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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回到过去变成猫-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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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棱这次没骑他那个摩托,而是开了一辆看上去不怎么样的小车,不过,就算看着不行,那好歹也是四轮的,总比坐摩托时呆在背包里被背着要好得多。
    “这车我找人借的,你可别在座位上乱拉屎。”卫棱坐在驾驶座上,扭头对蹲后座的郑叹说道。
    郑叹没理他,乱拉屎这种事情是那些没膀胱的鸟做的,自己怎么可能那么没节**?(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不用行此大礼
    坐在后座上,郑叹看着车窗外面的景物,来判断卫棱现在所走的线路。
    郑叹知道自己不算聪明,但记忆力还可以,上次坐方邵康的车走过的路线现在都还记得,再联系上看过的城市地图,郑叹大致能够猜到目的地是在哪一块地区。
    虽然不是城市的最中心地带,但也处在繁华地段,与楚华大学周边区域的繁华不同,这边是真正的具有浓郁商业气息的区段。
    楚华大学所在的周边地段,消费的都是学生居多,而在这边,却大多都是一些上班族,其中白领和成功人士占主要,楚华市的富人们也大部分都集中在这个区。
    车在大道上驶过,红灯时停了会儿,郑叹看到车窗外的路标牌,牌上面的街道名字有些熟悉,再看看周围的一些高耸的建筑,然后被那大大的“韶光酒店”所吸引。
    卧槽,这不是方三叔给的会员卡上所标注的酒店么?!
    郑叹凑到车窗边看了看。他不懂设计,对于这栋建筑的特色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看着这个酒店,就感觉城市中钢筋水泥堆积起来的犀利和冷漠也变得柔和了许多,带着些许新崛起的青涩却又不失明曰天骄的霸气。
    看得出来,方邵康肯定在这栋建筑的设计上花费了不小的功夫。
    在郑叹看窗外的建筑时,卫棱侧头看了一眼郑叹,说道:“外面就是韶光酒店,听说你和那位方三爷关系不错?”
    方三爷?方邵康的外号还真多。不过也不算关系不错吧,挺多一起卖过艺。
    卫棱也没指望一只猫能够回答他的问题,方邵康的传言他听说过不少,颇具传奇色彩的一个人,同时也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人。卫棱一直觉得,方三爷就跟猫似的,你很难猜到他下一刻会想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或许,天才的脑子本就与常人不同?
    摇摇头,绿灯已经亮起,卫棱继续开车。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的,周围大街上各种灯光亮起,准备迎接夜间出来活动的人们。
    卫棱将车一直开到一间规模挺大的酒吧那儿,在停车场停好车,带着郑叹出来。
    从正门进影响不好,按规矩来说,这里应该是不准带宠物进来的,但卫棱要带的话,守在门口的人也不会真拦着。不过,卫棱知道这样不太好,也没想要从正门进,招呼郑叹,准备从旁边的偏门进去,那边有一个门是专供内部人员进出的,守在那里的人其实比正门口的人更严格,身手也要厉害得多。
    郑叹下车后看了看面前这个酒吧,虽然还没进去,但是,郑叹仿佛已经感受到了里面那种劲爆炙热的气氛,原以为那种生活一去不复返,再也无法踏足这种地方。每次见到那些酒吧,即便只是一间小酒吧,也能回忆起曾经的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
    蓦然回首,恍如昨年。
    并不是每个来酒吧的人都和曾经的郑叹一样,酒吧不一定联系上堕落与颓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消费水平越来越大,大部分人都清楚感觉到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而随着时尚的流行以及社会风气的转变,地方的各个酒吧也渐渐成为年轻人们的新宠,同时也逐步成为娱乐放松场所的新贵。
    繁忙的一天过后,总会有工作上的不如意,事业上的不称心,情感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压力都会给人增加负重,那些总会让人感到疲惫和麻木。而每到这时候,很多人就会邀上几个朋友,大家一起去泡吧,短时的自我放纵,发泄一下心中的压力,学会释放,暂时抛却那些工作报表,抛却那些尔虞我诈,让生活更加色彩斑斓一些。
    郑叹抬头看了看这间大型酒吧,没在正面,所以看不到正面的招牌,不过,侧面的楼顶也有标牌。
    夜楼——yeahclub。
    相比起它的英文名,郑叹还是觉得“夜楼”这个名字更好听。很多时候,英文和中文名字意思并不一定会是一样的。不同的人,理解也不同,既然这间酒吧的主人选择了这两个名字,肯定有他的道理。
    夜楼坐落在楚华市这个白领精英无数的繁华地段,周围工薪阶层也多,每曰生意好是必然的,而便利的交通也能让所有顾客都可以顺利到达这里,并不局限于本区域的人口。
    至于能不能留住顾客,这就得凭夜楼的手段了,不过,郑叹看停车场几乎爆满,天还没全黑就很多人往这边涌动的情况看,这酒吧的人气确实不错。
    三五成群的人从街道那边陆陆续续走过来,郑叹有些羡慕地看着那些人,却没想,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郑叹现在的感觉很敏锐,他也很相信自己的判断力,就算街道对面现在那个身影被走过的人遮挡住一些,但就刚才那一晃郑叹就能抓住画面,看身影那个人郑叹确定自己肯定认识,至于到底是谁,郑叹不太确定。
    为了弄个明白,郑叹没理卫棱的招呼,而是朝街道对面走过去。
    见那只猫并不理睬自己反而还往外走,卫棱低骂一声,抬脚跟了上去。
    这时候大家都只看着灯火辉煌的建筑,看着自己此行的目标地点,不会去注意周围有没有猫,更何况还是一只黑猫,在这样的视觉条件下并不容易注意到。再说了,谁也不会想到在这个地方这个时间点会有一只猫在这里走动。
    郑叹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趁着车与车之间间隔稍大的时候冲到街道那边,“夜楼”的对面。
    在正对着“夜楼”大门的正对面,街道那边,路灯灯柱下蹲着一个人,看样子应该还很年轻。那人手里夹着烟,却很少去吸一口,而他的目光一直注意着街道对面的“夜楼”,眼神带着向往和迷茫,整个人周身都透着一股子失意的气氛。
    这样的人大家都见得多了,在商业化的城区,郁郁不得志或者满怀抱负劈荆斩麻爬上高位之后被无情拍打下来摔得痛不欲生的人,这片城区每天都能见到一大批,周围的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就算一个人喝得烂醉如泥摔倒在路边也没人会去关心一句,大早上环卫工扫地的时候只会淡定地拿着大扫把从他身边扫过。这便是繁华大都市的冷漠,残酷现实下的社会常态。
    带着青色胡渣的年轻人用没夹烟的手插进发间,拨了拨头发,他知道自己现在像什么,现在已经是全无形象可言,头发跟鸡窝似的,几天没洗澡身上还一股味儿。
    他又想起了早上去买早餐的时候见到的那只夹着尾巴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狗。毛色泛着黄,却不是那种金色的黄,带着点枯叶的色彩,打结的长毛带着一些泥块杂乱垂落,眼睛都被遮挡住。它看着周围来去匆匆的人,会夹紧尾巴躲到一边,跑动的时候坡脚很明显,停下来后却又会看着行走的人群,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又在期待着什么。
    他记得拨开那只狗从额上垂落的几乎遮住眼睛的毛时,看到的那双眼睛。带着期待和哀求,刺得他甚至没有勇气再多看一秒。最后他只留下一个并不大的没有多少肉的包子,狼狈地逃开。他害怕自己会变成和这只流浪狗一样。只是,那只流浪狗还有自己施舍一个包子,但,自己呢?
    或许,现在这个样子,才是原汁原味的流浪。
    自己的选择错了吗?不知天高地厚,将自己撞得头破血流。
    是否该回头了?但是,真的不甘心哪!
    年轻人正垂头想得入神,突然感觉手上的烟被拨了一下。
    视线往上移,看到一双黑色的猫爪子,再往上移,看到一双带着好奇之色的猫眼。
    眨眨眼,年轻人愣了几秒,显然还没从刚才的沉思中回过神来,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之后,却又纳闷了。
    他们经过好几个大都市,见过很多黑猫,那些猫都只是形似而神不似,可是,现在面前这只猫,是真的
    很像某只敲瓶子的二货啊。
    难道是自己眼花了?没吃晚饭大脑供能不足,出现幻觉?
    “黑炭!你乱跑什么啊,真出个什么事让我回去怎么跟你猫爹猫妈交代!”卫棱带着怒气走过来,刚才看到这猫过马路真是吓出一身冷汗。
    “我去!黑炭,真的是你啊!”年轻人眼里闪出惊喜,刚才沉思时的黯然之色稍隐。
    “哟,认识?”卫棱看看蹲在地上有些邋遢样的年轻人,又看向郑叹。
    郑叹没理会卫棱,他现在正好奇阿金这家伙怎么将自己整成这幅模样的,其他四人呢?哪儿去了?不是说已经成立乐队组合,五人一起行动的么?
    “二十多天前见过一次,它还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的。咦,那位方先生不在吗?”阿金看了看周围,确定没发现那位挂着单反相机的方先生。
    卫棱挑挑眉,二十多天前那时候这猫还在外面呢,好像和方三爷一起?
    “行了,先别在这里呆着,找个地方坐下说话。”卫棱招呼郑叹,朝阿金招招手,示意他跟上。
    “去哪儿?”阿金赶紧将手上的烟头扔进一米之外的垃圾箱,问道。
    卫棱指了指对面的夜楼,“那里。”
    阿金一个趔趄,直接来了个跪拜,几乎是正对着郑叹和卫棱跪下来的。
    郑叹:“”要不要再插三炷香?
    “少年,真的不用行此大礼!”卫棱道。
    “不是,蹲太久,腿麻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带一只猫来酒吧
    虽然确实是蹲太久腿麻,但阿金心里确实是诧异的。
    不是诧异卫棱说要进去“夜楼”,去“夜楼”的人多得去了,没什么值得诧异的,他诧异的是,对方似乎要带一只猫进去。
    一只猫能够进去“夜楼”吗?
    这几天阿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看看,蹲在街对面,看着街上的人们进去,看着那些受邀的乐队进去,然后蹲在外面发呆,直到有人出来,听到人们出来时谈论的哪个乐队或者哪个歌手的事情。这些都让阿金羡慕不已。
    现在他们连一个小酒吧都进不了,更何况是有名的“夜楼”。
    隔着一条街而已,却仿佛天堑。
    只是阿金没想到前一刻还是天堑,下一刻自己就被告知能够跟着一起进去。
    也好,不管对方有什么目的,自己有个机会能够见识一下“夜楼”也值了。
    阿金跟着卫棱和郑叹,过马路,然后从旁边的侧门走了进去。
    守在那个侧门旁边的人见到卫棱之后叫了声“棱哥”,然后有些好奇地看着阿金,这可是个生面孔,而且看上去还挺嫩,也很落魄,实在想不到卫棱为什么会带一个这样的人进来。不过,不管他们心里怎么想,口头上肯定不会问出来。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就行,其他的少问。
    至于郑叹,守门的人只当是卫棱带过来的宠物而已,压根没在意。以卫棱和自己老板的关系,这点事情压根就不算事。
    “棱哥。”
    郑叹跟着卫棱走到拐角时,从走廊那边过来一个人,看上去和那些白领精英们差不多,胸口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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