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抗日记-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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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李姓人家的大队人马正集中在李姓祠堂里,兴高采烈地等待轿子到来,忽闻此种暴行,一时群情激昂,火冒万丈,拿刀动棒,冲入余村,决一死战,竟酿成空前惨烈的大械斗。可能是那儿是余姓的村庄,地方熟,加上李姓也没有什么组织指挥的,人多的李姓人伤亡比余姓人多了近一倍!余姓死者七百余,李姓死者一千二百余,尸横河岸,腥血污秽,河水皆臭……
这么一来,李姓积恨未申,徒逞血气之勇,不仅旧仇未报,死者反而倍于余姓。而余姓自知理亏,深恐官府追查,于是汇集了三十万元上下行贿,反告李鸿钧谋反。瑞麟制军拿到贿赂,遂派出地方官聂亦峰和水师统领黄某,率部队前往围剿李姓。令下三日,瑞麟又增派部队包围了李村,一场更大的灭族惨案迫在眉睫。
聂家老太爷聂亦峰是多年的地方官,当然明知个中原委。他大义凛然,亲自到第一线,说服各路将领万不能动武,不许部队擅入李村;另一方面千方百计叫李鸿钧出来到案陈诉。如果李举人一到,真相不就可以大白?
然而瑞麟以军令不容改变,一再下令围剿;而聂亦峰五次抗命不从,坚定不移,宁可罢官回家。而那场灭绝李姓的围剿终于被制止,余李二姓的积案亦未刑一人而得了结。以清朝的官场,这事当然不会处置受贿者,事后反而是聂老太爷在家闲居了两年。
这个事件居然让曾国藩大为动容,于是决定要与聂亦峰结成亲家,要把最小的、他最喜欢的女儿曾纪芬许配聂家。这曾国藩也是的,怎么不是去结交王公贵族?而去结交这种只会得罪人的书呆子?难道他是怕这样的书呆子绝种?不过也是,按达尔文的学说,这样的书呆子是应该绝种的,好在这个时候达尔文学说在这儿还没什么人信。
不过就算从另一个角度说,这曾国藩都没有看到过聂家的儿子多大、长得怎么样,也不管女儿喜欢什么样的人,就把女儿嫁给他,真是个封建老顽固。
不过这次这老封建走了狗屎运,这个聂家儿子聂缉规不光不是缺胳膊少腿的,反而是一表人才,处事什么的也不错,像他老爹。这是曾国藩的水平高?还是运气好?
而聂缉规成了曾家的女婿,就当了官,还当大了,在上海当道台四年,后来又当浙江巡抚。他查到浙江一个很有关背景的人犯了伪造公文、私自把国有资产(矿产权)卖给外商的案,就一定要把人家搞下来。这人买通了京城的人,几次把这事糊过去;可这聂缉规非要死缠烂打,把这人给拉下水;最后,还连累了个别办事的京官给革职。不过这小京官上面的大官们是没事的,他们对这个不懂官场规则的聂某人很是不爽。这年聂缉规也老了,二次要求退休,但没被皇上批准。对他不爽的人找了个机会说他贪污,上面就派人来查他的账。可惜聂缉规的账查不出什么事,看来这派下来的人水平也不太行,没有鸡蛋里找骨头的精神;最后上面以查无实据,然而罪不可赦结束,下令将他“开缺”,也就是开除了回家。
这让聂老爷子很觉得委曲,总结了他的当官生涯,下了一道家规,就是“聂家子孙,以后再也不要当官!”。
这个时候,家规还是有人当会事的,聂家的人此后就再没人去当官了。不当官,后代的精力就放到搞实业和技术等方面,搞了些纱厂什么的,而且由于搞洋务、搞技术,后代出国留学的人也比较多,这聂洁雯就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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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美女求爱
4 杰西卡要聂洁雯介绍徐辉让他认识,可怜这聂洁雯虽然是上海人,但哪里认识徐辉呢?而且作为华人,她对报纸上讲的这些事情,最多相信百分之五十。
“亲爱的洁,你无论如何都要帮我这个忙!我爱死那个西辉了!你是他的老乡,只要回去再找老乡,总有人能够认识西辉的,就可以为我们介绍了!”
“那个是徐辉,不是西辉。发音是徐……。算了,你还是说成西辉吧,比你说成死辉要好听一点。你知道这个人已经多大了?已经三十二了!比你我要大八岁!……”
“哦!才大八岁,有什么关系?一个东方华人,当上了阿拉伯国家的酋长?听说我们穿的尼龙袜,就是他发明的?先锋霉素也是他发明的?微型收音机也是他发明的?这样的科学家,为了替未婚妻报仇就去当了军人,一个人就打死了几万个日军!……”
“那是他们抗五军的战功!他自己只打死了几十个。而且据说他不是为未婚妻报仇,而是为了国家和民族……”
“反正他很伟大,我一定要认识他,让他爱上我!洁,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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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洁雯身在国外,对国内的抗战情况也是很关心的,对抗日军队打的胜仗也是很高兴的。但在美国,要以看到关于大华抗日战争的的报道,更多的是通过西方通讯社的报道,还有一些是日喷方面对战况的报道,少量是引用华人的报纸报道。这些报道观察角度不同,资讯来源不同,对战果的报道也不同,同一个战斗,华日双方都说是自己大胜的事情常有发生。
西方报纸对华日发生的战争并不是太关心,怎么也要放在报纸的第几版,什么电影明星的狗被汽车撞伤之类的新闻也排在我国东北战事的前面。他们总是以既怕日喷人独占大华,又怕华人强大起来的角度考虑和宣传。报道中总是既不完全相信日喷的报道,也不相信华方的报道,而是自己凭一点点西方在华记者的资讯,甚至靠他们的“推理”,来报道在华的战事。
不过聂洁雯是学新闻的,她以搞新闻的人以及华人的经验,知道报纸上有较大的夸张,对杰西卡讲了报纸上的事情不可信。而且要横跨太平洋,去寻找一份连影子都没有的“爱情”,这样的事对一位华人姑娘来说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不过她低估了杰西卡的决心,在一九三四年底,聂洁雯毕业,要回家时,杰西卡与她一些买了到上海的船票;西方人就是不一样,杰西卡的父母没有反对这个女儿到异国他乡去寻找爱情的事,还为她祝福,只是说,如果发现这个男人不值得你的爱,或者这份爱情不适合你,就请回来,父母在家里欢迎你。
到了上海,杰西卡就住在了聂洁雯的家里了。聂洁雯的家里多住一个人是没有问题的,这个时空能把女儿送到美国读书的,家庭不光是有钱,而且家长相当开化。聂洁雯回来就要去当记者,她在美国就与一家美国报纸说好了,算是他们的特约记者。而在上海,她也找了一家报纸,算是这家报纸的记者。但要聂洁雯为杰西卡去找徐辉,她觉得没什么办法。
现在上海的记者也都为能采访到才弥先生为荣,但除了出席一些大型公开活动时,有路子的记者们可以与才弥先生远距离的问几句话,得到几句不痛不痒的回答。一般关于抗五军和共济会的新闻,都是由他们的新闻发言人屈国良来发布的。作为记者,聂洁雯自己也想有机会认识徐光之呢。
还是聂洁雯的爸爸知道了她想认识并采访徐辉,说她的舅舅是认识才弥先生的,他就是上海美亚财团的孙同庆。
财迷算是孙同庆介绍入美亚化工厂的,后来财迷发达了,美亚财团还一直聘请才弥先生为技术顾问的。上海好多人加入共济会时,作为同是宁波人、熟人,他们也不甘人后,加入了共济会。
财迷对同乡们也挺客气,互相支持的。美亚公司与科辉生意上也有来往,如买科辉的化工机械,向科辉集团卖化工产品。加上作为共济会罩着的企业,与上上下下打点关系都由共济会出面,经营成本也低了些。这样,大家合作得挺好的,他们也曾积极支持抗五军在上海的抗战,因为这是在保卫他们自己。并且也仇恨他们的敌人,东洋鬼子。
都是共济会的人,自然有荣辱与共的感觉。才弥先生成了抗日英雄,他们脸上也有光。而且,经过共济会的宣传,他们也知道东洋人的野心很大,如果让他们安稳地霸占了东北,发展了他们的实力,他们一定会再侵入华北、侵略华东、侵略全国。所以,抗五军在东北做的,实际上也是保卫全国。这样用自己的钱、号召一批爱国志士,来为国家出力的人,是受到孙同庆这样的人尊敬的。
对于东北的抗日,同样是宁波老乡中的部分人,还是有点听蒋中才的什么“攘外先安内”的说法的。不过孙同庆等多数宁波公司职员,是参加了共济会的,自然是按共济会的说法,以对抗外敌为己任。没有什么派别的中间派,多数也是受共济会的影响,他们也支持抗五军到东北抗战,以及长城抗战。
孙同庆看到外甥女聂洁雯从美国回来了,当了一名记者,现在来求他介绍认识才弥先生。他以为是这外甥女看上了才弥先生,当然愿意帮忙。正好这个时期元旦过了,春节将到,上海企业界、共济会的酒会什么比较多,才弥先生也会出席一些。孙同庆先生就找了个这样的酒会,带了聂洁雯去,而这个外甥女的美国同学也一起带了去。
等到他把外甥女介绍给才弥先生后,才知道,看上才弥先生的是那个杰西卡。那个外国姑娘见到才弥先生后,就不断地缠着他讲话,说自己来大华就是为了他,她一直崇拜他、喜欢他。要说的话太多了,可惜杰西卡学的几句华语根本不够用,而财迷的英语比她的华语虽然好一些,但用起来还是太累。于是,杰西卡只好拉住聂洁雯当翻译。好在聂洁雯自己对才弥先生的一些传说也感兴趣,想了解一下这里面到底有多大的水分?是不是空穴来风?这个传奇人物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所以也乐意当这个翻译。
财迷对这样一个西方姑娘这样直白地表示爱慕倒没有什么特别吃惊,因为这与另一时空的女孩比,这算是含蓄些了。他只是认为她与他的差距这么大,这事是不可能的:他是不太可能爱上这么个外国姑娘的。但是这事在他身边的人中引起轰动,与这个时空的东方女孩比,这样的表白就是相当大胆的了。第二天,一个美国姑娘爱上才弥先生、追到上海、当场示爱的新闻就上了报纸。
不容易啊,高处不胜寒的才弥先生终于又有女朋友了!5
第二百零二章 阮玲玉事件
4 杰西卡的事让孙同庆挺不好意思,如果是介绍自己的外甥女给才弥先生,悄悄地发展,成不成功都没什么关系。但现在搞出了这么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姑娘,还这么当场胡说八道、不成体统!才弥先生为人他是知道的,挺随和的,对这样的女孩子,才弥先生是不好意思拒之千里之外的。
不过这事,孙先生是管不着了,而且才弥先生一点也没有什么见怪的意思。从这以后,杰西卡就经常去找财迷,当然也必须拖上翻译兼介绍人聂洁雯。
一些徐辉身边的人,包括像叶大娘这样的,觉得外国女人,当然不如本国姑娘来得懂礼数,但是才弥先生自从李淑珍去世后,就没有再有过对象,不知道是不是看不上本国姑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