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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狼情脉脉,总裁那点坏!-第14部分

小说: 狼情脉脉,总裁那点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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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脸凑了过来,瞥见齐明晏的蓝色眸子越来越沉,张口便喊道:“那个神,说话呢!等着你个一直潜水又舍不得冒泡的神张嘴说话呢!”
正在喝着红酒侧卧在沙发上的韩墨一口酒喷了出来,那个,姓季的,你就等着被扒皮吧!
某人因为没结成婚,欲求不满导致肝火过旺,正愁没地方发泄。
恭喜你,撞枪头上了!
齐明晏伸手松了松颈脖领口上的两颗钮扣,领口一松,露出白皙的颈部皮肤,他缓慢解扣的动作看得身侧的季皖熙一个劲地抽嘴角。
尼玛,妖孽!
“小丸子,建议你全裸!”一句轻飘飘的声音飘了过来,身材高大,脸部肌肤成蜜色,一张张狂的脸带着一丝野性的男子靠在了沙发座背上,伸手抢过韩墨手里的红酒杯,喝了一口,看着脸色发沉的齐明晏,眼睛一挑,“晏,抱歉,我就是那个倒霉的传说中的神!”
“神没有,神经病倒是有一个!”韩墨吐了吐舌头,脱了只鞋就朝季皖熙砸了过去,这是他一直以来最想做的事。
门口发出一声尖叫,不过却不是季皖熙的,而是正准备进门送酒的侍者,那只皮鞋精确地砸在了那个侍者的盘子里,紧接着一阵清脆的酒瓶摔碎的声音响起。
可惜了一瓶价值不菲的红酒!
季皖熙闪身一屁股坐在进门边的小柜子上,无奈耸肩,伸出舌头舔了舔火红得妖艳的红唇,翘起兰花指摆弄着自己身上的长裙,从胸口掏出一个红扑扑的苹果,卡擦卡擦,含糊不清地说道:“别看我,我就是差点惨遭臭鞋攻击虽然没砸到但却很不幸地被这臭鞋熏得快晕死过去的倒霉蛋!哦,亲,有本事你把你自己扔过来!”
韩墨咬牙切齿,啊啊啊,季皖熙,你这个不该生活在地球上的外来物种!
“姓季的,你该改姓了!”齐明晏幽幽地说道,迈着步子走了进来,伸手弹了弹落在自己肩头的礼花,往沙发上一坐,伸手拿起一杯红酒,闲适地靠上了软垫。
“姓什么?”话说姓这个问题他也很纠结,可是谁叫他老爸姓季!
季皖熙啃着苹果,晃动着长腿,感觉到裹在自己身上的婚纱太碍事了,伸手一捞,把裙子死命地往身上扒去,这才露出了自己穿着裤子的腿。
“鸡!”夏暖风接口。
韩墨随即大笑出声,“啊啊啊,大风哥,你永远是对的!”

◇◆第四十一章:那送给你
季皖熙啃苹果的声音是越发凶猛,卡擦卡擦,卡擦卡擦!
啃完一个之后,手里的苹果核以一个抛物线的姿态倏然朝韩墨的面门飞了过来,稳稳地落进了韩墨手里的酒杯里。
小时候他的枪就是瞄得最准的!
“季皖熙!”韩墨要跳脚了,苹果核落进来的时候,杯子里的红酒溅了他一脸,他顾不上抹脸上的酒液,从沙发上蹦了起来。
季皖熙吐了吐舌头,慢腾腾地开始脱自己身上的婚纱,先从自己的胸口伸进去,掏出一只伪装大波的苹果往旁边的凳子上一放,笑得没心没肺,“啊,墨墨,中国有句古话,叫投桃报李,虽然你扔给我的是只臭鞋,但我好歹回馈给了你一颗苹果,瞧瞧,比大方,你从来就比不过我!”
韩墨嘴角抖啊抖,这叫苹果?这叫苹果尸核!
季皖熙好不容易才脱下婚纱,踩在雪白的婚纱上不停地踩,顺便用婚纱擦了擦自己的皮鞋,咕哝道:“美好的东西就是用来破坏的,我讨厌白色!”
穿着白色衬衣的齐明晏微微眯起了眼睛,踩婚纱的季皖熙抬头,一脸献媚的笑,“不过,我喜欢穿着白色衣服的你!啊,小齐,小晏,我爱的就是你!”
“全宇宙最恶心的表白!”夏暖风说着,翻了翻白眼。
逢迎拍马,也不怕有一天拍在马蹄子上?
齐明晏不动声色地抿了一口红酒,直接无视季皖熙那张口无遮拦的嘴,他可没有闲情逸致跟他玩闹。
“晏,红包还要不要给你?”夏暖风举起红酒瓶子在齐明晏酒杯里添了一些。
韩墨手里拿着纸巾擦拭着自己的脸,眼皮翻了翻,好意思说,大风哥,你此时身上压根就没准备红包!纯粹就是套话转移话题!
这厮比小丸子还虚伪!
齐明晏蓝眸一转,朝着夏暖风一摊手,摊开自己的手心,红唇一扬,“多多益善!”
对于齐明晏厚脸皮的来者不拒,夏暖风倒吸一口凉气。
小时候就明争暗斗,话里藏刀,四个人的脸皮都练得比铁板还坚硬。
“晏哥哥,你婚都没结,还有脸要红包?”季皖熙抓起桌子上的蛋糕吃了起来,眼珠子转啊转,“既然这样,我也要红包,来吧,多多益善!”说完朝着几人摊开了双手!
齐明晏冷哼一声,不理他,韩墨直接朝着季皖熙的手心里要吐口水,季皖熙啊啊啊地大叫出声,朝韩墨踹出一脚,两人又是闹得一阵鸡飞狗跳。
“不解释一下?”坐在沙发上的夏暖风和齐明晏举杯碰了一下。
齐明晏轻笑出声,眨眼是掩饰掉眸子里的情绪,“没什么好解释的!”
夏暖风挑了挑眉,单手靠在齐明晏的肩膀上,“刚才卫家的小姐在你来之前来过了!”
齐明晏懒懒地靠在了沙发上,沉默。
“不过,很不幸,被人妖小丸子吓得尖叫离场,季皖熙以为进来的是你,一扑上去就是一个熊抱,吓得人家魂飞魄散!”韩墨靠了过来,扑在沙发上笑得狡黠。
齐明晏静静地听着,也没有发表意见。
“啊,晏哥哥,我抱了你的女人你居然没一点反应?”季皖熙龇牙咧嘴,随即又摆出一副认真的样子,托腮说道:“好像,长得还不错!”
“你喜欢?”齐明晏笑着看着季皖熙,唇角一勾,“那就送给你!”

◇◆第四十二章:多吃东西,少说话!
“那就送给你!”
齐明晏话语一出,季皖熙的表情就像是吃了一只乱飞的苍蝇,韩墨是早有心理准备,夏暖风斜眼看着季皖熙,腾出手来用叉子把他手里拿着的那块蛋糕叉上直接塞进季皖熙那张没有合拢的大嘴里,拽了根三角巾擦了擦他嘴角的奶油。
吃吧,都说了,叫你多吃东西,少说话!
你还偏不信!
季皖熙吞下嘴里的蛋糕,两眼冒着金星,“晏哥哥,既然你这么大方,不如把那个抢婚的送给我呗!我喜欢有激情的,刚才那个,太柔弱了!”
齐明晏执杯的手一顿,抬眼看了他一眼,凉凉地说道:“姓季的,既然你要比大方,那你就大方地让出C市东部市政府规划给你季家的那块地,如何?”
季皖熙眉头一蹙,可恶的齐明晏,万恶的奸商!
夏暖风幽幽一笑,哟,声东击西,岔开话题!
他倒是很想知道,那个抢婚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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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叮铃铃——”一阵闹铃声聒噪地响起,紧接着便是一阵噼里啪啦闹铃声音移位的声响。
很快,吵闹的闹铃声声音小了许多,一只白嫩的脚丫子从被褥里钻了出来,五根脚趾头伸得直直的,脚踝灵活地扭动着。
从被褥里伸出的另外一只脚,两只腿一伸直,一个蓬头乱发穿着白色睡衣的女子直直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时间:早上六点半!
刷牙,洗脸,换衣服,一天的忙碌生活开始了。
“茵茵,快点,待会坐车来不及了!”翁雨敲着浴室的门,着急着说道,她和蓝茵所在的写字楼就在同一条街,上下班都可以一起。
“等等,马上!”卫生间里传来蓝茵焦急的声音,“翁雨,拿包卫生巾给我!”
女人就是麻烦啊,每月都要招待大姨妈!
翁雨踩着拖鞋急匆匆进卧室,咚咚咚地跑回来从门缝里递过一包卫生巾。
“茵茵,你要不要敷个面膜啊,你的脸色好像不太好!”翁雨对着外面的镜子开始化妆,边化妆便说道。
蓝茵昨晚上回来得很晚,都凌晨两点了才回来,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昨晚上她就想问的,不过看她那么疲倦才没开口。
翁雨刷着睫毛膏,对着镜子幽幽一叹,茵茵,我都说了,齐明晏哪里还记得你呢?
五年,会完全改变一个人的!
“HELLO,BLUES,GOODMORING!”摆放在饭桌上的平板电脑上跳出来一封电子邮件,语音邮件的图标闪了闪。
“茵茵,语音邮件!”
正在刷牙的女子急忙从浴室里钻了出来,把手放在睡衣上擦了擦,伸手摁下听读语音键。
随即传出了女子的说话声音,“茵茵,我是PANA,最近过得好吗,别告诉我你又熬跟守夜写稿子,小心没到二十五岁就眼角松弛,满脸皱纹了!言归正传,我最近交了个男朋友,等你回国后首先带给你来看看,茵茵,你落后了哟。。。。。。”
蓝茵握着牙刷的手抖了抖,满嘴都是牙膏泡沫,含在嘴里舌头直打滑,在听着那句“好了,拜拜”的话她险些丢了牙刷,望着墙上的时间表,握着拳头口齿不清恶狠狠地说道,“PANA,枉我花了五分钟宝贵时间,听到的居然全是一些废话!”
一句想听到的都没有!

◇◆第四十三章:需要温暖
翁雨望着口吐牙膏泡沫的女子,耸耸肩,把化妆盒给合上,伸出双手抱住蓝茵的肩膀,无比认真地说道:“茵茵,生日快乐!”
正在刷牙的蓝茵愣了愣,随即冲进浴室一口吐掉嘴里的牙膏沫,用毛巾擦了擦嘴,笑着说道:“还好,有你还记得!也不枉我飞回来替你分担房租!”
翁雨抖了抖唇角,靠,你是为了一个男人才飞回来的!
“对了,茵茵,隔壁还有一间空房,要不?把消息发布到网站上,找人合租吧,反正空着都是空着,还能给我们减轻一些经济压力!”
蓝茵抹着脸上的水珠,“翁雨,你是不是穷疯了?万一又找了个叫床的怎么办?”
翁雨咕哝着:“这次一定擦亮眼睛,而且不是有你在吗?一定能找个好的!”
“你以为挑租客就跟相亲挑男人啊?”蓝茵笑着说着,把桌子上的电脑收好,进屋开始换衣服。
“就这么个破房子每个月还要一千五?翁雨,你是不是被人骗了?”
“没办法,C市房价贵嘛,找个人合租,我们还能节约出几百块!”
“你以前是视金钱为粪土,怎么?现在缺钱?”
“我这是资源综合利用!”
“。。。。。。”
走下楼梯的两名女子有说有笑的,翁雨的身高也不低,一米七三,典型的北方女孩,体格比南方女孩要高大,穿着高跟鞋比穿着平底鞋的蓝茵都要高出一截。
站在公交站的车牌旁,两个身材苗条的女子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等着公交车一来,两人一前一后地上车,找了两个位置坐了下来。
“茵茵,昨晚上你去找他了吗?”翁雨轻声发问,还时不时地侧脸去看蓝茵脸上的表情。
蓝茵锊着耳际的长发,“真话还是假话?”
翁雨无奈一笑,正要开口便听见蓝茵轻声说道:“没有!”
语气里难掩落寞。
翁雨轻咬着唇瓣,不知道此时该安慰她还是怎么的,听着她的话不由得有些心里发酸,她伸手抓住了蓝茵的手,轻轻拍了拍,“今天你生日,过了今天你就二十岁了,大好年华,别辜负了!”她比蓝茵年长三岁,蓝茵读书的时候跳级到她的班级,她们才认识的。
二十岁的年纪,不该有这样的忧郁!
她快要得到更多更好的呵护!
而不是心心念念着那一个男人!
被好友轻握着的手暖暖的,蓝茵温暖一笑,“我知道!”说完,脸侧向车窗外,眼眶却一阵发红,翁雨,你可能不知道,为什么我千里迢迢地赶回来,打乱了他的婚礼却又不去找他。
因为他说。。。。。。
——————【时间回到两天前的那个婚礼教堂】————————
“痛!”被紧捏着的手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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