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叫白起-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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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之所以还带着长公子,那是因为长公子是大王唯一的儿子,要是宫里还有女人能再生一个儿子,那岂不是……
矮油!大王现在还年轻,花无百样好,人无千日红,宜春宫那位总有年老色衰的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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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刚刚十一个月,已经学会了自己用小汤勺吃饭,而且性格十分高冷,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孩子,不像那边那个愚蠢的傻白甜,不但不会自己吃饭,甚至还是个四脚星人的秦阿宝,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想当个一个独立的大孩子,就会被奇怪的大人们脑补成这样。
只见秦阿宝小朋友用汤勺在小碗里挑来挑去,然后挑出了一块他不爱吃,但是麻麻说“很有营养,所以必须要吃”的胡萝卜,看着正抱着蠢姐姐喂饭的嬴政,猛得一下站起来,举着小汤勺送到嬴政嘴边,“父……父……汪……次……”
看着满勺的胡萝卜,再看着一惯高冷的儿子,此时满脸笑容的卖萌小模样,深谙儿子本性的嬴政瞬间无语了。
但是这么高冷的儿子,都如此给脸的卖萌了,你个当粑粑的还好意思高冷吗?
于是乎,嬴政只好含笑吃下了儿子进贡的胡萝卜。
当嬴政将满口胡萝卜咽下肚子时,他只觉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不但嬴政哭了,坐在一旁的赵高也哭了。
父爱真是伟大了,大王竟然连他最讨厌的胡萝卜都吃了,这可是白侯爷都没办成的事。
见其势可为,秦阿宝又勺了一勺胡萝卜,送到嬴政面前,甜甜的说道:“父……汪再吃……”
虽然吧,实际上秦阿宝和白仲乍不像小贝和嬴政那样十成十的相似,但美人总是相似的,虽然没有十分,也有三、五分共同之处,尤其是两人同样遗传自祖母唐姬的一双桃花眼,都是那么的多情又迷人。
幸好嬴政和白仲本身就有亲戚关系,又有嬴婉姬在背后宣扬“当年我娘唐太后眼睛就生成这样,没想到我没得到我娘的桃花眼,却被我家仲儿和长公子得了。”
除了相貌之外,两人在气质上更是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共同之处。
比如,秦阿宝和白仲一样,都比正常的同龄孩子要更聪明一些。
“不对啊!我聪明是因为我是穿越的,我儿子怎么会那么聪明?你别告诉我,他也是穿越重生的?我接受不来啊!”
在发现儿子除了身体发育比正常小孩子强,连智商也比一般小孩子高时,白仲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系统,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去年月平均工资是四万多,你达到了没有?'
我这不是为了让美帝放松对我大华夏的警惕性,所以才会一直致力于拉低我大华夏的各方面水准,以减少“中国危险论”吗?
'好吧,那本系统就直截了当的说了吧……打个比方你两个孩子的各项数据加起来是五百,平均后是二百五,但实际上有一个会多一些,而另一个会少一些。'
多的是多少?少的又是多少?你不会让我生了一个天才,又让我生了一个白痴吧?
'那到不至于,只是系统帮你改良宝宝身体时,因为公子白是“秦二世”任务的目标人物,为了让寄主更顺利的完成任务,所以改良身体的时候,不自觉的多花了一点能量。而系统能免费帮宝宝改良身体的能量,又是有限额的,所以……'
所以我家小贝小可怜就被平均了。
对于白仲这话,系统如果有头,它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
'不过你也不太用担心,你女儿智力发育在一般宝宝里,还是平均水准以上的,前提是别和他弟比……'
一般宝宝有个蛋蛋用啊!要是只有她一个人,或者弟弟也是个普通宝宝,小贝大约还能算是个聪明,但是好死不死有个天才弟弟……弟弟不但长得比自己好,人还比自己聪明……事事能把自己衬托成一坨狗屎!我家乖女儿日后可怎么活啊?她会不会自卑啊!
'没事,你闺女比较傻!'
你家闺女才比较傻呢!
'那我换一个说法,你闺女和你儿子的情况吧……如果他们不是姐弟,他们就可以去演一出秦朝版的《一吻定情》了……天才少年直树和学啥啥不会的傻白甜湘琴妹……'
有了系统的话打底,白仲认真观察了一下自家小贝,其实也不是那么蠢,正常儿童的发育,十一个月不会自己吃饭、不会走路、说话含糊不清,那都是正常,不是姐姐太蠢,都是弟弟太妖孽。
不过没关系,只要自己和嬴政多疼疼她,让她的性子一直开朗下去,也就是了。
等小贝再大一点,先选一些正常的小姑娘进宫陪她玩耍,一群笨蛋一起玩,然后再让她去看自家弟弟秒杀路人甲,这样她就不会觉得,不如弟弟聪明是因为自己笨了。
至于拿别人家的孩子,给自己家的孩子当踮脚石,这个事是不是不太厚道?谁让龙凤胎是大王的儿女呢,有爹就是那么任性。
你行,你也拼!
因此,在秦阿宝的计谋之下,从来不吃胡萝卜的嬴政,吃下了整整一碗胡萝卜。
“父汪……棒棒棒……”秦阿宝拍着手掌,一双桃花眼尽是浓浓笑意,果然高冷什么的,都是装出来的。
嬴政嘴角含着笑,摸着秦阿宝的小脑袋,吐出三个怎么听都带着几分仇深苦大的字,“乖儿子!”
秦小贝不明所以,见父王和弟弟都在笑,也傻乎乎的跟着拍掌笑,嘴里还“咿咿哦哦”的叫着。
看着聪明伶俐的儿子,以及怀中可爱乖巧的女儿,嬴政心情大好,但又未免有些有遗憾。
阿仲不在!
不但不在自己身边,甚至还不在咸阳城。
坏阿仲!明明答应回来陪寡人过生日的!
此时,在遥远的洛阳城里,一身戎装的白仲,正骑在马上,向着跪在她马前的几个门客家人模样的人,厉声说道:“长平侯白仲,奉大王之命,请文信侯吕不韦移居蜀地。”
吕不韦的故事已经无须说太多,总之大家记住他很牛叉,是嬴政的童年加少年阴影就是了。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赶走了吕不韦,让其失势潦倒下半生,对于一个渴望权势,且上半生呼风唤雨的人来说,就是莫大的伤害了。
#大仇得报系列!#
当然,以上报复方法其实只是嬴政内心自我yy,实际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杀。现在的嬴政已经成熟了,虽然他恨吕不韦恨得要死,但在这个时代,名声也很重要,嬴政不能背下一个忘恩负义杀仲父的名声——杀个假父都被茅焦指着鼻子骂,要是杀个仲父……
请各位看倌,自己张开想像的翅膀。
不过现在终于机会到了,在等了足足一年之后,回到封地后潜伏不出的吕不韦,终于有了其他迹象,他开始频频于其他六国的使者接触。
其实白仲不太明白,吕不韦每天深居俭出都装了这么久的孙子了,为何忽然一下子就爆发了呢?吕不韦何等聪明,他应当知道,不作不会死,只要他乖乖不作,嬴政找不到杀他的理由,他安享晚年应该没有问题。
白仲不明白,但嬴政却明白的很,因为整件事就是嬴政让人做的。
嬴政让太后赵姬写了一封信,信上明明白白的告诉吕不韦,嬴政是异人之子,当年老娘虽然是你的姬妾,但实际上已经和异人滚过床单了,你个傻逼,帮别人养儿子。
你不信?你不信你算算日子,你算算嬴政出生的时期,自己和异人是不是也曾在一起过?你以为老娘是在给异人跳舞?实际上我们是在滚床单……不对,我们不但滚了床单,还滚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否则你以为呢?异人又不是逗逼二百五,他会搞不清楚怀胎要十个月吗?他会分不出足月出生和早产儿的区别吗?
我们家阿政一出生的时候红光满面、声音嘹亮,吃起奶来一个顶俩,这样的孩子,要是是你老婆跟你说,他是早产儿,你相信吗?
你都不信,为什么要异人信?
愚蠢的卫国人!
当然,赵姬的原文比这个要含蓄的很多,但总结总结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被异子和赵姬这对狗男女骗了几十年,又给嬴政这个小野种骗了十几年,吕不韦一下子就出离了愤怒。
而这个时候,又频频有各国使者前来拜访吕不韦,希望他这个昔日秦相能重新出山,为本国所用。
公元前二世纪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人才!
不能为我所用,就只好杀之。
更别提,吕不韦走的时候,他的数万门客可一直跟着他回封地,没几个留在咸阳的。
嬴政想杀死吕不韦,但是他又不能公开杀死吕不韦,他必须要想一个好主意来干掉吕不韦。
“这又有何难?”白仲觉得春秋时代的人就是笨,笨得让后来人觉得好笑,杀人的方法千千万万,怎么就把嬴政这么一个聪明人给难倒了,“你不是要让吕不韦移居到巴蜀吗?自于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山中道路崎岖,天气又多变,尤其是栈道那一段……随便失个足,都能摔死好几个人……昔日朱元……咳咳,我是说人在自然面前,不管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是一样公平的……”
白仲默默将“朱元璋杀韩林儿”这几个字咽回肚子里,历朝历代多少莫名其妙溺毙的名人,又或者是溺水后一病呜呼的皇帝啊。
溺个水而已,哪有那么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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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仲表示,自己只是照抄了一下朱元璋的计谋,当不起嬴政用如此“惊为天人”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事后想一想,比起后世无数千奇百怪、阴险狡诈的用兵方法,自家老爸竟然被人评为中国首创以“奇”的用兵的人,白仲又隐隐约约知道为什么了。
很多人喜欢吹捧祖师爷多么伟大,但实际上祖师爷的伟大是在于发明创造了这样东西,而不是指他的操作水平多么牛逼多么犀利。
扁鹊华陀就算重生到二十一世纪,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也未必能比得上军医院的老中药。
时代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当年发明火药的人,肯定想不到后来的人类能用火药制作发动机上太空。
阴谋诡计也是一样,早百来年前大家打仗还要提前下战书,互相排兵布阵等着对方来攻,绝不搞偷袭那一套;遇上政敌更是直接找刺客砍死,而且是以本人的名义找刺客,直爽又磊落、光明又正大,看得后世之人啼笑皆非。
别人是什么心情,白仲不管。
反正白仲看中国史书,感觉自己就是在看一部人类大脑的进化史,越到后世各种阴谋诡计越多,而往前人们越淳朴善良。
曾经有一个帖子,叫“如果朱元璋穿越成秦始皇,他要怎么对付六国留下来的贵族?”,答曰,先搞个锦衣卫,然后几年之后大家就会发现,六国贵族们就会因为溺水、火灾、和人争风吃醋、一脚踩在冰上摔倒、走在路上被石头砸破头等莫名其妙的原因,全部都死光了。
“在这方面,你还不如宅斗文的女主角!”白仲拍了拍嬴政的肩膀,用心的安慰道。
搞这种阴谋,而且还是传出去肯定会身败名裂的阴谋,嬴政思来想去一番之后,发现手下里又聪明善解人意,又值得自己信任,似乎就只有白仲一人。
白仲是个大坏蛋,身为一个大坏蛋,当然要以最残忍的方式登场,所以她果断的选在新年第一天去抄吕不韦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