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大帝-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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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牛仔和淘金者们都会买一条的,这些……”显然这个说话的就是斯特劳斯了。
不过,那位戴高帽的人打断了他,“可是你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们供货给你们会有很大风险的。”
“我可以把这间工厂抵押给你!”
“噢上帝呀!斯特劳斯先生你真的很疯狂,你就这么有信心吗?”
“当然!我们的裤子很畅销,你可以到大街上去看,到处都是穿我们裤子的淘金者,而且有了棉布之后,就可以取代该死的帆布了,我的成本会大大的降低!”
“好吧,我只能说你的疯狂打动了我。”
“谢谢你蔡司先生。”
“祝福上帝,我们合作愉快。”
尼玛!用棉布是因为成本更低吗?这个斯特劳斯还真的是个合格的资本家,帆布一般都是用来做帐篷的,那种东西……
等等!
李梦杨当场就石化了,他仿佛眼看着自己的第一桶金长了一双翅膀,忽忽悠悠的就飞走了。
来晚了,人家已经在搞棉布了……
在谈好了生意之后的斯特劳斯马上就发现了处于石化状态的李梦杨,他马上便面露喜色,走过来拍着李梦杨的肩膀说道:“哎呀!是你,中国人,哈哈哈,太好了,你要来我这里工作吗?很好很好,30美分一天,我记得你听的懂吧?”
没错,这个李维·斯特劳斯正是当日在劳动力市场想要雇佣李梦杨的那个白人老板!
世界还真是小呀。
“你,我……”李梦杨从石化状态中恢复了过来,而这个时候他的大脑在以最快的速度运转。
为什么斯特劳斯对雇佣自己这件事,这么的热心呢?
很简单,李梦杨是华人嘛,别忘了现在的三藩市华人大多在从事‘女人的工作’,而刚刚李梦杨一路走来,他看到了不少的工人,都是女的!
可以说,这个铺子是整个三藩市里女人密度最高的地方,那么斯特劳斯要雇佣自己,这不就是在说,他需要更多的‘女人’,说白了,就是能跟女人划等号华工那不也可以吗?
自己将会成为一个帮华人找工作的中介吗?
听上去不错,可没那么简单,以斯特劳斯现在这样的资本家思维,为了降低成本用了棉布,而且现在明摆着斯特劳斯要扩大自己的生产能力,进一步的降低成本,这样他就需要更多的工人,而三藩市的女人又这么的少。
那么理所当然的,华工绝对是他的第一选择,那么再进一步,斯特劳斯是不是想去买‘猪仔’呢?
对,一定是这样的,这才是成本最低的雇佣方式,任何一个资本家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这么干,而李梦杨如果能被斯特劳斯雇佣,那么李梦杨掌握着熟练的英语,他甚至以后就是那帮被买来的‘猪仔’的管理者了。
那么,真的要贩卖自己的同胞来美国吗?!
可是,李梦杨需要第一桶金,而眼前的这个贩卖自己同胞的机会,那绝对也可以帮他赚到第一桶金!
他李梦杨在中间,只要简简单单的两边忽悠,那利润自然非常的可观了,什么30美分那根本就不够看,最多算底薪。而且这个事情既简单又安全,自己没有任何风险。
这绝对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一个一本万利的机会!
做还是不做呢?
“对不起,斯特劳斯先生,我不是来找工作的。”李梦杨做出了他自认为恐怕是他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
没错,李梦杨不能那么干,他也是被卖猪仔的,他也是那么过来的,他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同胞在猪仔船上是个什么状态,每一天都有人死去,而自己就已经死了一回!
我们中国人不是不能来到美国,但绝对不能被当作猪仔卖!
在这一瞬间,李梦杨暗暗发誓……
“你是觉得工钱不够吗?这样,我给你一个美元一天,你的英语很好,比很多这里的华工都要好,我需要你帮我去雇佣华工……”果然,斯特劳斯的目的就是这个,当然这是他现阶段的,日后一定会往贩卖猪仔的方向发展。
“对不起,斯特劳斯先生,这不是钱的问题。”
……
“该死的李梦杨!”当看到了李梦杨那个妖怪走进了那个裁缝铺之后,黄蓉便攥着自己的小拳头,恨声的骂了一句。
黄蓉大小姐怎么来到了李维斯的铺子附近呢?
很简单,那天晚上黄大小姐不是撞破了李梦杨的真实身份了嘛,他是个‘妖怪’嘛,那这好几个月以来,便一直想把这个妖怪给赶走,可惜,自己的老爹不配合呀,徒呼奈何。
不过,最近可有意思了,黄蓉发现李梦杨没事儿就盯着别人的屁股看,还是男人的!
哼,妖怪就是妖怪!
你别管为什么黄蓉对李梦杨观察的如此仔细,可她既然好奇心起了,那自然就要偷听一番,要知道,黄蓉也是懂洋话的,她本身是在三藩市长大的嘛。
工装裤,李维·斯特劳斯,位置……莫非这个妖怪要离开金鳞阁?
当推算出这个结论之后,不知道为什么,黄蓉却不太高兴,也许是因为这个李梦杨要走了,可却不是自己赶走的,这个成就感上就差了好多的缘故吧。
嗯,一定是这样的。
既然如此,那便要去看看这个妖怪到底搞什么鬼!
这一天,李梦杨明显跟以前不一样,勤快的很,黄蓉便知道这个妖怪恐怕要行动了,于是,她便跟了出去。
三藩市的治安很差,特别是晚上,可是黄蓉已经把些个东西都给抛在了脑后……
就在黄蓉矗立李维斯裤子店外,心中恼恨李梦杨的时候,她没注意自己的身后,一个喝的东倒西歪的醉鬼出现了。
这个家伙穿的就跟一个牛仔似得,腰间有一把‘胡椒枪’在枪套里,头上一顶牛仔帽,手上提溜个酒瓶子,见底了。
月光之下,这家伙就看到眼前一条大辫儿,亮晶晶,这醉鬼知道这是个华人,好啊!
是呀,当然好了,这家伙喝的多了浑身燥热,得泻火呀,可上哪里找女人呢?三藩市这里的母狗都没有了,那女人可够金贵的了,不过华人也行呀!
要知道,华人的皮肤那比很多白人的女人都细嫩,显然这个醉鬼是懂行的,那还等啥?
“你别碰我?”
“哈哈哈……”
从斯特劳斯的店里出来,李梦杨还没忘了吐槽牛仔裤的发明人,不过,他没走多远,就听到了这声尖叫!
哎?这怎么听上去,那么的耳熟呢?
第六章英雄救美惹麻烦!
19世纪中叶的时候,美国人特别的喜欢饮酒,应该说是酗酒,喝的非常的凶,经常喝死人,甚至为了让喝死的家伙能少一点儿,后来还颁布了禁酒令。
现在的这个出现在李维斯裤子店附近的醉鬼,还没喝死而且他非常的兴奋,,因为他听出来了,感情这还是一个女华工。
简直是太棒了,上帝对老子不薄!
黄蓉当时就慌了,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危险,虽然自己的阿爹给自己讲过,可是……好像眼前的这个家伙,胸前还有一个发亮的东西,这简直是太不好了。
黄蓉想跑,可是已经晚了,她只好挣扎,可毕竟力弱,抵不过眼前的这个醉汉的力气。
“哈哈哈……YES!YES!哈哈哈……”那醉汉狂笑。
“啊!呀!滚开!”完了,黄蓉心里一片冰凉,她没想到自己今天竟然会落到这样的田地,早知道……早知道就便宜那个妖怪好了。
而越是这么想,黄蓉这就越是慌,眼泪流的就越凶。
完了,真的一切都完了,这个醉鬼已经压上来了……
“我草你祖宗!”
就在黄蓉绝望之时,她突然听到了李梦杨的一声爆喝,紧接着,砰的一声爆响,李梦杨整个人飞了过来,一个飞脚把这个醉鬼给踹开了去。
噗通一声,李梦杨也整个人落地了,刚才他是把自己扔出去双脚齐出!
眼看到黄蓉被这个醉鬼欺负的画面,李梦杨想都没想就冲过来了。
“块头挺大。”
就这一下,李梦杨感受到了对手的实力,所谓格斗,最终决定胜负的有时候就是身体素质,对方那个白人身大力不亏,自己比较还是太瘦弱了,他现在的这个身体才十五六岁而已。
可是,这样咱爷们就怕了吗?
“法克!YEAH!你这坨屎!”这醉鬼就想扑过来还击,可是他明显脚下虚浮,喝多了嘛。
“去你妈的!”怕他个鸟!
好个李梦杨突然间揉身而上,那醉鬼也站稳了身子对着李梦杨就是一酒瓶横扫,醉鬼是醉鬼可他们也有武器上的优势。
刷的一下,那醉鬼就感觉眼前的家伙消失了,这一下可把他给吓了一跳,但他马上就找到了……
砰,李梦杨刚才身子一团,躲过了那一酒瓶,接着身体一瞬间展开,便前弓后箭,一记进步冲捶,直捣在这醉鬼的肚子上。
“呕!”这醉鬼被打的一疼,但还行,只是肚子里有些翻涌。
“果然耐打!”李梦杨明白这就是身体上的差距,但他没做多想,再次出招。
砰,啪!
右手四指一缩做个虎拳,一击正中醉鬼的脖颈,接着瞬间变掌斜推,掌缘处正中这醉鬼的下巴。
这一招快如闪电!
那之后……没有之后了,醉鬼推金山倒玉柱一般的倒下之后,就再也没有站起来。
“真是侥幸!”李梦杨抹了把汗,幸亏对方是个醉鬼,自己把薄弱之处暴露了出来。不然,恐怕倒下的就是自己了。
“你没事吧?”
“呜呜呜……啊!吓死我了!”
黄蓉刚才也看的不是太清,但肯定是李梦杨这个妖怪救了自己,这心里一松,哭的就更狠了。
这也算是软玉温香吧?
李梦杨没辙,只能先等一下了,让黄蓉这平复一下心情,然后俩人再走,可就在这个时候。
咵啦咵啦的,几匹高头大马来到二人近前。
“你们是干什么的?”
“柯蒂斯警长,那倒下的好像是斯莱德!”
“什么?”
月光之下,这几个骑士的胸口都有一块反光的东西,那是一枚七角徽章,如果在瞧的近些,那上面写的几个字就是,SAN-FRANCSCO-POLICE!
没错,警察,他们就是三藩市的警察。
见了警察,那李梦杨也不慌,他刚才那绝对是正义之举,对不对?
于是,李梦杨用英语回道:“警长先生,刚才这个人喝多了,要调戏我家的小姐,我便跟他打了一架。”
本来这个事儿就是这样的,但是!
“柯蒂斯警长,不好了,斯莱德死了!”
“什么?”
竟然打死了人?
“中国佬,我是三藩市的柯蒂斯警长,我现在拘捕你,因为你刚刚杀了一名三藩市的警员!”
什么?!那个醉鬼是个警察?
没错,他的胸口也有一块七角星样的警徽。
三天之后……
“绞死!绞死!……”
“柯蒂斯!小丑!”
“黄皮猴子交出来!”
“砰!砰!”
三藩市警察局的外面那是乱哄哄的,他们群情激奋,大声的呐喊,谩骂,没事儿还对天鸣枪。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就是因为在三天前,三藩市的警长詹姆斯·F·柯蒂斯抓了一个嫌犯,一个华工,而这个华工打死了三藩市的警察斯莱德,这样的罪行,在19世纪中叶的西部,那还有什么说的,绞死嘛!
可现在的情况是,一群人像柯蒂斯要人,也就是让他交出这个华工,而柯蒂斯却没有这么做。
这个事儿听上去,确实很是奇葩呀,柯蒂斯不是警长吗?他交什么人呢?警察不就是执法机关吗?
没错,确实是这个道理,但是要在以前,那柯蒂斯还真的就得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