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散步-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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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文学的体与用
原来,这一笔糊涂账,都肇因于研究者对“用”的不同层次缺乏了解。所谓用,有工具性、效益性的用,也有从主体的完满实现而形成的作用;二者迥然不同。这种不同,我们可以用我国传统哲学上所说的“理、事”或“本体、器用”来说明。
《易经·系辞传》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的是本体之道,形而下的是器物之用,具显为事业,而以道为其根源与依据。这里所说的道与本体,固然是指宇宙最高的根源,但每事每物,亦皆可显此道器。而且,凡有体者必有用。例如,天是指本体,天的乾元刚健,即是它的发用,故乾卦卦辞疏说:“天地,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如果有体而无用,则其本体为孤绝封闭的存在;如果有用而无体,其用必为虚妄之用,不能成立。这是第一点必须注意处。其次,罗顺钦《困知记》说得好:“有体必有用,而用不可以为体也。”(《附录:答欧阳少司成崇一》)因为本体往往不能直接揭示或描述,所以,论说者多是以即用显体的方式去说明它,而愚昧的人不知道,便常误以为用就是体。
以文学来说,文学完成独立自存之美的艺术结构,完成美的价值,就是它自身主体性的完满实现。对作品本身而言,它即是一切。如《华严经·兜率宫中偈赞品》所说:“人间及天上,一切诸世界,普见于如来,清净妙色身。譬如一心力,能生种种心,如是一佛身,普现一切佛。”主体涵有一切,且具独一性。一切境界皆现于一佛、一作品中。我们常说文学作品能在一粒沙中看见大千世界,就是这个意思。正因为主体完满,所以,就作品而说它即是本体。由此,本体乃能因事、因特殊之机缘与感应,显出各种不同的用。譬如一阕苏东坡的《水调歌头·把酒问青天》,有人看了也许感受到兄弟友爱的伦理亲情,有人也许兴发了整个人间的广大同情,这就显出了文学的道德功用。但宋神宗看了却说:“苏轼终是爱君。”于是,这阕词便带有政治作用了。至于广告商人,每到中秋节便拿这阕词来利用一番,以出售月饼,不又是商业用途吗?这些用,莫不是因体显用。若文学作品本身缺乏艺术价值,不能完满具足其主体,则一切道德、政治、经济等功能,又如何发显呢?
但有些人不明白这层道理,竟常常误把这些政治道德功能,认为就是文学的本质,并倒转过来,要求文学必须具备或完成这些功能,宣称唯有具备政治(或道德或其他)功能的文字组织品,才能称做“文学”,否则,就是无用的装饰品。所谓:“文章功用不经世,何异丝窠缀露珠。”(黄庭坚《戏呈孔毅父》)这,就未免太霸道、太欠考虑了。
我们当然非常尊敬这些人的道德情操和政治热情,但我们更应该知道文学的本质是什么。混淆了本体与功用的讨论,只会让我们像古人那样夹缠不休,争哄无已。一个说文学有益社会,一个说文学败坏风俗,却不知文学可以敦厚人伦,也可以败坏人心,因为这些都是因文学之本体而发显的作用。这些作用都不是必然的,只有本体才是必然。凡文学作品皆须合乎其本质之必然,否则,它就不是文学作品。
而一切非必然的用,皆无独立真实性,且必须从本体流出,才能成立。否则,工具性效益及技术层面的用,都是诡谲不实、窅幻无根的(请参阅上一章)。要使工具性效用成为真实有用,我们既不能仅求诸器用层面,又必须探究到本体层次去。唯有完成了本体,才能具显一切用。换句话说,文学的功用都是因体起用、因理见事之用,而非仅在事上起用。因为事用器用是具体的、狭隘的以及虚妄的,只有在浅薄狭隘、落入器用层面的时代及心灵中,才会误把事用器用看成是“实用”。其实,唉!这种无体之用,何实之有哉?它最虚妄不过了。只有完满本体,才能是真实而且有用的!
既然如此,那么,文学的本质是什么呢?所谓“美的价值”,就是作品主体性的完满实现吗?如果是,是否文学即以成就美感价值与功能为其本质?
文学的美感与意义
046。文学的美感与意义
基本上,文学当然以成就美感价值为主,但这并不是说审美功能便是它的本质,因为所谓“美感价值”,与我们看见一朵花、-抹朝阳或夕照不同。看见花月霞暾,乃是纯粹美感的品赏,而观看一篇文学作品,作品中却含有作者所欲传达、作品所欲体现的意义。所以,文学作品的美感,乃是与意义密不可分的,它高于自然美的原因也就在此。
所谓意义,是作品的灵魂。文学作品的价值,即在于它本身就是人类探索意义、发掘意义、建构意义的主要典范。整个人类文化,基本上只是一个意义系统,在卡西勒及许多哲学家的著作中都曾指出过。而语言文字,则是这个意义系统的核心。文学家经营文字以探寻意义,就是在这文化的最核心处进行强化文化生命的工作。艾略特曾说诗对一个民族最大的贡献,在于对该民族的语言赋予新生和活力,这话很有见地。但他若再深一层想,就知道其贡献又不仅在语言而已。整个文化,意义的根源,几乎就在于文学与艺术。所以博兰尼(Polanyi)论艺术的效力时说,艺术的效力就在创造人们的世界观,其表现本身便是意义的成就,而且,是技术发明、工具使用,以及工程事实的原始基础。唯有艺术性想象在科学的基础上发展一个所谓“科学的世界观”时,科学的探索对人的思想、感觉以及目的的关系,才有真正的重要性。
他说得很对。若无文学艺术,人存在的意义便将黯然不彰,一切科学与技术亦将落空,人生也只是一片混沌黑暗。我国古代钟嵘《诗品》早就觑破了这个奥秘,所以,他曾很郑重地说:“照烛三才,晖丽万有,灵祗待之以致飨,幽微藉之以昭告,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所谓陈诗展义,正是说文学关系着整个意义世界的开展。凡稍知何谓文化者,想必都能了解这种意义的开展,对文化的影响有多么重大。所以,像李白、杜甫或莎士比亚这样的文学家,固然在现世生活中不及一位成功的富翁,但对一个民族来说,却是文化的表征、种族的骄傲。他们所揭示的人生意义,至今也仍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性质。没有一个民族会记得他们拥有过哪些富翁。石崇如果不是会作诗,谁知道他?
因此,文学作品若能真正体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它便具有无上的价值,且能完成一切功用。因为这一切功用,都是要在文化中发生作用和力量的。
第十四章 文学与社会
所谓文学的功能,其实是就文学本身的价值这方面来说的。但文学既有价值,其价值对读者又可以发生一些作用,形成一点影响,则文学的功能问题,当然也脱离不了作品对读者的影响关系。
然而,很不幸的是,许多人便以为作品对读者的影响关系,即等于文学的功能,也等于文学的价值。例如,惠特曼(Walt Whitman)说伟大的诗人就是要“让奴隶高兴,使暴君害怕”,显然就是把作品对读者的影响关系,视为文学的价值所在了。可惜他们似乎不知道,奴隶与暴君对革命宣言的欢迎和畏惧,远远超过诗歌。而许多伟大的诗人和诗,更是与奴隶或暴君无关的。
明白了这一点,对我们很有好处,因为“读者”扩大起来,即是“社会”。如果不了解上面那种思考方式的荒谬性,便不免把“文学应为社会服务”一类咒语,翻来覆去闹个不休,完全扰乱了文学与社会的关系的讨论。
说起来,文学与社会的关系其实是非常复杂的,有些可以解决,有些则至今仍无较明确的答案。像马克思本人,就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的导论中,坦白承认:“某几个艺术高度发展的时期,并未与一般的社会发展有直接关系,也跟物质基础、社会组织上的基干结构无关。”这样的坦白,当然是有益的。因为文学与社会这个论题,若要从文学的“社会基础”来讨论,一定谈不出个结果来。所以,我们准备换个方式,由作品、作者、社会三个方面进行探索。
作品与社会
047。作品与社会
作品的结构形式和内容形式,一般说来,均与社会有关。但社会对作品结构形式的影响关系,至今仍不太明了。我们不很清楚为什么唐代没有像宋代那样的词,社会究竟能不能对作品的形式结构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社会态度能否成为作品构成的要素。由于作品的结构形式基本上只跟作者或作者族群的思考方式有关,除非实际的社会组织与生活有特殊明确的证据,否则,以上这些问题恐怕都是难以回答的。
但就作品的内容形式来说,文学与社会的关系就明晰得多了。作品中的事件,往往取材于社会及生活,它所表现的思想,亦需与社会相呼应。因此,有些研究者便很兴奋地主张文学的本质即在于表现社会,甚至于可以作为反映时代的社会史文献。
以巴尔扎克(Honore de Balzac)的《人间喜剧》为例,他自认为是在撰写一部19世纪的法国风俗史,但他也深知,凡是艺术家都应该研究社会现象形成的原因、寻找人物与事件的意义、思考自然的法则,并观察社会与永恒法则间的关系,而不可以只是摹写或记录现实。这种讲法,刚好说明了文学作品固然可以选择社会事件为题材,可是,社会事件并不能决定作品的价值与主题。文学作品亦无义务非写生活或社会事件不可。倘能发掘人生的意义、探寻永恒的法则,则脱离社会与生活,直以冥想幻思为之,亦无不可。
为什么这样说呢?以作品模仿现实世界,是作家古老的梦。但是,文字本身只是个符号,符号诚然可以代表事物,但它总不等于事物。换句话说,文字这个象征系统与社会实际结构系统之间,只是一种象征的指涉关系,它永远不能等于社会现实。
其次,象征系统是由作者主观地安排组织而创造出来的。它表面上仿佛复现了一个客观世界,但实际上这一组有组织的象征经验却来自作者特殊的臆造。所以,莫泊桑(Maupassant)才会说:“有才能的现实主义者,倒应该叫做臆象制造者才是。作家除了用他所掌握和能运用的全部艺术技巧,来忠实再现这个臆象之外,就没有其他的使命了。”(《谈小说》)
这种臆造,正显示了作者面对社会事件时,必有他独到的意义追求,否则,他不会尝试去撰写文学作品。在文学作品中,一切事件与人物,均为表达此意义而存在(所以我们必须虚构一些能贯穿情节的人物,虽然读者又常会揣测这些人物是不是在影射什么人),是否取材于社会及生活,根本无关宏旨。
但话虽如此,我们却不能说作品所表现的思想和意义追求与社会无关。因为作品的思想,通常总是跟社会相呼应的。
所谓相呼应,我是指以下三个方面:与社会流行价值观的关系、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和对社会的批评。文学作品有时会响应、鼓动、顺从社会流行的价值观(时代思潮),但有时也会对时代风气提出反面的意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