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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小时代2.0虚铜时代 作者:郭敬明-第30部分

小说: 小时代2.0虚铜时代 作者:郭敬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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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背刺和带毒的爪牙,分秒滴答声里,它会一点一滴地变得勾魂夺魄、光怪陆离。不知道为什么,在大学毕业之前,我每一次想到上海,脑子里都是满溢的各种文艺小资腔调的形容词,我无时无刻不在自豪地向每一个人炫耀上海的别致和繁华、文艺与高贵。而现在,我每一次想到上海,脑子里都是一个浑身长满水泥钢筋和玻璃碎片的庞大怪物在不断吞噬食物的画面。它流淌着腥臭汁液的下颚,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咀嚼,因为有源源不断的人,前赴后继地奉献上自己迷失在这个金光涣散的时代里的灵魂和肉体—— 这就是这个怪兽的食物。

路过人嘛广场上海美术馆的时候,我让顾里把车停下,我说我要到旁边的KFC的中式快餐店“东方既白”吃早餐,其实我并不饿,特别是进入《M。E》之后,我每天都活在Kitty对我的恶“we eat nothing but pills”的教导之下,我怎么可能还会吃早餐这个玩意儿。我只是想躲开顾里,好好冷静一下。但是,我多年以来的最好朋友,怎么可能随我心意?她把车交给顾源,和我一起下了车。我知道她一定有很多事情想要和我说,但是她可能并不知道,我一定也不想听。

我和她站在美术馆门口,等着红灯,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知道一声柔软而动人的呼唤。我们转过了头。美术馆门口,南湘的一头乌黑柔软的头发在夏日清晨的光线和微风里轻轻地飘动着,这对男人来说简直就是一面招**(图里那俩字咱看不出是什么…)。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男士款的白衬衣。随意开这几个口子,胸口的肌肤吹弹得破,没有化妆的脸清新的仿佛山谷里清晨刚刚绽放的一朵兰花,漆黑的瞳孔和睫毛,偷着一股雾蒙蒙的山墨感,更重要的是她穿了一条短的不能在短的裙子,微风不时地吹过她细腻白嫩的纤细大腿,时高时低的裙角,随时准备引发一场市中心的连环撞车事件。

顾里瞄了瞄南湘这一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打扮,用她一贯杀人于无形的接触天赋,精准而简短地堆南湘进行了迎头一击:“这么早,上班啊?”

我、南湘:“……”

我们三个拿着从刚刚开门的星巴克里买来的咖啡(为此,顾里还在星巴克门口等了五分钟才等到他家开门,在等待的期间,我们当然提议过对面的KFC也有咖啡卖,顾里怎么会允许自己喝下这种她定义为“塑料杯子装的慢性毒药”的廉价玩意儿),坐在人民广场的绿地上。

微风吹过我们的脸庞,带着夏日清晨渐渐上升的热度,却又不会炙人,恰到好处的温度让我们的脸显得红扑扑的,仿佛十八岁的少女。恍惚中,我甚至觉得回到了大学时代,我们四个坐在学校中央那块巨大的草地上,看着周围穿着昂贵牛仔裤的男生们冲我们吹口哨,看着我们的男朋友从远处走过来,手上提着为我们买的三明治和奶茶,头顶的蓝天翻涌着仿佛永远都花不完的年轻气盛和奢侈青春。那个时候我们不用因为手机一响就惊慌失措,那个时候顾里也远远没有现在这样理智完美得像一块冰冷的钢化玻璃。南湘的美纯粹而洁净,不会像现在这样,是一种因为神秘未知而产生的,没似潘多拉魔盒般的美感。而唐宛如依旧仿佛粉红色的美好云霞,围绕在我们的周围,她的美在于一种接近愚蠢的单纯,这种仿佛天生失去自我保护意识的单纯感,让她在我心里柔软而又可爱。

我仰起头,眼睛里又涌起了一股泪水。耳边又想起那些怪兽吞噬食物的咔嚓声。

一男一女提着两大袋子谁和豆浆朝我们走过来,那女的娇滴滴地冲男的撒娇,“哎呀,老公,你看,她们三个女的把我们的老位置给霸占了呀”

我一听,就知道这女的完蛋了。

那个男的不知死活地朝我们走过来,更不知死活地在我们三个脸上看了一圈,选择了顾里(……),他伸出手,指了指顾里。仿佛自己是中了3。6亿彩票的那个暴发户一样,歪了下嘴角,说:“你们三个,往边上挪一点,这是每天早晨我和我女朋友吃早饭的地方,你们新来的啊?懂不懂规矩啊?”

顾里连战斗懒得站起来,这样的恶人,对他来说,坐着就行了,她转过头,用一种仿佛在看佐丹奴打着的收货框里堆满的套头衫一样的目光看了看面前这对男女,“有两种方法你可以选择,要买你就从你那个廉价的帆布口袋里面掏出我脚下这块绿地的土地所有权的房产证来给我看,要么你就掀起你的后腿沿着这个周围撒泡尿来把这块地圈起来。否则,你就提着你的水和豆浆,带着你的永和女友,给我滚远点。”

每一场战斗都是这样的,结局一定是以顾里的胜利为结束。她永远是那个高举火炬笑傲江湖的胜利女神,她穿着雅典娜永远刺不穿的黄金铠甲,她随时可以原地复活HP怒气值前满,她就是一个开了盾墙穿着太阳并毕业的装备70级的防御战士。

那一对男女灰溜溜的背影,在我的目光里渐渐地走远,越来越小,缩成了大上海里随处可见的一粒灰尘——只是,再小的灰尘,吹进眼里还是会流出眼泪的。

当我们喝完咖啡之后,顾里先离开了我们。她差不多到了要去上班的时间了,她习惯了这样的类似纽约曼哈顿的生物钟,她踩着高跟鞋(往前面走的样子,像极了她当年毕业典礼上代表全年级金融院学生上台发言的那个背影——自信、狂妄、理智、冷漠、嗜血、高贵。

看着顾理的背影,我沉默了很久,然后转过头,看着南湘说,说:“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能保证不对任何人说吗?”

“当然,这么多年,我口风最紧。”南湘看着我,心不在焉。

“包括顾理。”我看着她,认真的补充道。

当我说完这一句之后,南湘的脸色渐渐凝重起来,他仿佛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想。他伸出手来握着我的手——这些年来,每次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我们彼此都有这样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她看着我,点点头,“好,你说。”

我深吸了一口气,将我心中那个一直挣扎的怪物放了出来,“那天我遇见了崇光。他没有死。”

小时代2。0虚铜时代。chapter011

上海的早晨彻底苏醒了过来。炎热而赤辣的阳光,将南湘娇嫩如同花瓣的脸,照得一片惨白。

而离我们不远处的淮海路高级写字楼里,顾理轻轻推开了公司的玻璃大门,他并不知道,自己刚刚推开了一扇通往灭顶之灾的门扉。

我告别了南湘,往公司走去。快到楼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Kitty的短信,让我带两杯星巴克的榛果拿铁上楼。

我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超大杯榛果拿铁走进宫铭的办公室里,他看上去像是睡足了六个小时一样精力充沛。(他几乎每天都只睡四个小时,如果睡满六个小时,他就像是一节崭新的金霸王电池,如果睡满八个小时的话,他应该就要准备一下去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了——如果那个时侯地球还没有垮棚的话。)

听见我推门的声音,宫铭回过头来,他在窗户透进来的金灿灿的阳光里冲我轻轻的笑了笑,他那双诱人的嘴唇仿佛涂了草莓酱般诱人而又鲜艳,他的牙齿整齐而又洁白,和电视里那些牙膏广告上的模特们不相上下。他今天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一条灰白色的牛仔裤,上面有几个显然是精心打磨好的破洞,上身穿着一件纯白色的宽松大毛衣,很薄,在夏天冷气十足的公司里穿正好,他整个上身被毛衣上一根根细细长长的绒毛包裹着,让他看起来像一只高级宠物店里摆在橱窗里的安哥拉长毛兔,价值连城。他领口露出一小圈宝石蓝色的T恤领口,配着他腰上Gucci最新的宝石蓝皮带——他感觉上像是刚刚被人从《VOUGE》杂志第五页撕下来。

我知道他今天的日程上没有任何正式的会议,所以他穿得这么休闲,而且他也没有像平时一样,把头发弄得精神抖擞,根根分明,他看起来像是刚刚从浴室里出来用吹风机吹完了头发一样,头发柔软蓬松的托着他那张又冷漠又动人的脸,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看起来像是大学一年级新生中那些炙手可热的校园准校草。而且他还在冲我笑,这可怎么得了。

我看着眼前的宫铭,忧心忡忡,我吃不准他这是怎么了。我把咖啡放在桌子上,宫铭笑着对我说,“你把其中一杯送去给顾理吧。”我抬起头看了看宫铭,我感觉他被人下了药。

我拿着一杯咖啡走出房间,往走廊另一头的顾理走去,路过Kitty的时候,我忍不住想问她宫铭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今天看起来就像一个海宝——就是那条在大街小巷无论冲着谁都竖起大拇指咧嘴傻笑的蓝色牙膏。我还没张口,Kitty就神秘兮兮的用他的水晶指甲抓住我,小声的说:“我觉得宫铭可能病了——精神病。”

我拿着咖啡推开顾理办公室的门,令我意外的是,我没有看见他。我望着他办公室里空荡荡的椅子,问门口的蓝诀,“顾理人呢?”

“去顾源办公室了。你找他有事儿啊?”蓝诀从他助理位置上站起来,礼貌而又温文尔雅的看着我微笑。他穿着一件笔挺的白色衬衣,因为工作的关系,袖口稍稍的挽起来露出漂亮的小手臂和同样漂亮的黑色Hermes手表。他黑漆漆的眼睛即使在空调房间里,看起来也一点儿都不干涩,湿漉漉的别提多动人了。我心里叹了口气,非常能够理解Neil那个小骚狐狸看见蓝诀时的感受,我们女孩子彼此之间最了解了。(。。。。。)

“没事。”我把咖啡放在蓝诀桌子上,“宫主编让我送一杯咖啡过来给顾总监。他回来你告诉他是宫主编送的就行了。”

“好的。”蓝诀冲我比了个“OK”的手势。

我刚要转身离开,一斜眼,看见蓝诀椅子靠背上搭着的一件Chanel男装衬衣,我立刻转身立正,冲着蓝诀意味深长的问:“为什么Neil的衬衣会在这儿?”

蓝诀一看就是个老实孩子,立刻慌了手脚,防御系统哗啦啦击垮了,“啊。。。。。昨天我们看完电影,因为正好就在我家附近,太热了,他就到我家洗了个澡,我接了见我的T恤给他穿,他换下来的衬衣就忘在我家了。。。。。我想带来公司,让顾理带给他。。。。”

我看着面前的蓝诀,他此刻满脸通红,目光一片乱闪,仿佛受惊的小鹿。他其实完全可以不承认的,因为,虽然我心中百分百肯定这件Chanel衬衣就是Neil的,因为内地还买不到Chanel的男装,Neil上次去巴黎玩儿回来之后,穿着这件全球只有两件的衬衣在我面前显摆了好几天,他甚至做出了重大的牺牲:他连着两天穿了这件衬衣。

但是蓝诀完全可以说是宫铭的衣服——我绝对相信宫洺有这个本事。如果他愿意,就算全球只有一件,那也肯定是穿在宫洺身上而不是Neil身上。但是蓝诀却选择了在我面前面红耳赤、支支吾吾,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Neil不曾偷。

“我先走了。”我模仿着天桥上走台的模特那样,潇洒而做作的一个转身,心里充满了征服的喜悦,我终于理解了顾理在摧毁我的防御系统时的那种快意,我在喉咙里尖声笑道;“这事儿回头再再找你聊,还没完哦。”

我回到我的办公室前面,这时,Kitty踩着高跟鞋走到我面前。手上拿着一叠文件,看着我,对我说,“刚刚宫洺给了我俩一个新的任务。”

我身体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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