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穷千里目-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阮叶眨了眨眼睛:“这个人,很可能是朱员外。”她顿了顿,继续说道,“我想,大概写这些书的也是他。”
紫罗不由有些疑惑:“叶子,你不是看这些鬼东西看得脑袋发晕了吧?你自己刚刚才说,朱员外大字不识,难不成他自己发明了一套文字吗?哈哈。”干笑两声,算是紫罗对阮叶上面说的话的总态度。
阮叶反而得意地一笑:“就是因为他不会写字,所以我才猜得出应该是他写的这些东西?其实这些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涂鸦而已。因为,这些东西的重点根本就不在书写的内容里。”
紫罗犹如坠入迷雾之中,越听越糊涂:“等等,叶子,你确信知道你自己现在在说什么?”
阮叶边点头边道:“紫罗你不要小看我,我可是很聪明的哦!”她不遗余力地自吹自擂着。
紫罗看着她挤眉弄眼的样子,顿时笑了起来。不知为什么,和阮叶一起时她总能这么开心,不似她之前在落夕榭,一个人,孤单寂寞。
阮叶不知紫罗心里想的,她继续表述着自己的猜想:“我换种说法,既然无风不起浪,那么我们不妨假设那个传闻是真的,朱员外的确是意外挖到金子才发财的。”
这种顺着思路的方法比刚才那个跳跃式的结论表述显然比较适合紫罗,她点头问:“嗯,那然后呢?”
阮叶有条有理地说:“从我们看到的情况来判断,朱员外是个待人很小气的人,从他怎么对待下人就可以看得出了。我记得你跟我提过钱庄的经营方法,我想依照朱员外悭吝的性格,他既舍不得给钱庄费用,也不信任钱庄。”
紫罗同意她的观点:“你说得没错,可是,这和这些书又有什么关系?”
阮叶扬了扬手中的书,就好像它是她的战利品:“既然不放心把金子给别人保管,那朱老色鬼就只好自己藏在家里了。可是,这么大的家人多眼杂,他就想了一个很简单,但是同时又很有效的办法。”
说到这里,阮叶却故意停了下来,笑嘻嘻地看着紫罗:“给你一个提示,这答案和一句俗语有关,‘真金不怕火炼’。”
听阮叶说得这么玄乎,紫罗哪里愿意多想,不由催促着下文:“快别卖关子了,他到底想到了什么办法?”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烧金子
阮叶故意逗紫罗:“你真的不要自己想一想吗?答案可是已经昭然若揭啰!”
紫罗不耐烦地道:“罗唆什么,快点说结论。”
阮叶扬了扬手中的书:“朱员外之所以要写这些完全没有意义的东西,是因为,他真正的目的是要将墨汁涂抹完毕。换言之,他是为了用完他的墨汁才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
紫罗微微消化了一下阮叶的话,随即明白了些什么:“你是说,那些墨汁有问题?”
和她差不多高的阮叶硬是将手伸过去,摸了摸她的头:“聪明。”
紫罗没好气地推开她的手:“行了行了,怎么这话从你嘴里出来就那么不像在夸我呢?”
阮叶丢了个媚眼给她:“我就是在夸你,你看你,想多了吧?”
紫罗作了个呕吐的表情:“那你说这墨汁有什么问题,难不成有毒?”
阮叶一脸高深地道:“毒倒是没有毒,不过,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书里面可全是金子哪!”
紫罗脑子这下转了过来:“你是说,这金子在墨汁里?”
阮叶道:“不错。”
紫罗觉得,阮叶的表情越来越像那种山头老大的狗头军师了
阮叶随手翻到某一页,用手轻轻抚摸着纸张,仿佛摸着的是金光闪闪的金子:“朱员外想把金子藏在家里,可是又怕容易被人看见偷走,所以,他就利用金子的特性,将金子都融掉了,然后按照一定比例,把它们和墨汁混在一起。因为不信任别人,所以他只能自己来写,但是又因为他根本不识字,于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鬼画符一样的杰作就是他的成果了。”
紫罗此时完全明白了她的意思:“可是,你要怎么证明你说的就是事实呢?”
阮叶笑得很淘气:“我们来烧纸玩好不好?”
……
姚大力是茂理镇的挑夫。年轻时他本是做轿夫的,不过自从三年前他意外摔了一跤,半边的手臂就再也用不上力。所以,他再也干不了这个省时却收入还不错的活儿了。后来,吃了几帖一个路过他家门口的医生给他开的药,倒还真有效,手臂上的伤好了不少。不过,那个大夫走之前也跟姚大力说明白了,他这手臂当初刚伤着时没有仔细治,吃的药也不对症,这才耽误了最好的时机,现在是再怎么治也回不到之前健康时的状态了。
现在,姚大力就在街上做挑夫,一根扁担搭在肩上,避开受伤的手臂和肩膀,但凡有人叫了他去挑东西,他就笑嘻嘻地答应。除了本镇的生意,他经常转悠的地方就是镇门口和客栈附近,这些地方都是有外地人比较多出现的场所,他也常常能觅上一点生意。
但是,这个活儿毕竟比不上轿夫,既要每天都在外面找,又常常被人吆三喝四的,姚大力常常感到憋屈。他把这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原因,归结到当时先给他治手臂的镇东妙手堂的刘大夫身上。要不是他拍胸脯保证会治好他的伤,还给他开了差不多他小半年收入的药,姚大力觉得自己的伤估计也不会像现在这样。
“庸医!害人!”姚大力每次找生意转到镇东时,都要弯到妙手堂大门口去骂一骂这个误人伤势的刘大夫。
要是碰上阴雨天,姚大力受伤的手臂和肩膀连接的关节处一阵酸疼,加上天气不好,生意就不好,他就更加心里发苦。所以每逢这种日子,他也不愿呆在那个没什么暖和气的家里,买上三文钱一壶的烧刀子,喝着这老远便能闻到劣质曲酿味儿的酒,靠坐在妙手堂的屋檐下,到后来发展到那个刘大夫见他一来,都不敢再开门。
几次三番下来,刘大夫大概怕自己会被这个五大三粗的姚大力搞得在这茂理镇没了生计,只好自掏腰包,赔了他两倍的诊金。
姚大力这才罢休。
这天晚上,他和几个原来一起的车夫轿夫在一家常去的小酒馆喝酒,直喝到半夜,一时有些尿意,便出去到酒馆旁边的小巷内解决,从小巷出来时,忽然被一个瘦小的书生拦住了去路。
“这位大哥,我在我住的客栈门口见过你揽生意,你是挑夫吧?”因为夜色,姚大力看不太清书生的脸,感觉也就是有些娘们儿气的一个少年,轮廓倒是清秀。
姚大力一听他这么问,心里估摸着怕是生意上了门,立刻道:“是,小爷有什么吩咐吗?”
那书生打扮的少年细声细气地道:“我和弟弟是要进京城赶考的,在这镇上耽搁了几天,现在着急赶路,这天也快亮了,劳烦大哥找几个人帮我们搬下行李。”
姚大力爽快地道:“不用找别人,我一个人就能搬得动。”
少年却坚持要他再找几个人:“最好是找几个马车。”
姚大力吓了一跳:“你有多少行李?”
少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和弟弟一起去京城,除了应考,还投奔亲戚去的,所以原来学的书都带了去。”
说完,他伸手第给姚大力一小粒东西:“因为盘缠用的差不多了,我拿这断开的金链子上的一截儿抵工钱,行不?”
姚大力用牙咬了咬,的确是真金,这可抵得上他当轿夫时两三个月的收入了,他立刻道:“酒馆里还有不少我的兄弟,都是吃这碗饭的,我替小爷去叫上他们。”
那少年似乎真的很急,只是点头称好,又交代了一句:“一定要找马车和车夫,能送我们去下一个镇的,工钱多点没关系。”
姚大力连连称是。
……
第二天天刚刚蒙蒙亮,就有三辆马车出了茂理镇,车夫个个一脸欢喜劲儿。
车内,两个女扮男装的少女笑得得意非常。
这不是阮叶和紫罗,又会是谁?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恶罗刹赵石
乔不遗从来不觉得他会和朝公子当朋友,其实,以他们现在的状况,也不是朋友,只不过,他们现在有点同病相怜。
他们的妹妹一起“私奔”了。
乔不遗还记得自己推开阮叶的房门,看着空空的房间,和阮叶那张一看就是匆忙写下的纸条,那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他有些生气,叶子不是小孩子了,却还是这般天真,在谷里时还好,出了谷还这样就危险了。秀美的剑眉微微蹙起,他将手中的纸条握得紧了些。
他回头时看到朝公子也已经走进了房间。
他身上永远都是那一身白色的华服,在这仅燃着一只蜡烛的房间里,忽然表情就飘忽了起来,叫人有些看不清。
乔不遗素来不喜这男子身上幽深的气息,虽然只认识了几天,他第一次见到他脑中就清醒地知道,和这样的人是不应该有交集最好。
这个男子,行事诡异,喜怒似不行于色,但却无时无刻不在散发出一种逼人的压迫气息。也许,他自己也知道,所以控制得很好,他在紫罗和阮叶面前就会收起自己这样的气势。
但是,这只是对着那两个武功可以,但心思单纯的小姑娘。她们的武功和内心,自然不能和朝公子比,也不能乔不遗比。
乔不遗的武功在江湖上是怎么样的,他自己没底,他的心思是否缜密到可以在这江湖上立足,他也不清楚,很自然地,他会从朝公子身上来找一种标准。
这个标准找到没找到,乔不遗自己也说不清,但是,他能看清朝公子的气势,这种气势,虽然朝公子学会了隐藏,就像乔不遗会隐藏自己身上的锐气一样。但是,两个旗鼓相当的人,在彼此面前,这种气息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的。
“她们走了。”朝公子忽然开口道。他的话不是疑问,而是对事实最直观的陈述,简单而直接。
乔不遗道:“是的。”
朝公子忽然笑了,虽然有些冷清,却给脸型凭添了份柔和:“看来,我们得去把她们追回来。”
乔不遗点了点头:“的确,她们去江南,我们一路追过去。”
朝公子似乎有些疲倦,他笑了笑:“我还真是有个可爱的妹妹。”
乔不遗道:“我也是。”
朝公子忽然问道:“我听紫罗说,阮叶姑娘告诉她,你们出谷是要找寻失散多年的亲人?”
乔不遗回答:“是的。”
“那么,既然要去江南,我劝你不妨去找一个人。”朝公子建议道。
“谁?”乔不遗问。
朝公子笑了笑:“我认识的一个人,他不算是我的朋友,他是公门中人。不过,他找人也很在行。他叫赵石。”
乔不遗没什么反应地道:“多谢。”
朝公子淡淡地道:“不用。”
当时,乔不遗不知道,这个赵石,究竟是怎样的人。
赵石,其实只是个捕头。
一个长得很普通的捕头。
但是,他也是江湖上让人闻风丧胆的捕头。
他有个绰号,叫“恶罗刹”。
对于那些作奸犯科之人,他就好似手执催命铁索的罗刹,从地狱之中而来,步履稳健,形容可怕,要将这些行恶之人,全部拖进地狱的地下层。他那一张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脸,在那些被别人谈之色变的恶人眼中,却狰狞如鬼。
真正的催魂恶鬼。
而且,赵石和其他捕头不同的地方在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