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光神的后裔 >

第24部分

光神的后裔-第24部分

小说: 光神的后裔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顺势扑到一个失去战马的敌人身后,狠狠的一剑砍向了他的脖子,对于装甲同样单薄的他们来说,砍颈简直是绝杀。

  很顺利,我杀了他,但是我的剑却卡在了他的脖子里,我用力一拔剑,同时我身子一个前倾,并用力一脚揣在了那具尸体上。

  我身子一站稳便继续向前跑,“不要停!”这就是我们的大队长教官对我们说得在关键的战场生存法,我现在是100%的在贯彻教官的金玉良言。

  很不幸,我遇到了一个骑在马上的敌人,他显然已经锁定了我,骑着马冲了过来,一股子的杀气迎面扑来。

  我现在的身体能和冲锋的马对冲吗?答案是不可能,于是我只能跑,比场上的人冷静,这就是我目前最大的优势。

  当然,人是跑不过马的,于是,我看清了一堆尸体,朝着那堆尸体冲了过去,绕过尸体后我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我蹲在尸体堆里。

  那个敌人很会耍帅呀,他一声大喝,马直接越过了尸体堆,等的就是现在,他刚才被尸体挡住了看不到我,没想到我竟然就在尸体堆里,因此他越过了,背对着我。

  机会!我用力一踢地,身子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上去,挥剑便向着他的脖子砍去。

  不料,一个宾格达士兵估计是杀红了眼,一剑便向我砍来,我不得已连忙硬生生将剑挡在身前,同时狠狠的一脚将那个白痴友军踢昏了过去,但愿他不会被人踩死,不过看这么乱的战场,估计他活下来的几率很低。

  而刚才捡回一条命的敌人已经掉转了马头,面对着我了,我想也不想,用尽全力将手中的长剑对准他的脖子掷了出去。

  那人刚刚气急败坏地调转过马头,突然见一个东西疾射向他,他连忙下意识地用右手向前挡,随着他一声惨叫,我的长剑穿透了他的护臂,深深地刺入了他的右臂里。

  我这时因为刚才用力太突然用力太猛,身子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上,见他还没死,我连忙在地上迅速抓来抓去,随着我右手掌心一阵剧痛,我感觉我右手抓到了什么,我想也不想用力向着敌人扔了出去,那是一把丘比特人的短剑,正正地刺入了敌人的面部,他惨叫着跌倒在地,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我这时抬起右手一看,只见一道长长的划痕在我的右手上,鲜血大量地流出,看来是刚才我情急之下用力抓着剑刃扔了出去。

  我没时间顾及这个,我赶忙在地上随手抓了一把制式长剑,虽然剑刃已经有破损了,但是无所谓,对现在的我来说,能保命就是娘!

  但是,想到母亲,我的泪怎么就下来了呢?不行的,我知道我现在不是独自伤心的时候,但是我真的管不住我的内心。

  一时间,我愣在了战场上,连远处更大更宏伟的冲锋号也没听见……

  (收藏吧!!!)

  炫ǔмDтχт。сοм书网



第三十章骨灰级帅哥
更新时间:2009…2…16 17:52:09 字数:3226


  第三十章骨灰级帅哥
  “这倒是个问题。”蕾兰丝淡淡地说,“不过既然对方退了,那么我们现在终于可以休息了。”

  我现在很尴尬,真得很尴尬。

  我在战场上竟然犯愣了,所以我却连生存下去的动作都没做,幸运的是不知哪方的一个士兵死的时候又驾马前冲了几步,正好将我压在马下面,当场我就昏了过去。

  尽管很狼狈,但是我活下来了,这比什么都好,其实对个人说,活着,就是在战场上最大的胜利。

  但是蕾兰丝是真的生气了,自从我刚刚醒来时就开始讽刺我,那语言尖刻的,恐怕是一头有廉耻心的猪都回去上吊。要不是我习惯了达卡那种的骂人不带脏字的语言境界,恐怕我就被蕾兰丝活活骂死了。

  最后,她终于放过我了,但是却是死也不让我离开中军大营了。

  歌茜还对我说:“我太嫉妒你了,你是不知道呀,蕾姐一见你浑身带血地被抬上来,差点哭出来,那还是因为我一直提醒着她她才没失态呢。”

  #######################################################

  蕾兰斯现在正在主帐召开什么大会,而我则是乖乖地坐在一边,无聊的快要挂掉了,身上的伤口已经在牧师们的治愈之光下渐渐恢复了。但是一个大男人闷在主帐里面可真的是无聊透了!

  我正闷在大营里无所事事呢,突然听到营外有一声惊呼。

  我很是郁闷,我便问蕾兰丝:“怎么?外面突然这么乱?”

  蕾兰丝抬起头想了一下:“按时间算,应该是公爵大人派来接应的人到了。”

  我们现在离不祥要塞不过四十多里了,而且也已经派出了信使去通知公爵大人了。

  这样说的话,公爵大人派人来接应我们倒是很正常的。

  但是,他们为什么惊呼呢?尤其是……大多数是女人的呼声。

  正当我胡思乱想时,营帐被冲开了,蕾兰丝的一个叫坡蒂的女侍卫跑了进来。

  她似乎满脸的激动,居然还没站稳就叫到:“克希森少爷!是克希森少爷呀!”

  这时她才看到我和蕾兰丝那面对弱智一般的怜惜的目光,面色一红:“蕾姐,克希森少爷带着一千轻骑兵赶来迎接我们了。”

  我的瞳孔瞬间放大了,我马上低下头,不是把!居然是亚克-克希森!难道他找到这里来了?

  亚克-克希森,云港市市长卡曼-克希森伯爵之子,现年仅16岁,入选天英榜,为天书十大美男子之三,同时他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当然,显赫的身世,绝美的外貌,都不是他名气冲天的原因,他真正让人牢记的是他那绝顶的实力。

  不说他小小年纪就可以成为狼门的骄傲,也不说他到底是如何成为年轻一代贵族们的偶像,单单他一人单挑全国无数知名高手的战绩,就让所有人为他而心惊——他才多大呀。独闯狼门,拼斗龙门外派高手,怒闯死亡之巅,死斗灭神王。这些都是一个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少年做出来的。

  而现在,这位贵族新生代的传说中的人物就在军营里,想到这里,在军营内的军人们都兴奋极了。

  还没等蕾兰丝有什么反应,几个人已经走进了主帐,当先一人有着修长的身躯,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张几乎是完美的脸。然而,几乎没有人去注意他的帅气,因为,他那极度自信的气质已经感染了所有的人,那是一种锋芒必露的张狂与自我崇拜。

  不用介绍,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亚克-克希森,他那极度自信的表情,他那美到妖艳的面孔和他那招牌般的金黄色长发,无不在表露着他的身份。

  我听到蕾兰丝在喃喃自语:这是神的杰作呀。

  不止是蕾兰丝,我想此时估计所有人都会在琢磨一个词——倾国倾城。

  一个外貌俊秀到了极点的人,一个能力无比强悍的人,一个家世显赫到耀眼的人。任何一点都是让人羡慕的,然而这个少年却同时拥有了三点。

  我此时站在这个角度仔细地想:到底什么才可以毁掉这样的人呢?

  我立刻将自己隐藏在角落,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你好,是得可军团长吗?”亚克开口了,声音无比的爽朗,惊现一个阳光帅哥的魅力。

  蕾兰丝到底不是一般人,她迅速反应过来,点头:“是的,你好,是公爵大人派来的吗?”

  亚克微笑道:“是的,公爵大人让我赶来迎接各位霜军团的,欢迎各位过来参加不详要塞攻防战。”

  “哪里,都是为家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蕾兰丝落落大方地回答。

  “不过遗憾的是我们未来的少主不能来参加,否则会更加有趣的。”亚克淡淡地说。

  “哦?那个纨绔子弟来不来又怎么样呢?”蕾兰丝轻声笑了,她一听那个宾格达少主没来,心底自然是松了一口气。

  但是,亚克的脸色却突然变了,一股无形的气势冲天而起,他冷冷地看着蕾兰丝:“哼,都说谣言止于智者,谁知却不是……看来你也像愚民一样无知,切,什么冰女战神,到底是个长舌妇罢了。”

  所有的人都愣了,谁想到,这个刚刚还温文尔雅的帅哥竟然突然说话如此尖刻。

  蕾兰丝刚刚张了张口,想说什么时,亚克却摆了摆手:“行了,本少爷也不和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计较什么了,但是……”亚克停顿了一下子,树起右手的食指,一字一顿地说,“不要忘了,宾格达家族是一个怎样的家族,更不要忘了你们现在是在谁的庇护之下。我最欲除之后快的就是那种吃着他人还辱骂着他人的人。”

  亚克又缓了缓,继续说道:“好了,现在说正事。有个好消息,公爵大人已经攻下了不详要塞的六座城墙,现在正在进攻最为关键的第七道城墙。预计不到十个小时我们就会收到不详要塞已经被收复的好消息了。”

  亚克的这句话仿佛是半空中的一个惊雷,不会把,这么简单就收复了?

  亚克面对着我们的表情,脸上的表情仍是淡淡的:“行了,没什么惊奇的,我们家族经营不详要塞几百年了,要是连一点防盗准备都没有那也别在天书星上混了。而且,这也正是凡人和天才的区别。哼,好了,得可军团长,我带来公爵大人的手谕,请你们在十分钟之内安顿好军队,随我赶往主战场。我在东营门等你们。”

  说完,他带着他的几个随从施施然走出了主帐,我们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帐门口。

  盘司团长,看亚克的身形消失后,对着他刚才的方向吐了一口吐沫:“什么玩意儿!不就是出身好些吗!拽什么拽!”

  其他的团长也都是一副义愤填膺的表情。

  而蕾兰丝却没什么动作,她眉头紧锁,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我不由得用鄙夷的目光看着那几个团长,这种人,整天嘴里贱民长贱民短的,但是一旦遇到家世比自己还显赫的,就只会义愤填膺。我只送他们两个字——垃圾。

  对,这个词真的很形象呀~

  我随后和蕾兰丝赶了出去,由于现场几个人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所以一路基本无语。

  歌茜凑到我和蕾兰丝之间,“不愧是克希森少爷呀,说话都这么个性呀。”

  蕾兰丝笑着向我解释:“歌茜是克希森少爷的崇拜者哟。”

  我呆了,不是因为蕾兰丝那句话的内容,而是因为她说那句话时,脸上的表情实在是……太美了,她竟然笑了。

  我这是第一次在内心里赞叹蕾兰丝的美,我想想我和蕾兰斯那如同闪电一般的交往方式——没办法,这是乱世的规矩,没人会给你多余的时间去谈恋爱的,因为或许明天早上的第一缕圣光你都看不到了呢。所以,我和蕾兰丝很快地便熟悉了起来,但是我这还真是第一次见她笑呢。

  我不由地看着前方的亚克,真的,他是那样的耀眼,我不由地感慨道:“真是太帅了。”

  而这时,不知为什么,走在队伍最前列的亚克-克希森回头看了我们一眼,正当我们错愕时,他却突然笑了,这一笑,倾国倾城。

  我突然想到了达卡的古怪用词,这样的人就该称之为:“骨灰级帅哥。”

  (是骨灰级帅哥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