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道逍遥-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魔法师的实力划分:魔法学徒,间习魔法师,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元素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魔导圣者)
现在南宫伴月只是个初级魔法师,可以说,他和一个翼人的实力差不多。他来此的目的其实很简单,是来清云山附近山下找一些‘狼哗鼠’的洞穴。因为狼哗鼠,是这湖中的小偷,它们常常偷盗一些冀人或禽类所产的卵来享用。南宫伴月早就收到风声,五月中旬正是湖中鸟兽的交配和产卵期,‘狼哗鼠’的洞穴里一定有他们偷盗来的兽卵。南宫伴月想自己手养一只幻兽,哪怕是一只小龟,只要是心甘情愿地与他结契,他就会笑掉大牙。无耐帝都的幻兽巿场上自己开了家幻兽店,引进的全是高阶的幻兽,而且看到他不是打磕睡,就是一幅要埋了他的样子。而且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还没有召唤兽的话,非把他当笑柄不可。他们班上的同学实力都不下于中级魔法师,而且所携带的幻兽等级,不会下于三阶。
让南宫伴月不平衡的是,自己的胞弟南宫伴日都有一头四阶的狂狮獒兽。后来才知道,和幻兽结契约要从娃娃抓起。虽然南宫伴日只是个三阶武士而以。
因为帝都的幻兽巿场是从来不卖兽卵的,因为兽卵不好保存,没有好的孵化场所,和相应的温度和湿度,那些个兽卵是出不来小幻兽的,大多数兽卵只能当作鸡蛋食用,而南宫伴月深知,要想找到一颗好的兽卵,就必须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亲自动手才能丰衣足食。所以选择了来个纵马三百公里,为的就是要寻找到一个好的召唤兽卵与他结契。
青山如黛,绿柳依依,南宫伴月静静地往水与山,天与涯的林野间走着。他呼吸着芳草的气息,雾气就在他的身边弥漫着,伴随着丝丝香甜的味道,暖意从心底透出来慢慢的流淌。
他的头上万鸟齐飞,如同一张在空飞舞的巨大飞毯,朝霞与孤鹜齐飞,春水共长天一色。置身于美丽的水乡泽国,数以万计的禽鸟在春意中轻灵的舞蹈,所有快乐的生命慢慢的融为一体,宛若展开的一幅灵动清秀的画卷。
狼哗鼠的体型不大,和一般的家猫差不多大小,可是长着一张像鼠一样的尖嘴和一条像狼一样下垂的尾巴。它们的灰黑色的毛皮可以做成上好的贵妇大袄,不过因为毛皮的气味类似于死鱼,很难除尽,所以大部份皮草商人和猎人都不喜欢取其毛皮为用。狼哗鼠喜欢在平坦的草皮上修筑自己的洞穴,通常是群族而居。年长的狼哗鼠皮手呈黑紫色,体状如牛,灵性非常。所以一般取其洞中兽卵的猎人,都会找一些被狼哗鼠族中驱赶的单兵个体的洞穴进行劫掠。
当然,南宫伴月也非常明白这一点的。其实在这个自然界中,人类其实是非常弱小的动物。而在兴尔良大陆的历史上,各强大的种族都有着相继灭亡的历史,而唯有人族能长胜不衰。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类是个非常知慧的种族。懂得去顺应天道,顺应自然。天冷就会生火取暖,不靠天吃饭,会劳作,会为自己的衣食住行,而不断地发明出适应自己生活的物质空间。
南宫伴月知道,野生的普通狼哗鼠的大多数等级在二阶幻兽这一阶。自己的是初级魔法师,可以力敌两只以上的狼哗鼠。自己是水系魔法师,而手中的‘天元鹤膝杖’是用七百多只冰鹤之髓,注入了千次锤炼而成的白钨之中。南宫伴月在两个月以前,从一个盗墓者手中得到了它。不过那个盗墓人不识货,这件顶级水系法器只花了他一百他金币就搞定了。
天元鹤膝杖中封印了一个五级的魔法‘召唤水元素人’。如果以南宫伴月体内的魔法晶球的容量来看,可以召唤出三个水元素人就会魔法力透支。而元素魔法师如果得到了这根‘天元鹤膝杖’,就能召唤出三十多个水元素人。因为这根天元鹤膝杖本是一千年前一位水系魔导圣者的法器。他在北冥之洋疯狂地吸取着其中水精灵的精元,又把它们的灵魂封印于‘天元鹤膝杖’中。不过因为他的杀孽太重,被水中的王者冰龙皇所厌恶,最后派遣了十条冰龙与其在海外三山的一个冰谷大战了一场。最后这位魔导圣者负伤而逃,最后伤重不治,死于他自己家乡,伦鱼国的卡布拉山脉。
第六章 凤男归天
走过一片芦苇丛,眼前的景物让南宫伴月大吃一惊。一位身披火红战袍的剑士,竟然被一群粉翼鸟人追着打。这位武士手执长一米五的长剑,一身精密的战铠把他的所有要害包了个严实。头上的钢盔前部烙有天下第一剑庄‘采凤山庄’的凤凰标志。
在一千年前,大陆上有一个黑暗的势力,海王波顿。海王波顿是曾是大陆上盛极一时的大陆统治者。他的父亲本为一方巨将,在一次征战中被一位上阶死灵大魔导师所打入了黑暗之渊。后在黑暗之渊,与一头被龙族被弃的母龙结为秦晋,而产下此子。随后在黑暗之渊一次领地之争中,其父母死于非命。而留下了海王波顿。此子凭借着自己优良的血统和一个智慧的人类头脑,竟然修成了龙族的‘笑傲苍龙诀的第十九道龙神念力’,随后破开了虚空,进入了人界,要为其父一雪前耻。
当时正值太平盛世,这海王波顿首先杀死了龙皇,统一了龙族,为其母报仇。三战海外三山诸岛大胜而归,海王之名响彻惊天。而波顿最后的目标就是人类。当时以东方羽皇,西宗密语,北冥熊国,碧游天使,南联魔法的上千万之众的各路英豪,都齐心抵抗着海王波顿的入侵。最后东方羽皇战死,西宗的几个大藏佛师都纷纷坐化。北冥熊国的全部熊兵熊将战死杀场,翼人被打得毛血纷飞,一地的鸟尸。
海王波顿满以为自己把皇天大地踩在了脚下。可就在这时,潜于凤凰秘境中的九劫不死火鸟竟倾巢而出与海王决于死战。打散了海王波顿的十八道龙神心念力。最后一道龙神心念力也差点被打散。无耐之下只有飞遁回到了黑暗之渊。不过这不死鸟中的一只,名叫‘凤滴’的男子留恋上了人界的一位女孩,而不愿回归于凤凰秘境。最后结为夫妇。直到凤帝下召,才离开了‘采凤山庄’。
现今,‘采凤山庄’的庄主凤飞灵是天下最强的剑道高手。传闻她有三百多岁,没有兄弟姐妹,却和一只雉鸡六冀鸟人结为了秦晋,生下了十双子女。‘采凤山庄’的人也绝少在外走动。这次为什么会来到‘清云山碧游湖’呢?南宫伴月是百思不得其解。他虽然没什么战斗力,可是脚下的逃命功夫可是一流的。所以壮着胆子跟了上去。
翼人是由飞鸟进化而来的,每一阶翼人的翅膀都会有不同的色彩呈现。起初,飞鸟经过长期进化而仙根开悟,现人形。一阶翼人只有一对翅膀,翅膀是蓝色的。二阶翼人翅膀为粉红色。三阶翼人翅膀为青色,四阶翼人翅膀为银白色。五阶翼人翅膀为金黄色。五阶过后,就会生长出另外一对羽翼,又叫四翼鸟人。而后就是六翼小天使,八翼天使,十翼大天使,十二翼圣天使,银翼大天使,金翼大天使。不过,在兴尔良大陆,银翼天使已经是非常稀有了。
但观追杀那战士的翼人;多是翅膀为青色和粉色的翼人。不过数量之多是南宫伴月史料不及的。那漫天翱翔的翼人最少也有四五百只。以自己的实力干掉一两只是没什么问题。可是这么一大群,就是再加上十个南宫伴月也是杯水车薪的。翼人和‘采凤山庄’都是魔法师惹不起的,因为在没有成为元素魔法师以前,下阶的魔法师在他们眼里同垃圾差不多。
在七八十只粉翼鸟人的转攻下,那个剑士渐显体力不支,最后被七只翼人的手只的长矛刺入前胸后背。随着长矛飞速地拔出,那个剑士发出了一声悲惨的叫声,身上的七个大洞血喷似瀑,一位六翼鸟人以南宫伴月看不清的速度从翼人群中到了剑士的身边,从其身上搜到了一个锦盒,又咻地一声向碧游湖飞去。那剑士像一块砖头,从十多米的空中飞坠而下,摔在了草地上。随后天空的翼人们纷纷退却。
等到那翼人尽数离开以后,南宫伴月偷偷摸摸地来到了他的身边。把他头上的头盔取了下来。“唔?不错嘛,这男的比偶还要帅。”南宫伴月有点心里不平衡了。自己怎么说也是校草来着。不过自己和他站在一起,就像是母鸡和凤凰的比较。不过这也是事实。混血的凤族继承了凤族的高贵,威严,儒雅,飘逸,潇洒。这名男子很明显是凤族的。因为他的头发是火红色的。而且他的皮肤光白地能让女孩子嫉妒地吃不下饭。
“死了没有啊!”南宫伴月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脸。不过一点反应也没有。
“考!!!”南宫伴月从腰间取下水囊,喝了一口水,喷在了他的脸上。他的双眉很吃力地动蹙了一下,无力地睁开了眼睛。
“说吧!还有什么后事没交代的?”南宫伴月有点猥亵地看着他。
“咳……你……你是人类吧?”
( 。。)
“废话!”不是人类难道是鸟人不成?南宫伴月白了他一眼。
“你……你……”身为凤族的一份子的他虽然是个凤鸡混血,可是那骨子里瞧不起人类的他竟然被一个黄毛小子嘲讽,真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啊。
“我顶……我顶……你顶…………”这个凤族被气得俏脸乌黑,双眼发直。
“你顶?你都快挂了小心顶断你的卵!”南宫伴月今天心里可笑得开了花,什么尊严,什么傲骨,你他妈的如果对我客客气气的,老子还愿意救上一救,你对老子吹胡子瞪眼的,老子偏偏不答理你!什么凤族,狗卵!
“我…………顶……你……咳咳咳……你个肺!!”
“考你老木!你什……什么素质啊!一个堂堂的凤族对一个帅哥这么没礼貌?”南宫伴月兴灾乐祸道。
“我顶……我顶…………”凤男被气得双睛发花,口中鲜血连连涌出。
“不是吧……你,你可别死啊!你如果是死在这风景秀丽的碧游湖畔,你的尸体可会污染周围环境的哦。你要挺住,你一定,你一定要挺住啊!!”
“我顶……顶……顶…………”
“就别顶了歇歇吧,小心精尽人亡,你要是死了你们凤族不是少了一员猛将了吗??你不要啊!!你不要啊!!”南宫伴月高声惊呼道。
“顶…………………………”凤男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
“你不是吧……这么容易就挂了?”南宫伴月拍了拍他的脸,一点反应也没有了。
“你真是每天退化三次的恐龙,凤族历史上最強的蠢材,只要留得你一点点的灵息,就能以你们凤族的祖传渡劫法“转世重生”保下小命的。唉……小爷我要是凤族的就好了。”南宫伴月在凤男的身上摸来摸去,竟然找到了一枚和鸡蛋大小的红色鸟蛋。
第七章 食凤之人
“咦?”南宫伴月惊讶道。凤男的眉心突然发出微弱的红色光芒。一个红色的光团从他的眉心缓缓地升了起来,不断往上升腾。最后消失在了天际之间。
“这是个什么东西啊?”南宫伴月自语道。当南宫伴月低下头时,一只浑身鲜红的鸡头凤身的鸟类现在了地上。
“哇!!!”南宫伴月惊叫道。
时间也近于中午了,南宫伴月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个不停。他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吃早饭的。现在地上有一只长得不错的大公鸡。干脆一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