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2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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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定下来,你这是什么样子。”
“好可爱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忽必烈的什么人?他还没成亲,也没听说有鬼夷人的姊妹,咦?该不会是他的爱妾吧?”
“……不要胡说。”
很难得地,公瑾对蒋忠的话感到些许不悦,不过那只是短短一瞬间的感觉,接着,众人就开始进行比武。
鹏奋坡上聚集了十万多名来自各地的盗贼、蛮人,推派出来打擂台战的人数过千,但其中值得公瑾注意的,只有忽必烈一个人。
为了隐藏身分,公瑾并没有使用最拿手的剑,而是取了一把马贼最爱用的斩马厚刀,尽管兵器并不趁手,又不能使用白鹿洞刀术,但公瑾依然挥洒自如,使着他所修练过的武炼刀法。
挥、劈、削、斩,刀光在公瑾手中如流水变幻,忽如雪花盖顶,忽如水银泄地,欲强则强,欲弱则弱,水云流畅,就这么轻易过关斩将,一路上毁物、碎尽敌人兵器,却不伤人命地把敌人扫下台去。
这不是仁慈,只是有心炫耀,即使底下的血影团员和群众欢声雷动,喝采如潮,公瑾心中仍没有任何波动,只是趁着比斗的闲余时间,观察忽必烈的武功。
同样使着武炼风格的刀术,忽必烈的一斩一击充满霸气,把麦第奇家的紫电神功推升到另一个境界,每一记刀斩都像是融入天地风云之变,如似轰雷、如似邪火狂飙、如似长风万里,四象相济,从至刚至阳中,生出刚柔并济的巧妙变化。
这头兽人确实是武学奇才,公瑾很讶异曹寿的血统能生出这等人才,或许是母系的血缘占上风吧!不过,自己的结论仍然没变,若给他时间,忽必烈会是个很可怕的敌人,但此刻他的武功只具雏形,不够细致,还存在太多空隙,如果认真动手,自己可以在十招内取下他的人头。
(但是……他为何要来参加这场比斗?资料上说他是个武痴,他只是单纯为武而来?还是想要来争取盟主之位?)
如果忽必烈有心夺取盟主位,反抗艾尔铁诺,那么这人也还算是一名值得扶持的对象,只要他声明效忠白鹿洞,而白鹿洞的长老们同意让一个兽人为皇,那么,他可以早一百年完成他的梦想霸业。
(唔……那个是……)
公瑾留意到,除了忽必烈之外,与他同来的那名鬼夷少女也下场参战,在擂台上施展轻巧的身手,像是一只灵活的小鸟般,把一个又一个的笨重对手撂下台去,虽然没办法像自己这般全不见血,但她确实也是贯彻“最少杀伤、最大胜利”的人。
参与战斗的人数,出乎意料的多,看来不自量力的人实在不少,证据就是,连场战斗的结束,出乎意料地快,大概只是两个时辰过后,过千人的比斗就只淘汰剩下前八强。
公瑾成为八强之一,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当他站上擂台,心里却只觉得可笑与屈辱,为何自己的对手是一名只有十来岁……考虑到他脚上的高靴后,甚至可能不满十岁的小鬼?
鹏奋坡的会盟与比武,完全是受到操控而举行,这本身就是一件可笑的事,但公瑾却不喜欢自己受到愚弄的感觉。
为何自己要沦落到和一个这样的小鬼比武?这不是在做武术指导,也不是在玩家家酒,刚刚的混战中,公瑾没有看到这孩子是怎样脱颖而出的,但是对于自己要和这样的对手比武,公瑾并不觉得愉快。
“干什么?你看不起我吗?如果你觉得和年纪小的人比武很羞耻,等一下被打得满地找牙的时候,你千万别丢脸得哭出来,那样连我都会觉得没面子。”
小小的个子,说着狂妄的话语,还很没礼貌地抬手用剑指向对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欠缺家教。不过,公瑾意外发现了某件事,尽管身上的衣着破烂肮脏,但这名小鬼手上的剑与剑鞘,却是用上好合金所打造,价值不斐,普通人是不可能拥有的。
不寻常的装备,公瑾不禁联想到,这孩子或许在隐藏着他的出身……就像自己一样。
不过,鹏奋坡上居心叵测的人太多了,隐藏自己身份的人不晓得有多少,公瑾并不在意一个小鬼的背后有什么身分。在他眼中,足堪与自己为敌的人,只有一个忽必烈,但自己却正面临一个很错愕的局面。
当初分配比武对手的人不知道是谁,但这名未来的武炼霸主无疑抽了一手烂牌,当他轻易打倒层层对手,终于来到前八强的位置时,却在擂台上碰到了自己人,那名如同兔儿般活泼灵动的少女。
如果要争取盟主大位,他应该很快就打倒这名鬼夷少女,进入决赛。又或者她本就是麦第奇家派来清垃圾的帮手,既然与忽必烈对上,很快就会宣布弃权,退出赛事。
无论如何,公瑾心中确实为此感到一阵火热,近年来能令他感到期待的比武已不多,但是……
(忽必烈……我在决赛等着你。)
如果两强在此对决,对于他们双方而言,都会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初逢,然而,事情的发展似乎远出公瑾的意料,忽必烈站上擂台之后,并没有抢攻,甚至连背后的豪迈钢刀都没有拔出,只是两手交叠,像一座沉默的大山般,静静看着眼前的鬼夷少女。
和忽必烈的高大身材相比,那名鬼夷少女的娇小柔弱,仿佛对方一伸足就可以把她踩死,尤其是凝望着忽必烈雄伟如巨山的霸者气势,这种对比的感觉就特别强烈。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当这句话从忽必烈口中说出,正在全神关注这场战斗的所有观众,爆出哄然大笑,因为双方胜负比数实在太过明显,甚至有人已经在猜测,依照兽人的凶残本性,当这名少女选择坚持战斗,被触怒的忽必烈肯定会以最残忍的刀法,将这名花朵儿似的小美人狠狠虐杀。
可是,公瑾却觉得事有蹊跷。资料中的忽必烈,有着水准以上的智慧,公瑾不相信他是个光会逞弄个人武勇与血气的男人。
忽必烈,你到底在弄什么玄虚?
公瑾凝视着忽必烈,和他一样等待着少女的回答。
“嗯,谢谢,可是……已经决定了。”
“是吗?那真是太遗憾了……”
鬼夷少女浮现蕴含歉意的笑容,向忽必烈盈盈一礼,而忽必烈却没有回应,只是在众人都期待他拔出那柄霸刀的那一刻,猛地转身,朗声向全场说话。
“各路英雄豪杰,忽必烈·麦第奇今日来此,只为技痒难耐,一心与天下英雄论武比试,结交朋友,对于盟主大位,并没有半分兴趣,如今兴致已尽,无谓耽误各位的大事,决定就此弃权,退出选拔,祝各位霸业有成,扬眉吐气。”
忽必烈这段话纯以内力送出,一字一句,响亮如雷,却又清晰入耳,当回音碰到山谷荡回,满山皆鸣,当真是有如龙吟虎啸,气吞天下,全场众人无不相顾失色。
但是当他抱拳说完这一段,表示将弃权退出后,却忽然伸指指向身后的少女,口气严厉地说话。
“这名女子不是我麦第奇家的人,与忽必烈也没有交情,从今日起,她要做的事情与麦第奇家没有半点关系,也绝不会从麦第奇家得到任何援助,请在此的各路英雄为我作个见证,请!”
厉声说完这段警告,忽必烈抬手抱拳,飘然下场,与他那十二名铁卫一同离去,刚毅绝决,竟连多留半刻钟看完赛事结果都不愿意。
突来的变化,所有人都给弄得傻住,傻傻地看着忽必烈下台离去,还是忽必烈身影消失前,刻意以内力将背后霸刀弄出一声如雷炸响,这才让负责主持的人们清醒过来,宣布由于忽必烈弃权,那名少女不战而胜。
银杏之卷·上卷 第三章 脱轨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十二月武炼鹏奋坡
(可恶的忽必烈,你到底在想什么?)
忽必烈突然离去,公瑾也对这变化感到吃惊,要说是大意也可以,但由于对手是一名毛头孩子,公瑾就没有任何必要去刻意留心,只要以半分精神去舞刀拆解,剩下九分半的精神继续思考。
只是,蓦地闪过眼前的血光、面颊上的痛楚,告诉公瑾,自己今天又再一次地失策。
那个孩子……再大个两岁或许算得上青年,当剑握在手上、当剑在他手里绽放光亮,赫然生出了一种公瑾不能理解的变化……说是变化可能不够,因为在那一瞬间,平实无华的长剑仿佛得到生命,一下子活了过来,令他精妙的防御刀网相形见绌,闪电突破,在他身上留下记号。
“在战场上发呆,这是代表你看我不起吧?我看出你没有全力以赴,所以我劝你最好拿出实力来,否则等一下你不只会被打得当狗爬,我保证你会跪在地上,哭得像个娘们似的!”
趾高气昂的小鬼,但是他手上的剑却不容忽视,在白鹿洞练剑时,公瑾从未见过哪个后进弟子的剑,有这样凛冽的光彩,就连长老们都远远不及,竟能一剑伤及自己。
他这样的小小年纪,自然不是因为长年苦练,假若这些是他的天份,那么假以时日,这孩子的剑会比忽必烈的刀更可怕,而这正是师父所急切期待的人才,天才!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此刻,公瑾摸摸面颊,热血与痛楚让他有一股怒意,如果说未经磨练的天才容易半途夭折,那么自己今天就有责任,给这个未来的绝世剑手一个深刻磨练,挫挫他太过剑拔弩张的锐气。
“怎么了?不敢动手吗?告诉你,我不接受投降,你可别想像隔壁的那个大个子一样,说声弃权就开溜啊!我不会让你平安离开这里的。”
“大个子?呵,连忽必烈你都不放在眼里?小朋友你确实是豪气干云,可是,世上的事情往往不是表面上看来那么简单,强与弱更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如果你能够记住这些事情,今天的痛……就会有意义。”
顷刻间,公瑾与那个孩子拆了三招。
对方的剑真是很犀利,即使公瑾已经认真起来,那孩子在败阵前最后一剑的无比锋芒,还是在他右臂上多留了一道血痕,假如这孩子再年长个十岁,内力再多十年修为,这可能就不只是皮肉伤了。
破去他的剑势,公瑾手中的钢刀水平掠过他左肩,在不见血、不伤筋脉的情形下,纯以内力把他的左臂骨震成三段……这样就够了,因为如果这男孩够聪明,他会看出自己这一刀本可以砍他用剑的右手,只是硬生生改为左手。
很痛,公瑾明白这一点。那个男孩一下子就红了眼睛,踉跄往后跌走,一语不发地走下台去。
在整个过程中,有三件事情让公瑾非常在意。
第一,那股断骨的剧痛,那男孩完全忍住,虽然嘴唇紧咬得出血,但他没有哭出来,连眼泪都忍在眼底。
第二,那孩子在确认败阵之后,并不是直接走下擂台,而是远较寻常江湖武人更为有风度地向自己欠身行礼,表达对敌人的敬意后,才转身走下台。
第三,前面两点已经很不容易,而那孩子受伤后自始至终,右手都紧紧抓着剑不放。一个用剑的天才,虽然难得,没有多了不起,但一个以生命执着于剑的天才,以后将会非常可怕。
他现在只是个孩子,但公瑾却已经预见他的成长。所以,公瑾不伤他的右臂,因为这孩子个性倨傲,说不定树敌很多,如果完全没有自保能力,可能没命回乡去。
连公瑾自己都没想到,鹏奋坡大会上,最让自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