,仿佛我亲眼见证过简钺公子杀害少女时的残忍,并且知道他用的是哪种型号的匕首一般。
段青衣吃惊地看着我,擦了擦被我喷在脸上的口水,他说,你怎么会这么认为啊?
我得意地笑道:这来自我伟大的预感和推断!
段青衣看了看我,叹息,小仙女,你瞧你穷凶极恶的模样,你这是跟这个简钺公子……上辈子有仇?
我想都没想,就来了一句,何止有仇?简直就不共戴天。
说完了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是自己刚才编排简钺公子编排得有些过头,难怪段青衣不肯相信。
正在我对着段青衣翻白眼的时候,只见花丛外来了两个人,我偷偷一看原来是将军府的两个下人,一老一少,年老的那人有一只眼睛是斜的,很滑稽的模样。
年轻人问道,四叔伯,你说,也太诡异了!老将军什么珍珠宝贝没有看到,为什么看到贺礼中一双婴儿脚一样大小的小金靴就给喜昏了?
斜眼四叔伯看了看四周,对年轻人说,二呆子!你给我小声点儿!你小子是不是不想活了!
年轻人一手端着盘子,一手挠头,说,我就是好奇,当然,四叔伯,你是将军府里的老资历了,看多了,知道多了,心似明镜似的,什么事情都比我有谱儿。
眼前这位四叔伯很显然被二呆子的话给夸美了,他捻了捻胡须,小声说道,你还真是说对了,估计,今儿这满将军府的人,很少人知道老将军为什么会昏死。
为什么?二呆子静静地看着四叔伯,跟听聊斋鬼故事似的。
四叔伯眯着眼睛笑了笑,因为:月光倾城!
一句“月光倾城”之后,四叔伯就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四叔伯果然不是吃紊的,绘声绘色地对着二呆子讲了史老将军为什么看到这双婴儿大小的小金靴会昏死过去的原委——这个原委,比鬼故事还具有传奇色彩,听得我和段青衣愣在了原地,久久回不了神。
谁教白马踏梦船 正文 四十五 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个性!
章节字数:2865 更新时间:08…11…05 04:28
在四叔伯讲的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里,史东方史老将军这个被我称为“天生养猪的料”的老头子,还不是今天这副暴发户的形象。
当时的他,年轻,英俊,文武双全,身份尊荣,如同今时今日的史笑燃一样,横刀立马,英姿飒爽,不知道被当时当日多少女子倾慕爱恋。
那时的他,如同今时今日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为爱情牺牲一切的决心。
征战边疆的时候他陷入敌人圈套,身负箭伤,冲出包围后,眼看就要昏迷在荒郊之时,却遇见了她,一个妙眸如秋的异族女子。
这是很多版本的故事里都可以见到的俗套爱情故事:美女救英雄。
她是个寡言而聪颖的女子,虽然异族打扮,但是却会汉话,由此看来她应该也是异族人中身世优渥的女子。在她照顾他的那些日子里,自然而然,萌生了感情。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锦瑟。
那一年,她离开了家乡,离开了族人,跟随着凯旋而归的史东方,回到了京城。那时那刻的她,茫茫京城,一无所有,唯一陪同她的人的,只有她这个好听的名字: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很不幸的是,当时的郑老龙王郑袭同学,当然,他当时刚刚篡位,还不老,年轻着呢。年轻的郑袭,因为是篡位坐上皇帝的,所以,他对任何臣子都有着莫大的戒备之心——他怀疑任何人,都会如同他一样,谋反。
当然了,我们的史东方同学,虽然凯旋归来,但命运并没有因为他的凯旋而改变,他依旧是郑袭同学的假想敌。
郑袭一直想处理掉史东方,但是史东方太会做人了,所以,郑袭总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和罪名,为此,郑袭同学一度患上了轻度抑郁症。甚至他都焦躁地考虑要不要以“史东方,你家的母鸡和孙太守家的狼狗有不伦之恋嫌疑”的罪名,把史东方给打入大牢。
现在,他得知,史东方带回了一个异族女子,甚是宠爱。所以,郑袭同学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于是,他就派小刘太监,也就是现在的刘公公,带着他的旨意去了将军府。
史东方本来以为得到的会是凯旋归来的奖赏,不想却是皇帝的圣旨,说太师夜观星相,将军府有异族妖女出现,将会危害到江山社稷,离间君臣云云,最后,就是,史东方,你把你的小锦瑟砍了吧。
史东方当时肝胆俱裂,他知道,这只是郑袭同学的一个阴谋。
但是,圆滑世故、老练沉稳的他,最终,为了她,抗了圣旨。
不是不怕死,不是不贪慕荣华,只是,他想不出自己为什么要辜负这个叫做锦瑟的女子,他不能辜负她一路跟来的辛苦。
死就死吧。
好在,我们能死在一起,不是吗?
锦瑟当时泪流满面——感君千金意啊,怎能不流泪啊。
最后,史东方逃过了这一劫——当然,不是因为锦瑟的眼泪起了作用了,而是,太多的人为他上书求情,而当时郑袭刚刚篡夺了皇位,地基还不稳,所以一看这阵势,只好作罢!最终,放过了史东方。
不过,郑袭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他赦免了史东方的同时,大典之上,又借着国师的嘴,说到,妖女尚可活。若今后,妖女生下儿子,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女儿: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意思就是说,妖女啊,你若是生了儿子,我就放你;你若是生了女儿,就掐死吧,否则的话,就让她眼瞎腿残好了,免得祸害我百姓。
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值得庆幸的是,两年后,锦瑟为史东方生下了一个男婴。是男孩!按照圣旨上说法,他是可以活下来的。于是,史东方与锦瑟抱头痛哭,为了新生的尚未张开眼睛的儿子。
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松了一口气吧。
可很不幸的是,当今皇帝是郑袭同学。郑袭同学两年前,地基不坚实,两年后,杀来杀去,地基坚实多了。
地基坚实的郑袭同学,篡改了自己的话,说,两年前,国师观错了天象,应该是:若今后,妖女生下女儿,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儿子: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为了配合这个改动的可信度,郑袭挥挥龙爪,把那个“观错了天象”的国师,给砍了。顺便,他在史东方下朝之后,派太监小刘,跟着史东方回了家。
赐给了新生儿两样东西——两把剜掉眼珠的勺子,一双婴儿脚大小的小金靴。
意思很简单,史东方,要么,就把你儿子掐死算了,要么,就在他眼睛睁开之前,把他刺瞎,然后,把这双小金靴给他穿上——让他的脚,永生永世都禁锢在这双婴儿大小的金靴之中,永远走不了路,永远的残疾掉。
两年后,锦瑟还是那个锦瑟,安静而美丽;可惜的是,两年后,史东方,已经不是当初的史东方——这两年里,他看到了太多同僚惨遭杀害,而他不想自己,也陷入这样的悲剧。
他要活着!
所以,我的儿子,委屈你了,替为父的,忍受下这份痛楚吧。
于是,他轻轻抱着哭泣的锦瑟,安抚着她,然后,对着太监们点点头,示意,他们动手吧。
锦瑟看着那些太监,抱起她那新生的儿子之后,发疯一样,挣脱了史东方的怀抱,这个怀抱,已经给不了她安全,遮挡不了风雨。
挣扎之中,她夺过了太监手里的刑具,心疼地看了史东方一眼——这也是最后的一眼,然后,哭喊着:求皇帝开恩,让我替我孩子,受下这份痛苦!
说罢,她剜瞎了自己的眼眸,血流满脸……然后她摸索着去找那两只小金靴,试图吞到肚子里,替自己的孩子受尽这最后的罪。
史东方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震惊的还有那些太监。
最后,史东方牢牢地禁锢住了锦瑟,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太监,把那双小金靴穿到了自己初生的儿子脚上。
摇篮里,那个小婴儿似乎不是很舒服,皱了皱眉头,舞动了一下小脚丫。最后啼哭了起来。
郑袭后来得知了锦瑟的行为,噤声了。
他并没有如史东方所担心的那样,追究新生儿的眼睛还健全的问题。在他看来,反正史东方已经不会给自己把柄,如同两年前那样轻狂抗旨。而自己,虽说残暴,但是残暴的人并不是一点儿人性都没有的。
他也是有母亲的人,同时,也为人父,自然,为锦瑟的护子真情给感动了。
感动有余的郑袭,就赐了一个美女给史东方,这个美女美啊,美得和锦瑟一样惊天动地——这就是后来,史笑燃的母亲,芙瑶。
这时,你肯定会问,郑袭这算哪门子感动啊?这根本就是夺去了锦瑟的儿子,又谋夺锦瑟的夫君!
没错,郑袭确实被锦瑟感动了,热泪盈眶啊。但是感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还生气呢,好一个锦瑟!你居然敢违逆我的意思,让我的小心脏虽然感动但是却很不痛快。
你让我一时不痛快,那我就让你一生不痛快!当然了,芙瑶呢,顺便也可以充当一下,我放在史东方身边的情报特使。
着见了吧?
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有个性!
谁教白马踏梦船 正文 四十六 只因为他的面容与气质,引得了月光倾城!
章节字数:2327 更新时间:08…11…05 04:29
斜眼四叔伯对着二呆子讲完了史东方年轻时代的风流韵事、以及后来欠下了锦瑟的感情债后,不住地叹息。
二呆子喃喃,说,原来,这小金靴是这么个来历啊,怪不得老爷会昏过去,原来是心债啊。可是,这跟你说的“月光什么……什么……倾城”有什么关系?
四叔伯看了看二呆子,继续整理自己的思路,叹息道,这月光倾城啊,说来就话长了,喏,二呆子,你看看你四大爷我这双眼睛,就是因为这个“月光倾城”变斜了的!
啊?二呆子一听,嘴巴张得老大,连忙问他斜眼四叔伯,这是怎么回事儿?
四叔伯端着盘子,仰天长叹,说,因为,月光倾城来到的那一天,我们这些下人啊、侍卫啊、丫环啊,老婆子啊……反正只要在场的人都斜着眼睛狠命地看他啊,你四大爷我还是幸运的,你不知道啊,还有一些不幸运的家伙,两只眼睛都盯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