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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郭敬明-第7部分

小说: 郭敬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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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之,休克者也有之。
    那个时候,她们的脑子里,也肯定都是豆腐渣一样的画面。
    我死皮赖脸地挤到对面顾里南湘的那张床上去,挽紧南湘的胳膊,她们两个不停地推开我,像是在推开一个男人(或者如果真的是一个男人,她们也就不推开了……)。就在我们由两个清秀佳人彼此摸来摸去演变成一个女人对另外两个女人疯狂下手的场面之后,唐宛如幽幽地醒转过来,她用一副像是刚刚被按摩完毕的欲仙欲死的表情,对我们说,“我决定了,就是这个床,太舒服了,我就从来……”
    但是她话说到一半的时候,目光突然直直地射了出去,然后迅速地换上了一张寒光四射的表情。我们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发现她的焦距落在刚刚看着我们面红耳赤的几个男生身上。我正疑惑她为何如此愤怒的时候,突然觉得那群人中有一张非常熟悉的脸。我刚刚想提醒南湘赶快走,结果我话还没有出口,我的耳朵就被唐宛如振聋了——
    “卫海!你跟来这里干什么!”
    “你不要以为我现在躺在床上,你就能怎么样!”
    “你还嫌看我的奶看得不够多?!”
    我和南湘已经打算拎着包走了,但是唐宛如话锋一转,指着正在猫腰溜走的我和南湘说:“我的好姐妹们都在这里!你敢怎么样!”
    我和南湘尴尬地停在半路上,伸出去的腿收不回来。僵硬在半途中。
    倒是顾里非常的冷静,她对周围目瞪口呆,下巴都快掉到地面上的围观的群众,微笑着点头,说,“我们在拍电视剧呢,你们不要出声。”
    如果说上次在食堂,我和南湘已经快要把脸埋进杯子里了。那么这次——在宜家的床垫展示区域,唐宛如卧在床上,在周围的人群观望下,非常豁出去地使用着“我的奶”这样的词语——我和南湘差不多想要抓着对方的头发,把彼此扔出窗外去。
    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卫海终于受不了了,面红耳赤地把我们拉到安全通道的楼梯间里,吞吐地想要说什么,还没开口,唐宛如两腿分开,扎稳了马步一样自信地说:“你以为把我们拖来这里,你能占什么便宜吗?”
    卫海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我和南湘贴着墙,感觉很虚弱。
    只有顾里站在唐宛如身后,用温暖的眼神,轻松的语气安慰卫海,说:“不用理她。”
    “我姐妹儿叫我不用理你!你还是快走吧!”唐宛如气势逼人。
    我和南湘快要死了……
    卫海的脸像是被人用钢丝勒住了脖子,充血成了一颗番茄。他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咬牙切齿地说:“你们到底要怎么才可以不再提这个事情?我……大不了也脱了让你们看回来!”他的眼神像是董存瑞一样视死如归。
    我和南湘同时从墙壁上挺拔起来,连着顾里,我们三个异口同声:“那就这么办!”
    这一个圣诞节,唐宛如终于遇见了她生命里久违了的惊喜。连同我们三个,一起享受了这个福利。
    当走出宜家的时候,我和南湘依然都还在讨论着卫海宽阔的肩膀和胸膛,以及修长的腿,还有运动员男生特有的结实肌肉。以及卫海那张视死如归的通红的脸。
    当然还有很多重点的部位,我们准备回到寝室再继续讨论。
    在那天之后,我们在校园里不再害怕遇见卫海,反而每天都热烈地期待着与他相逢。说实话,从那天之后开始,每次遇见卫海,他那天穿着什么衣服对我们来说,都不太重要了。对我们来说,他已经变成了一具行走着的大卫雕塑。
    但是,在福利生活之外,我还有另外需要面对的煎熬。那就是我每周末都会面临的工作时段。
    其实并不仅仅是在周末,就连周一到周五,我也能从凯蒂的MSN签名档上感受到同样烈火燎原的气息。
    礼拜一:谁能告诉我去哪儿弄关于纸浆的配方?
    礼拜二:……我一定要从那家正在装修的餐厅里买出一份午饭来!
    礼拜三:卫星导航关我什么事?我中文系毕业的!
    礼拜四:……索性一了百了……我上哪儿去弄余秋雨的手写体……
    礼拜五:两腿一蹬……
    ……
    我在快要接近周六的时候,总是觉得胸闷气喘,感觉不久于人间一样。
    以前每次翻阅时尚杂志的时候,看见那些面容苍白,表情冷峻的模特的时候,总是抑制不了内心对他们的迷恋,但是现在偶尔经过商店看见橱窗上的那些矜贵而冷漠的男模特们,我都像是内心突然一道闪电般照亮了我的整个天灵盖。
    渐渐地,我也越来越了解宫?。
    我也习惯了他严重的洁癖——
    他每次叫我送去干洗的衣服,在我看来,和我刚从晾衣架上收下来的衣服没有任何的区别,甚至干净得多。
    他甚至在他的办公室里铺满了整整一地的白色长毛地毯,他长年就这样赤脚在上面走来走去。我第一次进他的办公室的时候,尴尬地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正准备脱鞋,结果被他冷冰冰的眼睛扫了一眼,“你要干什么?”他的洁癖让他宁愿别人穿着鞋子踩进来,也不愿意别人脱了鞋走进来(他觉得最脏的就是人)。
    阿姨需要每天一大早,在他还没有来公司之前把整个地毯用强力的吸尘器清扫一遍,并且一个月会做一次地毯的杀菌处理。
    我也渐渐习惯了他刻薄的语气——
    “林萧你陪我一起去和艺林模特的总监吃饭。”
    “我穿成这样,不太适合去高级的餐厅吧……”
    “那也不代表因为你穿成这样,我们就需要去大娘水饺吃饭。”
    “……”
    我也习惯了他对于各种杯子的疯狂迷恋——
    在他的办公室里,有一套用来喝各种东西的杯子。从喝咖啡的,到喝水果茶的,到喝中国茶的,喝纯净水的,喝可乐的,喝果汁的,喝蛋白粉的……我本来以为他已经几乎把整个家里的杯子都带来了公司,但是我错了。在我有一次需要送紧急文件去他的公寓的时候,我发现了他家里有另外一整套一模一样的杯子。
    还有他各种匪夷所思的生活习惯——
    他保持着足够把自己塞进所有Dior衣服的清瘦身形,但是却每天都会让我帮他冲一杯蛋白粉。而对于蛋白粉这种可以加快雕塑出完美肌肉轮廓的东西,唐宛如视作宇宙第一敌人。
    他对鱼的厌恶已经上升到了讨厌看《海底总动员》的地步。
    他如果使用了钥匙之后,就会反复反复地洗十次手。
    我尽量小心翼翼地存活着,并且以女特务的素质完成着他的各种交代下来的要求。比如三分钟以前他告诉我需要定一家上海现在热门到极致的餐厅的座位,当我刚刚打电话给那家餐厅,那家餐厅告诉我他们不接受定位的时候,我已经收到了他的短信“我在去的路上了,告诉我定好的位置。”这简直是小菜一碟。
    这两三周上班的时间里,我都保持着完美的记录。
    唯一一次搞砸,就是上周的事情。
    上周我手痛,本来想请假,已经打电话叫凯蒂帮忙上班了,她也欣然答应。但是我总是怕出什么问题,于是还是决定周末坚持上班。
    结果,当我一不小心伸出了我疼痛未消的那只手去拿杯子给他倒水的时候,杯子顺利地从柜子上掉下来,砸到了下面的大理石台面上。
    碎了。
    我站在原地脑子嗡嗡响。“他会派凯蒂谋杀我的。”我当时这么想。
    但是宫?只是在我身后抬起他那张百年不变的精雕细琢如同假面一样的脸,冷漠地说了句“买一个给我”,然后就低下头去继续看他面前的资料了。过了会又轻轻地说了一串我完全听不懂的英文,或者意大利文,或者法文,谁知道。但我知道那是这个杯子的品牌。
    在我拍下了那个杯子残缺的样子,并且告诉了凯蒂那个杯子平时摆放的位置,并且在电话里鹦鹉学舌地模拟了那个品牌的奇妙发音之后,凯蒂终于帮我搞清楚了我可以在哪里买到这个杯子。
    “恒隆4楼。”
    凯蒂在MSN上冷静地打过来一行字。
    我的心也像是那个杯子一样,碎了。
    当我在恒隆四楼终于找到了那家以奢侈生活用品(比如9400元一套的盘子和碗,比如1168元一个的沙发靠垫,比如一套一万三千块的刀叉餐具套盒……)著称的店后,当我在面对着神色高贵的服务生询问了半天终于看见了被我打碎的宫?的那只杯子之后,在我可以清晰地从店员“你要买这个吗?”的冷漠口气中听出了“你怎么买得起这个”之后,我在那只被灯光照耀得流光溢彩的杯子前面傻了眼。
    它底座的玻璃台上,有一小块黑色的橡木,上面标着2200元的可爱价码。
    我口袋里装着我身边总共的800块现金,和信用卡只剩下1000块的透支额度,然后和那个2200两两相望。
    在站了大概十分钟之后,我掏出电话打给简溪。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冷静,但是眼泪还是没有忍住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我并不介意对面那个睫毛像是两把巨大的刷子一样的女店员对我的眼泪表现出来的惊恐万分的表情,我只要听见电话里简溪温柔的声音,就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
    在我和简溪交往的这些年里面,我印象中的他永远都是像下午六点左右的夕阳一样,温暖的,柔软的,像是电吹风吹出的热风一样包裹着我乖巧的外表和怪异的内心。唯独的有一两次发火,也很快就平静下来。记得起来的有一次是我把正在喝的咖啡洒在了他外婆的墓碑上(……),还有一次是我把他两个月大的凯撒(他的金毛猎犬)一失手从台阶上摔了下去。
    在隔了很久之后的现在,他在电话里的语气听起来发了火。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宫?只是你的上司,一个普通的年轻男人,不要把他当神一样供奉起来。”我握着电话不敢说话。
    过了半个小时,他找到了我。他掏出信用卡帮我付了钱,然后看着店员把杯子小心翼翼地放进白色精致的纸袋里。整个过程,他都冷漠着一张脸。看起来和宫?没什么两样。如果现在去楼下拿一件Dior的长毛衣套在他身上,他就可以去走秀了。
    之后我们从四楼慢慢地走下来。
    沿路经过的橱窗,差不多就是宫?的生活展示柜。那些看起来非常眼熟的有着小蜜蜂LOGO的白色衬衣,那些看起来非常怪异的黑色长脖子的音箱,那一套白色的餐盘,那一条铺在宫?公寓进门的那一条有着万马奔腾图案的地毯,那个穿着钢筋外套的小熊,那只蓝色的斜条纹的提包。我都认得它们。
    我回过头看着自己身边头戴着白色绒线帽子,身上穿着朴素的灰色毛衣的简溪,觉得他和宫?是那么地不同。他真好看。
    我一把抱住他,把脸贴上他的胸膛,他的体温隔着毛衣传递过来。我可以听见他沉稳的心跳。毛衣温暖而细腻的质感贴在我的脸上,我觉得特别幸福。我轻轻地说:“虽然你并没有像宫?那样被名牌和物质装点得高不可攀,但是我更喜欢这样的你。就算你现在是穿着100块的毛衣,我也觉得你就像王子一样……”
    我话还没说完,就感觉他身体僵硬起来,我抬起头,看见他尴尬的脸色,我还正在疑惑,就在眼角的余光里看见了他毛衣胸口处那个小小的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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