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龙戏凤-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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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涩的液体一颗颗滑出眼眶,在桌上滴成小小的水洼,她的声音,低得被风一吹,就散了,“我们一直都知道,她是为了什么改志愿的……”
就像她宁可被人取笑有“名校情结”,宁可多花一年时间重读,也要考上那间学校,那间哥哥原本会去的学校。
爸爸妈妈和欢欢姐,似乎只是纵容着她的任性,其实却是给予了她最大的支持,没有一句责备,让她选择自己的路——就像当年纵容欢欢姐那样。
虽然欢欢姐当时笑着说是因为法医没有医疗纠纷,不会有病人家属找上门来揍她,也不怕要打官司;因为寻找证据是更富挑战性的工作;因为别人说起法医就会怕怕的……
可是,她却一直牢牢记得,那十七岁的少女,听到噩耗时,那失去了最最珍贵、最最心爱、最最重要的人的目光,不敢置信地望着每一个人,希望会有人告诉她,那只是一个玩笑……
她也记得,那双流不出泪的眼睛,是以如何凌厉的目光,瞪着对他们说无能为力,建议他们将尸体领回去火化的警察。
她更记得,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回平静的欢欢姐,带着和从前一样甜美的笑容,安慰着失去爱子的双亲,安慰着失去哥哥的她,安慰着……失去了视为半子的人的李爸爸李妈妈。
可是她却怎么也记不起来,那时……谁去安慰她……谁去安慰她?
她一直以为她恢复得很好;她一直以为她和她们一样,渐渐淡忘了悲伤;她一直以为她只是依然怀念着哥哥……
直到小颖一番话,打破她所有的以为,她才知道,笑得那样甜甜的欢欢姐,原来一直留在五年前的那个夏天,迷失了自己。
拼着陆陆续续从王颖那儿得来的消息碎片,她揭开最后的答案,“有一双剑眉,很清澈的眼神,笑起来很灿烂,却容易脸红,篮球打得一级棒,手掌又宽又大,喜欢金庸、倪匡、黄易和田中芳树,爱听恩雅的歌,讨厌黑色,不吃牛肉和动物内脏,一沾酒就起疹子,闻到辣味就会流口水,喜欢看电影的时候吃冰淇淋,最喜欢的饮料是牛奶,最拿手的游戏是“扫雷”……
无数细节,拼凑出悲哀的真相——
“她在那些人身上,找着哥哥的影子。”
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任泪水湿透课本,让向心卉忘却身边还有一个震惊的贺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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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复制转载做商业用途。2005…2008 言情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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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阿缜,你走快点呀。”
睨着走路似老牛拖车的韩缜,李滕欢在一家精品屋前顿足,娇软笑嗔。
沉默着加快了脚步的大男生箭步走到她面前,阒黑的眸子凝视着她,却不说话。
李滕欢佯嗔嘟起的嘴,却在他走到面前的那一刻破功,忍不住眼中满满的笑,斜睨他一眼,拉起他的手道:“怎么你年纪轻轻,走路却跟蜗牛爬似的,跟八十岁的老公公有得拼。”
玉白纤细的指绕住小麦肤色的手掌,柔软地贴在宽大的掌上,她笑觑一眼脸微微发红的韩缜,催道:“走啦。”
脸有些发烫,韩缜偷偷看一眼*的手,连忙跟上她的脚步,修长的手指悄悄收拢,反握住她的。
像是有所察觉,李滕欢径自张望着两旁的店铺,脚步却放缓了,樱唇微扬,弯出清甜的弧度。
这可是他们真真正正,名至实归的第一次正式约会呢。
从韩缜当众——呃,严格来说,是当着陶凤羽与宋飞雅的面,不过“三人成众”,加上在门外的她,就是“众”了——说出“我想和李滕欢在一起”,吓得陶凤羽半死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可是紧接着就是运动会,事情一堆,再后来她又去给小卉做太子陪读,浪费了大好周末。剩下来一点点可怜的时间,扣除她为韩缜恶补听力的补课时段以外,老是有不识相的路人甲乙丙在一边嘤嘤嗡嗡,让她总找不到机会与韩缜单独相处。
而且,这一次跟以往她找借口把他骗出来有很大不同的是:今天,是韩缜主动说要来逛街和买圣诞礼物送给她的呢。
虽然她对那个外国圣人的出生日期不感兴趣,不过韩缜的这份心意可是要好好珍惜、大大鼓励、努力发扬光大的。
摇了摇与她牵着的手,她指着面前的摊贩;“阿缜,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经过“高人”点拨,知道恋爱第一守则就是“对女朋友百依百顺”,韩缜快快点头,向笑得慈眉善目的老板道:“香草冰淇一客。”
见他开始低头掏钱,李滕欢呆了一呆,提醒他:“你呢?你还没点你要什么呢。”
韩缜这才想起来,补充:“一杯珍珠奶茶。”
舍不得放开与李滕欢相握的手,他笨拙地用左手完成付钱,将冰淇淋递给李滕欢,收好零钱,拿起珍珠奶茶一系列动作,在老板怪异的目光中窘迫地道了谢,这才吸饮起甜中带着淡淡茶味的液体。
李滕欢慷慨地将左手暂时捐出,任他处置,愉快地舔一口香浓的冰淇淋,被冰得缩起脖子,随口问道:“你不喜欢吃冰淇淋?”
韩缜吞下暖暖的茶,嚼着QQ的珍珠,看着她被风吹得红红的鼻子,回答:“不喜欢在冬天吃。”
今年的冬天蛮冷的哩。穿着毛衣吃冰淇淋,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
像是听出他话里隐藏的不敢苟同,李滕欢瞟着他,灵活的舌头不停地在冰淇淋上打着圈,“可是上回看电影,天气那么热你也不吃啊。”
当时可是有她的友情推荐与她请客的保证呢,这位老兄还不是不赏脸地一口回绝掉了?
韩缜回想了一下,同意她刚才的猜测,“我不喜欢吃冰淇淋。”
冷冰冰粘乎乎,吃起来又要担心融化会弄脏衣服。反正一到嘴里都会变成水,还不如一开始就买液态饮料干脆。
对一切甜品着迷的李滕欢努努鼻子,为心爱的甜晶正名,“它很好吃啊。你不觉得含着它冰冰凉凉的很舒服,在嘴里慢慢融化的那种口感更是好得不得了?”
“咔咔咔”,三下五除二,咬下脆皮甜简,大功告成。
今天可只有三摄氏度啊。
光看她吃都觉得舌头被冻僵了的韩缜诚实地承认:“不觉得。”
不过她提起上次看电影的事,倒让他想到那天下午那一束害他头大得差点死翘翘的百合花。抬眼看见街边一家小花店,他停下脚步,松开手,道:“你等我一下。”
李滕欢奇道:“什么事?”还没想好要不要跟上去,已见他修长身形急急冲入小小的花店,一手还拿着饮料杯,一手指着店中的花束向年轻的花店老板说着什么。
明白了他想做什么,她站在原地候着。轻抿的嘴角不受控制,越来越往上翘,等到他捧着一大把红攻瑰从店里出来的时候,她也笑成了一朵春花。
这可是韩缜第一次送花给她呢。
“这个给你。”韩缜有些赧然地将花递到她面前,看她双手接着,不知是被花映红了脸,还是居然真的害羞了,玉色素颊上染透淡淡霞艳,直直地望着他的眼中有着灿灿喜意。
他不自在地转开眼,却在听到她说“谢谢”时绽开心满意足的笑容,偷瞟着她捧着花的双手,开始偷偷惋惜牵不到她的手。
像是看穿他的心事,李滕欢改用一手抱揽着花束,另一只手穿过他有些失落地虚握着的掌,贴合,握实。看他欣喜得亮了晶瞳,这才迈开步伐,继续在街上游荡。
“阿缜。”温软的甜音柔柔唤着。
“嗯?”低柔的悦音轻应。
李滕欢扬起眸,讲叙着浪漫之后,她想起的现实问题,“你知不知道,圣诞节前夕的花,要比平时贵好几倍?”
刚才看他在花店里,她便想到这个问题。可是她想收到他送的花,所以没有阻止。
不过冤大头做一次就够了。
怡人的男中音拖长着尾音上扬,吐出心中的疑惑,“咦?”
“咦什么咦?”她有些好笑地看着他惊讶的表情,就知道这个家伙一点都不了解行情,“像圣诞节啦,*节啦,都有一大群笨蛋会去抢花,老板当然漫天要价,大发横财了。”。
现在想想,阿缜刚才好像是把店里所有的红玫瑰都收刮一空了呢,难怪那老板娘眼都笑没了。
她开始替韩缜心疼钱了。
早知道先跟他说只要一枝就好,拿这么大一捆确实是很能满足她的虚荣心,可是……
啊啊,她一点也不想变成圣诞节里的笨蛋啊。
***
圣诞节的前夕的街道,的确是比平时热闹许多。
一手抱着大束红玫瑰,一手牵着高挑俊朗的男生,长相甜美的李滕欢悠然走在路上,丝毫不觉得自己已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回头率更是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女孩子看她,是羡慕她手中的花与身边的人,男孩子看她,目光中则带着一丝憧憬和欣赏。
漂亮的花+美丽的女孩+斯文帅气的男孩:引人注目+赏心悦目。
“我们到这家店看看吧。”站在一家围巾帽子的专卖店门前,她微微仰头,对身边的人说道。
嗯,今年的冬天还挺有冬天的味道,买条围巾应应景吧。
“欢迎光临。”
推开玻璃门,女店员温和的笑脸迎了上来,完全没有费心去猜两个人的关系,役自对捧着鲜花的女生介绍起今冬的新款。
对这样的情侣司空见惯,她用脚趾头都猜得到谁才是决策者。要做成这单生意的重头戏,全在先进门的女生身上。
平时最多只逛逛书店的韩缜看得眼花缭乱,干脆把注意力放在跟店员满场转的李滕欢身上。看她一脸认真地看着店员排开的商品,有时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转到下一件面前,重复着之前的动作;如是好几回,终于在一条灰蓝色底边织白花的围巾前停下,思考了好一阵子,微蹙着眉,听女店员在一旁细细絮说,她点点头,回头找人。
“阿缜。”
有。
他一二一上前,以为她需要一个参谋;当李滕欢将花塞到他手上,他又以为自己要当搬运工;直到她玉臂一舒,为他套上围巾,他才知道自己要当的是模特儿。
她偏着头,细心地将毛料放在脸上感受柔软度,满意地退开一步,打量着他,像是与他商量,又像自言自语:“这种颜色虽然素了点,可是很耐看,和你身上的白色毛衣也挺配的,你说呢?’’
恋爱守则二,与女朋友逛街时,要以她的意见为意见。
韩缜比无遵从,“不错,挺好看的。”
李滕欢“嗯”道:“那,小姐,把红色那条也拿来看看。”
小姐眼见成功在即,笑得越发甜蜜,殷勤地捧出同款异色的另一条围巾,替她围上。
抚着围巾下摆的穗穗,李滕欢轻灵地转了半个圈,面对着韩缜,“怎么样,好看吗?”
鲜艳的大红映出她飞扬含笑的灵眸,韩缜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李滕欢眯眯杏眼,像在笑他的傻气,回头道:“就这两条吧。不用袋子了,我们就这样围着走。”
小姐眉开眼笑地到柜台开单。韩缜正想拿钱,却见李滕欢打开自己的背包,在找皮夹。
他抢先一步,将钱交到柜台上,对瞪着他的女生道:“说好了我要送你礼物的。”
李滕欢瞪瞪他怀中的花,“你不是送过了?”