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传奇-第33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先看看这一段:
眼前的妖狐有着生命的威胁,直觉告诉我它并不好对付。缓缓地拔出剑,一招升龙斩劈向妖狐,妖狐横躲向我扑来,我还是小瞧了妖狐变身后的速度,变招是来不及了,一支箭射向妖狐,妖狐不得不打掉这支箭,短暂的时间只让妖狐速度降低一点,可就这一点时间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用剑挡住妖狐的爪子,向心脏处直刺过去,妖狐向后一跳躲过这招,我直冲上去与它近身搏斗,这样我能占优势,它的速度发挥不出作用,妖狐的骨刺太难对付了后肢的骨刺向外凸,老是在转身的时候划到我,我又不能分心防它,前肢的两支骨刺就让我顾不过来,这真是骨头?我想不怀疑都不行,竟然连流云都砍不断它。
'这一段节选至 第一部 学院风云(修改版) 第四章 三尾妖狐(修)'
不知道大家看了这段有什么感觉,主角雷特在当时的实力和妖狐相当,不过有朋友相助,还是有几分胜算的,这原本是一场精彩的打斗,为前六章的重头戏,不过看了这一段,我却有种鸡肋之感,沉闷的描写加上罗嗦的分析,还有不伦不类的评论,一点都没让人感觉到那种暴风雨般的气氛,语句的拗口进一步消弱了读者的观感,原本激烈的打斗就变成了无聊的晚宴,偏偏我又感受不到晚宴的轻松,那么这段描写的问题在什么地方呢?
同样是第一人称,我节选了一些其他作家的作品来个比较。
我用一只手托住巨剑的剑身,另一只手抓着剑柄,拄在地上,向前滚了出去。巨魔的手臂挥了空,我朝巨魔的脚边滚过去。然后就连起身都还来不及,也没有看看后面,就将手臂往后挥转。不知砍到了什么。
「喀啦!」
好象斩到那家伙的大腿内侧。我向前滚之后,又再站了起来。巨魔的脚一跛一拐地,也向后转了一圈之后,和我面对面。不能给他再生的机会!
「侧面的一字无识!」
我水平挥动巨剑,身体旋转了一大圈。但是这一次绕完了一圈之后膝盖就跪了下去。第二次我斩得很低,让腰向后倾,刚才躲过我的巨魔这次被斩到脚。动弹不得了吧!我马上又转第三次,且挺直膝盖和腰。我感觉脚关节好象折断了,但是我还是往前跳起来,成功地做出第三次的回转。
(节选自 龙族小说 第五章)
同样是第一人称的小说,龙族却让人感受到激烈与兴奋,主人公力抗巨魔,让我们大家都捏了一把汗,我个人感觉这一段描写的成功在于它的细节。
作者详细的描写了主角当时的行动,却不让人感觉累赘,长短句的运用十分重要,将一个画面分几句描写,让人感同身受主角当时的处境,产生了一种电影镜头的真实感,再加上配音,和一些真实感受,让读者的心也随着主角拉扯,这里还应该注意的是主角的思考往往于战斗的暂停时间,也就是说在战斗的过程中尽量不要描写作者的感受和评论,这样可以保证战斗的连续性不被打断,读者也可以在激烈的战斗过后松一口气。
在第一人称的书中,作者的笔就是读者的眼睛,让读者产生一种步入其中的真实感觉才是最重要的手法,所以在描写细节的同时,作者还要营造出战斗的氛围,这便离不开环境描写了。
我们在看看这一段。
溃逃的玛雅帝国残兵们,怎么也没料到会从右边的树林里冲出了这一只剽悍的骑兵。被我们杀了个措手不及,断头与残臂齐飞,人血与马血共溅,青青碧草变成了血迹斑斓的赤滟之花,蜿蜒流趟的血汇成红色的溪流慢慢注入无忧湖中,一抹红在湖水中慢慢扩散,慢慢变深,终成赤红色。熟悉的感觉再度在心里泛起,舒服的血腥味道再次刺激着我的大脑,此时的我,就如一浴血的地狱出来的死亡骑士,冰冷的双眼里狂燃欲炙的猩红战意,手中的血色龙枪每一次探出,就有生命在这世上消失,挡我路的玛雅帝国士兵无不肢体崩碎,血雨纷飞,我庞然的龙之力随着龙枪刺入敌人躯体的同时震碎他们的五肺六脏。
(节选至:暗黑龙骑兵暗之卷 第一部 嗜血之龙骑兵 第四篇 五月的战火 第三章 无忧湖之血)
环境的构造再加上个人的描写,一股血腥萧煞之气已经触鼻可闻,在这段描写中,作者紧紧抓住一种颜色――-红色,和一种气氛―――杀气,打造出了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战场,写得好!一口气看下来真有惊心动魄的感受,这便是氛围描写的妙处了。
小范围的打斗在《雷特传奇》的书里至少在未来的一段情节中还要占据主要的地位,所以作者应该注意到细节的描写和长短句的运用,同时也需要营造出一种配合战斗的氛围才能让读者看的更爽,最后希望我的这块砖别把邵霆给砸趴下了,谢谢大家。
**********************************
首先感谢阿里兄能在百忙中抽空给小弟写了这篇书评,谢谢。
阿里兄这块砖可真是拍的够狠啊,真是想把我往死里拍啊,偶好歹也是一欣欣向荣的大好青年,可不想英年早逝,呵呵。
阿里兄也太看得起我了吧,竟然拿我的书和《龙族》比较,想让我死直说嘛,何苦用这种打击我的方式。
仔细看看,我的作品确实存在这种那种的问题,不足之处还很多,看来,我和作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啊。
我会努力改好,请大家支持我。
再次感谢阿里兄,还有一直以来支持我的各位书友,谢谢,还请大家踊跃发表书评,我要的不是毫无用处的吹捧和毫无意义的谩骂,而是提出一些真正诚恳的建议!!
谢谢大家。
****************************
以上帖子,原帖来自同心盟书评灌水堂,喜欢看书评的或者写书评的朋友,请到我们同心盟做客,支持我们,谢谢。
点击察看网站链接:点击这里直接到同心盟书评灌水堂
外篇 落语小议《雷特传奇》
………………………………………………………………
既然是兄弟,废话我就不多说了,至于客套话就提也休提,直接拍砖。
说句实话,我刚看到书名和简介就觉得有些提不起劲来……倒不是说你的书怎么样,而是同类型的书实在太多,这两年基本上都是这么个写法。这书如果早两年出来,一定会比较火!但是现在嘛……经过几年的锤炼,现在读者的看书品位都刁起来了,做兄弟的有必要提醒作者,不求新求变,此书恐难有有成就。所以,对你所说改名的事,我觉得最大的问题不是名字而是同类题材太多,如果不出新意很难赢的读者乃至出版社的欢心。
那么接下来就对小说内容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通篇看来,人物设定还不错,但是认真一看,雷特不能算是个无赖,反而比较像个奸商。其实,在看这个人物的行为的时候,我怎么感觉很面熟呢?在好几部小说中好象都能找到他的影子,这里我就不用例举了吧?而艾莎更是千书适用的美女,根本很难找到她自己的性格特征。至于凯这个人物,相对来说,还比较具有作者的个人特色,可是我看到四十多章了,心里总觉得怪怪的,怎么还没提到凯对人冰冷的原因呢?即使只是暗示一下也好啊。这样毫无理由的出现极端性格,让人不能够理解。希望作者在后面会给出解答。
另外,有时候给人的感觉情节不够简洁,如果高潮部分能够再加强点,给人以感动的感觉就更好了,作者在一些很好出彩的地方都有些忽略带过的感觉。
可以随便找原文一段出来举例:
'我握住水晶球,用力的握,发现水晶球没什么反应,大家都在笑。
……
我集中全身的力注入水晶球,水晶球发出耀眼的光,不是红光,不是蓝光,不是黄光,也不是绿光,更不是白光和黑光。是彩光,七彩之光,各种颜色都有,红黄蓝绿白黑和金色,混在一起,以金色为主光,其他六色为辅。
彩光之亮,盖过教室的发光石。
老师和学生惊奇的看着这一情景,谁都没见过。连老师都没见过这种情况。
我突然感到头疼,像要裂开似的。抱住头大叫道,从讲台上滚下来。'
在这一段中,作者用了大量重复的句子来描述彩光,不是什么光,又不是什么光的。最后只把彩光放射的效果用一句话结束:很亮,比发光石还亮。然后就说,大家很惊奇。完了。
其实就我个人看来,这一段完全可以加以铺陈,表现出场景的绚丽,观众的震惊,引起读者无限的遐想。可惜作者没有。
当然,我是随意在文中复制了一段简单加以评述,有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至于语言,看得出作者还是比较用心的,很多搞笑的噱头都还不错,是本文的一个优点。可惜此类优点相对来讲只是旁支末节。
建议作者应该多看看其他大大的作品,吸收其他作者的写作优点,来丰富一下自己的作品。但是我所说的吸收,绝对不是直接的借用。就像作者自己说的,“当你背负阳光的时候,太阳刚刚升起” 这句话在魔法学徒中就出现过,而月亮草也早就是人家的书中特产,这些名言小物倒也罢了,可是有些内容是翻的别人的东东(比如第五章),虽然用自己的语言修整过了的,可还是有些……
当然,作为一个初次练笔的作者来说,向别人学习是当然的事,只要注意学习的方法就没问题了。那么,继续修改得更有可读性吧。就算是旧点的题材,只要写成自己的风格依然会吸引人的。
外篇 小评邵霆《雷特传奇》
………………………………………………………………
走马观花,小评邵霆《雷特传奇》第一章
仅仅针对第一章而论。
此章开头,也是此书的开头神、魔与人的对话,类似于寓言,有些像中国古典小说中在开头处讲的那种“入话”,即在故事正式开始时先讲一个小故事。这对整篇文章的主题,以及其象征作用上是毋庸置疑的。这是它的好处,但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不能很快就进入故事,在现今快节奏的社会,不能快节奏地进入故事,实在是一大忌,尤其对出版社来说。
一个寓言式的开头过去后,接下来谈魔兽势力的强大、忽然之间的消失,以及后来魔族的诞生和发展,可以称为“诗史式”的描述,就语言文字上而言,显然是相当出色的。但缺点仍旧和上面一样,没有马上进入故事。容易让读者失去耐心。因为这类的文字,如果是玄幻的老读者的话,类似的应该已经看过不少了,看到这类文字容易产生厌烦的感觉。
接着终于出现了主角,不过“斯达维尔伯爵府”接踵而至,让不由为之人一愣,对于读者来说,完全不知道这个“斯达维尔伯爵”是什么东东,虽然紧接着就有介绍了,让人了解到那是一个“孟尝+孙武+吕布”式的人物,相当能够提起人得兴趣。但前面只要说“伯爵府”,下面的解释足以让人知道了,而忽然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名字,总让人感觉不佳。《文心雕龙》云:“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此段作者写得虽然挺有意思,但仍要慎重。
如果说前面那么一大篇都是让人沉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