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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部分

可怜盗贼自传-第261部分

小说: 可怜盗贼自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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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本来性格就和其兄长一样的别扭之处,和女巫们混了那么久,变得愈加奇怪。一开始闷着头走,一旦我和格瑞斯她们说一些什么,她就停下来准备要买东西,买就买吧!非拉着我看,可我真和她讨论了,她看看格瑞斯那小媳妇样,咬着嘴唇,又不理我了。

而且似乎所有人都忘记了,我手上还抱着一‘多余物品’,这小鬼瘦归瘦,抱久了就越见沉重,一上午之后我的胳膊都麻木了,竟然没有人注意到……或许注意到了,因为两边的少女各自都望了这孩子好几眼,想对我说什么,一看看另一边的少女就闭上了嘴巴。

好在这孩子还算乖,到现在没有哭起来过,甚至在我看向她的时候,她还弯着眼睛可爱的笑。我这才发现这孩子长得相当的可爱,至少符合我定义的可爱。

尽管有人说小巫婆舒那圆圆的和球一样就是可爱,我却觉得那根本就是不定时播放的高音喇叭,在她身边呆久了耳朵准出问题。我手里这小鬼瘦的跟猴子似的,连婴儿肥都没有,咋看是不怎么样,可那眼睛长得,弯弯的和月牙似的,就算没有什么表情,看起来也在甜甜的笑,更不用说真笑起来,白白的小脸上立马出现俩深深的小酒窝。不管是男是女,就冲着那小瓜子脸和酒窝,我担保她是一个倾国倾城的主。

不过那也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我眼下竟然无聊到研究一个小毛头的长相……我痛苦的吸了口气,微笑:

“走了那么久,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怎么样?”

“恩。”

“无所谓。”

虽然这些‘妹妹’们没有香菜那种‘我要往东她就一定向西’的毛病,但今天个个像中了静音魔法,全部无视我辛苦的活跃气氛,坐下来大眼瞪小眼红眼瞪蓝眼,就是不说话。

到底怎么了?平时不是都挺可爱的吗?

难道是因为……我?

把服务生送上的咖啡端到雾舞的眼前,她不接反而红着脸向后缩,而奇怪的转眼望向格瑞斯,四目相望之下少女一样脸色瑰丽的大红起来以后,我终于得出了以上结论。好像,似乎,劳伦和格瑞斯这姐妹俩有说过喜欢我之类的话,因为时间有点久,不太清楚了,但应该说过,那不奇怪她们脸红。雾舞呢?和格瑞斯的反应如此类似,难道……

正常情况,少女对爱情的正常表达是如同格瑞斯一样吧?因为身边的人过于怪异,我竟然没有发现到这一点。

自以为了解明白了女孩们奇怪反应的原因,我的心立刻飘了起来。

劳伦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格瑞斯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雾舞更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无疑她们是我认识的女性中最可爱最正常的女孩,仔细想想我竟然被三个女孩子同时喜欢上,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我还是我很讨思维能力正常的女孩喜欢的。

仔细想想,香菜欧阳那样的本就是无可救药的变态,夜尘仙紊老实说个性也有其奇怪之处,阿君蒙沙根本就是正常性别之外的非生物(喂!),但眼前我认识的少少的几个正常女孩却喜欢我。原来如此,我就知道,只要我和那些奇怪的女人人妖非生物划清界限断绝关系恩断义绝(你知道什么叫物以类聚吗?),我一定会回到正常生活中吧(做梦!你没有发现你也很不正常啊)!

讨几个老婆(几个?),偷想要的东西(偷?),成为世界第一大盗(……),那才是我计划中的生活!(计划?)

活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过来……我抱着小鬼感动的想……原来如此以往的总总,是因为我对……相貌太挑剔了!(你有挑的资格么)所谓梦中情人之所以在梦中,理想的爱人之所以是理想,是因为现实根本就是不会存在的,也难怪合乎我喜欢的都是变态女人妖男,因为他们本就是不该存在的生物啊!(你等着被围殴吧)

想通了的我心情立刻灿烂了起来。

“……安德,你怎么了……笑得很白痴!”直白的这只是雾舞。

“那个,安德大哥,你不舒服吗?”比较婉转的当然是格瑞斯。

对于喜欢我的女孩子,我当然好心情的不去计较她们竟然那样看待我愉快的笑脸,甚至为我怀里的小鬼点了一杯牛奶。

“那个,叫蒙沙大人检查一下比较好?”格瑞斯却继续担心的望着我,不过这种温柔的性子也是她可爱的地方。

“蒙沙,那位公主吗?”雾舞却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她也来了这里?”

不仅来了,你可能还在舞会见过他。在心里这么回答,却忽然想起关于所谓魔王和公主的无聊预言,被人误会我竟然真会去抢那只人妖是我最讨厌的事情之一,但不能说出真相的我只能这么解释:“蒙沙其实是我朋友,在当年蓝斯和你离开之后,他才到小城的,在离开那里之前我一直和他在一起,所以什么抢夺公主的我根本……”

“根本没有必要对吧!”雾舞有些呆的看着手中的杯子说道:“你们之前的感情已经很好了……”

“我有听说过,你们是因为身份问题才不能在一起,你们……其实是私奔吧!”格瑞斯接着道。但,我和蒙沙谁都没有这么说过,这都是小姐你们自己的想象好不好。

气氛奇怪的沉闷了下来,我刚要解释,少女们却同时的,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那位公主是十大美女之一,一定很美丽吧?”雾舞怪怪的问。

“恩,就像黎明女神一般,金光闪闪的。”我还来不及回答,格瑞斯就回答道:“非常的高贵典雅,尤其是那头波浪卷发,甚至比阳光还要耀眼华丽。”

“我想也是,十大美女各有各的美丽之处,其中有两位公主,蒙沙公主却被赞喻为其中最合适公主这个词的。我们仙紊小姐她美则美矣,却过于妖媚,你们男人会想娶回家去的只有蒙沙公主那样的高贵美人吧!”

不,但从外貌上来说,在座的都让人更安心,而且又不会安全到带出去丢脸的程度,你们才是最适合娶回家去的那种。

当然,我就算再笨也不至于把以上那段话说出来。但说老实话,毒女巫仙紊是妩媚得令人觉得不安全没错,但我们的毒公主却也气质高贵过了头,就算她真是女人(恩,已经是了吧!生理上……),看见她,十个男人里有八个会只想把她供起来的。确实不愧公主这个词,从蒙沙身上我彻底了解到所谓骑士精神产生的原因。可以激发出男人‘没有任何不洁的念头,却可以为了她贡献一切包括生命’的公主确实只有蒙沙那长相那气质才办得到。

说到娶回家,阿君那张百看不厌的脸……

不对不对,那只暴力人妖哪里合适了!?

我痛苦的抱着脑袋,少女却似乎在此时得出了什么结论。雾舞有些遗憾的叹息道:“那种容貌,我是不可能比得上的吧!”

“她的气质我也不可能拥有呢!明明也是贵族的说。”格瑞斯也叹息了起来。

真奇怪,这些女孩子为什么要去羡慕别人呢?我苦笑:“你们也有你们的可爱之处啊!蒙沙一辈子也别……”

“不用安慰我们,只是单纯的羡慕而已。”雾舞微笑着站了起来,“本来明明不想考虑的,但不放弃的话,贺莲小姐的提议就相当吸引人了。”

恩?

“不正面为敌吗?蒙沙大人上次的话……”

恩?

什么,什么在我身边熊熊燃烧了起来?

“这争的,算是小老婆的位置么?”

尖酸刻薄到极点的话在我附近响了起来,那声音,那语气……香菜?!

在少女们疑惑的目光中,我慌慌张张的站了起来,额上却一阵炽热,仿佛什么燃烧了起来,随后白色的光芒,似乎从我额上发出的白色光芒炙伤了我的眼,眼睛竟一时无法视物,只觉得明晃晃的耀眼得吓人,无论多么费力的睁大眼睛,依然没用,眼睛里像进了辣椒水一般,火辣辣的痛。除了在感觉不真切的梦境中,我还第一次在现实中领教到眼不能视物的痛苦。

这反而让我坚定了香菜离我很近的想法,因为只要和那女人扯上关系,我一向倒霉定了。

从失明的恐慌中挣脱出来,我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其他的感觉上,注意着周围的一切。好歹我也是个敏锐的盗贼,判断能力绝对比一般人强(有吗?),就算不是如此,在人群中,阿君大人惊天动地(?)的容貌,还有我们香女王那气贯长虹(?)的存在感,有感觉的就不会忽略。

然而,我的注意力一集中,就发现注视着我的‘目光’不止一处,这种目光甚至不是从周围传过来的,而是存在于空气中的灰尘里,桌子的缝隙里,来来往往的人群里。

我的感觉不会出错,那么看着我的是谁?

我没有一一查明的时间,因为那些视线中唯一来自……现场,也是充满杀气的正向我靠了过来,我假装漫不经心的把怀中软绵绵的小鬼放下,冷笑,然后猛然转身一脚踹了过去,身后如愿响起了一个男人的惨呼,很耳熟。

原本打算就此趁胜追击,但似乎根本无此必要,在我得手后不到两秒,风刃划破空气的声音从格瑞斯(或劳伦)那里传了过来,精准的击中了我感觉到了的人气处,于是那个哀嚎着的男音很老套的叫出了“等着瞧!”之类毫无创意的话语,紧接着是空气不正常的流动,似乎是领域的开动,猜测是那男人打算借助领域逃跑。

“哼,别费力了。”雾舞冰冷的声线响了起来,又一阵空气的动荡,雾舞的气息追随着那个男人消失,大概是追了上去。

“别跑!”怎么合成少女的气息也跟着消失了?不会吧!两位小姐都跟着走了?

不过,这样最好,最麻烦的家伙还没有解决。

“寒大人,身为暗卿佣兵团的团长,手下不会只有刚刚那只傻瓜那样的家伙吧?”

我向着某个方向冷声说道,会开领域的家伙,除了蓝斯和雾舞这对兄妹,就寒手下那个被香菜抹消了记忆落到黎焉手里最后被卖回给寒的笨蛋吟游诗人了,所以毫无疑问的,一旁一直给人巨大压力的气息是寒无疑,何况寒的气息其实和阿君很像。

这次失去视力似乎是件好事,不用看见那张人妖脸,反而让我更加的冷静,我有绝对的自信……逃跑。

相对的,寒的口气十足和我无关的感觉,他很有礼貌很有气质很有风度很有教养的向我请求道:

“安德先生啊,请让我杀掉你,好吗?”

第二十二章 混乱关系论 第九章 阿君的真相+安德的性格

即使再强的光芒,导致的眼盲也是暂时性的,但为什么我的眼睛还没有恢复?

在心底担心着,我握紧了手中的匕首。

君寒虽然是那个人妖样子,但身为一个鼎鼎有名的佣兵团的团长,阿君那家伙的兄长,我可不会傻到轻视他的实力,若果他只是来找我的麻烦也就算了,一点放松我也足够我溜走,但他若是为了取我的命而来,那可不是一件开玩笑的事情,尤其是在我连称手的武器都没有的情况下………手中那把的破烂匕首光是它那只值二十个铜板的价钱就足以叫人明白它低落的攻击力。

要是火焰匕首还能用就好了。

寒却丝毫没有觉察到我的恐慌,他似乎根本不在意我的反应,甚至好像刚刚只是自己来喝茶一般,没有半点杀气,径直和我擦肩而过,似乎在桌子的对面坐了下来,还开口叫了一杯香草奶茶与一份披萨。

这个大少爷不会真的像他刚刚的话语那样,要求我‘自愿’的让他杀吧?如果他真那么想,一定是脑袋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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