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昔我往矣(完+番)-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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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找到一家唐装点,里面的衣服煜叔并不很满意,太花哨,料子也不够柔软,不过架子上有大码的,店员也没来赶人,应该没问题了。
不过在看到衣服上的价签之后,煜叔还是默默地走开了,他身上那点钱,怕只能买上一只袖管。
其实他不知道,这点钱买他从前身上的行头的话,怕连个纽扣都勉强……
出来之后煜叔站在串流的商业街上,兜里揣着九百多块的全部家当,生平第一次自信产生动摇。
一个年纪又大又没钱又胖的中年男人面临的就只有绝望吗?……所以陈墨澜才选择逃避到酒精里吗?
只可惜,煜叔是煜叔,不是猪油陈,他虽然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不代表他没吃过苦,不代表他没经受过委屈、压力,多少个刀尖舔血的日子,多少次死里逃生,不是陈墨澜这样的人能想象的,因为深知他的坚韧,他的隐忍,他的可怕,所以即使他“死后”,仇家也日夜寝室难安。
这才是真正的煜叔。
做完心理建设,煜叔就又打了个车回家了。
结果饭是在家附近的面点吃的,一碗二十块,煜叔觉得有点贵。
衣服的话,他向管理员打听了下附近哪里有平价的服装店。管理员又热情地给他介绍了一个地方……当天晚上八点多,煜叔生平第一次去逛夜市了。
第 5 章
陈墨澜面前有两大难题——减肥、钱。
减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长期渐变的过程,然而金钱的问题却是迫在眉睫。
煜叔觉得自己已经很俭省了,可是需要花费的地方还是很多,家里浴室的花洒经过物业的修理还是不出水,恰巧夜市上有出售减价香杉木浴桶的,原价两千多,现价888;煜叔怎么想都觉得自己非常需要的东西,于是……他的口袋里就只剩下几十块了……
煜叔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一大口下去,觉得饥肠辘辘的。不得不说这个身体的耐饿性也要差很多。
从前煜叔是不知道什么是饿的,据说他从婴儿时期起就不是个食欲很好的,每到吃饭的时候保姆就拿着碗在他身后追着跑,四十多年来,他既不曾挨过饿,也不曾对食物产生过浓烈的兴趣,且年纪渐长后生过几场不大不小的病之后他便开始注重养生,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吃什么是好的,吃什么是无用的,吃什么是有毒的,他都稍有涉猎。
理智上都懂得的道理,应用在这句身体上似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煜叔还记得不久前吃面的时候自己的反应。
那是碗普通连锁面点出品的普通碗面,清汤的面条上分布着寥寥几块软烂的牛肉,按照桑煜的进食习惯,该是将那几块不爱吃的肉客客气气漫不经心地请到外面,只吃底下清汤清水的面条。
在这里必须要讲明的一点是,吃肉有害健康。无论是什么肉,红肉白肉,猪肉牛肉鸡肉鱼肉,动物在死的时候会在身体里释放出一种毒素,肉体在死后一点点变质也又会增添尸毒,这些小动物们死前留给食肉兽的怨念最后都积累在食物链的最高级——人类身上。
深知这一点的煜叔从前是如无可能绝不碰肉的素食主义者,他一直是这样做的,以为自然。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在面对这碗牛肉面的时候他却做出了一个令自己大吃一惊的意外之举!他,竟然想也不想地把筷子伸向牛肉,想也不想地把肉块放进了自己嘴巴里,想也不想地嚼了嚼,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脑海中闪现出“味道还不错”类似这样的想法,直到吞咽下去之后,筷子像有自己思维伸向第二块肉的时候,煜叔才突然反应过来,“我刚刚做了什么?!我吃肉了吗?我难道吃肉了吗?”他顿住了动作,细细体会身体的反应,再次吃惊了,“我吃肉竟然不会感到恶心吗?居然还举得肉很好吃吗?”
他默默地放下手,天人交战。
再次举箸之后理智开始指挥身体,无视身体发出的“好想吃好想吃”的信号,把面吃掉留下肉默默走掉。
煜叔对于陈墨澜身体的认识又多了一点——这是个爱吃肉的身体,是个动不动就感到饥饿的身体。
把胖大的身体好容易安放进浴桶,里面的水大面积地溢出来,煜叔不得不暂时抛下对这身体的一次次失望而思考明天的生计问题。
几十块钱省着点花的话不知道能不能渡过一天,虽然吃的上面可以节省下来,可是煜叔无论如何也想喝点茶水,从前爱喝的茶叶是在南方某个地方包下的一片茶园特产,有钱也没地方买的,现在想都不用想了,但是至少一般的龙井花茶润润嗓子是必要的。
钱,钱——煜叔从来未被钱困扰过,在他的生活经验中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成问题,他从来不去弯腰细数自己的存款有几个零,也没人敢从他的手里偷走任何一个零什么的,一切都在他的鼓掌之间……除了最后因为他这份自信和姑息而被乔鑫算计之外。
然而对于陈墨澜来说钱是生存下去最大的障碍。
其实煜叔从前还当权的时候给自己留下了足够多的后路,他是“九尾狐”桑煜,是永远未雨绸缪的智将,然而,被软禁的日子里乔鑫十分耐心地循着黑金的线索将他所有的狡兔三窟一一掘出,摆明是要断了他所有的后路,要即便他“越狱”也走投无路。
可是煜叔还有最后的一点私房货没有被找到,而那恰巧正是乔鑫最想找到的东西——桑家世代相传代表帮会最高权力的信物“茵梦”。
“茵梦”是一枚戒指。
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
每个帮会中的男人做梦都想拥有她。
可是煜叔在得到戒指之后却嫌那上面镶嵌的翡翠太大太恶俗而束之高阁。可是茵梦是如此惹眼,使不考虑其附加的社会价值,单只是那独一无二的贵重宝石也使无数人垂涎,在遭遇了两次国内外大盗的光顾之后,煜叔不得不将她封存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并且当众宣布,茵梦从此之后不会现世,直到下任当家接手。
乔鑫在篡权之后拼命地寻找茵梦的下落,也逼问过他几次,只是尚未得手。
对现在的陈墨澜来说,茵梦是一大笔钱。
找个拍卖行,兑出几千万现金,利用这笔钱投入金融市场,以煜叔的手段过个一年半载,他又可以过着不用数零的日子了……可惜,茵梦是暂时无法兑现的财产。
不用想也知道外面找“桑煜”已经找翻了天,他此刻拿着茵梦招摇过市实在不可取。不到万不得已煜叔不会做饮鸩止渴的事情。
那么要如何谋生呢?或者可以去做证券分析师或者操盘手,能力上不是不可以,不过那种工作大概需要学历工作经验熟人引荐,煜叔想到陈墨澜的工作经验就罢了;或者也可以到赌场玩几把,他的技术即使是专业赌徒也要忌惮几分……只是他身上这几十块钱怕还不够本钱……
正胡乱想着,水渐渐凉了,煜叔从浴桶里爬出来,擦干,套上那洗干净的T恤。
这时门铃响了。
能这么晚造访的对陈墨澜来说就只有凌霄这个经纪人了吧。
“不好意思,我负责的另外一个艺人赶通告刚刚结束,才有时间过来,你怎么样了?头还疼吗?想起来了吗?”
这么多问题煜叔只是稍稍笑了不语。
凌霄进门之后“咦”了一声,很怀疑自己进错了门。
“你——自己收拾的吗?”
煜叔给他倒了杯水招呼他坐下,道,“家里没有茶,怠慢了。”
凌霄又恨怀疑自己的耳朵,略有惶恐地喝了口水,道:“今天也没喝酒吗?”
煜叔道:“我戒酒了。”
凌霄受的刺激更大了,反而不知道如何表露了,只是机械地点点头,道,“戒了好戒了好……哦,对了,你明天就给我开工吧!不工作靠什么吃饭!你不要指望靠借钱过日子了,我也不会再预支工钱给你!欠了一屁股债你要赶快还!”一副习惯性教训的口吻。
煜叔冷眼瞥了他一眼,凌霄嘎——地住了嘴。
煜叔淡淡道:“是什么样的工作?”
凌霄拿出点职业经纪人的姿态正色道:“当然是演戏。这次我摆脱了导演好久,你要好好表现,不要给搞砸了。不说艺术什么的,至少你要生存下去。”
说到生存问题,煜叔倒觉得可以认同,然而,他接下来意识到有一个比较无法忽略的问题,那就是——他不会演戏。
第 6 章
时间倒退三十多年,煜叔那时候还是小煜宝宝,爷爷很疼爱这个嫡孙,把他抱在膝头问他长大后的理想什么的。
“我长大了要、要穿得美美的去演戏给爷爷看。”由于一口气说的字数太多,他微微叹了口气。
那是在小煜宝宝刚刚在幼儿园汇报演出上主演了睡美人之后的事情。
桑家当家知道之后把小煜所在班级的老师给辞退了,倒不是因为想扼杀他的演艺之路什么的,而是,小煜演的是睡美人,而不是王子。
老师不服气地哭诉道:“为什么?难道就因为让小煜演了女孩?可是他是班级里最漂亮的孩子,我有做错什么?!”
她得到的答复是:性别的什么倒还其次,主要是睡美人没几句台词,光睡觉来着。
所以小煜在之后的成长过程中得到了尽可能多锻炼台词的机会,直到九岁发生了那件大变故之前,他的理想基本上就是“穿得美美的或者帅帅的演戏给别人看”什么的……
早上煜叔睁开眼睛,茫然地眨了眨了眼睛,仿佛做了一个很久很久之前的梦,演员之梦……
难道这就是神安排他重生的意义之所在?重生,回到原点,捡起那失落的梦想,这次他很想知道,自己在演艺的道路上可以走多远……
能走多远呢?
到了片场,煜叔就大概知道了。
片场很乱,比记忆中的还要乱,从前煜叔很少来这种地方,只是偶尔正宠爱的孩子如果是这个行当中人,他也会叫司机驱车到拍摄现场远远地看一眼,那些受宠若惊的孩子就会颠颠地穿着戏服跑过来“煜叔、煜叔”地叫个不停,他拍拍那孩子的脸蛋,略关照几句,远远地望一眼纷繁的拍摄现场,有时候来了兴致叫人通知片方一声就直接把人拉走。
煜叔以仅有的对片场的认识来说,此处实在是出乎意料的杂乱,狭小的地方,灯光摄影录音师道具,到处都是,只有进入镜头的那一小片地方不多不少地还算整洁。
凌霄招呼他:“愣着干什么还不过来去领剧本。”
在一堆群众演员艳羡的目光中煜叔不疾不徐地跟上去。
负责的副导演是个穿着很多口袋马甲的年轻男子,一脸颐指气使,不过似乎凌霄作为几名略有知名度的艺人的经纪人在他这里还得到青眼以待的待遇。
煜叔拿到了所谓的剧本,其实就只有一张A4打印纸,上面简单的写着几行字:
(黑老大带几名随从闯入客栈,老板战战兢兢迎出。)
老板:爷!大爷!什么风把您老吹到小店来了……
黑老大:少TM给我废话!人呢?叫出来!
老板:什么人?爷,我们是规矩生意人……
黑老大:哼!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小的们!来呀,把这里——哼哼!给我砸了!”(摔茶碗。)
(客人四散,老板左右央告劝阻。)
老板:别砸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