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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我当方士那些年-第6部分

小说: 我当方士那些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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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兄……呵呵,都是自家兄弟,我也不见外了,雁回、连山你们两个都是仗义的人,霍谦今天胜之不武,知道你们义薄云天,确用下作的手段强留二位,只是想给霆哥留下两位人才,而且两位年纪轻轻一文一武又肝胆相照,霆哥是最重义气的人,绝对不会亏待你们,今天就以茶代酒在这里给两位赔罪。”

我犹豫了片刻还是接过茶苦笑,霍谦说话就像他名字,总是给人一种谦逊的感觉,但这个人我知道,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低估他,他运筹帷幄步步为营,谋算人心字字珠玑,指不定哪天又要掉到他挖的坑里。

霍谦看我不说话,歉意的笑了笑,很认真的对我说。

“我就是靠耍嘴皮子混口饭吃,说到本事雁回你才是深藏不露,风水命理天数多少人趋之若鹜,能学到精通寥寥无几,但像你这样,小小年纪就能一语中的更是绝无仅有,如果你运用得当他日成就无可限量啊。”

“好了,好了,都不要肉麻了。”越雷霆从椅子上下来拍拍我和萧连山的肩膀。“我越雷霆一辈子恩怨分明,命是你们两人救的,从今以后,我的就是你们的,虚长你们几岁,以后就叫我霆哥,哈哈哈。”

“我有条件!”萧连山一本正经的说。

“说!随便说。”越雷霆拍着胸脯豪气干云的说。“我做不到就是地上爬的王八。”

萧连山看了看我,半天很严肃的说。

“管饭,要管够……还要……还要有肉,顿顿有肉。”

越雷霆和霍谦还有刘豪相互对视一眼,沉默了半天,三个人几乎同时笑出声来。

我也有些忍不住,拼命咬着牙,萧连山一脸无辜。

“咋地,这个要求很过分吗?”

越雷霆好不容易才忍着不笑,对身边的人吩咐。

“等酒店那些混吃混喝的都走了,再给我开五十桌,我给两位兄弟接风。”

☆、第八章 地下御书房

越雷霆那晚一掷千金的接风宴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霍谦,我和萧连山被安排到越雷霆在郊外的房子住,房子大的吓人,八四年的时候人们对房子的追求远没现在这么狂热,不过越雷霆这套房子在我眼里犹如皇宫。

我从来没有睡过这么软的床,躺上去还会上下起伏,萧连山一直很好奇里面到底是什么,费了好大力用刀子挖了一个洞才看清楚里面一排一排的弹簧,后来才知道这叫席梦思,不过萧连山很不习惯在上面睡觉,感觉不踏实,远没有在水泥地上铺张毯子睡的舒服。

越雷霆有早起的习惯,我从楼上下来就看见越雷霆焦急的在楼下大厅来回走,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也没什么大事,我和连山都来了这么久,一直没带我们出去转转,越雷霆摸着板寸的头发说今天一起出去走走。

我点点头,住进来这么久,并不像我想的那样,越雷霆几乎从来没有要求我和萧连山做过什么,今天越雷霆口里说的随意,但我知道,越雷霆需要我们的时候来了。

越雷霆的车停在城北郊区的一处村子外面,来的时候一直下着雨,乡村的路多是黄泥混杂石块修成,遇到像今天的雨天就变动泥泞难行,即便是天晴凹凸不平的路面也让坐车的人难受。

村子里没多少户人,每户住的房子相隔很远,倒是幽静祥和,我看着雨中的村子忽然有些惆怅,山里下雨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出来这么久也不知道秦一手现在怎么样了,他有风湿,一遇到这样的雨天就疼得下不了地,以前还有我在他身边搀扶,现在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我忽然摸到被他切断的手指,才明白血浓于水的道理,秦一手的那刀居然没切断我对他的想念。

越雷霆把伞打过来遮雨我才回过神,萧连山不知道是什么习惯总是喜欢走在越雷霆的前面,我知道刘豪一直想说萧连山这样有些不合规矩,不过我心知肚明,萧连山站的位置刚好挡住自己,任何从正面来的危险,萧连山都替自己挡着,而且我也相信越雷霆也知道这一点。

走了很远越雷霆才停在一处寻常的农户门口,开门的是一个体态肥硕的胖子,稀疏的几根头发被梳的一丝不乱,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手上带着的翡翠戒指绿的发翠,一看就是上等货色,手里拿着一把古朴精致的紫砂茶壶。

他的装扮和气质和这个贫瘠的村子以及面前矮小破烂的房屋格格不入。

胖子看见越雷霆身边的我和萧连山,脸上的表情不是很高兴。

“越老大这是什么意思,在你地头交收货,说好就我们两个人,你带人来不太够意思吧。”

胖子的普通话不是太标准,有很浓的粤语口音。

越雷霆没说话走进屋内,手里一直拎着的蛇皮口袋扔到桌子上,回头示意我随手关了上门。

“你也不在道上打听打听,我姓越的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带两个人咋了,真要黑吃了你,还需要我来吗?这两个是我弟,带他们出来见识见识,不愿意我立马走。”

胖子斜眼瞟了瞟桌上的蛇皮口袋,转脸一笑。

“越老大误会,都是提着脑袋混饭吃,还是小心点好。”

越雷霆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指了指面前的胖子给我们介绍。

“这位是钟……钟……。”

胖子礼数很周全,越雷霆话刚落,就对我和萧连山伸出手,一脸的笑容,因为太胖脸颊两边的肉都跟着在抖。

“鄙人钟卫国,第一次见面请多指教。”

“别废话了,钱都在这儿。”越雷霆指了指桌上的蛇皮口袋。“你先想先点钱,还是先让我看货。”

“越老大的名号谁不清楚,第一次和越老大打交道,按规矩你先验货。”

钟卫国说完转身回到里屋,我好奇的问这钟卫国上面来头,越雷霆告诉我们,钟卫国是倒卖文物的,在广东那边有些名气,从他手里出来的都是好货,我上次选的那个青铜兵符给他长了脸,外面都说越雷霆现在眼光高,这人和刘豪联系的,说想脱手几件稀世珍宝,霍谦现在不在,所以今天要越雷霆带上了我和萧连山。

刚说完,我就看见钟卫国从里屋小心翼翼捧着一个木盒出来,推到越雷霆面前,打开木盒,黑色的绸缎上面摆放着一个青铜头盔,看品相威严庄重,长满了绿锈,越雷霆在手里来回捣腾了半天后,递给了我。

我拿到手里一掂量就知道是商代的武士头盔,对面的钟卫国眉头一挑多看了我几眼,说我好眼力,一眼就能看出年代,旁边的萧连山好奇的问我,头盔上又没刻字,我怎么知道是商代的东西。

我告诉他许多商代武士的青铜头盔,正面饰以不同的饕餮图案,两侧耳部各有凸出之圆形,常以中为蟠龙的冏纹饰之,盔顶有一圆管,似有羽毛之类的装饰,而我手里这个头盔装饰为双卷角的饕餮纹,眼、鼻、耳及角都相当凸出。

越雷霆单刀直入的问我是不是真货,我在手里把玩了半天点点头,说东西是老料不会假。

越雷霆听我都说不假,想都没想就让钟卫国开个价。

“越老大既然看的上眼,第一次打交道算交个朋友。”钟卫国张开五个指头。“这个数相信越老大稳赚不赔。”

越雷霆淡淡一笑把蛇皮口袋推到钟卫国面前,让他自己从里面点五万出来,钟卫国笑容灿烂的刚想去拿钱,我就把头盔递给他不紧不慢的说,你戴上试试。

“什么?”钟卫国一愣。

“你把这头盔戴在自己头上。”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这……这上面全是铜锈……何况又是死人的东西,你让我往头上戴?”

我的手依旧伸在钟卫国的面前,越雷霆看我没有开玩笑的意思,皱了皱眉:“让你戴你就戴,别废话。”

钟卫国犹豫了一下没有办法,拿起头盔戴在头上,可头盔太小怎么也戴不上去,本来就胖这么一折腾满脸的汗水,喘着气说头盔太小,戴不上,我笑了笑接过头盔送到萧连山面前,还没开口,萧连山就把头盔推开说,头盔他没戴过,钢盔戴了好几年,不用试就知道这东西小了,根本戴不上。

我满意的点点头,对身边的越雷霆说。

“霆哥,这物件料子是真的,不过头盔是假的,不值钱。”

“你看清楚了再说,这头盔怎么可能是假的,你都说了料子是真的。”钟卫国有些着急。

“这头盔我们现在的人都戴不上,更别说古人,别忘了战国的武士是有发髻的,料是真的应该是从其他破旧不能修补的青铜大件上分割出来,这种下三滥的玩意你也敢拿出来蒙人 ?'…'”我白了他一眼说。

“呵呵,骗人还骗到我姓越的头上来了,你胆儿还真不小,按规矩你是留手还是留脚?”越雷霆身体往椅子上一靠面无表情的问。

钟卫国脸上一阵白一阵红,事实上像这样的青铜头盔仿制的已经无可挑剔了,如果不是忽略了大小这个细节,拿出去恐怕没几个人能看出端倪,钟卫国或许是没想到我能看出来,又重新多看了我几眼。

“越老大这是误会,这物件我也打眼了,请三位移步,钟某不才但还收藏了些破烂玩意,请三位赏脸鉴赏鉴赏。”

越雷霆冷冷一笑,我跟在后面进到里屋,钟卫国推开床下面有一个可以拉动的木板,钟卫国拉开木板,我看见露出几节台阶一直通到漆黑的地下,钟卫国打着手电筒皮笑肉不笑的站在地道口,手电的光线照在他脸上阴森诡异。

萧连山想都没想第一个走了下去,动作娴熟准确,像经过特殊的训练。

等我和越雷霆下去才发现里面是三十多平米的一个地下室,直到钟卫国打开灯,我才深刻领悟到什么叫别有洞天,三十多平方米的地下室完全按照明清风格装饰,以明亮的金宋为主体颜色,鎏金盘柱金龙栩栩如生,俨然就是一个微缩的御书房。

我走进去,第一个感觉就是威严庄重的王者气派,越雷霆转身告诉我,让我好好瞧瞧,看有没有能摆上台面的东西。

钟卫国听越雷霆这么一说,脸上堆满奇怪而得意的笑容。

“这没瞧出来,秦老弟小小年纪竟然是个中高手,真是看走了眼,来,请秦老弟掌掌眼,看看我这些玩意。”

钟卫国口里虽然说的客气,但我听的出,他话语里多少都有些轻蔑和挑衅,毕竟古玩鉴赏这碗饭吃的就是眼力劲,即便是天资聪慧,但眼力这玩意是要靠时间去练的,没几十年功底就敢出来学人鉴赏,说白了就是丢人现眼,钟卫国在这行当摸爬滚打几十年,拿赝品交易是大忌,这个规矩他不可能不懂。

想到这里我有些明白钟卫国为什么一上来就拿假的青铜头盔,他只不过是想试试越雷霆的水有多深,可见越雷霆在钟卫国眼里就是不值一提的草包,事实上越雷霆本来就对古玩这行当一无所知,只是没想到居然被我能看出门道,不过都是些入门的把戏,看钟卫国的表情,他还真没把房里我们三人放在眼里。

地下室的红木书架上错落有致琳琅满目的摆放着各种大大小小的瓷器,墙上挂着泛黄的字画,看上去年代久远。

瞬间竟然有些恍惚自己是否走进了另一个时空,精美的瓷器和上面栩栩如生的图案,我伸手轻轻触碰面前瓷器柔美的轮廓,分明能感受到经过时间沉淀的厚重感,和赏心悦目美轮美奂的质感。

☆、第九章 深藏不露

我在琳琅满目的藏品中走了几圈,目光停在一个瓷瓶上,以铜红料为着色剂在瓷胎上绘画纹饰,罩以透明釉,在高温还原气氛中烧成,使釉下呈现红色花纹,铜只有在还原气氛中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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