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湮华 紫筱恋喜 .-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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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撞死在树桩子上,他那对眼珠子只顾盯着她看,连回头去瞄一眼都懒,更别说去捡回来。
她听见农夫惊呼:“哇,今天运气真好,居然捡到只野兔。”
她忍了又忍,没忍住:“现成的兔子,怎得都不捡?”
他居然理直气壮:“哼,为夫是天下第一的猎户,岂可不劳而获,再说,区区野兔怎能入眼,为夫要猎,怎么着也得猎野猪”
就算当猎户,他也要争天下第一,只是,打那日起,甭说野猪,兔子也没再遇上——哪有那么多傻兔子满哪乱窜,更别说撞树上的了。
她坐在驴背上,好似喃喃自语,可声音却没有压低,让一边的赫连翊听得一清二楚:“没有猪,没有兔子,连老鼠都不见一只,哎,天下第一啊天下第一,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嗯——男怕入错行?”
听得赫连翊眼角抽搐,他不是打不到,只是心思没摆那上面而已,本想开口为自己辩解几句—他六岁的时候,已经是野地求生的高手,哪想到,她接着又补了句差点酿成一场家庭暴力的话,她说:“女怕嫁错郎,果真没有一双慧眼是不行的。”赫连翊觉得自己真是好风度,只是几个深呼吸,就这么忍过去了。
处在磨合期的夫妻,通过磕绊,逐渐养成日后相处模式,他没能制住她,所以,为她所制。
六月中旬,他们两个来到虞、宋、晏三国交界,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妙-境,因山高路远,鲜有人至,赫连翊对此处极为满意,扶楚随他安排。
不过大方向虽随他,小细节却要她说了算,为此,扶楚趁机对赫连翊施行了第一场家庭暴力。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赫连翊打算造一座竹屋,他觉得矮瀑后那两块巨石间的位置极好,望向窗外,是薄薄水帘,一切尘嚣被净水涤荡,真真的世外幽境,门外是一湾碧潭,石板底,齐腰深,夜里直接抱她进潭洗鸳鸯浴,真是妙-不可言。
扶楚沉默的听着,最后听见‘鸳鸯浴,,她没能忍住,顺手操起他的乌金折扇,朝着他脑袋拍下来,边拍边训斥:“我怎么嫁了你这白痴,身为猎户,兔子都打不来一只,选个地方造房子都选不好,还瀑布后面,亏你说得出口,那里潮气多大,食物和家用很容易坏不知道么!总也不见阳光,身子容易出毛病的不知道么!住久了,会大大增加患上关节炎的几率不知道么!我眼睛看不见,出门掉水里淹死怎么办?”
赫连翊呆了呆,脑袋上被扶楚狠狠的敲出一个大包,如果不是他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且试探她多次,她听到那些过去的事情,包括他刻意提到玉倾城和萧白璧等人的名字,她都是一脸茫然,他一定会以为,扶楚是在报复他,又一个大包鼓出来,他终于抓回神思,抱头鼠窜:“我错了,我错了,夫人饶命,啊——再也敢了……”
因她眼睛看不见,即便挨揍,也不能离她太远,万一她跌倒就麻烦了。
最后,他的竹屋建在距瀑布斜对面的一块宽敞的平台上,仅用了两天时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扶楚觉得单凭赫连翊一己之力,绝不能做到这样神速且面面俱到,连只兔子都逮不到的家伙,能造出这样精致的竹屋,谁信啊?
站在竹屋里看不远处的瀑布,赫连翊狡猾的笑,反正距离不远,鸳鸯浴还是很容易的,只可惜他的娇妻身子不适,他很是蠢蠢,却不能动,真辛苦……
竹屋建好的第二天,不知从哪里钻出一个粗壮汉子,扛着耙子,先绕着他们的驴子转圈子随后又绕着他们的竹屋转圈子,一边转,一边搔头,略带口音的咕哝:“咦,真奇怪,前两天还没有的啊,难道是山里头妖精变出来勾人的幻境?”
正在不远处摸鱼抓虾的赫连翊听见声响,光着脚丫子冲过来,顺手将刚抓到的那尾尺长的鱼,头内尾外的架在汉子脖子上:“什么人?”
鱼离了水,开始挣命,扑腾的尤其欢,鱼尾摆动,扇在汉子脖子上,噼噼啪啪的响。
赫连翊看着手中‘武器,,破坏了他完美形象,觉得颜面无光。
那汉子哪见过这阵势,在赫连翊出现的瞬间,举高双手,耙子掉在地上,接着被鱼尾拍的面红耳赤,结结巴巴:“我、我大名叫冯武,乳名狗蛋,是山那边冯家村人,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奶娃,求神仙饶小人一命。”
恩,台词背得相当熟。
帝王术,相人为基础,从他将鱼架上这个冯二之时,便已确定这是个纯粹的老实人,只是看自己,卷着裤管,光着脚板踩在石头上,衣服在抓鱼时扑腾湿了,垂下的发丝上还滴着水,委实狼狈,想他赫连翊是何等人物,被人瞧见这样的他,考虑要不要杀人灭口!
第一四零章 偷爬上去
服这事,他真干得出来!
累年积习,一瞬之间,思绪百转千回,然,周遭境况也没有忽略,百步之外灌木丛下闪过一撮灰毛,鸳鸯眸随之一亮,不掩喜形于色——嘿嘿嘿,一雪前耻的机会来了!
抛开手中肥鱼,追着那撮灰毛去了,有决心,有毅力,只要给他盯上,插上翅膀也跑不了,譬如,他那非比寻常的妻。
背后传来老实人紧张的大叫:“妖——神仙,鱼、鱼、鱼……”
躺在竹屋前大石板上边晒太阳边打盹的扶楚悠悠醒来,功力大失,又因封脉加坠崖,身子格外虚弱,如初生的婴孩,大半时间都用来昏睡,连有陌生人靠近都没觉察,所以,赫连翊不敢掉以轻心,将她安置在他眼皮子底下。
她躺着的那块石板,是他格外中意的,光滑,温润,最关键,可以并排躺下两个人,不能临渊而浴,退而求其次,同卧观星,想想,也叫人嘿嘿嘿……是以,他将竹屋造在这里。
醒转的扶楚支身坐起来,下意识的揉眼,结果触到柔软棉布,无奈的勾了勾唇,她确实很是健忘了,听那人还在喊‘吁,,她想,莫非也是个骑驴的,因不明原因,驴受惊逃跑,累及主人连嗓子都叫哑,真不正慨叹着,鼻间涌来若有似无的龙涎香,不等她做出反应,伴着豪气十足的清越嗓音,一团毛茸茸的肉球砸在她腿上:“喏,猎物。”
扶楚仲手抚了一下服帖的,一来长的小肉球:“天下第一,果真去捉耗子了。”
只一句便叫他由自喜转为愤怒:“蠢女人,你家耗子长这么长耳朵,这分明是只兔子——兔子!”
扶楚讶异:“这么大只兔子,是喂猫的?”
赫连翊怒不可遏:“你是白痴么,哪有用兔子喂猫的,真笨死了”
她垂下了头,楚楚可怜的啜泣:“你骂我!”
见她如此,顿叫他乱了手脚:“奴儿我错了,我不是在骂你,这是给你解闷的,哎你别这样,我承认我错了还不行么?”
胜出!虽然她不够老,但在对付某人时,也算得上是辣口姜。
冯二倒拎着鱼追了过来,不等站定就开始喊:“神仙,您的鱼。”
扶楚恍悟道:“哦,原来他说的是鱼啊!”
赫连翊顺口接道:“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扶楚老实回答:“我以为他在喊吆喝驴子呢!”
赫连翊深呼吸,再深呼吸:“蠢女人,我大人大量,不跟你一般见识。”
形象尽失的赫连翊没能把冯二给灭口了,好在值得庆幸的是,扶楚现在看不见,没见到他不够英武的一面。
翻过这座山,有个村子,本来只有几十户人家,可连年战乱,有不少人涌了进来,老族长曾当过几年沙弥,有一副慈悲心肠,不忍撵走那些老弱病残,到现在,整个冯家村约有七、八百户人家,成了方圆百里最大的村子。
见惯被逼无奈而背井离乡的流民,坐地户冯二对赫连翊和扶楚的来历没有刨根问底,热情的邀请他们去冯家村做客,间或略略介绍了一下冯家村的风土人情,扶楚总结,这是一个汇聚多国流民,却仍能保持淳朴民风的,女多男少的避难所。
扶楚这辈子最亲近的动物就是冥王,可冥王是吃兔子的,所以,扶楚对赫连翊逮回来的那只兔子并不怎么上心,再者,她想上心也不可能,体力恢复的关键期,她睡着的时候远远多过醒来时,即便醒来,眼睛无法视物,也没办法照顾那只兔子。
所以,谁逮到谁养,可赫连翊才养两三天就失去了耐心,蹲在竹笼子边,揪着兔耳朵举到眼前,翻过来看,覆过去再看,最后撇撇嘴:“扒皮破肚,再一烤,还不够给奴儿塞牙缝的,罢了,再等你三个月好了!”咻的一下丢进附近草丛,没被他养死的小动物,命都不是一般的———————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配置家具,赫连翊有自己的小算盘,扶楚看不见,陈设自然要以简洁实用为主,还要不容易磕绊的,当然,最主要的是睡觉的地方,他要了一张足够两人随意打滚的超规格大架床,三层帷幔,最里面是轻薄的纱帐,第二重是绣海棠的绫子,最外层是悬在床架突出的横檐下的厚帷幕,三重全垂,与世隔绝。
赫连翊是个懂得享受的人,只是没想到,花费这么许多心血布置的大床,扶楚不准他睡,他端出委屈的形容,低声下气的同她说:“奴儿,这里仅有一张床,不准我睡,那我该怎么办呢?”
没想到扶楚沉默了一阵后,居然不为所动的回答他:“你要怎么办,关我什么事?”
赫连翊觉得自己肝火又开始上升,尽可能让自己心平气和:“怎么不关你事,我是你夫君。”
扶楚漫不经心的:“哦,我把这个事给忘了。”
赫连翊:……
在赫连翊看来,所谓君子,就是强行按捺了本性后,憋憋屈屈赚得的虚名,人生苦短,何必活得那么累,得意须尽欢,所以他任意妄为。
她说不准,就老实巴交去睡地板,那他就不是赫连翊了!
有的是办法,等到半夜三更,她睡得尤其沉了,他偷偷爬上.床,若不小心被她逮个现行,那也好办,就来个一问三不知,她看过那么多书,肯定知道有人会在睡熟后爬起来到处乱跑,梦游来着,她奈他何?
赫连翊是实践型的,想到做到,当晚便付诸行动,白天上山下水,又困又乏,为了伟大的理想,就该对自己狠一点,头悬梁锥刺股,看她气息均匀,伸手轻轻戳她:“奴儿,奴儿。”没有反应,搓搓手,笑的得意,掀开薄被一角,蹑手蹑脚爬上来,钻进去,一点点挪近,伸出手,已经可以够到她纤细的腰身,再想更进一步,结果,咚的一声,他滚下去了。
第一四一章 嫁个废物
是被她踹的。
真是久违的,怀念的,令人热泪盈眶的感觉,一手扒着雕花围栏,一手揉着当年受过伤的,不足与外人道听的部位,磨着牙:“不可救药的蠢女人,是你先不仁的,休怪我无义!”
“谁是蠢女人?”
赫连翊定住身形,保持半蹲半起的别扭姿势:“谁,什么,蠢女人?你做梦了?”
她抱臂环胸:“还有我不仁在先,所以你打算对我不义?”
赫连翊连连摇头,一本正经道:“有这种事?你肯定是在做梦,乖,躺下去,好好睡觉。”
便是夜里,她的眼睛仍覆着布带,而他扒着床尾围栏一角,本在她斜对面,而她起身对上他,端端正正,像可以视物的正常人,叫他有点紧张,不过他赫连翊什么风浪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