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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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象平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驯练,刷洗,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在厨房里用过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过几分以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内德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按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她站住。在提灯的黄色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象个上流社会的人,身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登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过分苍白,神情紧张不安。她想,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归来记银色马(2)
“'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问道,'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我真想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说。
“啊,真的!真好运气!'他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有一个小马倌独自一人睡在这里。或许这就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
'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
“他这种认真的样子,使伊迪丝大为惊骇,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惯于从窗口把饭递过去。窗户已经打开了,亨特坐在小桌旁边。伊迪丝刚刚开口要把发生的事告诉他,这时陌生人又走过来。
“'晚安,'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我有话同你说,'姑娘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一张小纸片,露出一角来。
“'你到这里有什么事?'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骑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①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小马倌喊道,'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家伙的。'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一面跑,一面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亨特带着猎狗一同跑出来时,这个人已经走开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踪影。”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把门锁上吗?”
“太好了,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小得不能钻进人来。
“亨特等那两个同伙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知道这里面实在的用意是什么,却非常惊慌。这件事使他心神不安,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点钟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他妻子的询问回答说,因为他挂念这几骑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①弗隆:英国长度单位,等于八分之一英里。——译者注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嘀嘀嗒嗒地打在窗上,央求他留在家里,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钟一觉醒来,发觉她丈夫还没回来,急忙穿好衣服,把女仆叫醒,一同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完全昏迷不省人事,厩内的名驹不知去向,驯马师也毫无踪影。
“她们赶快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叫醒,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非常死,所以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所以怎么也叫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不管,都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驯练,可是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望过去,没有看到失踪的名驹的一点影子,却发现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事件。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丛中曝露出来。那附近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分明是遭到什么沉重凶器的猛烈打击。他股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个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头天晚上就戴着这样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人的。他确信就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使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失去的名驹,在不幸的山谷底部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明,说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重价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注意着,却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全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抛掉了,尽可能不加任何虚饰。现在我把警署处理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向你讲一讲。
“受命调查该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禀赋里多少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门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象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很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挥霍过大量钱财,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也不否认,可是却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时变得苍白异常,丝毫不能说明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繟E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那它就完全可以作武器,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创伤致死。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非常感激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这些关系有些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如此,”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正和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又拉回话题说,”据我所知,警察们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人麻醉倒以后,用他事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显然,他是打算把马偷走的。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必然把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就让门那么大敞着,把马牵到荒野上,在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被驯马师追上,这样自然就引起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把马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骑马脱缰逃走,现在正漂泊在荒野中。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是不大可靠的,可是所有其它解释则更是不可能的了。不管怎样,只要我到达现场,我会很快把情况查清的,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当前情况向前跨进一步。”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塔维斯托克镇就象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生着鬈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光。另一个人身材矮小,机警异常,非常干净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统靴子,修剪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已经誉满英国侦探界了。
归来记银色马(3)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真感到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探查,我愿尽一切力量设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到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的收获很少,”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以前去看看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轻捷地穿过德文郡的这个古雅的城市。
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情况,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或插一两句话。我颇感兴趣地注意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完全一样。
“法网已把菲茨罗伊·辛普森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确凿,如有新的进展,很可能推翻这种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